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篇、律法是神活的话,将神的本质注入祂所爱的寻求者里面


第五十二篇、律法是神活的话,将神的本质注入祂所爱的寻求者里面 书名:出埃及记生命读经

第五十二篇 律法是神活的话,将神的本质注入祂所爱的寻求者里面

读经:

出埃及记二十章一至十七节;三十四章二十八节;三十一章十八节;申命记四章十三
节;诗篇十九篇七至八节。

当我们来看二十章一至十七节所记载律法的颁赐,我们需要认识这件事发生在神的山上,在那里神的百姓已被带进与神的交通中。

一 律法

我年轻的时候,受到一些系统神学书籍的影响,认为律法是消极的东西。一题到律法,一种消极的印象不光在我心中,也在我整个人里面。以后许多年来,我都认为律法是消极的,我是在神恩典之下的人,不在律法之下,我不在意律法。就我而论,圣经中的律法不是积极的。然而,我逐渐懂得,尤其藉着读出埃及记,我懂得出于神或是从神而来的,没有一样会是消极的。反之,从神而来的每样事物,定规是积极的。二十章一至十七节所记的十诫,就是如此。

倘若我们只照着头脑的知识来思想律法,我们会以消极的方式来看它。但如果我们晓得,律法是在积极的光景中颁赐的,我们就会看见,律法是神活的话,将神的本质注入到祂所爱的寻求者里面。保罗说,律法是藉着天使设立的。(加三19。)然而,出埃及记二十章没有题到天使。根据这一章,律法是神自己直接颁赐的。

论到律法的颁赐,出埃及记二十章一节很有意义:“并且神吩咐这一切的话,说。”(直译。)“并且”这个连接词,将二十章和十九章连起来。在出埃及记十九章我们看见,神将祂的百姓领到神的山,与祂有交通。神已将百姓从埃及领出来,并在神的山把他们聚集到祂那里。这意思是说,神从天上降临到地上,与祂的百姓有交通。当然,人升到天上的神那里去是不可能的。但在出埃及记十九章,神降临在一座特别的山上,在那里神能遇见祂的百姓。就在神遇见祂的百姓,以及百姓在交通中接触神的地方,颁赐了律法。有些神学家也许忽略了这一幅颁赐律法的图画。他们倾向于把神除外,消极地专注于律法。我年轻时,以为神在天上,藉着天使,将律法赐给祂在地上的百姓,这就是我有那个印象的原因。依照这个观念,神颁赐律法时,远离祂的百姓,他们无法进前接触神。根据这个看法,颁赐律法的神没有接触百姓,接受律法的百姓也没有遇见神。

当我年轻时,也受过教导说,根据约翰第一章,律法是藉着摩西传的,直到基督道成肉身的时候,神才临到人。然而,在出埃及记十九章和二十章,我们看见在基督道成肉身以前,神的确降临遇见祂的百姓。即使在出埃及记二十章以前,神也向亚伯拉罕显现过。但那次显现是小规模的。在出埃及记十九章和二十章,当神降临遇见百姓,并将律法颁赐给他们的时候,有两百多万人聚集在神的山那里。

神将百姓从埃及领到神的山以后,就开始与他们交通,并对他们说话。出埃及记三十一章十八节指明神对他们说话。在神的山那里,神与人谈话、交通、来往。根据十九章四至六节,神说,祂如鹰将他们背在翅膀上,带来归祂。祂又说,他们要成为祂自己的产业,成为祂的奇珍,并且要归祂作祭司的国度,为圣洁的国民。这些话是神和祂百姓之间积极谈论的一部分。这样的谈论不是一些律法的命令,乃是在交通的时间里,神对祂百姓所说的话。

正如二十章一节所指明的,十诫的颁赐乃是这个在交通中谈论的延续。这一节不是说:“神将诫命赐给百姓。”它说:“神吩咐这一切的话,说。”二十章所有的不光是一张诫命的清单。二十章一节说:“神吩咐这一切的话,说。”这个事实表明十诫乃是神的话。在三十四章二十八节,十诫甚至称为“十句话”。(直译。)根据提摩太后书三章十六节,圣经都是神的呼出。(直译。)这指明圣经就是神的呼吸。神的说话就是神的呼吸。每当神说话,祂的呼吸就将祂的成分传输到接受祂话的人里头。

二十章一节开头的连接词“并且”非常重要,因它将二十章和十九章连起来。因此,二十章是神在十九章说话的延续。我们已经看见,十诫乃是神的话,甚至就称为神的话。你曾听见过十诫是十句话么?话和诫命大不相同。诫命是我们必须遵守并履行的要求。然而,神的话是神的气,因为神说话就是祂的呼吸。神藉着说话,将祂自己吹进听祂话的人里头。十诫称为十句话,这个事实是说,它们不光是给我们遵守的律法。这些诫命不只是神圣律法的许多命令。神不仅赐给祂的百姓十条律法,十条诫命;神在和他们的交通中,说了十句话。倘若诫命不过是律法,神的百姓除了尽力遵守以外,就不能作甚么了。但既然十诫也是神的话,神的呼吸,那些在爱里追求神的人,就可以把这些话当作神的呼吸,接受到他们里面。

在这样的光中,我要请你们思想摩西花四十天在山上与神交通的经历。他从山上下来的时候,除了写在两块石版上的十诫以外,他还有些东西。他是完全被神的成分所注入的人。摩西在山上交通的那些日子里,经历了一种神圣的注入,就是神的本质灌输到他的全人里头。然而,基督徒没有给这件事适当的地位,他们多半是说,神赐给摩西十诫,当摩西看见以色列人拜偶像,他就在怒中摔碎了石版。圣经指明摩西不光领受了两块石版,并且神的成分也灌输到他里头,使他的面皮发光。虽然摩西能把两块石版摔碎了,他却不能除去在山上与神交通时所得着的灌输。

原则上,我们对主的经历也是这样。尽管我们不能遵守诫命,但我们却是不能除去与神交通听见神话语之时所灌输到我们里头的东西。

在我的职事里,我时常对人说,我们若照着约翰十五章住在主里面,自然而然会活出葡萄树的生命。当然葡萄树的枝子不需要努力遵守任何诫命。它们只要住在葡萄树上,并活出葡萄树的生命。虽然我照着这条线来尽职事,但我不明白约翰十四章二十一节和二十三节,这两节与出埃及记二十章的诫命非常相像。约翰十四章二十一节说:“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而二十三节说:“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话。”至少在某种程度上,主耶稣的这些话,似乎就是出埃及记二十章中话的重复。这原因乃是:论到生命的基本原则,旧约和新约是一样的。我们凭自己无法遵守神在旧约里,或主在新约里的诫命。在这件事上,保罗在罗马七章说,我们不可能遵守律法。保罗特别说到论贪心的诫命,它不仅与我们外面的行为有关,并且与我们里面的光景有关。虽然我们凭自己不能履行所有的诫命,但我们能住在主里面。并经历祂住在我们里面,让祂来倾注。再想一想摩西在山上的经历。因他从神接受了奇妙的灌输,他就能住在神里面,神也能住在他里面。这样的灌输和互住的结果,摩西就能遵守神的诚命,不是凭着他自己的努力,乃是凭着注入到他里头神的本质。

在这一点上,我要请你们注意本篇信息的题目:“律法是神活的话,将神的本质注入到祂所爱的寻求者里面。”律法不光是一系列神圣的诫命,而是神活的话,将神的本质注入到那些爱慕地寻求祂的人里面。如果我们认为十诫只是律法,然后就要去遵守,这不是正确的接近律法。我们不该这样应用十诫。反之,我们该是爱神、寻求神的人。在这件事上,我们该像腓立比三章的保罗,就是在爱里追求基督,甚至是竭力追求的人。因着爱主,我们就该追求祂、接触祂,并且留在祂的面光中,与祂同住。我们若是这样作,就要天天被神注入,我们就会自然而然地照着神的律法而行。我们会遵守律法的要求,不是凭着我们自己的努力,乃是藉着我们接触注入到我们里头的主。一旦神的本质完全注入我们里头,神就要从我们里面遵守祂自己的律法。我们该记住,律法是在神的山上颁赐的,就是神的百姓能被神的本质所注入的地方。因此,我们不该认为律法仅仅是神的诫命;它乃是神的话,神的见证,不光彰显神,更将神的本质注入到那些在爱里寻求神的人里头。

二 两种对待律法的人
(一)神所爱的寻求者

现在让我们继续来看,两种不同的人如何对待律法。这两种人就是神所爱的寻求者,(太二二36~38,)以及遵守律法字句的犹太教徒。在那些爱慕寻求神的人中间,让我们来看旧约中作诗的人,以及新约中西面和亚拿的经历。

1 作诗的人

根据诗篇,作诗的人喜爱律法到了极点。有些人也许教导说,律法是消极的东西,但作诗的人却宝爱律法。这个事实多年来一直困扰我。在“诗篇所启示并豫表的基督与教会”那本书中,我甚至有点贬低了律法;我指出诗篇第一篇的律法和第二篇的基督之间的对比。我仍然相信,在字句的律法和基督之间作个对比是正确的。如果我们在基督之外来爱律法,我们就失去了目标。然而,将律法当作神的见证和基督的豫表来爱慕,就是正确的。现在让我们从诗篇中来看许多章节,说出作诗的人如何对待神的律法。

(1)爱神

作诗的人爱神。诗篇十八篇一节说:“耶和华我的力量阿,我爱你。”在七十三篇二十五节,有一位绝对爱神之人的见证:“除你以外,在天上我有谁呢?除你以外,在地上我也没有所爱慕的。”这篇诗的作者爱神到这样的地步,除了神自己以外,在天上或地上,都没有别的人。

(2)寻求神
作诗的人也是寻求神的人。诗篇四十二篇一节和二节说:“神阿,我的心切慕你,如鹿切慕溪水。我的心渴想神,就是永生神;我几时得朝见神呢?”这篇诗的作者渴想神,如鹿切慕溪水那样的寻求神。诗篇四十三篇四节指明,作诗的人如何寻求他最喜乐的神;而一百一十九篇二节和十节指明,他如何一心寻求神。

(3)与神同住

在诗篇二十七篇四节,我们看见作诗的人渴望与神同住:“有一件事,我曾求耶和华,我仍要寻求;就是一生一世住在耶和华的殿中,瞻仰祂的荣美;在祂的殿里求问。”作诗的人渴望一生一世住在神的殿中。八十四篇一至七节表达了同样的愿望。读这些经文的人,定规会摸着与神同住的甜美。诗篇九十篇一节宣告说:“主阿,你世世代代作我们的居所。”我们又一次看见,作诗的人渴望与神同住,甚至住在神里面。九十一篇一节表露了同样的愿望,在那里作诗的人宣告说:“住在至高者隐密处的,必住在全能者的荫下。”我们在这些经文里所看见的,胜于注意律法的字句。作诗的人切望住在神同在的隐密处。有这样渴望的人,神的成分定规会注入。

(4)瞻仰神的荣美

诗篇二十七篇四节也表达出作诗的人渴望瞻仰主的荣美。瞻仰主的荣美就是面对面的看见主。一百零五篇四节也见到同样的渴望:“要寻求耶和华与祂的能力,时常寻求祂的面。”

(5)被神的丰富所倾注

作诗的人在他们的经历中,也被神的丰富所倾注。诗篇五十二篇八节说:“至于我,就像神殿中的青橄榄树,我永永远远倚靠神的慈爱。”作诗的人吸收神的丰富,就像一棵树从土壤吸收丰富。他们好像橄榄树,栽于神的殿中,并且被神的丰富所倾注,使他们能在属灵上长大。他们就像橄榄树,因着注入到他们里头的丰富而长大。

诗篇九十二篇十三节和十四节,也启示作诗的人被神的丰富所倾注:“他们栽于耶和华的殿中,发旺在我们神的院里。他们年老的时侯,仍要结果子;要满了汁浆而常发青。”在这里我们看见,被神的丰富所倾注的四方面。栽于殿中、发旺、结果子、满了汁浆而常发青。我们在这里所有的,不是教导或神学,而是经历活神作生命的供应。作诗的人不光是遵守律法的人,也是寻求神,被神的丰富所倾注的人。因此,他们被栽种、发旺、结果子、满了汁浆而常发青。藉着这一种从神而来的倾注,他们就自然而然地刚强起来,遵守律法,并活出律法。

作诗之人的经历在原则上与新约所启示的相同。根据约翰福音,当我们住在主里面时,主就用祂的成分来注入,我们就把葡萄树生命的汁浆吸收到里面来。然后我们就会结果子。这不是遵守律法的问题,而是活出律法的问题。

诗篇九十二篇十节说:“你却高举了我的角,如野牛的角;我是与新油调和的。”(直译。)在旧约中,油表征作为那灵的三一神。因此,与新油调和,就是与新鲜的灵调和。这不仅仅是学习律法,或努力遵守律法。它乃是寻求神,要完全与新鲜的灵调和,使我们自然而然地活出祂,并且使我们的日常生活能符合祂的所是。我再说,不是要遵守律法;乃是要活出神来,使我们有一个符合神律法的日常生活。我们不要想去遵守律法,应当藉着神丰富的倾注而活出律法。

(6)享受生命的丰富

作诗的人也享受生命的丰富。诗篇三十六篇八节和九节说:“他们必因你殿里的肥甘,得以饱足;你也必叫他们喝你乐河的水。因为在你那里,有生命的源头;在你的光中,我们必得见光。”这些经文听起来真像是新约中的一段。原则上,作诗的人享受三而一的神和我们今天一样。因神殿里的肥甘得饱足,以及喝神乐河的水,就是享受三而一的神。说在神那里,有生命的源头,意思就是在神那里,有生命供应的泉源。我们又一次看见,作诗的人不是要去遵守律法的要求,而是要寻求神。他们追求神,神就注入到他们里面。自然而然地,他们不光照着神所颁赐的律法而活,更是照着神的性情而活。他们的生活自然而然地符合神的律法,就是神性情的彰显。因此,他们活出神的性情来。他们的生活乃是神性情的彰显。他们不是努力遵守律法,而是活出律法的人。我们感谢主,给我们看见这件重要的事。

(7)得着神的供应,遵守神的话

不但如此,作诗的人还得着神的供应,遵守神的话,就是律法。诗篇一百一十九篇五十七节说:“耶和华是我的福分。我曾说,我要遵守你的言语。”把本节中的两点摆在一起,我们就看见,作诗的人得着神作他们福分的供应,因而能遵守神的言语。使用到“分”这个字,使我们想起歌罗西一章十二节。在那里保罗告诉我们,基督是众圣徒的分。因着神是作诗之人的分,作诗的人才能遵守神的话,就是他们所指的律法。

作诗的人为了遵守神的言语,就是律法上的话,便接受神作他们的分。我们不该认为凭自己能遵守神的律法。遵守律法的诫命是一件大事,我们是行不来的。倘若我们要遵守律法,就需要神作我们的分。我们只有在享受神,并得着神供应的时候,才能彀遵守律法。我们又一次看见,旧约中作诗之人的经历,在原则上和我们今天的经历是一样的。

(8)宝爱神的律法

作诗的人是那些爱慕寻求神的人,宝爱神的律法。诗篇一百一十九篇十四节说:“我喜悦你的法度,如同喜悦一切的财物。”作诗的人宝爱神的法度,如同宝爱财物一般。诗篇一百一十九篇七十二节继续说:“你口中的训言,与我有益,胜于千万的金银。”然后在一百一十九篇一百二十七节,作诗的人继续说:“所以我爱你的命令,胜于金子,更胜于精金。”这些经文启示,作诗的人不光爱神,也宝爱神的律法。神的律法对他们来说,就是神的言语和神的见证。他们看重神的律法,胜于金银。他们宝爱神的话。

(9)尝到律法的甘美

诗篇一百一十九篇一百零三节说:“你的言语,在我上膛何等甘美!在我口中比蜜更甜。”这一节指明作诗的人尝过律法的甘美。神话语的甘美滋昧,对他们是何其宝贵!

(10)仰望神的话并思想神的话

作诗的人也仰望神的话,就是仰望律法,并且思想神的话。诗篇一百一十九篇一百四十七和一百四十八节指明这事:“我趁天未亮呼求,我仰望了你的言语。我趁夜更未换,将眼睁开,为要思想你的话语。”在清晨,黎明以前,作诗的人会仰望神的话,并且思想神的话。由此我们看见,作诗的人在晨更中享受神的话。

这一切经文指明,作诗的人是神所爱的寻求者。他们自然而然地被神注入,并且活出神的律法。今天我们也该如此。倘若我们被基督注入,我们就要活基督。律法如何是神的话,照样,律法所豫表的基督,也是神的话。就如作诗的人爱慕神的律法,宝贵它、尝到它、仰望它,并思想它,今天我们也当爱慕基督,宝贵祂、尝到祂、仰望祂,并思想祂,甚至住在祂里面。作为神活话的律法,绝不是消极的,乃是非常积极的。

2 西面和亚拿

西面和亚拿也在爱慕寻求神的人中。当他们等候基督时,圣灵就在他们身上。(路二25。)他们也得了圣灵的启示,(路二26,)并且凭着灵而行。(路二27。)他们住在圣殿里,禁食祈求事奉神。(路二37。)因此他们享受神,并接受神的灌输。他们和作诗的人一样,自然而然地活出神的律法,而且他们的生活符合神的彰显。因为他们已被神的本质所注入,就能活出一种生活,符合作为神彰显的律法。

(二)遵守律法字句的人

1 犹太教徒

现在我们来看一班另一个样子对待神律法的人,就是犹太教徒。律法在作诗之人的手中,是可爱的。但是到了犹太教徒的手中,就变成消极的东西了。根据马太十五章八节,犹太教徒并没有心为着神。根据加拉太六章十二至十三节,他们在律法的字句上,又道理又规条。他们与爱神、有心为着神的作诗之人是何等的不同!因为作诗的人活在对神丰富的经历中,他们就不像犹太教徒那么规条那么道理。

2 大数的扫罗

大数的扫罗得救以前,为律法大发热心。(腓三5~6。)身为犹太教徒,他甚至是亵渎神的、逼迫人的。(提前一13。)当他还是犹太教徒的扫罗时,并不是真爱神。他乃是照着宗教的遗传,为律法大发热心。因这缘故,扫罗归向基督时,就弃绝了律法。所以保罗贬低了犹太教徒所误用的律法。

三 真正敬拜神的人

当我们对照神所爱的寻求者与遵守律法字句之人的光景时,我们看见在这件事上,旧约和新约的原则都是一样的。倘若我们爱主、一心寻求祂、与祂同住,并享受祂的丰富,祂的本质就要注入到我们里头。祂自己自然而然地就要成为我们的生活。因此,从我们所活出来的,就是神的彰显。这样的生活符合神的律法。结果,我们成为真正敬拜神的人。真正敬拜神的人乃是那些照着神的所是,符合神的所是,并返照神所是的人。遵守律法不能使人成为真正的敬拜者;真正的敬拜者乃是被神注入并活出神来的人,因而成为照着神的所是并符合神的所是的人。这种人的生活符合神的生活,并返照祂的所是。这就是耶稣活的见证。

我们已一再指出,原则上,旧约圣徒的享受和新约圣徒是一样的。我们已经看见,如果我们与神同住,并且被神注入,我们就会自然而然地活出祂来。然后我们的生活将符合神的律法,因我们与神合一,并且活出神来。所以在我们的经历中,律法、神和基督乃是一个。

倘若我们在这光中来读出埃及记二十章,这一章就完全是新的。我们会看见,神的百姓在山上与神来往时,所颁赐给他们的十诫,乃是在与神的交通中所领受的话语。这些话语带来神成分的注入,使神的百姓能过一种符合神之所是的生活。

作诗的人和犹太教徒之间有一个显著的不同乃是:作诗的人与神一同寻求律法,而犹太教徒完全在神之外去追求律法。今天不同的基督徒使用圣经的方式,情形也是如此。倘若我们今天是作诗的人,我们追求圣经,追求神的话,是出于爱主和主的话。然而圣经学者读圣经,很可能不是真正有心为着主。他们的目的也许是要获得知识,用来建立系统神学。因此,圣经学者可能成了今天的犹太教徒。

主耶稣在地上的时侯,犹太教徒不愿意积极地接触祂。他们想要认识圣经,却离开基督去追求圣经的知识。因这缘故,主耶稣对他们说:“你们查考圣经,因你们以为内中有永生,给我作见证的就是这经;然而你们不肯到我这里来得生命。”(约五39~40。)我们也可能成为那些在主自己以外,追求圣经知识的人。在基督以外读圣经,的确是可能的。但我们若祷读主的话,我们就会在读主话时接触到主。这就是我们宝贵祷读的原因。

倘若我们看见律法就是神的话,并且晓得神的话就是神的呼吸,那么我们就会看见,律法乃是神自己的彰显。律法豫表基督,因为祂是真正彰显神的那一位。有些圣经学者没有看见律法就是神的话,而这话就是神的呼吸。事实上,律法、话、呼吸、神乃是一个。基督自己是神活的律法。对我们来说,基督是真律法、神的话、神的彰显,和神的呼吸。我们可以受祂调整,并凭祂而活。在神的心里,律法实际上就是基督自己。神没有赐给我们一个与基督分开的律法,祂所赐的律法,乃是基督作祂的彰显和祂的呼吸。所以,基督是我们的律法,这位基督乃是神的话、神的呼吸,和神的彰显。

追求研究系统神学,而将圣经或神的启示与神自己分开,是一件很可怕的错误!今天我们必须留意不可将神的话与基督分开的警告。神的话就是神的呼吸,而神的话是出于神自己的东西,不光彰显神自己,更将神自己分赐到我们里面,使我们可以接受祂。如果我们只把神的话当作死的字句来接受,我们就会成为今天的犹太教徒,就是热心律法的知识,却不是出于爱心真正寻求神的人。但我们若将神的话当作神的呼吸来接受,因而被神的本质所注入,我们就要成为今天作诗的人,就是神所爱的寻求者。

我们读二十章一至十七节的时候,应当注意后五条诫命所颁布的方式,与前五条不同的事实。在后五条的事例中,仅仅吩咐我们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愉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贪心。然而,前五条诫命是在满了爱,甚至亲密的气氛中所颁布的。在第二节和第三节主没有说:“第一条诫命就是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反之,主非常特别地把祂自己介绍给祂的百姓:“我是耶和华你的神,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这是爱的话。神题醒百姓,祂拯救他们并释放他们脱离捆绑。神对他们说话,仿佛一个青年向一位少女求婚。祂的话是爱的话。

在第六节,爱这个字非常重要。在第五节和第六节,主说到爱与恨。我们若恨主,祂必追讨我们的罪,直到三四代。但我们若爱主,祂必发慈爱,直到千代。这样的话是在关爱与亲密的气氛中说出的。主要知道祂的百姓到底爱祂还是恨祂。即使论到不可妄称主的名,和守安息日的诫命,也是在爱的气氛中说出的。

许多基督徒忽略了颁赐十诫的这方面。他们没有看见这个事实,就是前五条论到神自己的诫命,是在关爱与亲密的气氛中颁赐的。反之,大多数的圣经学者说到律法,一心注意律法的字句,完全忽略律法是在爱的气氛中颁赐的。他们不知道律法本身就是神的彰显。

我们已经看见,主在约翰十四章二十一节和二十三节的话,与主在二十章四至六节所说的相似。在二十章四至六节主说,我们若爱祂,祂必施慈爱,直到千代。在约翰十四章主耶稣说,我们若爱祂,又遵守祂的话,祂与父必爱我们,并要和我们作一个住处。在两个事例中,所说的话都是爱的话。说全本圣经是在慈爱、亲密的气氛中写成的,并不为过。圣经甚至可以认为是神向人求婚的故事。歌中的歌是这事的最好例证。这本书在满了爱的气氛中写的,它是一本爱的书。倘若我们爱主,我们定规会宝贵祂的话,并要遵守它。然后主必发慈爱,直到千代。

律法就是神的话,而神的话就是神的呼吸。神藉着祂的话,将祂自己吹进我们里面,用祂的本质来灌输我们,使我们成为祂的彰显。因着神圣的本质注入我们里面,我们就自动地活出一种生活,符合神的所是。旧约和新约都说到这件事。

我们已经看见,基督自已是真律法、是话、是呼吸、是神的彰显。今天我们该认为圣经是神的呼吸。我们藉着祷读主话,吸入神的成分。这样我们就被神的所是注入,自然而然地开始活基督。然后我们的生活定规符合神的所是。如此我们就成为神活的彰显,神活的律法。

如果我们好好祷读二十章一至十七节,这些经节会带我们进入神里面,并要将神的本质注入我们里面。我们愈这样接触神,就愈被神浸透。结果,我们自然而然地在符合神律法的方式中生活。我们不是想要去遵守律法,而活出律法来。我们绝不是犹太教徒,我们乃是今天作诗的人,就是爱慕寻求主的人。这里的关键乃是我们对主和主话的爱慕。倘若我们爱祂,又遵守祂的话,祂必到我们这里来,并与我们建造一个住处。何等奇妙!圣经实在是一本爱的书。

总而言之,我再说,作为神话语的律法,乃是神的呼吸,叫我们吸入神,使我们得着生命的力量,活出律法,符合神的性情和彰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