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关于国度子民的律法 五17~48

17 不要以为我来是要废除律法或申言者;我来不是要废除,乃是要成全。 18 我实在告诉你们,即使到天地都过去了,律法的一撇或一画,也绝不能过去,直到一切都得成全。 19 所以无论谁废掉这些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又这样教训人,他在诸天的国里必称为最小的;但无论谁遵行这些诫命,又这样教训人,这人在诸天的国里必称为大的。 20 我告诉你们,你们的义,若不超过经学家和法利赛人的义,绝不能进诸天的国。 21 你们听见有对古人说的话:“不可杀人;凡杀人的,难逃审判。” 22 但是我告诉你们,凡向弟兄动怒的,难逃审判。凡骂弟兄拉加的,难逃议会的审判;凡骂弟兄魔利的,难逃火坑的火。 23 所以你在祭坛前献礼物,若想起你的弟兄向你怀怨, 24 就要把礼物留在坛前,先去与你的弟兄和好,然后来献礼物。 25 你同告你的对头还在路上,要赶紧与他和息,免得他把你交给审判官,审判官交给差役,你就下在监里了。 26 我实在告诉你,非到你还清最后一分钱,你绝不能从那里出来。 27 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 28 但是我告诉你们,凡看妇女,有意贪恋她的,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 29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绊跌,就剜出来丢掉;因为你肢体中的一个丧失了,强于你全身扔在火坑里。 30 若是你的右手叫你绊跌,就砍下来丢掉;因为你肢体中的一个丧失了,强于你全身往火坑里去。 31 又有话说,人若休妻,就当给她休书。 32 但是我告诉你们,凡休妻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叫她犯奸淫了;无论谁娶这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 33 你们又听见有对古人说的话:“不可背誓,所起的誓,总要向主谨守。” 34 但是我告诉你们,什么誓都不可起,不可指着天起誓,因为天是神的座位; 35 不可指着地起誓,因为地是祂的脚凳;不可指着耶路撒冷起誓,因为耶路撒冷是大君王的城; 36 也不可指着你的头起誓,因为你不能使一根头发变白或变黑。 37 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那恶者。 38 你们听见有话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39 但是我告诉你们,不要抗拒恶人;反而无论谁打你的右脸,连另一面也转给他。 40 那想要告你,要拿你里衣的,连外衣也让给他; 41 无论谁强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 42 求你的,就给他;向你借贷的,不可转开不顾他。 43 你们听见有话说,“当爱你的邻舍,恨你的仇敌。” 44 但是我告诉你们,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 45 你们就可以作你们诸天之上父的儿子;因为祂叫祂的日头上升,照恶人,也照好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 46 你们若爱那爱你们的人,有什么赏赐?税吏不也是这样行吗? 47 你们若单向你们的弟兄问安,有什么过人的长处?外邦人不也是这样行吗? 48 所以你们要完全,像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