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篇、在我们肉体中律法的捆绑(一)

罗马书-第十二篇、在我们肉体中律法的捆绑(一)
第十二篇、在我们肉体中律法的捆绑(一)书名:罗马书生命读经

 第十二篇 在我们肉体中律法的捆绑(一)

在罗马五章十二至二十一节我们看见,在基督里的恩赐远超过在亚当里的承受。罗马六章启示我们与基督的联合。我们要真实的经历与基督的联合,就必须留意罗马七章里两个消极的项目-律法和肉体。罗马七章暴露在我们肉体中律法的捆绑。虽然我们已藉着受浸与基督联合,我们也在祂死的样式里与祂联合生长,现今在祂复活的样式里与祂联合生长,但律法和肉体却仍继续存在。我们可以将自己献给神作奴仆,并将我们的肢体献给神作义的兵器,使我们圣别,并享受神圣生命的丰富;但在我们外面神的律法,和在我们里面的肉体,仍然存在。

为甚么保罗在七章这样详细的说到律法和肉体?因为六章十四节说,“你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在五至六章,保罗清楚的解释我们现今乃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然而,他还没有解释我们怎能不在律法之下。保罗既在六章十四节说,“你们不在律法之下,”他就必须写另一章,解释我们如何不在律法之下。没有罗马七章,我们绝不能清楚这事。虽然律法继续存在,但我们不在律法之下;我们与律法再也没有关系。神撤回了律法么?祂取消或废去了律法么?这些问题的答案是否定的。那我们怎能说,我们不在律法之下?我们怎能在律法之外,并脱离律法?我们怎能从律法得释放?这些问题的答案见于罗马七章,特别是头六节。这段话给我们完满的说明和解释,为甚么我们不再在律法之下。我们若领会七章一至六节,就会知道我们如何脱离了律法。

壹 两个丈夫

我们若要领会我们如何脱离了律法,就必须认识罗马七章的两个丈夫。罗马五章有两个人,两种行为,两样结果,带着四件作王的事物。七章一至六节有两个丈夫,七章七至二十五节有三个律。罗马七章的两个丈夫是谁?

当我还是年轻的基督徒时,很渴慕认识圣经。我发觉要知道罗马七章的头一个丈夫是谁,特别困难。我设法收集最好的解经书,却仍然无法断定罗马七章的头一个丈夫是谁。到底是律法还是肉体?我请问那些有圣经知识的人,但他们没有一人清楚这点。有些人说头一个丈夫是律法,而其他人说是肉体。我一再读罗马七章,尽我所能要领会这章。我多年一直研究这事。二十二年前,我带领人彻底查读罗马书,但甚至那时我也不完全确定头一个丈夫是谁。现今,在多年的研读并经历以后,这事清楚了。

罗马七章的头一个丈夫是谁?我们必须以整本圣经的观点来探讨这问题,因为我们该照着全本圣经,领会圣经的其中一节。现在让我们采取这样的观点,来看罗马七章的头一个丈夫。

一 人原初的地位-妻子的地位

在神的创造里,人原初的地位是妻子的地位。以赛亚五十四章五节说,造我们的神是我们的丈夫。因此,照着神的创造,人有妻子的地位。我们是神的妻子,必须倚靠祂,并以祂为我们的头;这是我们原初的地位。

二 堕落的人自取的地位

人堕落时,取了另一个地位,就是旧人自取的地位。堕落的人擅自取了作丈夫的地位。神所造的人是妻子;堕落的人成了丈夫。堕落的人擅自取了作丈夫的地位,向神独立,并且自立为头,为丈夫。在你得救以前,你从不认为自己是妻子。你若是女子,也许以为自己比男人更强。在堕落的人中,男人和女人都认为自己是丈夫。许多作妻子的曾说,“为甚么我必须在我丈夫之下?他应当在我之下。为甚么他应当作头?我要作头。”因此,堕落的人成了强悍、丑陋的丈夫。

三 旧人的律法

堕落的人既然想要作丈夫,神就将律法颁赐给他。律法不是要给妻子,乃是要给堕落的丈夫。因此,这律法成为旧人的律法,丈夫的律法。(罗七2。)然而,神的本意不是要旧人遵守律法,因为旧人无法遵守律法。律法的颁赐,乃是要叫旧人被暴露。人犯了很大的错误,以为神赐人律法,是要人遵守律法。相反的,神赐人律法,是要人干犯律法;因着干犯律法,人才可能完全被暴露。你若想要遵守律法,你就错了;你若干犯律法,你就对了。律法赐下不是给人遵守的,律法赐下乃是给人干犯的。

这思想很合乎圣经。罗马三章二十节说,“律法本是叫人知罪。”律法叫我们知罪。人若没有律法,就会继续犯罪而不承认这些是罪。人会原谅自己罪恶的行为,用好听的说法描述这些行为。然而,律法鉴定罪为罪。不仅如此,四章十五节说,“那里没有律法,那里就没有过犯。”你也许以为律法防止过犯,但这一节说律法暴露过犯。不但如此,五章二十节说,“律法插进来,是叫过犯增多。”律法插进来,不是叫过犯减少或受约束;那是我们天然的观念和想法。保罗说,律法插进来,是叫过犯增多,意思是过犯可能大量增加。因此,圣经指明,律法赐下,不是给我们遵守,乃是给我们违犯。

你也许说,“我不会想要干犯律法。”无论你想不想要干犯律法,都算不得甚么,因为你会干犯律法。你无法不干犯律法。律法说,“要爱邻舍如同自己。”虽然你也许想爱你的邻舍,但你爱不来。甚至上学的孩子也无法爱同学如同自己。每位读本篇信息的人,至少都干犯过十诫中的一条,并且继续干犯。谁能遵守律法?一个也没有。律法插进来,是叫过犯增多。

照着罗马七章七节,非藉律法,我们就不知何为罪。在这节里保罗说,非律法说,“不可起贪心,”他就不知何为贪心。概略而言,我们可以说,律法的作用是叫过犯增多。一旦过犯增多,律法就暴露它是罪。这样,律法就引导我们知罪。

四 重生之人的地位-真正妻子的地位

重生新人的地位,乃是真正妻子的地位。重生将我们恢复到我们原初的地位。

1 旧人钉十字架

罗马七章二至三节的头一个丈夫不是肉体或律法,乃是六章六节里那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的旧人。我们若仔细读七章一至六节,就能看见这几节与六章六节相符。

许多基督徒很难领会罗马七章所说的头一个丈夫,因为他们多半忽略一个事实,就是我们信徒得救以后有两个身分-旧身分和新身分。由于堕落,我们有旧身分;由于重生,我们有新身分。因着堕落,我们是旧人;因着重生,我们是新人。作为旧人,我们是丈夫;作为新人,我们是妻子。因此,我们有两个身分。

让我们看罗马七章一至六节,与罗马六章六节和加拉太二章十九至二十节的关系,藉此进一步探讨这点。罗马七章一节说,“律法作主管辖人,是在他活着的时候。”本节并不难懂。七章二节告诉我们,“女人有了丈夫,丈夫还活着,就受律法约束,归与丈夫;丈夫若死了,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请注意,这节不是说“女人还活着”,乃是说“丈夫还活着”。丈夫若死了,女人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罗马七章三节告诉我们,丈夫活着,她若归与别的男人,便叫淫妇;然而,丈夫若死了,她就脱离了律法,并可归与别人。

罗马七章接下来的三节有些难懂,问题的点在七章四节。让我们非常仔细的查考这一节:“我的弟兄们,这样说来,你们藉着基督的身体,向着律法也已经是死的了。”我们被治死不是自杀的结果,乃是藉着基督的身体,意思是我们死在基督的十字架上。“藉着基督的身体”这辞形容死,指明这是怎样的死。这不是自杀,乃是与基督同钉十字架。基督钉十字架时,我们与祂同死。我们需要将这一节与罗马六章六节比较,那里说,“知道我们的旧人已经与祂同钉十字架。”你不信六章六节所说我们的旧人已经与祂同钉十字架,符合七章四节所说我们藉着基督的身体已经是死的?我们必须承认,这两句话彼此符合。毫无疑问,在七章四节里,藉着基督的身体,向着律法已经死了的“你们”,就是六章六节里已经与祂同钉十字架的“旧人”。简单的说,七章四节的“你们”,就是六章六节的“旧人”。

罗马六章六节说,旧人已经与祂同钉十字架,使罪的身体失效。旧人,不是身体,已经钉十字架。你若说你的身体已经钉十字架,你就需要葬礼和埋葬。身体发生了甚么事?身体已失效,变为无用。旧人已经钉十字架,但身体还在。既然旧人已经钉十字架,身体就失业了。然而,罗马六章六节继续说,“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旧人已经钉十字架,但我们还活着。我们不该再作罪的奴仆。

现在让我们转到加拉太二章十九节。这节说,“我藉着律法,已经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神活着。”我们是死的,还是活着的?我们是两个人,还是一个人?由这一节我们能看见,我们有两个身分,有两个我-旧“我”和新“我”。旧“我”死了,叫新“我”可以活着。这不是我的解释;这是我引用加拉太二章十九节。加拉太二章十九节说,我死了,叫我可以活着。我若不死,就绝不能活。我需要死了以活着。我乃是死而活。我向甚么死了?照着加拉太二章十九节,我向律法死了。

加拉太二章二十节接着宣告:“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这话无疑符合罗马六章六节和七章四节。这三节彼此符合。加拉太二章二十节说,“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并且我…活。”我们怎能是钉十字架的人而又继续活着?我们是死的还是活的?二者都对。作为旧人,我是死的;作为新人,我活着。虽然我活,却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我们若专注于这节,就会清楚我们的双重身分。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这是奇妙的。这是圣经强调的教训。然后,加拉太二章二十节又说,“我如今在肉身里所活的生命,是我在神儿子的信里,与祂联结所活的。”这节启示信徒有两个身分-旧人的身分,和重生新人的身分。

我们受罗马七章四节的旧人所困扰,因为我们没有注意到基督徒的双重身分。作为旧人,我们是丈夫;作为新人,我们乃是妻子。

现在我们回到罗马七章四节:“我的弟兄们,这样说来,你们藉着基督的身体,向着律法也已经是死的了,叫你们归与别人,就是归与那从死人中复活的,使我们结果子给神。”在这一节里,保罗将葬礼和婚礼放在一起。一面,我们埋葬了;另一面,我们结婚了。我们已经是死的了,叫我们归与别人。在罗马七章四节,我们死而结婚;在加拉太二章十九节,我们死而活。我们若没有双重身分,这怎么可能?我们照着旧身分已经是死的了,叫我们照着新身分归与别人。照着我们的新身分,我们归与那从死人中复活的,使我们结果子给神。

现在我们来看罗马七章五至六节。五节说,“因为我们在肉体中的时候,那藉着律法活动的罪欲,就在我们肢体中发动,以致结果子给死。”这节说到我们的所是。六节说,“但我们既然在捆我们的律法上死了,现今就脱离了律法,叫我们在灵的新样里服事,不在字句的旧样里。”我们在肉体中的时候,(5,)是旧丈夫。我们脱离了律法,(6,)就成了妻子。我们在捆我们的律法上死了,就脱离了旧丈夫的律法。

旧丈夫是谁,现在应当非常清楚。旧丈夫是我们的旧人。妻子是我们重生的新人。作为旧人,我们是死的;作为新人,我们是活的。我们作旧丈夫是死的,现今我们作妻子是活的。我们会看见,妻子作两件事-结果子给神,并在灵的新样里服事。

2 脱离旧人的律法

旧人既已钉十字架,现今重生的新人就脱离了旧人的律法。(罗七2~3,加二19。)律法是赐给旧丈夫,旧人,(不是赐给妻子,)而旧丈夫,旧人,已经死在十字架上,所以新人(妻子)就脱离了他的律法。保罗说,只要丈夫活着,丈夫的律法就管制妻子;然而,丈夫死了,妻子就自由了。我们的旧丈夫是我们的旧人。现今我们是重生的新人。既然律法是赐给旧丈夫,并且他已经死在十字架上,我们就脱离了他的律法。这就是我们不再在律法之下的原因。

3 归与新丈夫基督

现在我们归与我们的新丈夫基督。我们已经看见,罗马七章四节说,我们归与基督,“就是归与那从死人中复活的。”在林后十一章二节,保罗也说,他将我们许配一个丈夫,就是基督。基督是我们的新丈夫。

4 以基督为头

重生的人,无论男女信徒,都是妻子的一部分。既然基督是我们的丈夫,我们就必须倚靠祂,并以祂为头。(弗五23。)我们若这样作,就会在复活里结果子给神,(罗七4,)并在灵的新样里服事。(七6。)我们就不再在肉体里,乃在灵的新样里。

这里深奥的思想,符合亚伯拉罕表样中神称义的深奥。在神的称义里,祂呼召祂所拣选的人从神以外的一切归向祂自己。祂呼召他们脱离堕落的光景,归向祂自己,使祂所呼召并拣选的人不倚靠自己而活,乃在一切事上倚靠神。这就是说,他们归向神,就以祂为他们的丈夫。以神为我们的丈夫,意思是了结我们一切的所是、所有和所作,在一切事上信靠神。以基督为我们的丈夫,意思也是我们相信基督。我们不该再凭自己活,乃该凭基督活。我们必须让基督替我们活。因此,罗马七章一至六节的深奥思想,符合罗马四章关于称义的深奥思想。神的心意是带我们归向祂自己,并使我们完全信靠祂。我们不该再凭自己生活,凭自己行动,或在自己里面成为甚么。我们必须全然被了结,我们的头必须完全被遮盖。我们不再是丈夫。我们这旧人已经钉十字架。现今基督是我们的丈夫。

在任何婚礼中,新娘的头总是蒙起来的。因此,在婚礼中有两个人,但只有一个头。妻子的头被丈夫遮盖,而丈夫是头。妻子成了甚么?她不再独立。她已被消减,在自己里面一无所是。你喜欢听见这话么?我喜欢。我喜欢听,不是因为我是丈夫,乃是因为我是妻子的一部分。我完全被除去,我一无所是。基督是我的丈夫和我的头。我没有自己的头。我的头蒙起来了。

基督不但是我的头-祂也是我的人位。妻子必须以丈夫为她们的人位,不只以丈夫为她们的头。我们甚至必须以基督为我们的生命。基督是我们的丈夫、我们的头、我们的人位、和我们的生命。我们已被了结,一无所是。基督活在我们里面,并替我们活。我已完全蒙召,脱离一切,并进入祂里面。我相信祂,并全然信靠祂。基督是我的一切。祂是我的丈夫、我的头、我的人位、我的生命。所以,我完全在恩典之下,绝不再在律法之下。律法与我无关,我也与律法无关。“我藉着律法,已经向律法死了。”(加二19。)现今在恩典里,我向神活着。

你仍装满一切吩咐你作许多事的老旧教训么?每当你想要凭自己作甚么,意思就是你这旧人又转向夏甲。你所能产生的只是以实玛利。不要使你自己与夏甲联合,要与她分开。把她放在一边,并告诉她,你与她无关。然后,身为新人,你要来到撒拉,神的恩典这里,并与她联合,你就会产生以撒,就是基督。你会经历基督并享受祂。这不但在道理上是正确的,照着我们的经历也是奇妙真实的。

让我们进一步看加拉太四章二十一至二十六节。在这段话里,保罗将夏甲和撒拉比喻为两约:夏甲是律法的约,撒拉是恩典的约。藉此我们能领会夏甲豫表律法的约,撒拉豫表恩典的约。因此,以实玛利是藉着行律法产生的,以撒是藉着恩典生出的。加拉太四章三十一节说,“所以,弟兄们,我们不是使女的儿女,乃是自主妇人的儿女了。”这就是说,我们不是律法的儿女,乃是恩典的儿女。所以,我们若到夏甲那里去,就是转向律法;但我们若到撒拉这里来,就是转向恩典。我们都必须到撒拉这里来,并在恩典之下,使我们多而又多的经历基督。

5 结果子给神

我们是妻子,结果子给神。这是甚么意思?为甚么保罗在罗马七章四节题起这点?当我们在肉体中-就是说,当我们是旧丈夫的时候-与我们有关的一切都是死。我们所能产生的就是死。我们产生的一切,都是属死、给死的果子。现今我们是重生的人-就是妻子-我们结果子给神。这就是说,现今我们所作的一切,都与神有关。从前,我们所是和所作的都是死。所以,在这些经文里,我们看见在死与神之间,在结果子给死与结果子给神之间生动的对比。这证明我们是旧人和旧丈夫,被捆在律法之下的时候,我们所是和所作的一切都是死。结果是给死的果子。身为新人和归与新丈夫的妻子,我们所是和所作的一切,都与神有关。我们结果子给神。“结果子给神”这话是甚么意思?这意思乃是神出来了,神作为果子产生出来了。因此,我们一切的所是和所作,必须是活的神。我们必须生出神来,作神的满溢。这样,我们就有活的神作我们的果子,并且我们结果子给神。

6 在灵的新样里服事主

我们是妻子,也必须在灵的新样里服事主,不在字句的旧样里。七章六节的灵字指我们重生之人的灵,有主,就是那灵,住在其中。(提后四22。)我们可以在灵的新样里服事,因为神更新了我们的灵。我们重生、更新之人的灵,是我们全人新样的源头。凡与我们重生之灵有关的一切都是新的,凡出于这灵的一切也都是新的。旧样不是与我们重生的灵在一起,乃是与旧律法、旧规条、和旧字句在一起。所以,我们不在字句的旧样里服事主,乃在我们重生之灵的新样里。

我们都必须学习如何运用我们的灵。你来到召会的聚会中,不要运用你的记忆,要运用你的灵。你若运用你的灵,就会有新的东西给弟兄姊妹。释放信息也是这样。我若保留许多资料在记忆里,想要照着这记忆的题材释放信息,那篇信息就必是老旧的,满了死知识的旧样。然而,我释放信息时,若忘掉我的记忆,并运用我的灵,就会有新的东西溢出。一九六九年,在伊利特会期间,我有这样的经历。在一次聚会中我站起来说话,但却不清楚信息的内容。我凭信站起来,运用我的灵。立刻,关于启示录里的七灵这一点出来了。每位听见那篇信息的人都能见证,那是新的、新鲜的、有能力的、活的。那是七倍加强之灵出来的头一天。此后,我回到洛杉矶,就着这个主题召开一九六九年夏季特会。对主在美国的恢复而言,那年夏天是关键的,且出现了重大的转弯。

我们需要不断运用我们的灵,因为我们重生的灵是新样的源头。主、神的生命与圣灵,都在我们重生的灵里。在我们重生的灵里,一切都是新的。不要记律法,因律法没有别的,只有旧样。在我们重生的灵里,没有别的,只有新样。

我们是归与基督这新丈夫的重生之人,必须结果子给神。我们的所作、所是和所有,必须是神自己。神从我们这人满溢,成为我们给神自己的果子。我们也必须在灵的新样里服事主,不在字句的旧样里,不在律法的旧样里。我们与律法再也没有关系,我们已经脱离了律法。现今我们在恩典之下,同着且凭着我们的新丈夫基督而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