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篇 生命的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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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前篇看过了三个生命四个律,现在要再专一的来看生命的律,也就是前篇所说的生命之灵的律。因为在四个律中,只有生命的律,是神生命自然的功能,能叫我们自然的活出神的生命。所以我们要摸着生命的路,就必须对生命的律,有够清楚的认识。

壹 圣经的根据

全部圣经中,只有后面五处,可算是直接或间接的说到生命的律:

一,罗马八章二节原文:‘生命之灵的律…。’这里所说的生命之灵的律,就是生命的律。因为这律所出于的灵是含着生命,也可以说就是生命,所以,这律虽是一个灵的律,也是一个生命的律。

二,希伯来八章十节原文:‘主又说,那些日子以后,我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诸律法放在他们的心意里面,写在他们心上;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

三,希伯来十章十六节原文:‘主说,那些日子以后,我与他们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诸律法放在他们心上,写在他们的心意里面。’

以上希伯来八章十章两处圣经,都是先说到‘放,’然后说到‘写,’也都是说到‘心意’和‘心上,’所以都是说到一件事。这两处的话,都是引自耶利米三十一章三十三节。

四,耶利米三十一章三十三节原文:‘耶和华说,那些日子以后,我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的诸部分里头,写在他们心上;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

五,以西结三十六章二十五至二十八节原文:‘我必用清水洒在你们身上,你们就洁净了;我要洁净你们,使你们脱离一切的污秽,弃掉一切的偶像。我也要赐绐你们一个新心,将新灵放在你们里面;又从你们的肉体中除掉石心,赐给你们肉心。我必将我的灵放在你们里面,使你们顺从我的律例,谨守遵行我的典章。…你们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你们的神。’

这几节圣经至少说到五件事:(一)用清水洗净我们,(二)给我们一个新心(三)给我们一个新灵,(四)除掉我们的石心,赐绐我们肉心,(五)将神的灵放在我们里面。这五件事合起来的结果,就使我们顺从神的律例,谨守遵行祂的典章。我们要作祂的子民,祂要作我们的神。这意思就是圣灵在我们里面,给我们新的力量来遵行神的旨意,讨神的喜悦,以致神能作我们的神,我们能作神的子民。所以这里所说的结果,和耶利米三十一章三十三节所说的结果相同。

贰 生命之律的来源-重生

我们要说到生命之律的来源,必须从重生说起。因为重生是得着神的生命进到我们的灵里。我们一重生了,灵里就有了神的生命;有了神的生命,也就自然有了出于神这生命的生命之律。

一 人的被造

说到重生,我们还得从人的被造说起。当人从神手里被造出来的时候,只是得着了一个良善正直的人生命,并没有得到神圣永远的神生命。但神创造人,最中心的目的,就是要把祂自己的生命调进人的里面,与人联合,而达到神人合一。所以,神在创造人的时候,除了人的身体和魂之外,还特别为人创造了一个灵,这灵就是人接受神生命的机关。我们用这灵来接触那是灵的神,就能得着祂的生命,而与祂联合,以达到神那中心的目的。

二 人的堕落

但是,人在接受神的生命之前,却先堕落了。人的堕落,不只是叫人犯罪而得罪了神,并且最主要的一点,乃是叫人的灵死了,也就是叫人接受神生命的机关死了。灵死了,不是灵没有了,乃是失去了与神交通的功能,而与神隔绝,叫人不能再与神交通了。这样,人就不能用灵去接触神,而得着祂的生命。

到这时候,人就有两面的需要:一面需要神来解决人因堕落所犯的罪;一面更需要神来重生人,使人死了的灵再活过来,而得到祂的生命,以成全祂造人的中心目的。

三 神的救法

所以神的救法也就有消极和积极的两面。在消极方面,借着主耶稣在十字架上替人流血,成功救赎,解决了人的罪;在积极方面,借着主耶稣的死,把祂的生命释放出来,再借着主耶稣的复活把祂的生命放在圣灵里,叫这圣灵进到我们里面,使我们得着祂那神圣永远的生命。

圣灵这样使我们得着神的生命,就是来重生我们。但圣灵是怎样来重生我们呢?乃是借着神的话。圣灵先在环境方面给我们预备机会,叫我们听见福音的话,然后就借着这话来光照感动我们,并叫我们认罪自责,悔改相信,以接受神的话,而得着神的生命。因为神的话里藏着神的生命,并且神的话也‘就是生命。’(约六63。)我们一接受神的话,神的生命就进到我们里面,而使我们重生了。

所以重生不是别的,乃是人在自己的生命之外,再得着神的生命。我们这样得着神的生命,就得着一个权柄,使我们能作神的儿女。(约一12。)这权柄的本身,也就是神的生命,所以我们有了这生命,就有权柄作神的儿女。

我们有了神的生命,作了神的儿女,也就自然会有神的性情。(彼后一4。)我们若凭这生命和这生命的性情而活,就能变得像神,而活出神的形像来。

神的生命在我们里面,如何作工使我们变得像祂?乃是从中心而达到圆周,也就是从灵到魂,然后到体,作它向外扩展的工作。神的生命进到我们里面,乃是先进到我们的灵里,把我们死了的灵点活过来,并使我们的灵活泼新鲜,刚强有力,能摸着神,感觉神,并与神有甜美的交通。然后它就从我们的灵里渐渐扩展到我们魂的各部分里,而使我们的思想,爱好,主张等等,逐渐像神,有了神的味道,甚至连发怒气也都有一点像神,有神的味道。哦,这是何等奇妙的改变!

但不只如此,它还要继续的工作,扩展到我们的体里,使我们的身体也有它生命的成分。这就是罗马八章十一节所说,神的灵住在我们里面,能使我们必死的身体也活过来。

神的生命在我们里面,这样一再的作工,一再的扩展,到了一个时候,就使我们的灵,魂,体,就是我们的全人,整个都充满了神的性质,满有神的成分和味道,直到我们被提变化,进入荣耀,而完全像祂。

神的生命一直这样在我们里面作工,扩展,并不是硬性的不顾我们,乃是要求我们的情感倾向,心思合作,并意志降服。我们若拒绝它的运行,而不紧紧的跟随它,与它合作,它就无法施展它的能力,显出它的功用。因为人是一个有生之物,是活的,是有爱好的,也是有思想和意志的,肯不肯合作,能不能合作,还是一个问题。就是为此,神在重生我们的时候,才在祂生命之外,又赐给我们一个新心,并且也把一个新灵放在我们里面,(结三六26,)叫我们肯合作,也叫我们能合作。

心是肯的问题,灵是能的问题。我们原有的心,因着悖逆神就变硬了,也就是变旧了,所以称作‘石心,’也就是‘旧心。’这‘旧心’是背弃神,不要神,不肯与神合作的。现在神赐给我们一个‘新心,’并不是在我们的‘旧心’之外,另赐给我们一个心,乃是借着圣灵的重生,把我们的‘石心’软化成为‘肉心,’而更新成为‘新心。’这‘新心’是倾向神的,爱慕神和属神的事,乃是一个新的倾慕神的机关,使我们肯与神合作,也肯让神的生命在我们里面自由的向外扩展,工作。

我们原有的灵,因着离开神而死了,也就是旧了,所以称作‘旧灵。’这‘旧灵’既已失去与神交通,接触神的功能,也就自然的无法与神合作。现在神赐给我们一个‘新灵,’也不是在我们的‘旧灵’之外,另赐给我们一个灵,乃是借着圣灵的重生,把我们的‘死灵’点活成为‘活灵,’而更新成为‘新灵。’这新灵是能和神交通的,并且能通晓神和属灵的事,乃是一个新的接触神的机关,使我们能与神合作,也能借着与神交通,而让神的生命在我们里面向外扩展,工作。

我们有了新心,就肯与神合作;我们有了新灵,就能与神合作。但新心和新灵,最多不过肯渴慕神,能接触神,而让神的生命在我们里面自由的向外扩展,工作而已,还不能答应神在我们身上那无限量的要求,使我们达到神自己那神圣的标准。所以神在重生我们的时候,更为我们作了一件最荣耀,最超越的事,就是把祂自己的灵,也就是圣灵,放在我们的新灵里面。这圣灵就是基督的化身,基督又是神的化身,所以这圣灵进到我们里面来,也就是三而一的神进到我们里面来。这样,就叫造物者与受造者有了联合。哦!这真是一件当受我们称颂的事!并且神的灵,乃是永远的灵,也就是无限量的灵,有无限量的功能,有最超越的力量,所以祂住在我们的新灵里,就能用祂这无限量的能力,涂抹供应我们,运行推动我们,使我们能答应神在我们身上那无限量的要求,而让神的生命从我们灵里,经过我们的魂,一直扩展到我们的体里,最终使我们达到完全像神那荣耀的地步。阿利路亚!

在这里就给我们清楚看见一件事,就是神的救法,和人的修行,是基本不同的。人的修行,不过是在人原有的魂和体,以及它们的功能上,下工夫而已,就是修行成功,也是极其有限的,因为人的能力原是有限的。而神的救法,虽然也是经过我们魂的各部分,逐渐更新而达到体里,但首要的点,却是神的灵,带着神的生命,加到我们的灵里来,有神圣无限的能力,足能答应神那无限量的要求。这是加,不是修。修,是修我们原有的东西,是有限的;加,是加进神自己的东西,是无限的。

以上所说的,该叫我们清楚知道,重生就是叫我们得着神的生命。这生命里含有一个自然的功能,这个生命自然的功能,就是‘生命的律。’所以神的生命乃是这生命之律的来源,而重生就是这生命之律的来历,因为这生命之律虽是出于神的生命,却是借着重生而进到我们里面的。

叁 生命之律的意义

我们要知道生命之律的意义,就不能不知道什么是律。律就是一个自然的法则,一个一直不变的定理。一个律不一定是出于一个生命,但一个生命必定带着一个律。这生命所带着的律,就称作生命的律。这生命的律,也就是那个生命的一种自然特性,一种天然功能。例如,猫能捕鼠,狗能守夜,耳能听声,鼻能嗅味,舌能尝食,胃能消化,这一切的本能,都是一种生命的自然特性,天然功能。只要那种生命是存活的,是自由的,它就自然的会发展它这种的特性,彰显它这种的功能,不需要人的教导,也不需要人的催促,是极其自然,一点不必勉强的。这种生命里的自然特性,天然功能,就叫作生命的律。

神的生命是最高的生命,是超凡的生命,所以祂这生命的特性和功能,也定规是最高而超凡的。这最高而超凡的特性和功能,就是神生命的律,所以这律也自然是最高而超凡的。我们既因重生而得着了神的生命,当然也就从神的生命里得着了这生命最高而超凡的律。

我们在第一篇‘何谓生命’里已经说过,只有神的生命是生命,所以我们所说生命的律,乃是专指神生命的律而言。

生命的律,乃是神在新约之下特别赐给我们的。这与神在旧约时代,西乃山上所赐下的律法,大不一样。神在旧约时代,是在人的身外,赐下一个写在石版上的律法。那律法是外面的律法,是字句的律法,是在人的外面,向人一条一条的有要求,要人作什么,或要人不作什么,但结果却一无所成,没有人能遵守。这是因为那律法虽是善的,而人却是恶的,且是死的,并没有生命的能力,来答应那律法的要求,所以反而落在那律法的定罪之下。这就是罗马八章三节所说,‘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

到了新约,神就借着圣灵来重生我们,把祂的生命,带着祂这生命的律,放在我们里面。这生命的律,就是神在新约时代所特别赐给我们的一个里面的律法。这正应验了神在旧约耶利米书三十一章三十三节的应许:‘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

这生命的律,是放在我们里面,所以就着它的所在说,是个里面的律法;不像旧约的律法,只在人的外面,只是外面的律法。并且这生命的律,是出于神的生命,又是属于神的生命,所以就着它的性质说,又是个生命的律法,因此能供应;不像旧约的律法,乃是属于字句的,是字句的律法,只有要求,而不能供应。这生命的律,就是神生命自然的特性和功能,它在我们里面,就能自然的把神生命里一切的内容,都一一的‘律’出来,这样律出来的结果,正好答应神在外面律法的要求。

在这里,我们可用两个比方,来说明这生命之律作用的光景。比如有一棵枯死的桃树,我们替它立了一些律法,而向它要求说:‘你必须长出绿叶,开出红花,结出桃子。’我们知道,这样的要求,从岁首到年终,都是徒然的,毫无功效,因为它是枯死的树,并没有生命的能力,来答应这些外面律法的要求。但我们若能把生命注到它里面,而叫它活过来,就是不在外面用律法向它要求什么,那个生命也会有一个自然的功能,使它按时长叶,开花,结果,而不只符合,并且超过那外面律法的要求。这就是生命之律的作用。

又如我们要求一个死了的人说,你要呼吸,你要吃饭,你要睡觉,你要活动。我们也知道,这些律法的要求,在这个死了的人身上,也是毫无功效,一项也不能得到成全。但我们若能把死而复活的生命,放在他里面,而叫他活过来,他也就极其自然的要呼吸,要吃饭,要睡觉,要活动了。这也就是生命之律的作用所使然的。

从这两个比方,我们可以清楚的知道,我们整个在神面前的属灵生活,并不是我们自己努力所能作到的,也不是我们尽力修行所能成功的,乃是由我们里面所已经得到的神的生命来负责的。神的生命带着它这生命的律住在我们灵里,我们若照这灵里生命的律而活而行,这生命的律就能自然的把神生命里的一切内容,都从我们里面一一的‘律’出来,正好符合神在外面那律法的要求,有超过无不及。这就是罗马八章四节所说:‘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

这写在我们里面心版上的生命之律,在罗马八章二节称作‘生命之灵的律。’这乃是说,这个律不只是出于神的生命,属于神的生命的,也是在于神的灵,而属于神的灵的。因为神的生命是在于神的灵,而神的灵也可以说就是神的生命。不过神的生命是重在神生命那件东西,而神的灵是重在神生命的执行者。换句话说,神的生命是没有位格的,神的灵是有位格的;这没有位格的生命,是属于这有位格的灵的,而又和这有位格的灵是分不开的。就是这一位有位格的灵,把神的生命带到我们里面来,而这一个生命又带着一个律,就是生命的律,也就是这里所说的生命之灵的律。这律有神永远的生命作它的源头,又有神大能成位的灵作它的执行者。所以这生命之灵的律,就有永远无限量的大能,来答应神那无限量的要求。

所以,以上所说的可以给我们看见,旧约的律法,就是那写在石版上的字句律法,虽向人有多条的要求,结果却一无所成;新约的律法,就是这写在我们心版上的生命之律,虽向我们一无要求,结果却能把神一切的丰盛,都从我们身上自然的律出来,使我们能答应神一切的要求而有余。这是何等奇妙!何等荣耀!乃是神在新约中所给我们的一个中心恩典!我们该感谢赞美祂!

肆 生命之律的所在

一 生命之律运行的所在

生命的律所出于的生命,就是神的生命。当我们重生初得着这生命的时候,这生命在我们里面,在生机上虽是完全的,但在我们全人各部分里,却不是长大成熟的。这好像树上所结的一个果子,刚结出来的时候,它的生命虽是完全的,而只是完全于生机,要它完全于它有机体的各部分,还有待于它的长大成熟。同样,我们重生时所得着的神的生命,也只是完全于生机,若要这生命有成熟的完全,也需要渐渐长大成熟于我们全人的各部分。这生命的长大成熟,就是借着生命的律,在我们全人各部分里面的运行。这样,就给我们知道,生命的律运行的所在,乃是我们全人里面的各部分,也就是耶利米三十一章三十三节所说我们里面的‘诸部分。’

二 诸部分与诸律法

什么是我们里面的诸部分?就是我们里面灵,魂,和心的各部分。这心不是生理的心,乃是心理的心。在我们人里面,灵和魂虽都是独立的,心却是混合的。照圣经的记载看,心最少是:

(一)带着心思,例如‘心里怀着恶念,’(太九4,)‘心中的思念。’(来四12。)

(二)带着意志,例如‘立定心志,’(徒十一23,)‘心中的…主意。’(来四12。)

(三)带着情感,例如‘心里不要忧愁,’(约十四1,)‘心就喜乐。’(约十六22。)

(四)带着良心,例如‘心中天良,’(来十22,)‘心若责备。’(约壹三20。)

所以这给我们看见,心是带着魂里的心思,意志,情感三个部分,和灵里的良心一个部分。虽然不敢说,心就等于心思加上意志和情感,再加上良心,但可以说,心里面是有这些部分的成分。因此心不只有灵的成分,也不只有魂的成分,乃是把灵和魂连起来的。心所带着的心思部分叫作‘心思,’心所带着的意志部分叫作‘心志,’心所带着的情感部分叫作‘心情。’

我们里面的诸部分里,灵里的直觉和交通,是重在关乎神,为着神的;灵里的良心,就是‘是非之心,’是重在关乎人,为着人的;魂里的心思,意志,和情感,乃是人个格的所在,也是重在为着人,关乎人这一面的。心既带着心思,意志,情感,和良心,所以就是人的总汇,比灵比魂都更能代表人,可以说是人的总代表。

那在我们里面的生命之律,乃是在我们里面的这诸部分里一直运行。它运行到那一部分,就成为那一部分的律。运行到心思里,就成为心思的律;运行到心志里,就成为心志的律;运行到心情里,就成为心情的律;运行到良心里,就成为良心的律。这样,它就成了我们里面诸部分每一部分里的一个律。所以希伯来八章十节,和十章十六节,就称它这律作‘诸律法。’这诸律法,实在说只是里面的一个律法,就是生命的律,也就是神在耶利米三十一章三十三节所说‘我的律法,’不过是放在我们里面的‘诸部分’里而已。

这生命的律,在耶利米是称作‘我的律法,’而在希伯来又称作‘诸律法,’一是单数的,一是多数的。这是怎么一回事呢?这是因为就着这律的本身说,是只有一个,所以是单数的;而就着这律运行的功用说,是在我们全人的诸部分里,显出它的功能和作用,乃是诸律法,所以是多数的。所以无论耶利米称它作单数的律法,或是希伯来称它作多数的律法,实在都是说到它这一个律。

三 心与生命之律的关系

我们已经看见,生命的律运行的所在,乃是我们里面的诸部分。这诸部分,乃是以心为首要。因为心乃是我们人的总汇,是我们人的总代表。所以心与生命的律在我们里面诸部分里运行,而成为诸律法,就有非常密切的关系。因此,我们就要详细的来说到心的光景。

1 心是生命的进出口

我们在前面已经说过,心是把灵和魂连起来的,所以心是在灵与魂之间的。因此,生命要进入灵,必须经过心;生命要从灵里发出,也必须经过心。所以心乃是生命必经之路,也可说就是生命的进出囗。比如有人听见了主的福音,感觉到罪恶的痛苦,或是感到了神爱的甘甜,他的心情就被打动了,良心也就忧伤,于是心思就悔改,意志也定规相信,这样他的心就向主开启,而接受救恩,神的生命也就进入他的灵里。反之,若他的心不赞成,不开启,你无论怎样向他传说,也没有方法使神的生命进到他的灵里。就是为这缘故,英国大布道家司布真先生才说:‘要感动人的灵,就非感动人的心不可。’这话实在是对的,因为心动了,灵才能接受神的生命。

照样,人得救以后,神的生命要从人里面出来,也必须经过心,得着心的合作。心赞成了,生命就能通过;心不赞成,生命就通不过。有时心只有局部的赞成;或是良心赞成,其他部分不赞成;或是心思部分赞成,心情部分又不赞成;这样,生命还是通不过。所以心实在是生命的进出囗。接受生命如何是从心开始,活出生命也如何是从心开始。

2 心是生命的一个开关

心是生命的进出囗,生命进去,生命出来,都是在于心。但不只如此,心也是生命的一个开关。只要心关着,生命就进不来,也律不出;心一开启,生命就能进入,也能自由的律出去。并且心在那一部分关着,神的生命就不能律到那一部分;心在那一部分开启,神的生命就能律到那一部分。所以心实在是生命的一个开关。生命虽然有大能,但它这大能,却受我们一颗小小之心的控制,能否运行得出去,全看我们的心是否开启。就如电厂的电力虽然强大,但却受我们房间里灯泡上一个小小的开关的控制,这开关如果不开,电就不能进来。

当然这也不是誽,我们只要有心就够了,就可以了。心不过只能叫我们爱神,只能叫我们倾向神,却不能叫我们摸着神,而与神交通。能叫我们摸着神,与神交通的,乃是灵。所以有许多弟兄姊妹,虽然很爱主,但祷告起来却摸不着神。这就是因为他们只是有心,而没有用灵。许多奋兴家的工作所以失败,也是因此。他们也不过是把人的心情打动了,把人的心意带起来了,叫人爱神,要神了,但人该如何运用灵来与神交通,他们却没有带领人认识。

我们要明白属灵的事,固然需要用心中的心思,但必须先用灵来接触,因为灵才是与灵界接触的机关。凡属灵的事,都是先借着灵来接触,然后再用心中的心思来领会明白。这如同声音是先用耳朵来接触,然后再用心思来领会;颜色是先用眼睛来接触,然后再用心思来分辨。所以当我们向人传福音,我们灵弱的时候,就不过只是借着话,先叫人的心思领会明白,然后再叫人去碰着灵;当我们灵强的时候,就是借着福音的话,直接把神的救恩打到人的灵里去,叫人一听福音就碰着灵而得救,然后再渐渐的叫人的心思领会明白。

接触神和属灵的事,虽然首要的是需要运用灵,但如果一个人是无心的,灵就被关在里面,不能施展它的功能,神就是要与他交通,与他来往,也是不可能的。所以要接触神和属灵的事,需要用灵,也需要有心。灵是接触神生命的机关,心却是让神生命通过的一个关键,一个要隘,一个开关。

3 心能阻碍生命的运行

心既是生命的进出囗,又是生命的开关,所以心对生命的影响就非常大,稍微一有问题,就足能阻碍生命的运行。无论心的那一部分出了问题,生命就在那里受到阻碍,而停滞在那里,生命的律也就律不出来了。

神的生命在我们里面,本能自由的运行而长大,使我们天天有启示,常常有亮光。这才是正常的,也是应该的。但事实却常不是这样。有许多弟兄姊妹,他们属灵的生命是不长进的,属灵的生活也是不正常的。这并不是神的生命在他们里面不实在,也不是神的生命在他们里面有问题,乃是他们的心有了毛病。他们的心不够向着神,不够爱主,不够追求主,不够清洁,不够开启。都是心有毛病,都是心有问题。若不是良心有了问题,有了定罪的感觉而没有对付,就是心思有了问题,有思虑,烦扰,恶念,议论,疑惑等等;若不是心志有了问题,固执,刚硬,就是心情有了问题,有肉体的喜好,天然的倾向。这心里一切的故事,都成了我们里面生命运行的阻碍,而使这生命的律不得律出。所以我们要有生命的长进,第一步需要对付心,然后再运用灵。心没有对付好,灵就谈不到。许多弟兄姊妹的难处,不是在于灵,乃是在于心。心不对了,灵里的生命就受了阻碍,生命的律也就不得自由运行。所以我们要有生命的追求,走生命的道路,必须心没有问题,生命的律才能自由工作,通行无阻,而达到我们全人的各部分。

4 怎样对付心

心与生命既有这样重要的关系,所以神为要叫祂的生命能从我们里面律出去,就不得不来对付我们的心。我们的心向着神总不外有四大问题,就是:不软,不清,不爱,不安。不软,是心志的问题;不清,不只是心思的问题,也是心情的问题;不爱,就只是心情的问题;而不安,乃是良心的问题。神来对付我们的心,就是来对付这四方面,叫我们的心能软,能清,能爱,能安。

第一,神是要我们的心软。心软就是心志向神是折服的,是柔顺的,没有强项,没有悖逆。神来对付我们的心,使我们的心能软,乃是‘除掉我们的石心,赐给我们肉心,’(结三六26,)就是把我们刚硬的石心,软化成柔软的肉心。

当我们刚得救的时候,心总是软下来的。但有的人过些时候心又回头刚硬起来,不顺服主,甚至也不怕主,在主面前就又落下去了。所以我们的心什么时候硬了,我们什么时候就在神面前出了问题。我们在神面前属灵生活的光景要对,必须心一直不硬,一直软化才可以。怕东怕西固然是不该的,怕得罪神却是应该的。天不要怕,地也不要怕,就是要怕得罪神。要把我们的心对付到这样软,才可以。可惜有的弟兄姊妹,在许多事上都是软的,就是一题到神和神的旨意,就硬起来了,甚至说:‘我就是这样,看神怎么办?’哦,这真是可怕!但也有的弟兄姊妹,对什么事都是硬的,可是一题到神和神的旨意,他就软了。这样才是一个心软的人。我们要求神使我们的心能这样软。

神怎样使我们的心软,怎样软化我们的心?有时是用祂的爱来感动我们,有时是用祂的管教来击打我们。神常是先用祂的爱来感动,若是爱感不动,就用祂的手借着环境来击打,直到我们的心软下来。我们的心一软下来,祂的生命就能在我们里面运行了。

第二,神是要我们的心清。心清就是心思专一的思念神,也是心情向着神纯一不杂,(参林后十一3,)只爱神要神,除神以外,别无爱慕,倾向,或想望。马太五章八节说,‘清心的人…必得见神。’所以心若不清,就不得看见神。只要我们的心思有一点思念在神之外的事物,或是我们的心情有一点爱慕在神之外的东西,我们的心就不清了,我们灵里的生命也就因此受了阻碍。所以我们必须同那‘清心祷告主的人一同追求,’(提后二22,)作一个清心爱主要神的人,才能让神的生命在我们里面自由运行。

第三,神是要我们的心爱。心爱就是心情爱神,要神,渴慕神,想望神,对神有爱情。在圣经中有一卷书,是专一说到圣徒对主的爱情的,就是旧约的雅歌。那里说我们一个圣徒,爱主该像一个女子恋慕她的良人一样,是一往情深,比死更强的。因为那卷书特别说到圣徒对主的爱情,所以也特别说出圣徒在主生命里的长进。到了新约,在约翰福音二十一章里,主曾三次问彼得说,‘你爱我么?’也就是要带领他的心情能这样的爱主,叫他向着主作一个心爱的人。主所以这样作,乃是要彼得给祂的生命有机会在他里面运行长大,因为这事是那本讲论我们如何得着主作生命,并如何活在这生命里的约翰福音所记载的。我们的心若这样的向着主有爱情,主的生命在我们里面才能得到亨通,为所欲为。

第四,神是要我们的心安。心安就是良心无亏,没有定罪指责,是妥贴安稳的。良心在我们里面,乃是代表神来管理我们。我们的良心若责备我们,神比我们的良心大,一切事没有不知道的,(约壹三20,)就更要责备我们了。因此我们必须把良心里一切的亏欠,定罪,和指责,都对付清楚,使‘我们的心在神面前可以安稳。’(约壹三19。)我们这样心安了,神就能通过了,神生命的律在我们里面才能继续运行。

我们的心若软了,清了,爱了,也安了,就正了。这样一颗正的心,才是生命之律的一个好配合,能让神的生命从我们里面自由的律出去。多少时候,我们的心向着神,好像挂着一个‘此路不通’的牌子,叫神无法通行,也叫神的生命受了阻碍,而停滞在那里,不能从我们里面到外面,自由的运行并扩展。

这些话,虽然不是什么高言大智,却该叫我们像检查体格一样,把心里的一切光景,都细细的检查一番。我们必须要自问,到底我们的心志是不是拣选神?是不是折服,降服在神面前?或者还是强项的,悖逆的?也要查问我们的心思在神面前清洁不清洁?弯曲不弯曲?我们所想念的,所顾到的,是否单纯的是神自己?或是在神之外,还有一个人,一桩事,一件东西,是我们所系念的,而霸占了我们的心?再问我们的心情在神面前是否专一向着神?是否完全爱神要神?或是在神之外还有所爱好,有所倾向,有所恋慕?.还要问我们的良心在神面前是怎样?无亏么?安稳么?或是有定罪,有指责的?这些我们都要细细的查问过,细细的对付过,好使我们的心成为一个软的心,清的心,爱的心,安的心,也就是一个正的心。如果这样,我们灵里的生命定规有出路,生命的律也定规能从我们里面律出来。

所以我们的心对付到那里,神的生命就能运行到那里,神生命的律也就能律到那里。我们的心都检查过了,都对付好了,神生命的律就能从我们灵里,经过心而律到我们全人的各部分。这样,我们全人的各部分,就都能显出这生命之律的功能,也就都能充满神生命的成分,而达到神人合一的荣耀目的。

伍 生命之律的条件

我们看过了生命之律的所在,就知道这生命的律乃是运行在我们全人的诸部分里。但在实行的时候,生命的律要在我们的诸部分里自由运行,还需要我们履行两个条件:

一 爱神

第一个条件就是要爱神。约翰福音是专讲生命的,同时也着重的题到信和爱。信是把生命接受进来,爱是把生命流露出去。我们要得着生命,就必须信,我们要活出生命,就必须爱。只有信才能让生命进入,也只有爱才能让生命出去。所以爱乃是生命之律能运行的一个必要条件。

圣经别处也是要我们尽心,尽魂,尽意,尽力的爱神。(可十二30,原文。)当我们爱神到这个地步,让我们对神的爱达到我们里面这许多部分里去的时候,神的生命就能在我们里面这许多部分里起了作用,而律起来了。这样,我们里面这些部分,也就渐渐变得像神了。

所以神乃是先把祂的生命种到我们里面,然后就用爱来打动我们的心情,叫我们的心爱祂,归向祂,而贴在祂身上。这样,我们里面的‘帕子’就被除去了,(参看林后三16,)我们就能看见亮光,得着启示,而认识神和神的生命。又因我们既已尽心爱神,也就自然的肯顺服神,而与神合作。这样,就叫神生命的律在我们里面得以自由运行,而把神生命中一切的丰富,都供应到我们全人的各部分。所以,我们对神的爱‘尽’到那一部分,神生命的律就律到那一部分。我们的全人都爱神,神生命的律就运行到我们的全人,我们的全人里外就都变得像神,而充满了神生命的丰盛。

二 顺服生命的第一个感觉

第二个条件就是要顺服生命的第一个感觉。我们在第七篇‘灵的感觉与认识灵’里面曾说到,生命的律是属于感觉的,是会叫我们有感觉的。我们一重生,有了神的生命,这生命的律就定规在我们里面叫我们有感觉。我们的责任,就是要顺服这生命之律的感觉,好让这生命的律在我们里面自由的运行。

不过,这生命之律的感觉,在起头的时候,可能是较为微弱的,是较为稀少的。但只要我们肯顺服头一个较为微弱的感觉,以后的感觉就会跟着越来越强。我们就是要先从这最初微弱的感觉顺服起,一直继续的顺服下去。这样,生命的律就能在我们里面运行不息,直达到我们全人的诸部分里,而使我们里面的生命自然的向外扩展,并且也得以加深加高。

或有人问,我们顺服了头一个感觉,以后怎么办?我们的答覆是这样:当我们还没有顺服头一个感觉之先,我们不要管以后怎样。因为神一次只给我们一个感觉,正如神一次只给我们一天一样。日子是一天一天的过,感觉也是一个一个的顺服。神给我们一个感觉,我们就顺服一个感觉。我们顺服了第一个感觉,神自然就会给我们第二个感觉。就如当神召亚伯拉罕出来的时候,神只把他头一步当作的事告诉了他,就是‘要离开本地,本族,父家;’离开以后,他当作何事,当往何处,乃是神所‘要指示’他的。(创十二1。)又如当主耶稣生下来,希律王要除灭祂的时候,神只告诉约瑟头一步该逃往埃及;以后第二步,也是要他等祂吩咐他。(太二13。)

这给我们看见,神一次只给我们一个感觉,是要我们步步仰望祂,时时倚靠祂而顺服祂。所以,生命之律的感觉,乃是生命树倚靠的原则,是叫我们倚靠神的,是叫我们一个感觉跟着一个感觉,倚靠着神来顺服的。不只是一次倚靠,乃是一直倚靠的。不像善恶树的原则,是向神独立的。所以我们每一个要凭生命之律而活着的人,都必须看重并顺服生命的第一个感觉,而继续的顺服下去。

生命的律有时也会给我们反面的感觉。就是当我们有什么行动是越过神的,是与神的生命不合的,这生命的律就叫我们感觉不安,不妥,有死的味道。这就是神在我们里面的‘禁止’和‘不许。’(徒十六6,7。)无论我们要作或正在作什么,我们里面一有了这样禁止和不许的感觉,就该停下来。我们若能这样顺服里面生命之律的感觉而行而止,这生命的律就能在我们里面运行无阻,我们里面的生命也就能一直长进,一直扩大。所以顺服生命之律的感觉-尤其是第一个感觉-也是让生命之律在我们里面运行的一个紧要条件。使徒在腓立比二章所以要我们恐惧战兢的顺服,就是为着神在我们里面有运行。(12,13。)神在我们里面的运行,需要我们以顺服来配合,所以我们的顺服就成了神运行的条件。

陆 生命之律的功用

我们看见爱和顺服,乃是生命之律运行的两个条件,也是我们对生命之律当负的两项责任。我们能爱了,也肯顺服了,生命的律就能自然的在我们里面诸部分里面运行,而显出它自然的功用来。

生命之律的功用有两种。一种是除去,或说杀死;一种是加进,或说供应。除去,是除去我们里面不该有的;加进,是加进我们里面所该有的。除去的,是我们里面亚当的成分;加进的,是圣灵里面基督的成分。除去的,是旧的;加进的,是新的。除去的,是死的;加进的,是活的。当生命的律在我们里面运行的时候,就有这两种的功用显在我们里面,一种是逐渐除去我们旧造的一切,一种是逐渐加进神新造的一切,因此我们里面的生命就逐渐长大了。

生命的律在我们里面所以会有这两种功用,乃是因为这律所出于的生命里面有两种特别的成分,一种是死的成分,一种是生的成分。死的成分,就是主耶稣在十字架上那个奥妙的死,那个包罗万有,并结束万有的死。生的成分,就是主耶稣的复活,也就是主复活大能的生命,所以也可称作复活的成分。

因着生命的律里那个除去的功用,乃是出自生命里主这个包罗万有之死的成分,所以主这个死当初在十字架上怎样除去了神在人身上一切的难处,今天也照样借着生命之律的运行,执行在我们里面,把我们里面罪的成分,世界的成分,肉体的成分,血气的成分,情欲的成分,旧造的成分,天然的成分,这一切与神合不来,在神之外的东西,都一一的杀死并除去。又因着生命的律里那个加进的功用,乃是出于生命里主这个复活的成分,所以主这个复活当初怎样是把人带到神的里面,叫人有分于神自己的一切,今天也照样借着生命之律的运行,实施在我们里面,而把神的大能,神的圣洁,神的爱心,神的忍耐,和神一切的成分,也就是新造的成分,都实际的加进,供应到我们里面,叫我们里面满有神本性一切的丰盛。

这就像我们吃进的药,有的里面也是含有两种成分,就是杀菌和补养的成分。杀菌的成分有一个功用,能除去我们所不该有的病症;补养的成分也有一个功用,能供应我们所需要的生活素。这又像我们身体里的血液,里面也是含有两种成分,一种是白血球,一种是红血球。白血球有一个功用,能消杀病菌;红血球也有一个功用,能供应营养。当血液在我们里面循环流通的时候,白血球就把侵入我们身体里的病菌都消杀净尽,红血球也就把我们身体所需要的营养,供应到我们全身的各部分。照样,当神生命的律在我们里面运行,也就是神的生命在我们里面运行的时候,神的生命里面所含有死和生的两个成分,也就在我们里面有所消杀,也有所供应,就是消杀我们属灵的病菌,就如世界,肉体等等,而供应我们属灵的营养,就是神自己一切的丰盛。

所以我们该看见,在这里有一条追求生命长进的正路。就是我们一得救,有了神的生命,神生命的律就在我们里面叫我们有感觉。我们若要追求生命的长进,就得爱神,并顺着这些感觉而对付良心,也对付心情,心思,和心志。我们这样一对付,神在我们灵里的生命就会不断的叫我们有感觉。我们顺服了这些感觉,生命的律就在我们里面律出它的两种功用,一面除去神之外的,一面加进神自己的。这样,就使我们在神的生命里渐渐长大成熟起来。这是非常实际,非常具体的经历。我们所说生命的路就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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