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篇 对付良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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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现在要来看第六个生命经历,就是对付良心。我们奉献之后,在神面前不只要对付罪,对付世界,还要对付良心。罪和世界,可说都是我们外面的问题,而良心乃是我们里面的问题。所以,对付罪和对付世界,乃是我们对付的外围,对付良心,才是我们对付的中心。我们曾说过,对付罪,好像除去一件衬衫上的玷污,对付世界,好像除去这件衬衫上的花色,而对付良心,就好像将这件衬衫上那些极微小的细菌也都消除,然后这件衬衫就完全清洁了。因此,对付良心这件事,在基督徒的生命过程中,也是极其重要的,是我们必须透彻认识并经历的。

壹 对付良心的认识

一 良心的来历

我们先看良心的来历。人的良心是什么时候有的?是怎样来的?这在圣经中虽找不出明确的记载,但照着全部圣经的真理,并我们的经历来看,良心的本身,乃是在神创造人的时候,就已经创造在人里面了。换句话说,良心这个机关,在人当初受造的时候,就已经有了。不过良心的功能,却是在人吃了善恶树的果子而堕落以后,才显出来的。

照圣经的记载看,人在未堕落之前,乃是浑浑噩噩的,正像一个初生的婴孩。所以那时,人对于赤身露体,并不觉得羞耻。那就是证明他们里面还没有善恶是非的观念,也就是没有良心的感觉,没有良心的功能。等到人吃了善恶树的果子而堕落以后,人立刻对于赤身露体感到羞耻。这个羞耻的感觉,乃是良心开始起作用,而有的一种感觉功能。所以良心的感觉,也就是良心的功能,乃是在人堕落之后才显出来的。

人在堕落以先,虽然良心的功能还没有显出来,但良心的本身却早已存在了。因为良心既是人里面的一个机关,就必是在人受造的时候,就造好的。我们不能说人在堕落之前,还没有良心这个机关,等到人堕落以后,神才给人造出一个良心来。这个说法,是不合逻辑的。按逻辑说,良心的本身,必是神当初所创造的,而良心的功能,必是在人堕落之后,受到启发,才显明出来的。这正像人一从父母生下来,就有头脑这个机关,但它的功能,却是在人受过教育之后,才被启发出来的。受的教育越多,功能被启发出来也就越多。照样,良心这个机关,在人被造的时候就有了,不过那时还没有善恶的问题,不需要良心的作用,所以良心的功能就没有被启发出来。乃是等到人堕落之后,善恶的观念进到人里面,良心的功能才被启发出来。从那时候起,良心才负起拒恶就善的责任来。这些就是良心的来历。

二 良心的部位和功能

良心的部位,乃是在人的灵。人的灵共有交通、直觉、和良心,这三部分。这在圣经中虽无明文题到,但照我们的经历,确能证实这件事。在我们的灵里,实在有一部分功能,能和神交通,这就是灵里的交通部分;也有一部分功能,能直接觉得神,直接知道神的旨意,这就是灵里的直觉部分;还有一部分功能,能分别是非,辨识善恶,这就是灵里的良心部分。

人灵里这三种功能的显出,是有演变的。人在堕落之前,良心的功能还未显出来。所以那时,人灵里只有交通和直觉这两种功能。等到人因堕落而躲避神的面,人和神的交通出了事,人灵里的直觉也就迟钝了。但到这时良心的功能反被启发出来,有了是非的感觉,能在一切生活行动中辨识是非善恶。所以人初堕落的时候,灵里的交通和直觉,虽枯萎麻木了,但良心却有了功能。可惜人因着以后更深的堕落了,就连良心的感觉也被丢在一边。到这时,人的良心好像被热铁烙惯,虽然随意邪荡,放纵各种的私欲,也没有多少知觉。所以到这时,人灵里的功能,可说是完全丧失净尽了。

等到我们得救重生的时候,圣灵进到我们里面,把我们的灵点活过来,也就是给了我们一个新灵。所以这时,我们灵里的三种功能就被恢复了,我们就能和神有畅达的交通,并能直接觉得神的意思,同时也能敏锐的辨别是非善恶了。所以我们今天灵里的功能,既不是堕落后的光景,也不是堕落前的光景,乃是三种功能同时都有了,并且同时都是刚强敏锐的。

关于良心的功能,共可分作三方面:第一,良心就是是非之心,能叫我们觉出是非,辨别善恶。第二,良心能叫我们知道什么是神所称义的,什么是神所定罪的;什么是神所喜悦的,什么是神所厌恶的。所以从这一方面说,良心实在相当能叫我们明白神的旨意。第三,良心乃是代表神来管治我们。国家的最高当局,怎样是通过警察机关来管治人民,神也照样是通过良心来管治我们。我们知道,这个宇宙之所以存在,乃是维系于神所设立的各种定理和定律。无论谁违反了那些定理或定律,他就要受制裁,被定罪。神在人身上的管治,也有许多定理和定律,而这些定理和定律,有很多成分都是由人的良心来执行。神就是在堕落的人里面,设立良心,照着这些定理和定律,来管治人。无论谁若违背了,或要违背神在他身上所定规的这些定理和定律,他的良心马上就定罪他,约束他,使他不至走入歧途,陷于败坏。所以良心这一个管治,不只托住了个人的生存,同时也维系了人在宇宙中和其他一切的关系。因此,良心对人的管治,乃是良心最主要的功用。实在说来,良心所以给人知道是非,知道神所称义的,和神所定罪的,目的也都是为要代表神来管治人。

三 良心与里面诸部分的关系

1 在部位上

良心既是灵的一部分,自然就和灵里的直觉并交通,是紧贴毗邻的。而包围着灵的乃是魂,所以良心和魂里的心思、情感、并意志,又是很近的。同时良心又是心的一部分,所以良心和心也是紧连的。在此我们看见,良心在部位上,和我们里面灵、魂、心的诸部分,都有密切的关系。

2 在功能上

在部位上,良心既和我们里面的诸部分,有这样密切的关系,就在功能上,良心与它们当然也不能不互相影响。

我们先说直觉如何影响良心的功能。当一个人灵里的直觉活泼敏锐的时候,他的良心也必是敏感细嫩的。比方一间房里,夜间没有电灯就很黑暗,若隔壁房间里的电灯很明亮,这黑暗的房间,也会受到一些光照。同样,直觉既是良心的紧邻,直觉的作用也就很能影响良心的功能。

交通也是如此。当一个人和神的交通流畅无阻的时候,他良心的功能也必敏锐准确。越是和神交通好,交通深的人,他里面越是活泼明亮,他的良心也越是敏感准确。

魂里的三部分,对于良心的功能,也有很显著的影响。一个人的心思是否清明通达,情感是否丰富正确,意志是否刚柔适度,都很影响他良心的功能。比方,人对事理的知识与认识,很会影响良心的感觉。有人生来头脑糊涂,思路不准,良心也就糊涂迟钝。这是心思影响良心的故事。情感和意志,也同样会影响良心。所以要良心有好的功能,就必须把心思、情感、和意志,都纳入正轨。

良心的功能,也会受心的影响。一个人若是心思正直,心情仁爱,心志柔和,他的良心就必明亮、敏锐,对人稍有亏欠,就觉不安。反之,一个人若是心思弯曲,心情残忍,心志刚硬,他的良心也必昏暗、迟钝,就是把人深深的伤害了,还不会有多少感觉。

这些功能上的影响,都是相当细嫩、微妙的,我们必须在实际的经历中,去体会它。

四 良心与管治的关系

有的圣经学者,将圣经中记载的事,分作七个时代,就是无罪时代、良心时代、人治时代、应许时代、律法时代、恩典时代、和国度时代。其中头三个时代,都是照着管治的原则来分的。无罪时代,是神治的原则;良心时代,是自治的原则;人治时代,是人治的原则。良心的管治,就是这三种管治中,自治的一种。

在人堕落以前,人与神之间还没有罪的间隔,这就是所谓的无罪时代。那时,人直接受神的管治,而活在神面前,向神负责,那就是神治。可惜人在神治之下,堕落失败了,人的里外都有了罪,圣洁、公义的神,就不能不离开人。因此,从亚当被赶出伊甸园,直到挪亚出方舟的时候,神就在人里面设立良心,代表祂来管治人。这就是所谓的良心时代。在这时代中,人受自己良心的管治,向自己的良心负责,所以就是自治。可惜人在自治之下,又失败了。人丢弃良心一切的责备和约束,而有了凶杀、邪淫,以至败坏至极,满了强暴。因此,神就用洪水审判那个时代。到洪水以后,神就吩咐挪亚说,‘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创九6。)这就是因为人不服神治,又丢弃自治,所以神只好给人权柄代表神来管治人。因此,不久就有国家的开始,人类中就有了政权的管治,社会的制裁,以及家庭中的规约。就如在国家里有元首和官长,在工作场所中有主管,在学校里有师长,在家庭里有父母、兄长等等,这些都是神所设立的权柄,代表神来管治人。所以罗马十三章一节才说,‘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这就是人治时代。因为人是这样受人的管治,向人负责,所以所受的管治就称作人治。

所以就着管治这一面来说,人类的堕落,乃是从神治堕落到自治,又从自治堕落到人治。人越是受神治,就越高尚,越是受人治,就越低下。今天人的光景,是完全不受神的管治了。可能还有少数人,是在自治之下,受自己良心的管治,但那个力量也是极其微弱的。大部分的人,都是落在人的管治之下,必须有别人的管治,才肯就范。但就在这人治时代中,人还是失败了。人不服人的管治,人逃避人的管治,人更推翻人的管治。今天摆在我们眼前的,正是这种背叛翻腾的光景。所以我们看见无论在神治之下,在自治之下,在人治之下,人都完全失败了。

人既是从神治堕落到人治,所以神拯救人的时候,就要把人从人治恢复到神治,叫人再单纯的活在神面前,直接的受神管治。但这恢复,并不是一下就完成的。人的堕落,怎样是从神治,经过自治,而落到人治。神的恢复,也照样要人从人治,经过自治,而达到神治。可说自治乃是神治与人治之间的一层台阶。所以人蒙恩得救了,就该先脱离人治,而恢复到自治里去。

凡活在人治之下的人,都是活在人面前的。他们有许多事,都是因着怕人才不敢作。何时人管不到,或看不见,他们就为所欲为了。在自治之下的人,就不是这样。他们乃是活在自己良心的感觉里,接受自己良心的管治,而不需要别人的管治。他们在一切言语行动上的约束,不是因为惧怕人,乃是因为良心的管治。良心赞同,他们才敢作;良心不赞同,他们就不敢作。虽然表面上,他们还是在人的管治之下,也是服在人的管治之下,但实际上,他们并不需要人的什么管治,他们自己的良心已经够管治并约束他们了。这就是完全脱离人治,而恢复到自治的人。

可惜今天许多基督徒的光景,并不是这样。他们行事为人,还有许多地方需要人的管治。他们作学生的,还需要师长管治;作儿女的,还需要父母管治;作部下的,还需要长官管治。他们许多时候,还是只顾到外面周围的人,而不顾到自己里面的良心。这就证明,他们还有相当成分,仍是活在堕落的人治光景中。所以我们总要严格的对付良心,使自己从堕落的人治光景中,蒙拯救到良心自治的里面去,好叫我们在一切事上,都能凭着自己良心的感觉而生活行动。

但对付良心的最终目的,还不仅是叫我们恢复到自治里去。我们若只凭良心的感觉活着,而停留在良心里,这还是半堕落的光景,还构不上神的意思。所以,对付良心,不只是为着叫人从人治回到自治,从人面前回到良心里,更是为着叫人经过自治,而达到神治,经过良心,而回到神面前。对付良心,把我们带到良心跟前,还是消极的,把我们带到神面前,才是积极的。所以达到神治,才是对付良心的最终目的。

自治与神治,是大不相同的。自治就是人活在良心的感觉里,向良心负责;而神治却是人活在灵的直觉里,向直觉负责,也就是向神负责。我们知道,神是借着圣灵住在我们的灵里。所以我们灵里的直觉,可说就是神的感觉。因此我们活在这直觉中,受它的管治,也就是活在神面前,受神的管治。良心只有是非的感觉,它定罪一切非的、恶的,而称义一切是的、善的。但直觉却是超是非的,超善恶的。它超过非,也超过是;超过恶,也超过善。它定罪所有的非,所有的恶,却不一定称许一切的是,一切的善。它只要那些出于神的,出于灵的,并属于生命的。

比方谎言是良心所定罪的,实话是良心所称许的。我们若活在良心里面,只要不说谎言,而说实话就可以了。但我们若活在直觉里,凭神的感觉而生活行动,就不只谎言不能说,并且连实话也不一定都能说,乃是要问看:这话是出于神的意思,还是出于自己的意思?神不是要我们说假话,也不是要我们说真话,神乃是要我们说祂的话,说出乎祂,出乎灵,出乎生命的话。所以有的弟兄要起来为主讲道,他所讲的确实不确实,那是良心来负责监督的;但他要讲什么道,要取什么题目,神的意思要他怎样讲,这就不在是非善恶的范围之内。良心的感觉在这方面,就无能为力了。他只能凭着直觉,摸到神的意思,在这方面得着神的引导,而说出神的话来。这些良心与直觉不同的地方,也就是自治与神治不同的地方。

今天能完全活在神治之下的人太少了!许多弟兄姊妹,都是活在三治混合的光景中。他们有很多成分是留在人治里,还需要人来管治;也有一些成分是在自治里,受良心的管治;但很少成分是在神治里,直接受神的管治。这是一种很不正常的情形,所以还需要更彻底的对付良心,使自己一面在消极方面脱离人治,一面在积极方面进入神治,而直接受神的管治。

五 良心的感觉

1 良心感觉的来源

历代在生命上有追求的圣徒,都承认良心是我们灵里的窗户,正如眼睛是我们身体上的窗户一样。窗户的本身并没有光,它的光都是从别处透进来的。良心也是这样。虽然我们不敢说良心的本身一点没有感觉,但我们可以说良心大部分的感觉都是从它的近邻来的。这些近邻共有七个,就是心思、心情、心志、直觉、交通、以及神的生命、并神的灵。这七个近邻,都是有感觉的,它们的感觉透过了良心,就成了良心的感觉。这就是良心感觉的来源。

2 良心感觉的种类

圣徒良心的感觉,是多方面的。一个良心敏锐的人,事事处处都会有良心的感觉。这些良心的感觉,共可分作三类:第一类,是对于罪的感觉。我们在对付罪那一篇里曾说过,对付罪的根据,就是里面的感觉。这里面的感觉,也就是良心的感觉。我们在神面前,或在人面前,若有了罪,有了亏欠,良心马上就会有定罪的感觉。这是第一类的良心感觉。

第二类,是对于世界的感觉。我们在对付世界那一篇里也说过,对付世界的根据,也是里面的感觉。这个里面的感觉,还是良心的感觉。我们若在神之外,贪爱什么事物,被什么东西霸占了,良心里面也就会给我们定罪的感觉。这是第二类的良心感觉。

良心的感觉,不只有这两类,还有第三类其他的感觉。就是在罪和世界之外,那些不安的感觉。有些事,我们不能说是罪,也不能说是世界,却会使我们的良心感觉不平安,若不对付就过不去。比方我们生活行事不够紧、不够准,这不能说是罪,也不能说是世界,但良心却会觉得不安。又如我们在街上,和三轮车夫一直争车钱,这虽不算罪,也不算世界,但良心里面也会觉得不妥。再如有人把衣物随便放置,房间弄得零乱无章,良心也会有责备。甚至我们的性格有什么欠缺、古怪的地方,待人接物有什么不合基督徒体统的地方,或在神面前有好些不该有、不合式的地方,这些都不能说就是罪,也不能说就是世界,但良心都会有不安的感觉。这许多不安的感觉,就是第三类的良心感觉。

在这三类的良心感觉中,头两类对罪、对世界的感觉,还是浮面的,第三类其他的感觉,才是深处的。一个人初期对付良心,里面的感觉,差不多都是对于罪,对于世界的感觉。等到他把这些感觉都对付过了,第三类的感觉,就会显出来。所以我们对付良心越厉害、越彻底,这第三类的感觉,也就会越加多。并且我们对付良心,也就是重在对付到这第三类的感觉。

基督徒的良心,既有这三类的感觉,所以基督徒良心的感觉,就比外邦人丰富多了,敏锐多了。外邦人的良心里面,没有对世界的感觉,也没有这第三类的感觉,只有对罪的感觉,也就是是非善恶的感觉,并且这感觉还是很迟钝的。所以外邦人的良心感觉,最多只有基督徒良心感觉的三分之一。基督徒的良心感觉,为何这样丰富?这是因为基督徒的心,乃是被神软化而更新过的新心;基督徒的灵,也是被神复苏而更新过的新灵;还有基督徒的心思、心情、和心志,也都是相当被神更新过的;不只如此,基督徒里面还有神的生命和神的灵。这些都是富有感觉的,并且都是影响基督徒良心的。所以基督徒良心的感觉,才这样丰富!

六 良心的亏欠和定罪

良心的三类感觉,都是因着我们的存心、动机,或言语、行动,得罪了神,或亏欠了人,而有的。所以那些感觉,可说都是亏欠的感觉。越是良心敏锐的人,越是活在神面光中的人,他就越容易有这种亏欠的感觉。他无论对神或对人,稍微一有得罪或亏负,良心马上就感觉亏欠。因此,我们从良心感觉亏欠的强或弱,就可看出人良心敏锐的程度,也可看出人在神面前蒙光照的光景。

但是,就着良心亏欠的本身说,这对于我们属灵的光景,却是一个厉害的破坏。人的良心一有亏欠,人和神的交通就有阻碍,人整个属灵的光景也就下沉了。所以一个基督徒良心一有亏欠的感觉,就该立刻照着这感觉,到神面前去认罪,求主宝血的洗净。有时,还需要向人对付。这样,才能消除良心亏欠的感觉,而使良心得以坦然无亏了。所以对付良心,一面是叫良心敏锐,能有丰富的感觉,另一面也是叫良心能稳妥坦然,而没有亏欠。因此,对付良心的结果,也就一面把人带到神的光中,使人多蒙光照,另一面也就更叫人在神的光中,除去身上所有一切在神之外,与神不合,不讨神喜悦的事物,而使自己蒙到更深的洁净。

我们再来说到良心的定罪。良心的定罪,乃是随着良心的亏欠而来的。良心一有亏欠,良心也就定罪。良心所以定罪,是因着良心有了亏欠。所以这二者,实在就是一个,很难分别。有人又把良心的定罪,称作良心的控告。这也是一件事的两面说法。就如法院有法官是定罪人的,也有检察官是控告人的。照样,当人的良心有了亏欠,它一面好像代表一个人来控告我们,另一面又好像代表神来定罪我们。良心的亏欠,所以使人的灵软弱爬不起来,而在属灵的事上没有力量,就是因着良心的亏欠所带来良心的控告和定罪。所以,我们要脱去良心的控告和定罪,也就只有好好对付良心亏欠的感觉。良心的亏欠没有了,良心的控告和定罪,也就自然消除了。

七 良心的敏感软弱与撒但的控告攻击

良心的敏感,乃是从认真而彻底的对付来的。良心没有对付,良心的感觉定规迟钝、不敏。良心一经过厉害的对付,良心的感觉就会变成敏锐,甚至敏感了。所以良心的敏感,乃是一种好的现象,证明良心已经经过相当好的对付了。凡没有把良心对付到敏感的,那个对付,都还不够彻底。

有人把良心对付得敏锐到一个地步,所言所行,就是差了一点,都过不去。不要说不能错,就是正要错都不可以。良心这种敏锐的程度,还会达到一种敏感的地步,好像一动作就感觉错,一说话就感觉错,不动不说也感觉错。到这时,整个人好像完全糊涂了。但一个人经过这样一段良心敏锐而以致敏感的时期,再从其中出来,才算学了好的对付良心的功课,他良心的感觉才能经常敏锐而正常了。所以良心的敏感,乃是一种必需的现象。

但是一个人的良心,若对付到敏感的地步,就常会演变成一种过敏的现象,而变成了良心软弱的光景。这种良心过敏而有的软弱,乃是由于过度的对付良心而产生的。一个初蒙恩,或是不大追求的基督徒,不会有良心的软弱。乃是一班厉害追求主,厉害对付良心,而在生命上尚是幼嫩的人,才会有良心的软弱。这样的人,被主得着以后,因着彻底对付良心,就把良心里面一切黑暗、亏欠,都对付出去。所以他们的良心,就像一块玻璃擦得非常明净。到这时候,他们的良心就对付得可以了,不必再往前对付了。但是因着他们的幼嫩,对属灵的事还不够老练,所以常在这样的时候,对付得太过,而产生一个过敏的良心,以致良心有了软弱。这就如我们身上的皮肤,有些部分很老厚,感觉就迟钝,有些部分很细嫩,感觉就敏锐。但还有一些伤口上新长成的皮肤,因为太幼嫩,感觉就过敏,轻微的接触,都会使它感觉疼痛,这可说是皮肤软弱的光景。照样,良心若对付得过敏了,也就会产生出过分亏欠的感觉。许多事,神还没有定罪,他就先定罪了,神还没有不许,他就先不安了。而且这种定罪和不安,就是对付过了,也仍不消灭,因此就带来许多无谓的痛苦和折磨。这种光景,就是因良心的过敏而产生的良心软弱。

关于良心软弱的光景,不外以下几种情形:一种情形,就是我们已经照着良心亏欠的感觉对付过了,而良心还是感觉定罪和控告。比方,你得罪了一位弟兄,当你和神交通的时候,蒙了光照,感觉到了,你就在神面前认罪,也向那位弟兄认罪。这时,你的良心若是刚强正常的,就该平安了,这件事就该过去了。但你里面如果还是过不去,一直觉得不平安,一直还有定罪的感觉,这就是一种良心软弱的现象。

还有一种情形,就是有些罪是不需要你去对付的,而你的良心也过分的要你去对付。比方你心里讨厌一位弟兄,你觉得不对了,只要在神面前认罪,就可以过去了,因为这不过是个人在神面前存心的问题,并没有在言行态度上表示出来,而涉及对方。但如果你向神认了之后,里面还是过不去,觉得还必须去向他本人认罪,求他饶恕才行,这也就是过分了。若你去向他认罪以后,里面还是过不去,觉得认罪的话,有的多说了,有的少说了,要再去向他承认,又怕他嫌麻烦,所以心里就一直作难、不安,这就更是一种良心软弱的光景。

还有一种情形,就是当良心感觉亏欠时,一直找不着准确对付的路,一直觉得对付不够充分。比方一位弟兄十年前偷了人家一千元,现在蒙恩得救了,要去对付,就觉得在钱数上很为难。若按旧约的原则,照原数加上五分之一,他嫌太少;在新约,他又找不出什么定规,于是他觉得该算利息还人。但是照官利,还是照高利贷?是年利,是月利,还是周息?他无论怎样算,心中总是不平安。这又是一种良心软弱的光景。

良心敏感是对的,也是该的,但良心软弱,却是一种过分不该的情形。第一,这会叫人遭受许多无谓的痛苦和折磨。第二,还会叫人一直不平安,结果就要招惹来撒但的控告和攻击。所以良心的软弱,并不是好现象。但良心的软弱,却又是初期彻底对付良心必有的产品。因为一个敏感的良心,常会变作一个软弱的良心。而敏感的良心,乃是从彻底对付良心而来的。对付良心,若没有将良心对付到敏感,这对付就不够彻底,这功课就还没有学好。但何时良心一对付到敏感了,定规又会过分而变成软弱。所以当我们跟随主,厉害对付良心的时候,总要设法避免良心软弱的光景。良心一到敏感,就该用意志拉住,不要让它过分,而一直叫软弱的良心不平安。这样,我们才不至遭受亏损。

我们已经说过,良心的软弱,会招来撒但的控告和攻击。什么叫作撒但的控告?撒但的控告,与良心的控告,或良心的定罪不同。良心的控告或定罪,是有事实根据的,或是罪,或是世界,或是其他的事,总是因着对神或对人有了亏欠而引起的。而撒但的控告却不然。它并没有事实的根据,乃是无风作浪,欺骗我们,使我们的良心一直感觉亏欠不安。有时,撒但也会用一种过时的事实来控告我们。就是把一些已经对付过的事情,再题起来,使我们里面一直觉得不平安。所以撒但的控告都是假冒的,都是在我们良心软弱的时候,趁机而入,为叫我们陷在无谓的痛苦中,使我们属灵的光景失去平衡,使我们不能好好安心追求生命的长进,而受到极大的损害。

当一个人落在撒但的控告之下,若不认识撒但的诡计,而一再接受那许多无谓的控告,以为都是良心的声音,这样就会使良心越加软弱,撒但的控告也就越加厉害,结果他这控告就变成他的攻击了。人一落到良心受攻击的地步,人的灵、魂、体,都要受到极大的折磨。再厉害的时候,就会叫人精神错乱而发疯,甚至死亡。

我们在前一篇所说那位讲道擦汗不用手帕的弟兄,就是因为对付太过,以致良心软弱,而招来撒但的控告和攻击。他受攻击到一个地步,睡觉不睡在床上,而睡在地上。他不这样作,心里就不平安。因此身体大受亏损,很早就去世了。

还有一位老姊妹,在对付世界的时候,也遭到撒但的攻击。她就是吃最粗的饭,撒但都向她说,这是体贴肉体。她也不能睡在床上,必须躺在地上,不然就不平安。这样,没有很久的时候,她也就死去了。这些都是很严重的例证,给我们看见撒但攻击的可怕。

我们要胜过撒但的控告与攻击,惟一的利器,就是主的宝血。启示录十二章十至十一节给我们看见,我们胜过那在神面前昼夜控告我们的撒但,乃是因着羔羊的血。约壹一章七节和九节,也给我们看见,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必赦免我们的罪,主的血也必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所以只要我们在神面前,照着良心亏欠的感觉,对付过了,就当用信心把自己遮藏在主的宝血底下。这样,就能免去撒但一切的控告和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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