第210日(罗一18~32)

新约:罗一18~32

周六(第三十周)

贰 定罪 一18~三20

一 一般的─对人类 一18~32

18原来神的忿怒,从天上显示在那些以不义抑制真理之人一切的不虔不义上。19因为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显明在人里面,因为神已经给他们显明了。20自从创造世界以来,神那看不见永远的大能,和神性的特征,是人所洞见的,乃是藉着受造之物,给人晓得的,叫人无法推诿;21因为他们虽然知道神,却不当作神荣耀祂,也不感谢祂,反倒在他们的推想上变为虚妄,他们无知的心就昏暗了。22他们自称是智慧的,反成了愚拙的,23将不能朽坏之神的荣耀,改换为必朽坏的人、飞禽、走兽和爬物之像的样式。24所以神任凭他们逞着心里的情欲,陷入污秽中,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体。25他们将神的真实换为虚谎,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拜事奉那创造者;祂乃是当受颂赞的,直到永远。阿们。26因此,神任凭他们陷入可耻的情欲:他们的女人把顺性的用处换为逆性的用处;27男人也是如此,弃了女人顺性的用处,欲火中烧,彼此贪恋,男和男行可耻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这妄为当得的报应。28他们既然不以认识神为美,神就任凭他们存可弃绝的心思,行那些不合宜的事,29充满了各样不义、邪恶、贪婪、恶毒,满了嫉妒、凶杀、争竞、诡诈、毒恨;30又是谗毁人的,背后说人的,憎恨神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夸的,捏造恶事的,违背父母的,31无知的,背约的,无亲情的,无怜悯的。32他们虽明知神公义的判决,行这样事的人是当死的,然而他们不但自己去行,还与那些行这样事的人同欢,以他们为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