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的基督徒生活

共同追求: 

第一章 基督的血

第一章 基督的血

我们在开始的时候,要好好地考虑这个问题—什么是正常的基督徒生活。首先我们要指出,正常的基督徒生活,与一般的基督徒生活很不相同。当我们思想主山上教训的时候,我们就难免要问说,除了神的儿子自己之外,地上是否曾经有人实际活出这种生活?但借此问题,我们会发觉,“除了神的儿子自己之外”这句话,正是这问题的答案。

关于基督徒的生活,使徒保罗在加拉太二章二十节,给了我们一个他自己的定义。他说,“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他不是讲些特别或奇异的事,来作为基督徒高峰生活的标准。我们相信,他是说到神对于基督徒所定正常生活的准则。扼要地说,就是,我不再活着,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出祂的生命。

神在祂的话语中清楚地说出,祂对于人一切的需要,只有一个答案,那就是祂的儿子耶稣基督。祂在我们身上所有的工作,乃是除去我们,而以基督来代替。神的儿子,为叫我们得赦免,代替我们死了;为叫我们得拯救,代替我们活着。所以,我们可以说有两种代替—一种是基督在十字架上的代替,使我们得着赦免;还有一种是基督在我们里面的代替,使我们得着胜利。对于我们一切的问题,神只用一个方法来答复,那就是将祂的儿子更多地启示给我们。如果我们将这个事实不断地放在面前,我们会得到很大的帮助,并且可以免去许多的混乱。

我们的两个问题—罪行与罪性

现在我们要以罗马书头八章,来解释正常的基督徒生活,作为我们研究这个问题的起点;并且我们要从一个实际与实验的观点,来研究我们的问题。首先我们要指出,罗马书的头八章,自然地可以划分为两部分,并且这两部分在主旨上有相当显著的区别。先这样点出,对于我们是很有帮助的。

罗马书头八章是独立的一段。从一章一节到五章十一节,这四章半是这一段的头一半;从五章十二节到八章三十九节,这三章半是这一段的后一半。仔细阅读这八章圣经,就可以看出这两部分的主旨不相同。例如,在头一部分的讲论中,我们发现复数的罪字(sins)特别显著。然而在第二部分中,复数的罪字一次都没有出现,而单数的罪字(sin),却再三地被使用,并且成为所对付的主题。为什么有这样的改变呢?

这是因为在头一部分中,主要的问题乃是我在神面前所犯的诸般罪行;非但众多,且可列举。而在后一部分中所论到的,乃是罪性;这罪性如同一个本质,运行在我们里面。无论我们犯了多少罪,都是由于这一个罪的本质,促使我们去犯那些罪。我们为着各种罪行需要赦免,同时我们也需要从罪的权势下被拯救出来。前者所摸着的是我们的良心,后者所摸着的乃是我们的生命。如果我们的罪性未得解决,虽然我们所有的罪都已经得蒙赦免,我们的心里还是缺少长久的平安。

当神的亮光第一次照到我的心里,我就呼求赦免,因为看见我在祂的面前犯了诸般的罪。等到我接受了罪的赦免,渐渐地我又有了一个新的发现,那就是我发现了罪性。我看见我不只在神面前犯了罪,并且在我的里面还有毛病。我发现我有犯罪的天性,在我的里面,有一种犯罪的倾向,有一种力量引我去犯罪。当那个力量在我里面发动的时候,我就犯罪了。我虽然为此寻求赦免,并且也得着赦免,然而不久我又犯罪。因此我生活在一种恶性循环中—犯了罪,蒙赦免,然后又犯罪。对于神的赦免我满心感谢,但是我所需要的不单是赦免,我还需要拯救。为着我所作的一切,我需要赦免;为着我的本性,我需要从罪的本质中拯救出来。

神两面的救法—血与十字架

因此在罗马书头八章中,我们看见救赎的两方面:第一,我们诸般的罪得蒙赦免;第二,我们从罪的权势中得着释放。为着这两面,我们还要进一步注视它们的不同。

在罗马一至八章这独立段落的头一部分中,我们曾两次看见主耶稣的血,那就是三章二十五节,与五章九节。在第二部分中,六章六节引进一个新的思想,说到我们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第一部分的讲论是以主耶稣工作的一方面为范围,那就是神凭着耶稣的血赦免了人所犯的罪,使我们得以称义。而在第二部分的讲论中,就没有继续说到血,却集中于主工作的另一方面,是以十字架为代表;那就是说,我们要在基督的死、葬和复活里,与祂联合。这个分别非常有价值。我们会看出,血是对付我们所作的,而十字架则是对付我们所是的。血除去了我们诸般的罪,而十字架却打击我们能犯罪的根源。

在后面的几章中,我们要来看主在第二方面的工作。

我们的诸般罪行

我们要从主耶稣基督的宝血,在对付我们诸般罪行上的价值,以及在神面前使我们得称为义来看起。下面的几节圣经,正是这事的说明。

“世人都犯了罪。”(罗三23)

“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现在我们既靠着祂的血称义,就更要借着祂免去神的忿怒。”(五8~9)

“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借着人的信,要显明神的义;因为祂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好在今时显明祂的义,使人知道祂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三24~26)

在我们研究这问题的后一个阶段中,我们将密切注意堕落的真实性质,与恢复的途径。此刻我们愿意先提醒大家,罪的进入,乃是借着一种悖逆神的行为(五19)。我们必须记得,无论什么时候,悖逆一发生,跟着而来的就是犯罪。

罪借着悖逆一进入,首先所产生的后果就是神与人的分离;因此人就被神从祂面前赶出去了。神不能再与他有交通,因为神与人的交通有了障碍。圣经从头至尾都称这种障碍为罪。所以第一步是神说,他们“都在罪恶之下”(三9)。第二步,罪在人里面既然构成了人与神交通的障碍,就使他产生了一种犯罪的感觉—与神隔离的感觉。因此借着醒悟过来良心的帮助,人自己就说,“我犯了罪。”(路十五18,另译)还不只这样,罪一面给撒但一个在神面前控告的根据;同时我们里面犯罪的感觉又给撒但一个根据,在我们心里控告我们。所以就有了第三步,那在神面前昼夜控告弟兄的(启十二10)说,“你们犯了罪。”

因此,主耶稣为着救赎我们,带我们回到神的旨意,对于罪和有罪的良心,以及撒但的控告,这三方面的问题,必须作一些事。首先我们的罪行必须被对付,借着基督的宝血,这一点解决了。其次,我们有罪的感觉必须被对付,由于主将祂血的价值显示给我们,我们被定罪的良心就得了平安。最后就是仇敌的攻击和控告,主必须为我们对付并回答。圣经告诉我们,基督的血在向着神,向着人,并向着撒但这三方面,都有效地解决了一切。

因此我们如果要继续往前去,对于取用主血的价值,有绝对的需要。这是首要的。关于主耶稣在十字架上作为我们代替的这件事,我们必须有一个基本的认识。对于祂的血在解决我们诸般罪行上的功能,我们必须有清楚的了解。不然的话,我们还不能算为已经开始走上我们的道路。现在让我们更详细地来看这三件事。

血主要是为神

血是为着赎罪,它首先是对付我们在神面前的地位。我们为着所犯的罪,需要神的赦免,否则我们就要落到审判之下。而罪的得蒙赦免,并不是因为神忽略,或不监察我们所作的,乃是因为祂看见了血。因此,血主要的不是为着我们,乃是为着神。如果我要明白血的价值,我必须接受神对它的估价。如果我一点不知道神对于血所定的价值,我就永远不会知道血对于我的价值。惟有借着圣灵的启示,使我得知了神对于基督宝血的估价,我才进入血的价值,发觉它对于我是如此的宝贵。但是要记得,血的第一方面是向着神的。从旧约到新约,血这字总是与赎罪的思想相联的。我想全圣经提到血,共有一百次以上,总是给我们看见,血是为着神的。

在旧约的日历里,有一个日子对于我们的罪有很大的关系,那就是赎罪日。对于罪的问题,再没有什么能比赎罪日的描述解释得更清楚了。利未记十六章说,当赎罪日,赎罪祭牲的血,要带进至圣所,在神面前弹七次。对于这件事我们必须很清楚。当赎罪日的那一天,赎罪祭是在会幕的外院里当众献上,每一件东西在那里都是完全显露的,所有的人都能看见。但是神却命令,除了大祭司以外,没有人可以进入帐幕,只有大祭司拿着血,走进至圣所,把血弹在那里,在神面前赎罪。这是为什么?因为在赎罪的工作上,大祭司是主耶稣的预表(来九11~12)。所以在预表上,大祭司是作赎罪工作的人。除大祭司之外,再没有人能进入,甚至连接近也不能。不仅这样,当大祭司进去的时候,他只能有一个举动,那就是把血献给神;那血是神所已经接受,并从其中得到满足的。那是大祭司与神在至圣所里的一种交易,那些受到这交易益处的人,却无从看见。神定规了要如此。因此血首先是为着神的。

比这更早的一个预表,就是出埃及十二章和十三章里面所说逾越节的羊羔,为着救赎在埃及的以色列人而流血。我想这又是旧约里关乎救赎一个上好的预表。血涂在门楣和门框上,而以色列人就在这抹血的屋里吃羊羔的肉。神说,“我一见这血,就越过你们去。”在这里我们又有另一个例证,说明了血不是献给人,乃是献给神的事实;因为血是涂在门楣和门框上,那些在屋里吃羊羔的人,是看不见它的。

神得到了满足

神的圣洁和神的公义要求一个没有罪的生命,为我们人类给出来。在血里面有生命,这血为着我和我的罪,必须被倾倒出来。这是神定规的,必须如此作。神要求将血献给祂,为着要满足祂自己的公义。祂说,“我一见这血,就越过你们去。”哦!基督的血完全满足了神。

在此我愿意对初信的弟兄们说几句话,因为我们常常在这一点上陷入困厄。当我们尚未信主的时候,我们可能从未受到良心的烦扰,直等到神的话语开始唤醒我们。我们的良心原来是死的,那些良心死了的人,对于神当然是全然废弃、毫无用处的。可是过了一些时候,我们信了主,我们那醒过来的良心又可能变成非常敏锐,这会对我们构成一个真正的问题。罪恶的感觉变成这么大,这么可怕,甚至使我们看不见血真正的功效,以致无力行走。我们好象觉得我们的罪是这么真,一些特别的罪可能多次烦扰我们,甚至使我们到了一种境地,认为我们的众罪比基督的血还大。

这时候我们所有的烦扰,乃是由于我们要试着感觉血的价值,主观地估计血对于我们的意义。我们不能那样作。血的价值不是为着我们来感觉的,要记得血首先是给神看的。因此我们必须接受神对于血的估价。如果我们这样作,我们就会找到我们的估价。相反的,如果我们要尝试以我们的感觉来估价,我们将一无所得;我们就留在黑暗中。这件事完全系于我们对于神话语的信靠。我们必须相信,血对于神是宝贵的,因为祂是如此说的(彼前一18~19)。如果神能接受血作为我们众罪的偿还,和我们赎罪的代价,我们就可以安心确信,我们的罪债已经清偿了。如果神已经满足于这血,那么这血必是可以接受的。我们对于这血的估价,只能依照祂的估价—不多一点,也不少一点。当然不可能比神对于这血的估价更多,但是绝不可比祂的估价少一点。让我们记得,祂是圣洁的,祂是公义的,圣洁公义的神有权说,在祂的眼中,这血是蒙悦纳的,并且已经全然满足了祂。

血与信徒的亲近神

这血既已满足了神;它也必使我们满足。因此血的第二面价值是向着人的,那就是它洁净了我们的良心。当我们读到希伯来书的时候,我们就看见血在这一面的功效。使徒说,“我们心中天良的亏欠已经洒去。”(十22)

这是十分重要的一件事。我们要仔细读这些话。希伯来书的作者并没有告诉我们说,主耶稣的血洗净了我们的心,他不是如此说的。把心和血这样相联是一种错误。由于我们对于血运行的范围有所误解,以致我们祷告说,“主啊,求你借着你的血洗净我心里的罪。”神说,“人心……坏到极处”(耶十七9)。祂必须作一件比洗净更基本的工作:给我们一个新的心。

我们不会洗熨那些就要扔掉的衣服。同样我们将要看见,我们的肉体已经坏得不能洗净;它必须被钉在十字架上。神在我们里面的工作,必须完全是新的。圣经说,“我也要赐给你们一个新心,将新灵放在你们里面。”(结三六26)

我从未看见圣经说,主的血洗净我们的心。血的工作不是如此主观的,它完全是客观的,是在神面前的。不错,希伯来十章说到血的洗净的时候提到了心,但那是说到血与良心的关系。“我们心中天良的亏欠已经洒去。”这是什么意思呢?这是说,在我和神之间有了间隔,因此我有了一个有亏的良心,无论什么时候,我要亲近祂,我就觉得亏欠。这有亏欠的良心不断提醒我,使我感觉和神之间有了阻拦。现在借着宝血的工作,在神面前产生了一种新的结果,除掉了中间的阻拦。神在祂的话中将这件事实向我说明了。当我信靠并接受这事实的时候,我的良心便立刻被洗净,有罪的感觉也就被除掉,我的良心向着神也就不再有亏了。

我们每个人都知道,当我们与神相交的时候,能有一个无亏的良心,那是何等宝贵的一件事。一颗相信的心,与一个没有任何控告的良心,对于我们是同样的重要,因为它们是互相依赖的。每当我们感觉良心不安,我们的信心就溜掉,我们会立刻发觉不能面对着神。因此为着要保持继续与神相交,我们必须知道血应时的价值。神所记的账是短期的,每一天,每一小时,每一分钟,我们惟有借着血,方得以就近神。如果我们倚靠血,以血为就近神的依据,这血的功效永远不会丧失。除了倚靠血之外,我们还敢依据什么东西以进入至圣所呢?

但是我们该问自己,我真是借着血,或者是借着别的以进到神面前去呢?借着血到底是什么意思呢?简单地说,借着血的意思就是,我承认我的罪,我承认我需要洁净与赎罪,因此我倚靠主耶稣所成功的工作来到神面前。我惟借着祂的功劳来就近神,绝不倚靠自己的成就。例如,我感觉今天特别仁慈或忍耐,或者今天早上我替主作了些什么,就以这些作为亲近神的依据。不,每一次我来到神面前必须借着血。当我们要亲近神的时候,我们都会遇到这样的引诱:我们想到因为神已经在对付我们—祂为着要把我们更多地带到祂里面,教导我们学习十字架更深的功课,已经采取各种步骤—所以祂已经在我们面前立了一些新的标准,除非我们达到那些标准,我们就无法在神面前有一颗清洁的良心。不!良心的清洁绝对不是凭着我们的成就,而是惟独倚靠主耶稣流血的工作。

可能是我的错误,但是我有一个很重的感觉,觉得有些人是这样思想:“今天我谨慎了一点;今天我作得好了一些;今天我很热切地读主的话;所以我能够好好地祷告了!”或者相反地是这样思想:“今天我对家里的人有点难处;今天一开始我就感觉到很沉闷,很忧郁;我现在感觉不大明亮;我一定出了什么毛病;因此我不能亲近神了。”

到底什么是你亲近神的根基呢?你要倚靠你那靠不住的感觉,倚靠你今天替神作了什么的感觉来到神面前么?或者你是倚靠远较这些稳固的东西,那就是倚靠神所观看并满足了的流血,来亲近神呢?当然,如果血也会改变,那么你以此为亲近神的依据也就要失去价值。然而血从来没有改变过,将来也永不改变。因此你能常常坦然无惧地亲近神;而你的坦然无惧是借着血,不是借着你个人的成就。请记得,无论你今天,昨天,或者前天,有了什么样的成就,当你一感觉你是来到至圣所,你立刻要以那惟一靠得住的流血为你的立足点。无论你这一天过得多好,或者过得多坏,无论你感觉到自己犯了罪或者没有,你亲近神的依据永远只有一个,那就是基督的血。这是你进入至圣所的依据,此外再也没有别的依据了。

正如基督徒许多其他的经历,亲近神这件事也有它的两面:开端(最初)的,和继续(进步)的。前者是以弗所二章所告诉我们的,后者是希伯来十章所给我们看见的。亲近神的开端是我们借着血得与神站在一起,因为我们“靠着祂的血,已经得亲近了”(弗二13)。此后我们继续亲近神,仍然是借着血。因为使徒劝告我们说,“我们既因耶稣的血,得以坦然进入至圣所,……来到神面前。”(来十19、22)开始的时候我是借着血得与神亲近,以后我继续这个新的关系仍是倚靠祂的血。我们并不是靠着血得救,然后又靠着别的来维持我们与神的关系。也许你要说,“那是很简单的;那不过是福音的初步罢了。”不错,但是许多人所以感到困扰的原因,就在于离开了福音的初步。我们以为我们进步了,我们就可以不要它了,然而我们永远不能离开福音的初步。我们如何在开始的时候借着血来亲近神,此后每一次来到祂面前,还是一样的借着血。就是到了最终,仍然只有一个依据,就是倚靠这血。

这不是说,我们可以随意过放任的生活。下面我们就要看到,基督的死另一面的光景,那里晓示我们毫无这种意念的存在。但是目前让我们先以血为满足,有了血就够了。

不错,我们会软弱,然而一味地注视我们的软弱,绝不会使我们就此刚强起来。虽然我们试着感觉愁苦,并且忏悔,但是这些并不会帮助我们稍微圣洁一点;要记得,这些丝毫都不能帮助我们。因此让我们借着这血,坦然无惧地来就近神。让我们向祂祷告说,“主啊!我还不够充分地知道这血的价值,但是我知道,这血已经满足了你;所以有了这血我就够了,它是我惟一的倚靠。现在我知道,我的长进与否,和我的有何成就,都不是依据。无论什么时候,我来到你面前,我总是倚靠你的宝血。”如果这样,我们的良心在神的面前就真的清洁了。离开这血,良心永远不能清洁。惟有这血能使我们坦然无惧。

“不再觉得有罪了!”这是希伯来十章二节里面一句惊人的话。我们每一种罪都蒙洗净了,我们真能响应保罗的话说,“主不算为有罪的,这人是有福的!”(罗四8)

胜过那控告者

从我们所说过的看来,我们现在可以转过来面对着仇敌,因为血还有一面是向着撒但的。在这个时代中,撒但最厉害的一个活动,就是作了弟兄的控告者(启十二10)。而我们的主就在祂作大祭司这特别的职事里,借着祂自己的血(来九12),来对抗撒但。

这血是怎样对付撒但的呢?它乃是使神能站在人的一边,来对付撒但。堕落将一些东西带到人的里面,使撒但在人的里面有了立足之地。结果神就不得不将祂自己撤回。现在人是在乐园的外面—亏缺了神的荣耀(罗三23)—因为他的内心远离了神。因着人所作的事,使他的里面有了一些东西,在这些东西除去之前,神(在道义上)无法保护他。感谢主,血除去了这个阻拦,恢复了人之与神,和神之与人的关系。人现在站在一个有利的地位,因为神是在他的一边,如今他可以面对着撒但,而毫无畏惧。

你们记得约壹一章七节的话,我最喜欢达秘的翻译,他这样说,“祂儿子耶稣的血洗净我们每一样的罪。”约翰并不是概括地说“一切的罪”;他是说每一样罪,每一项罪。这是什么意思呢?哦,这是一件奇妙的事!神就是光,祂在光里行走;当我们与祂在光里同行的时候,每一件东西都被暴露在光的底下,所以神就一览无遗—然而血能够洗净我们每一样的罪。哦,何等的洗净!这并不是我对于自己没有深切的认识,也不是神不完全知道我。这也不是我要将一些东西隐藏起来,或者神要忽视一些东西。不,乃是神在光里,我也在光里的时候,宝血竟然洗净我每一样的罪。我再说,血是够的!

我们有些人受到自己软弱的重压,有些时候甚至受试探,想到有些罪几乎是不能得赦免的。让我们记得这句话:“祂儿子耶稣的血洗净我们每一样罪。”无论是大罪、小罪、很黑的罪、看来不大黑的罪、我们想来能得赦免的罪以及似乎不能得赦免的罪;是的,一切的罪,意识到的、毫无意识的、记得的或是已经忘却的,都包括在“每一样罪”这几个字里了。阿利路亚!“祂儿子耶稣的血洗净我们每一样罪。”这血所以如此,因为它已经满足了神。

既然神在光里看见了我们一切的罪,祂凭着血能够赦免它们,撒但还能根据什么来控告呢?纵然撒但在神面前控告我们,但是,“神若帮助我们,谁能敌挡我们呢?”(罗八31)神把祂爱子的血指给他看,这是一个最有力的回答,撒但再也不能上诉了。“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呢?有神称他们为义了。谁能定他们的罪呢?有基督耶稣已经死了,而且从死里复活,现今在神的右边,也替我们祈求。”(33~34)

所以在这一点上我们的需要仍是承认宝血的绝对够用。“现在基督已经来到,作了将来美事的大祭司,……用自己的血,只一次进入圣所,成了永远赎罪的事。”(来九11~12)祂作赎罪者是一次,祂作大祭司和中保,差不多已经二千年。祂站在神面前,“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约壹二2)。要注意希伯来九章十四节的话:“祂的血岂不更能……。”这些话说出祂职事的够用。对于神,它是足够的。

那么我们该用什么态度对付撒但呢?这是很重要的一件事,因为他不只在神面前控告我们,并且也在我们的良心里控告我们。他对我们的争论常是:“你已经犯了罪,你还继续在犯罪。你是软弱的,神不再和你有什么关系了。”于是我们受引诱,去回顾我们的里面,为着自卫,就想在我们自己里面,在我们的感觉中,在我们的行为上,去找到一些足以证明撒但是错误的根据。或者我们被引诱承认我们没有办法,而走到另一极端,屈服在消沉与失望之下。因此控告就成为撒但一件最凶恶,也最有效的兵器。他指出我们的罪,要以这些罪在神面前控告我们,如果我们接受他的控告,我们立刻就倒下去了。

为什么我们这么容易接受他的控告呢?这是因为我们还盼望我们有一些自己的义。这一种盼望的根据是错误的。撒但在这一方面常常很成功地使我们向着错误的方向。他因此得了胜利,使我们无能为力。如果我们学习过不信靠肉体,我们犯了罪就不会感觉惊奇,因为肉体的本性就是犯罪的。你们明白我的意思么?因为我们还不认识我们真实的天性,和我们自己是怎样的无能,以致我们对于自己仍然怀着一些盼望,结果,当撒但来控告我们的时候,我们就落下去了。

神很能对付我们的罪;但是祂不能对付一个在控告之下的人,因为这样的人不信靠血。血虽然为他说出对他有利的话,但是他却转去听撒但的话。基督是我们的辩护者,可是被控告的我们,却站在控告者的一面!我们还不认识,我们除掉一死之外,全无价值;下面我们将要看见,我们只适合于钉死在十字架上。我们还不认识,惟有神能回答控告者,并且祂已经借着宝血回答了他。

我们的蒙拯救全赖于仰望主耶稣,看见羔羊的血,已经应付了我们因诸般罪孽所造成的情势,并且祂已经回答了它。那是我们所该站立可靠的根基。绝对不要尝试着以我们的善行去回答撒但,当一直以血来回答他。是的,我们是有罪的,但是赞美神!这血洗净了我们每一样的罪。神看见了这血,借着这血,祂的儿子应付了撒但的控告,他再没有攻击的根据。惟有对于这血的信靠,和拒绝离开所得着的地位,才能止息他的控告,并使他逃跑(罗八33~34)。这经历将一直继续到末了(启十二11)。哦!如果我们多看见一点,在神眼里祂爱子宝血的价值,我们将要得着何等的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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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基督的十字架

第二章 基督的十字架

我们已经看过,罗马一至八章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说到血对付我们所作的,第二部分说到十字架对付我们所是的。我们需要血来赦免,我们也需要十字架来拯救。我们在前面已经简略地说过了第一部分,现在我们要来看第二部分。不过在我们说到第二部分之前,我们要再提起这几章圣经中的几个特点,这些特点加重地给我们看见,这两部分在主题上与讲论上的不同。

进一步的区别

罗马四章和六章分别提到复活的两方面。四章二十五节把主耶稣的复活与我们的称义连在一起。使徒说,“耶稣被交给人,是为我们的过犯,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这里乃是说到我们在神面前的地位。而六章四节乃是说到复活将新的生命分给我们,使我们能过圣洁的生活。他说,“……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象基督……从死里复活一样。”这里所说的乃是行为。

在这两部分里面,五章和八章又分别说到平安。五章说到与神相安(中文圣经译成相和)是信靠祂的血而得称义的结果。使徒说,“我们既因信称义,就借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与神相和。”(五1)这是说我的罪既得了赦免,我就不再因着神而惧怕和不安了。从前与神为仇,现在已经借着祂儿子的死得与神和好(10)。可是我很快又发觉,我就是使我得麻烦的一个大原因。我里面仍然不安,因为在我里面,有一个东西拉我去犯罪。我与神相安了,可是与我自己却不相安;在我的心中事实上还有内战。这光景,罗马七章说得很清楚,我们在那里看见,在我们的里面,肉体与灵有致命的冲突。但是从这里却引进了八章所说的,在灵里行走而有的深处的平安。“体贴肉体的就是死”;因为“体贴肉体的,就是与神为仇”;“体贴圣灵的乃是生命平安”(八6~7)。

我们再往下看,就会发觉这段落的头一部分,大致是对付称义的问题(三24~26,四5、25),而第二部分主要所论到的,乃是相接的成圣问题(六19、22)。当我们知道了因信称义这宝贵的真理,我们所知道的仍然不过是故事的一半。我们所解决的只不过是在神面前的地位。当我们继续向前去,神还有更多的东西要给我们,就如,我们行为问题的解决。这几章圣经里面思想的发展,就是要强调这一点。在每件事情上,第二步总是从第一步来的;如果我们只知道第一步,那么,我们仍然将过一种在正常以下的基督徒生活。然而我们怎样才能过一种正常的基督徒生活呢?我们是怎样进入的呢?当然,首先我们必须得着罪的赦免,必须得着称义,必须与神相安;这些是我们不可少的基础。但是即使我们有了因信基督而建立的基础,照着上面所说的,明显的我们还必须再往前去。

所以我们看见,血是在客观方面对付我们的罪行。主耶稣作为我们的代替,已经为我们在十字架上,担当了我们的罪,所以就为我们取得了赦免、称义与和好。现在我们必须再进一步在神的计划里,明白祂如何对付我们里面的罪性。血能够洗净我的众罪,但是血不能洗净我这个“旧人”。我这个旧人需要十字架来钉死。血对付罪行,而十字架对付罪人。

在罗马书头四章里面,你难得找到“罪人”这一个辞。因为在那几章里面,主题并不是罪人,主题乃是他所犯的罪。“罪人”这一个辞,到了五章才开始显著。我们注意那里怎样开始说到罪人,这是很重要的。在五章里面,罪人之所以称为罪人,并不是因为他犯了罪,乃是因为他生而为罪人。这个区别是很重要的。传福音的人常常喜欢用罗马三章二十三节,“世人都犯了罪”,来说服人,使人知道他是一个罪人;但是严格说,引用这一节圣经来证明人是罪人,并不合理,如此引用这一节圣经,有颠倒始末的危险。因为罗马书的教训并不是说,由于我们犯了罪,所以我们是罪人;相反的,罗马书是说,由于我们是罪人,所以我们犯罪。我们生来就是罪人,并不是因为犯了罪才成为罪人。正如五章十九节所说的:“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构成)罪人。”

我们是怎样成为罪人的呢?由于亚当的悖逆。我们成为罪人,并不是由于我们所作的,乃是因为亚当所作并所成的。这就如我现在说英语,但是我并不因此而成为一个英国人,事实上我却是一个中国人。所以三章引我们注意我们所作的—“都犯了罪”。但是要记得,我们之所以成为罪人,并非因为我们所作的。

有一次我问一班小孩子:“什么样的人是罪人?”他们立刻回答说,“犯罪的人是罪人。”是的,犯罪的人就是罪人,但是犯罪不过是一个证据,证明他已经是一个罪人;那并不是原因。不错,一个犯罪的人是一个罪人;但是一个没有犯罪的人,如果他是亚当的族类,他仍是一个罪人,也需要救赎。你们明白我所说的么?有的人是坏罪人,也有的人是好罪人;有的人是有道德的罪人,也有的人是败坏的罪人;然而他们都是罪人。有时我们想,只要我不作某些事,一切就都好了。哪知难处远深过我们的所作所为,我们的难处乃在于我们的所是。一个中国人可以生在美国,并且一句中国话也不会说,但是他还是一个中国人,因为他生而为中国人。我们是怎样生的,就是怎样的人。我之所以是罪人,因为我是从亚当生的。我之成为一个罪人,并不是由于我的行为,乃是由于血统和遗传。并不是因为我犯了罪,所以我是一个罪人;相反的,因为我是出之于罪恶的种族,所以我犯罪。我所以犯罪,因为我是一个罪人。

我们很容易这样想,我们所作的虽然很坏,可是我们自己并没有这么坏。神却再三地要我们看见,我们是邪恶的,我们的根本是邪恶的。我们一切难处的根,就在于我们是罪人,而罪人必须被对付。对付我们罪行的是主的血,对付我们自己的乃是主的十字架。血为我们从我们所作的获得赦免;十字架使我们从我们的所是得着释放。

人类的天性

我们因此来到了罗马五章十二至二十一节。在这几节圣经里面,我们看见恩典与罪恶对比,基督的顺服与亚当的悖逆对抗。罗马书第二部分(五12~八39)的开始就说这一点,我们现在特别注意这几节。那里的议论引到一个结论,这一个结论是我们进一步默想的基础。那个结论是什么呢?五章十九节说,“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照样,因一人的顺从,众人也成为义了。”神的灵在这里首先要给我们看见的是,我们是怎样的人,然后再给我们看见,我们是怎样成为这样的人。

当我们基督徒生活开始的时候,我们所关心的只是我们的行为,还没有注意到我们为人的本质;我们的忧愁常常是为着我们的所作和所行,很少是为着我们的这个人。我们以为,只要我们能在某些事上加以改正,我们就是好的基督徒,因此我们就着手改变我们的行动。但是结果并不如我们所想像的。使我们沮丧的是我们渐渐地发现,我们的难处不只是外面的行为;事实上,我们里面的难处却更严重。我们试着要讨神的喜悦,但是发觉在我们里面却有些东西不愿讨祂喜悦。我们试着想谦卑,可是我们里面却有些东西拒绝谦卑。我们试着要爱,而我们里面感觉到非常不愿意爱。我们在外面微笑着设法显出温柔,而我们里面却明确地感觉到不温柔。当我们越要在外面把事情加以改正,我们就越清楚,在我们里面的难处,是何等的根深柢固。到这时我们就来到主面前向祂说,“主啊,我现在明白了!不只我所作的是错;连我这个人也是错的。”

罗马五章十九节的结论,这时开始向我们有了一点亮光。我们是罪人,在性情上是属于神所不要的一种族类。堕落使亚当在他的性格上有了基本的改变,他就因此成为一个根本不能讨神喜悦的罪人。我们不仅在外表上,具有这族类的相同点,连我们里面的性格也不例外。我们“生来就是罪人”。怎么会这样的呢?保罗说,“因一人的悖逆”。我要试着来解释这一点。

我姓倪,这是中国一个很普通的姓。我怎样有这个姓的呢?这并不是我选择的。并不是我先查了中国的姓氏表,然后选择了这个姓。事实上我姓倪的这件事,完全不是出于我的,并且我也不能作什么以改变我的姓。我所以姓倪是因为我父亲姓倪,我父亲姓倪是因为我祖父姓倪。如果我的所作所为,象一个姓倪的,我固然姓倪;就是我的所作所为不象一个姓倪的,我仍然姓倪。无论我贵为中华民国的总统,或卑为街上的一个乞丐,我仍然姓倪。我或作什么或不作什么,都不会改变我姓倪的这个事实。

我们是罪人,这不是由于我们自己使然的,乃是因为亚当。并不是因为我个人犯了罪,所以我成了罪人,乃是因为亚当犯罪的时候,我已经在他里面。因为我是从亚当生的,所以我是他的一部分。我不能改变这件事,我不能借着改善我的行为,就使我置身亚当之外,而不再是一个罪人。

当我在中国的时候,我有一次说到我们在亚当里已经犯了罪,有一个人说他不明白,我就试着这样向他解释。我说,“所有的中国人都承认,黄帝是他们的始祖。四千多年前,他与蚩尤作战。虽然敌人很凶猛,但黄帝却战胜了他,并且杀了他。此后黄帝就建立了中华民族。因此我们的民族建立于四千多年前,是黄帝所建立的。设若黄帝未能杀死他的敌人,反为敌人所杀,试想现在的情形将是怎样呢?你现在又在哪里呢?”他回答说,“根本就没有我。”我说,“哦,不!黄帝死他的,你可以活你的。”他喊着说,“这是不可能的!如果他被蚩尤所杀,那就绝对不会有我,因为我是出于他的。”

在此你是否看见人类生命的一贯性?我们的生命来自亚当。如果你的曾祖父三岁就死了,你在哪里呢?你自然也在他里面死了!你的经历是系在他的经历上的。同样,我们每个人的经历,与亚当的经历也是不可分的。无人能说,我从未在伊甸园,因为从潜在的事实来说,当亚当听从蛇引诱的时候,我们都在那里,因此我们都牵涉在亚当的罪里,并且因为我们是在亚当里生的,我们就从他接受了一切由于犯罪而产生的后果—那就是亚当的性情,换一句话说,就是罪人的性情。我们的存在是由于他,而他的生命和性情,既成为有罪的,因此我们从他得来的性情也是有罪的。所以正如我们所说过的,我们的难处乃是在我们的遗传,并不在我们的行为。除非我们能改变我们的血统,我们就别无拯救。

就在这一个方向,我们会找到问题的解决,因为神正是这样对付了这个情势。

在亚当里与在基督里

罗马五章十二至二十一节,不仅告诉我们亚当的事,也告诉我们主耶稣的事。“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照样,因一人的顺从,众人也成为义了。”在亚当里我们接受一切属于亚当的;照样,在基督里我们接受一切属于基督的。

在亚当里与在基督里这两个名词,基督徒领会得太少了!我不怕重复,我要用一个例证,再着重地说到在基督里的遗传与种族的重要性。这例证是在希伯来书里面的。你们记得希伯来书的作者,在这封书信的前面,设法说出麦基洗德比利未更大。他所要证明的一点就是,基督为大祭司的职任,比出于利未支派的大祭司亚伦更大。为着要证明这一点,他首先必须证明,麦基洗德的祭司职位,比利未的祭司职位更大。他这样作的理由很简单,因为基督的祭司职位,是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七14~17),而亚伦的祭司职位,自然是照着利未的等次。如果他能给我们看见麦基洗德比利未大,他就说明了他所要说的一点。希伯来书的作者用一个卓越的方法,证明了这一点。

他在希伯来七章里面告诉我们,亚伯拉罕杀败诸王回来的时候(创十四),将掳物的十分之一献给麦基洗德,并且从他那里接受了祝福。亚伯拉罕既这样作,利未就没有麦基洗德这么大了。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亚伯拉罕献十分之一给麦基洗德的时候,在亚伯拉罕里面的以撒也献了十分之一。同样,在亚伯拉罕里的雅各,也给麦基洗德献了十分之一。那么,在亚伯拉罕里面的利未,也献了十分之一给麦基洗德。这是很显然的,位分小的向位分大的奉献(来七7)。因此利未的位分比麦基洗德小,亚伦的祭司职位比主耶稣的祭司职位低。在列王争战的时候,利未尚未生出来,但是他却在他先祖亚伯拉罕的身中,并且可说,借着亚伯拉罕纳了十分之一(9~10)。

这就是在基督里的意义。亚伯拉罕是信心之家的父,全家都包括在他里面。当他向麦基洗德献上十分之一的时候,全家也都在他里面献上了十分之一。他们不是个别献上的;因为他们是在亚伯拉罕的里面,所以当亚伯拉罕奉献的时候,就在他的奉献上也包括了他的后裔。

在此我们看见了一个新的可能性。在亚当里一切都丧失了。因着一个人的悖逆,我们都成为罪人。罪既是借着他进入人类,死又是因罪而来,于是从那一天起,罪就作了王叫人死。然而在此却有希望之光照入。因着另一个人的顺从,使我们可以成为义。罪在哪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了。罪如何作王叫人死,照样,恩典也借着义作王,叫人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着永远的生命(罗五19~21)。我们的绝望是在亚当里,我们的希望乃是在基督里。

神拯救的方法

很清楚的,神是愿意借着这个方法,引我们实际地经历从罪中得着释放。在六章的一开始,保罗就这样问:“我们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么?”(1)他的全人在这问话中惊退,大声说,“断乎不可!”一位圣洁的神,怎能满意祂儿女们的不圣洁和被罪捆绑?因此他又说,“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2)感谢神,祂为我们作了适当的预备,使我们不受罪的辖制。

但是这里有一个问题:我们生来就是罪人,怎能切断有罪的遗传呢?我们是在亚当里生的,我们怎能从亚当里出来呢?我要确定地说,主的血不能把我们从亚当里迁出来。只有一个方法。我们既是借着生进入的,我们惟有借着死出来。要去掉我们的罪性,我们必须去掉我们的生命。罪的捆绑既是因生而开始,那么罪的释放惟有借着死而引进。这正是神为我们预备的脱离罪的方法。得释放的秘诀就是死。所以圣经说,“我们在罪上死了。”(2)

然而我们怎能死呢?许多人曾尽力设法要脱掉他们有罪的生命,却发觉有罪的生命牢不可去。那么蒙拯救的路在哪里呢?蒙拯救的路并不在于我们杀死自己,乃在于承认神已经在基督里对付了我们。使徒保罗接着的话正好说明了这意思:“岂不知我们这受浸归入基督耶稣的人,是受浸归入祂的死么?”(3)

如果神已经在基督耶稣里对付了我们,那么我们必须在祂里面,拯救的方法才有功效。这样,在基督里是一个大问题了。我们怎样进入基督里呢?这件事仍然必须借着神。事实上我们是无法进入的,并且更重要的是,我们根本用不着设法进入,因为我们就在祂里面。我们所不能替自己为力的事,神已经替我们作成了。祂已经把我们放在基督里。林前一章三十节的话真好,我想那是整本新约中最好的经节之一。使徒说,“你们得在基督耶稣里。”是怎样得在的呢?“是本乎神”。赞美神,进入基督里的事,神没有留给我们自己去设计、去努力。我们无须自己计划如何进入,因为神已经计划了,不只计划了,并且还成全了。你们得在基督里是本乎神。我们已经在基督里,因此我们不需要再想法进入。这是神的作为,并且已经成全了。

如果这是真的,一些事就随着而来。在我们所引希伯来七章的例证里,我们看见所有的以色列人—连同还没有出生的利未—都在亚伯拉罕里献了十分之一给麦基洗德。他们并不是分开个别献的,乃是当亚伯拉罕奉献的时候,他们是在亚伯拉罕的里面,所以亚伯拉罕的奉献也包括了他所有的后裔。这正是我们在基督里的一个预表。当主耶稣在十字架上死的时候,我们都死了—不是个别去死的,因为那时我们还没有出生。因为我们在祂里面,所以我们就在祂里面死了。使徒说,“一人既替众人死,众人就都死了。”(林后五14)当祂被钉在十字架上死了的时候,我们也都被钉死了。

我们在中国乡村传道,常常要用很简单的比方,来说明深奥的真理。我记得有一次我拿了一本小书,在书里夹着一张纸,我对那些乡下人说,“请你们现在注意看。我拿了一张纸,这张纸有它自己的样子,与这本书完全不同。现在这张纸对于我没有什么特别用处,我把它放在这本书里面。我现在把这本书寄到上海去,试问这张纸结果在哪里呢?能不能书到了上海,这张纸却仍留在这里?这张纸会与这本书有不同的命运么?显然不会!虽然我只是把这本书寄去,但是因为这张纸已经被我放在书里面,所以书到了那里,这张纸也到了那里。倘若我把这本书扔在河里,纸也被扔在河里;如果我快快把书捞了起来,这纸也被捞了起来。这书所经历的一切,这纸也同样经历,因为这张纸是在这本书的里面。”

“但你们得在基督耶稣里,是本乎神。”神自己已经把我们放在基督里面,所以凡是祂在基督身上所作的,也已经作在凡在基督里的全族类。我们与祂是同命运的。凡祂所经历过的,我们也经历过,因为我们是在基督里,这就使我们在祂的死和复活上都得与共。祂已经在十字架上被钉死,我们又怎样呢?难道我们必须求神也把我们钉死在十字架上么?绝不需要!当基督被钉死的时候,我们也被钉死了;祂的被钉死既是已过的事实,那么我们的被钉死绝不能是一种将来的事。我向你们挑战,你不能在新约里找出一节圣经,说到我们的钉十字架是将来的事。在希腊文里面,说到钉十字架所用的一个字,在时间上是永远过去式(参罗六6,加二20,五24,六14)。正如从来没有人借着钉十字架自杀,因为在身体上这是不可能的;照样,在属灵方面,这也是不可能的。神没有要我们把自己钉在十字架上。当基督被钉十字架的时候,我们也被钉了,因为神把我们放在祂里面。我们已经在基督里死了,这不仅是一个教义,并且是一个永远的事实。

祂的死与复活的代表性与包括性

主耶稣在十字架上受死,流出祂的血,就以祂无罪的生命为我们赎罪,满足了神的公义和圣洁。只有神的儿子有这样作的特权,此外无人能分担救赎的工作。圣经从来没有告诉我们,我们和基督同流血,因为祂是在神面前单独为我们作赎罪的工作,任何人都不能有分。但是主的受死不仅是为着流血,祂死同时是为着要我们也死。祂是代表着我们死,在祂的死里,包括着我和你。

我们常常用替死和同死来说到主死的两方面。同死是一个很好的辞,但是同死的说法,会令人误以为同死的事实,是从我们这一面开始的,是我要与主一同死。我同意这个辞是对的,但是在应用上不能太早。最好先从主把我包括在祂的死里的事实开始。是主包罗万有的死,将我放在与祂同死的地位上。并不是我自己去与祂同死,使我被包括在祂的死里面。是神将我包括在基督里,这才是重要的。这是神已经作成的事。为着这个缘故,新约里面的这几个字—在基督里—我真是感觉它们的宝贵。

主耶稣的死是包罗万有的。主耶稣的复活也同样是包罗万有的。我们已经在林前一章里面看见,我们是在基督耶稣里。在同一封书信的末了,我们又看见关于这事更丰富的意义。在林前十五章四十五节与四十七节中,有两个显著的名字或衔头,用来说到主耶稣。在那里主被称为末后的亚当,也被称为第二个人。圣经没有称祂为第二个亚当,却称祂为末后的亚当;圣经不说祂是末后的人,却说祂是第二个人。我们要注意这里的区别,因为里面藏着一个极重要的真理。

作为末后的亚当,基督是人类的总体;作为第二个人,祂是一个新族类的元首。所以在这里我们有两个联合,一个是关于祂的死,另一个是关于祂的复活。第一,祂与人类联结,作了末后的亚当,在历史上是开始于伯利恒,而终结于十字架与坟墓。祂把所有在亚当里面的,都归结在祂自己里面,然后带到审判与死亡。第二,祂是第二个人,我们与祂联合,这乃是从复活开始,而终结于永远—那就是说永无终了。祂的死已经除去了第一个人,因为神的目的在第一个人身上已经失败了。祂从死里复活作了新族类的元首,神的目的在新族类身上将要完满地实现。

因此当主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的时候,祂是以末后亚当的身分被钉死的。所有在头一个亚当里面的一切,都集中在祂身上而被除去了,我们都包括在里面。祂来作末后的亚当,就除去了旧的族类;祂来作第二个人,就带来了新的族类。祂乃是在祂的复活里面作第二个人,这里面包括着我们。“我们若在祂死的形状上与祂联合,也要在祂复活的形状上与祂联合。”(罗六5)我们在末后的亚当里面死了;我们在第二个人里面活着。因此十字架是神的一个权能,把我们从亚当里迁到基督里。

共同追求: 

第三章 长进的途径—知道

第三章 长进的途径—知道

我们的旧历史在十字架上结束了;我们的新历史从复活开始。“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林后五17)十字架结束了第一个创造,从死里出来的,乃是在基督里的新造,就是第二个人。如果我们在亚当里,所有在亚当里面的一切,必然传给我们。这事出诸自然,我们不必作什么,就都获得了。正如我们从来不必为着发脾气,或者犯别的罪先下决心;它自由地临到我们,不问我们自己是否愿意。同样的原则,如果我们在基督里,在基督里的一切,也都白白地赐给我们,无需我们努力去作什么,只要信就行了。

但是说到我们所需要的一切,已经在基督里白白地赐给我们了,虽然这说法是真实的,却好象有点不实际。怎样才能使它成为实际呢?怎样才能使它在我们的经历中,成为真实的呢?

当我们读罗马六、七、八这三章圣经的时候,我们会发现,过正常基督徒生活的条件有四:(1)知道,(2)计算,(3)将自己献给神,(4)在灵里行。它们的次序正是这样排列的。如果我们要过这种生活,我们必须全部采取这四个步骤;不是一个,不是两个,也不是三个,乃是四个。现在我们要仔细地来看每一个步骤。我们仰望主借着祂的圣灵,光照我们的悟性。现在我们寻求祂的帮助,先来看第一大步骤。

我们与基督同死是一件历史的事实

现在在我们面前的是罗马六章一至十一节。经上的话清楚地说出,主耶稣的死是代表的与包括的。在祂的死里面,我们都死了。看不见这一点的人,在属灵上没有办法进步。正如我们没有看见祂在十字架上背负了我们的罪,就不能称义;照样,我们若没有看见祂在十字架上背负了我们,也不能成圣。不只我们的罪已经归在祂身上,连我们自己也归入祂里面了。

你是怎样得着罪的赦免呢?岂不是因为知道主耶稣在十字架上背负了你的罪,作了你的代替,祂流血为洗净你的污秽么?当你看见你的罪已经全被拿去放在十字架上,你还要作什么呢?你还要说,“主耶稣,求你来为我的罪死”么?不,你根本不必祷告;你只感谢主就行了。你不必求祂来为你死,因为你知道祂已经为你死了。

罪得赦免是如何,从罪里得释放也是如何。工作已经完成了。我们用不着祷告,只要赞美就够了。神已经把我们都放在基督里面,所以当基督钉十字架的时候,我们也都钉了十字架。因此我们不需要再祷告说,“主啊,我是一个十分邪恶的人,求你把我钉在十字架上。”这样求就完全错了。你既不为你的罪祷告,为什么又为你的自己祷告呢?你的罪已经被祂的血对付了,你的自己已经被祂的十字架对付了,这是一件已成的事实。当基督死了的时候,你也死了,你已经在祂里面死了,所以你只要赞美主就够了。你要为这件事赞美祂,并要活在这光的里面。“那时他们才信了祂的话,歌唱赞美祂。”(诗一○六12)

你信基督的死么?当然你是信的。很好,圣经不只说祂为我们死,圣经也说我们与祂同死。让我们再看圣经怎样说,“基督……为我们死。”(罗五8)这是第一个说明,已经够清楚了;圣经又说,“我们的旧人,和祂同钉十字架。”(六6)“我们……与基督同死。”(8)

我们是什么时候,与祂同钉十字架的呢?我们的旧人是哪一天钉死的呢?是明天么?是昨天么?还是今天?为着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不妨把保罗的话倒过来试试看,这样也许会更清楚,那就是说,“基督与我们的旧人同时钉十字架。”有些人到这里来的时候,是两个两个来的,你们是一起来的,你可以这样说,“我的朋友与我同来。”你也可以说,“我与我的朋友同来。”如果你们之中有一个是三天前来的,而另一个是今天才来,那么你就不能这样说了;如果你们是一起来的,随便你怎样说,都是对的,因为两种说法都说到一个事实。所以就着历史的事实来说,我们可以恭敬地说,“当基督钉十字架的时候,我也钉了十字架”,或者说,“当我钉十字架的时候,基督也钉了十字架”。这两种说法同样是准确的,因为它们不是两件历史上的事,乃是一件。我与祂同钉十字架(注)。基督钉了十字架没有呢?基督既然已经钉了十字架,我怎么能没有钉呢?如果祂在将近二千年前钉了十字架,而我又是与祂同钉的,还能说我明天才钉十字架么?祂的钉十字架是过去的,我的能是现在的或是将来的么?赞美主,当祂死在十字架时,我与祂同死了。祂的死不仅是代替我死,并且把我和祂一同挂在十字架上,所以祂死了,我也死了。如果我相信主耶稣死了,我就能够相信我自己也死了,象相信祂死了那样的确实。

你为什么相信主耶稣死了呢?你那样相信有什么根据呢?你感觉到祂死了么?我信你从来没有感觉到过。你相信主耶稣死了,因为神的话这样告诉你。当主钉在十字架上的时候,有两个强盗同时被钉。你也没有怀疑过他们与祂同钉,因为圣经很明白地这样说。

你相信主耶稣的死,你也相信两个强盗与祂同钉死,那么你对于你自己的死怎么样呢?你的与主同钉,比起他们的同钉更亲密。他们虽然与主同时钉十字架,却是在不同的十字架上,而你是和主钉在同一个十字架上,因为当祂死的时候,你是在祂的里面。你怎么能够知道呢?你有足够理由知道这事,因为神如此说了。这一点都不在于你的感觉。无论你感觉到基督已经死了,或者你不感到祂已经死了,基督总归已经死了。同样的原则,无论你感觉到你已经死了,或者你不感觉到你已经死了,你也确实已经死了。这些乃是神圣的事实。基督已经死了是一件事实,两个强盗已经死了也是一件事实,你已经死了也是一件事实。让我告诉你,你已经死了!你已经被除掉了!你已经被废弃了!你所不喜欢的自己已经在基督里挂在十字架上了!“已死的人,是脱离了罪。”(罗六7)这是基督徒的福音!

我们无法借着意志或努力使我们钉十字架的事实发生功效,惟有接受主耶稣在十字架上所成的才能。我们的眼睛必须开启,看见主在髑髅地所完成的工作。有些人在得救之前,可能曾经试着要自己救自己。你读经、祷告、去礼拜堂并施舍。然而有一天,你的眼睛开启了,看见在十字架上主已经为你预备了完满的救赎。你就接受了,感谢神,平安与快乐便涌进了你的心。要知道救赎与成圣完全是在同一个根基上。你从罪里得着释放的途径,正如你得着罪的赦免一样。

因为神拯救的方法与人的方法完全不同。人的方法是要借着胜过罪而压制罪;神的方法是把罪人去掉。许多基督徒为他们的软弱悲伤,他们以为只要他们能够刚强一点,一切就都好了。他们以为他们之所以不能过圣洁的生活,乃是由于他们的软弱无能,所以就向自己有更多的要求。这是一个错误的观念。如果我们对于罪的能力和我们的无力应对,预先有了成见,我们就很自然会有这样的结论:要胜过罪必须有更多的能力。我们常常这样说,“只要我刚强一点,我就可以克制我暴躁的脾气。”所以我们求神刚强我们,使我们更能自制。

但是这完全是错误的;这不是基督教。神拯救我们脱离罪,不是借着使我们越过越刚强,反而是使我们越过越软弱。你要说这实在是一个奇特的制胜之法,然而这是神的方法。神使我们脱离罪的辖制,不是借着刚强我们的旧人,乃是借着钉死他;不是借着帮助他作什么事,反而是借着不让他作什么。

也许多年来,你试着要控制你自己而毫无结果,也许到如今你仍然是在这样地努力着;但是当你一看见了这个真理,你就会承认,你实在无论作什么都是毫无能力,神已经把你完全摆在一边,祂已经什么都作成了。这样的启示就结束了人自己的努力。

第一步:“知道……”

正常的基督徒生活必须以确定的知道为开始,这不是仅仅知道一些关于真理的事,也不是明白一些重要的教义。这一个确定的知道完全不是一种智识的学问,乃是心中眼睛的开启,看见我们在基督里所有的一切。

你怎么知道你的罪已经蒙了赦免呢?是不是因为传道人这样告诉你的?不,你就是知道你的罪已经蒙了赦免。如果我问你,你是怎样知道的呢?你会回答说,“我知道就是了!”这种智识是从神的启示来的,也就是从主自己来的。当然,罪得赦免这件事,清楚地记载在圣经的里面,但是神为着要叫祂所写出来的话,成为祂对你所说活的话,祂就必须将认识祂的智慧和启示的灵(弗一17,另译)赐给你。你所需要的就是在智慧和启示的灵里来知道基督,并且一直要如此。你如果这样,到了一个时候,你对基督任何新的了解,当你在心里知道的时候,也就是你在灵里看见的时候。有亮光照进你的内心,你就完全相信了。从罪里得释放和罪得赦免,在原则上完全是一样的。当神的光照亮了你的心,你就看见你自己是在基督里。这不仅是因为有人这样告诉你,也不仅是因为罗马六章里面是这样说的,不,比这些更多。你所以知道你是在基督里,因为神已经借着祂的灵把它启示给你了。可能你对这件事并没有什么感觉,你也可能不明白;但是你知道,因为你已经看见了。一旦你看见了你自己在基督里,任何事物都不能动摇你对于那件蒙福事实的信心。

如果你问那些已经进入正常基督徒生活的信徒,他们进入的经历是怎样的,有些人会这样说,也有些人会那样说。每个人都强调他特有的方法,并且引圣经来支持他的经历;不幸竟有许多基督徒用他们特别的经历,与特别的经文,来攻击别的基督徒。事实是基督徒可以用不同的方法,进入更深的生命,所以不要以为他们所强调的经历或真理是彼此排斥的,不如说那些是互相补充的。一件事是确定的,任何在神看来有真实价值的经历,一定是借着对于主耶稣的身位和工作有了新的发现而达到的。这是一个厉害的考验,也是一个稳妥的考验。

在我们所读过的经文里,保罗将每一件事都溯源于这一种发现:“因为知道我们的旧人,和祂同钉十字架,使罪身灭绝,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罗六6)

神的启示对智识的重要

所以我们的第一步,乃是要寻求从神那里由启示而来的智识—就是启示—不是关于我们自己的,乃是关于主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所完成的工作。内地会的发起人戴德生弟兄,进入正常的基督徒生活的时候,他就是这样的。你们记得他说到他一直有一个问题,就是怎样活在基督里,怎样从葡萄树将汁液吸取到他里面。因为他知道,基督的生命必须经过他而从他里面流出来,但是他感觉到他还没有得着。他很清楚地看见,他的需要只能在基督里找到。一八六九年,他在镇江写信给他的妹妹说,“我知道,只要我能住在基督里,一切就都好了,但是我却不能够!”当他越是要进入,他就越发觉得自己滑出来,直到有一天,光来照亮,启示临到,他就看见了。

他说,“我感觉到秘诀在此!不是我设法怎样从葡萄树将树汁吸入我的里面,乃是记得主耶稣就是葡萄树—祂是根、干、枝、小枝、叶、花、果以及一切。”

他又写给曾经帮助他的一个朋友说,“我无需使我自己成为一个枝子。主耶稣告诉我,我是枝子,是祂的一部分。我只要相信这件事,并照着行就可以了。我早就在圣经里读到它,但是我现在相信这是一个活的实际。”

这件事虽然一直都是真实的,现在却忽然对他个人,在一种新的途径中成为真实的经历。他再写给他的妹妹说,“我不知道我能够说明多少,这似乎没有什么新奇或奇异—然而如今这一切对于我都是新的—总而言之,从前我是眼瞎的,如今能看见了。……我死了,与基督一同埋葬了—也一同与祂复活了,并且升到天上……神是这样地看我,祂告诉我也要这样看我自己。祂最知道……啊,看见这真理是何等的喜乐!求主照亮你悟性里面的眼睛,使你能知道并享受,我们在基督里所白白得到的丰盛。”

哦,看见我们是在基督里,这是一件大事。试想一想,你已经在房里,却还在那里想法子进入,这是何等的糊涂!我们求主将我们放在基督里,这是何等的可笑!如果我们认识我们在基督里的事实,我们便不会再为着要进入而努力了。如果我们有更多的启示,我们就会少一些祈求,而多一点赞美了。我们所以有许多为自己的祈求,就是因为我们没有看见神所已经作成的。

我记得我在上海的时候,有一天我和一个很关心他自己属灵光景的弟兄谈话。他说,“这么多人都过着美丽的圣徒生活,我真为自己惭愧。我自称为基督徒,但是当我把自己和别人比一比,我就觉得我一点也不是。我真愿认识这钉十字架的生命,和这复活的生命,但是到如今我还不认识,也不知道怎么样才能认识。”当时还有另一位弟兄同我们在一起,我们两个人说了差不多两个钟头,想设法让这个人看见,离开基督他什么也得不到。但是我们的企图没有成功。他说,“人所能作的最好就是祈求了。”我们就问他说,“如果已经把什么都给你了,你为什么还要祈求呢?”他回答说,“祂还没有都给,因为我还发脾气,仍然不断地失败;所以我要更多地祈求。”我们说,“那么你有没有得着你所求的呢?”他回答说,“我很难过,到如今我仍然什么也没有得着。”到这时,我们就设法指给他看,对于他的称义,他如何什么也没有作,照样,对于他的成圣,他也用不着作什么。

正在这时候,有一位蒙主重用的弟兄,过来参加我们的谈话。桌子上有一个热水瓶,这位弟兄拿起热水瓶来对他说,“这是什么呢?”“热水瓶。”“不错。假定这个热水瓶会祷告,它这样祷告说,‘主啊,我非常愿意作一个热水瓶,你肯不肯使我成为一个热水瓶?主啊,求你给我恩典,使我成为一个热水瓶。’请你说,你听了这样的祷告,你要怎么说?”我们的朋友回答说,“我想热水瓶绝不会这么愚蠢。这样的祷告是毫无意义的;它就是一个热水瓶呀!”于是这位弟兄就说,“你正在作着同样的事。神早已把你包括在基督里。当基督死的时候,你死了;祂从死里复活,你也复活了。现在你不能再说,‘我要死;我要钉十字架;我要有复活的生命。’神说,‘你已经死了!你有了新的生命!’你的一切祈求,就象那热水瓶的祷告一样可笑。你用不着向主祈求什么,你只要睁开你的眼睛,看祂已经把一切都作好了。”

关键就在这里。我们无需想办法死,也无需等着死,我们原是死的。我们只要认识主所已经作成的,并赞美祂就够了。主借着这些话开了他的眼,如同曙光拨开黑暗,他流着眼泪说,“主啊,我赞美你,你已经把我包括在基督里,祂的一切也是我的!”他得着了启示,信心有了把握。哦,如果此后你曾遇见那个弟兄,你会发现他有了何等的改变!

十字架摸着我们问题的根源

让我再提醒你,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成就之事的基本性质。关乎这一点,我觉得我总不至说得过分,我们必须有看见。

我们用一个比喻来说它。比方我们的政府希望严格地对付酗酒的问题,决定全国禁酒。试问要怎样执行这个决定呢?我们要怎么办呢?如果我们到各地去搜查每个商店,遇见酒瓶就打碎,这样可以解决问题么?当然不能。这样作虽然可以去掉各地酒瓶里面的每一滴酒,但是在那些酒瓶的后面,还有出产酒的酒厂。如果我只对付酒瓶,而留下酒厂不对付,那样酒就必然继续源源出产,问题还不能解决。如果喝酒的问题要永远解决,全国的酿酒厂就必须关闭。

用比方来说,我们是工厂,我们的行为就是产品。主耶稣的血是对付产品的问题,那就是我们的罪行。所以我们所作的是解决了。神会停在这里么?我们所是的问题怎么样呢?我们的罪行是由我们产生的。这些罪行已经受了对付,那么我们要怎样受对付呢?你能相信主洗净了我们一切的罪行,却让我们自己去除掉产生罪行的工厂么?你能相信祂拿走了所出产的货物,却让我们去对付出产的源头么?

这样的发问正好回答了这问题。当然,主从来不把工作只作一半,而留下另一半不作。不,祂已经除掉货物,也清除了生产货物的工厂。

基督所完成的工作,真正已经摸着我们问题的根源,并且已经对付了它。神绝不会只作一半的。保罗说,“因为知道我们的旧人,和祂同钉十字架,使罪身灭绝,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罗六6)是的,“知道”。但是你知道么?或者你仍是不知!“岂不知……?”(3)愿主赐恩开启我们的眼睛。

共同追求: 

第四章 长进的途径—计算

第四章 长进的途径—计算

我们现在要来看一件事,神的儿女对于这件事在思想上常常混淆不清。这是关于知道以后的事。首先请再注意罗马六章六节里面的话:“因为知道我们的旧人,和祂同钉十字架。”这里所用的动词,在时间上是过去式,这是非常宝贝的一点,因为它将那件事情放在已过的时间里。那是最后的一次,且是永远的一次,因为那件事已经成全,不能废去。我们的旧人已经一次并永远地被钉了,他绝不能没有被钉。这是我们所需要知道的。

我们既知道了这件事,下面又是什么呢?请我们再读我们的圣经。下一个吩咐是在十一节里:“你们向罪也当看(算)自己是死的。”很明显的,这自然是接着六节的。我们把它们连起来读:“因为知道我们的旧人,和祂同钉十字架。……你们向罪也当看(算)自己是死的。”在经历上的次序正是如此。当我们知道了我们的旧人,已经和基督同钉十字架,第二步就当算他已经同钉。

很不幸的,当我们说到与基督联合这个真理的时候,常常过于重看这真理的第二点,就是当算自己是死的,好象那是一个起点。其实该着重的起点,乃是知道我们自己是死的。神的话清楚地说出,知道乃在数算之前。“知道……算”这次序是重要的。我们的算必须根据知道,这知道乃是由于神启示这事实而得的。否则信心就没有根据。当我们知道了,我们就自然会算。

所以在说到这件事情的时候,我们不该过分注重算。许多人常常在还没有知道的时候,就试着来算。他们还没有圣灵所给对于这事实的启示,就试着来算,因此他们很快就遇到各种的难处。当试探来到的时候,他们就开始猛烈地算着说,“我是死的,我是死的,我是死的。”但是就在这样算的时候,他们的脾气却发出来了。事后他们说,“这个办法行不通。罗马六章十一节没有用。”我们承认,如果没有六节,十一节是没有用的。因此我们得到一个结论,除非知道我们与基督同死的事实,否则我们越算,就挣扎得越紧张,结果一定是失败。

自从我信主以后,多年来所受的教导都是要算。我从一九二○年算到一九二七年。我越向罪算自己是死的,我就越清楚自己还活着。我简直不相信,自己是死的,我死不了。每次我去请教别人,他们就叫我去读罗马六章十一节。我越读罗马六章十一节,并且去试着算,死就离我越远,这样的算使我得不到死。我十分欣赏那里的教训说,我们必须算自己是死的,但是我不明白,为什么多次的算,竟然一点结果也没有。我承认为此我烦恼了好几个月。我对主说,“如果这件事情不弄清楚,如果你不使我看见这么基本的事,我就停止作一切工作。我不再传道,我不再出去事奉你,我首先要彻底清楚这件事。”几个月之久我寻求,有时还禁食,但是仍然没有结果。

我记得有一个早晨—那是我永远不能忘记的早晨—我在楼上坐在书桌前读经祷告,我说,“主啊,开我的眼睛!”哦,刹那之间我看见了。我看见我与基督的合而为一,我看见我是在祂里面,当祂死的时候我也死了;我看见我的死乃是一件过去的事,不是将来的事,我的死就象祂的死一样真实,因为当祂死的时候,我是在祂里面。整个问题就这样向我开启了。由于这个发现,我快乐得几乎受不了,我从椅子上跳起来,大声喊着说,“赞美主,我是死的!”我跑到楼下,遇见一个在厨房里帮忙的弟兄,就抓着他对他说,“弟兄,你知道我已经死了么?”他被我的话弄得糊涂了,他说,“你是什么意思呢?”我接着对他说,“你不知道基督已经死了么?你不知道我与祂同死了么?你不知道我的死,也象祂的死同样的真实么?”哦,对于我,这件事是如此的真实!我真想走遍上海的街道,大声喊出我所发现的消息。从那一天起一直到现在,我从未有片刻的时候,曾怀疑到那句话的决定性:“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

我不是说,我们用不着将这件事活出来,等一等我们就要来看同死的经历。但是看见罗马六章六节,乃是经历同死的首要根据。是的,我已经钉十字架,这是一件已成的事实。

计算的秘诀是什么呢?用一句话来说,就是启示。我们需要从神自己来的启示(太十六17,弗一17~18)。我们的眼睛需要被开启,看见我们与基督联合的事实,不是仅仅知道这个道理。这种启示不是模糊不清的,也不是不确定的。许多人能记得,他们是什么时候,清楚地看见基督为他们死。对于看见与基督同死的这一件事,我们也应该同样有一个清楚确定的日子。我们不应该有一点模糊,因为这是我们继续往前去的根基。并不是因为我算自己死,因此我会死。相反的,正是因为我是死的—因为现在我看见神已经在基督里将我解决了—所以我算自己是死的。这才是一种正确的计算。不是以算为出发点而向着死去,乃是从死的出发点来算。

第二步:
“这样,你们向罪也当看(算)……”

计算是什么意思呢?在希腊文里计算的意义就是记账。会计是人类在世上惟一能作得准确的事。一个画家画了一张风景画,他能够画得完全准确么?历史家能保证任何记载都绝对准确么?或是一个绘地图的人,他能够保证任何地图绝对正确么?他们最多只能作到一个很好的大概。就是我们每天的言谈,虽然我们存心要诚实地把一些事情说得真实,我们还是不够说得完全正确。我们往往不是说得过分,就是说得不够;不是说得太多,就是说得太少。惟有算术才能作到绝对的准确和可靠。算术不容许有错误。一把椅子加一把椅子等于两把椅子。这在伦敦是如此,在上海也是如此。无论你向西旅行到纽约,或者向东到新加坡,这仍然是如此。无论在什么地方,什么时候,一加一总是二。在天上也罢,在地上也罢,甚至在地狱也罢,一加一总是二。

为什么神叫我们算自己是死的呢?因为我们是死的。让我们仍以会计作比方。假定在我的口袋里有十五个先令,我要怎样记账呢?我能记十四个先令六个辨士么?或者记十五个先令六个辨士?不,我必须在账簿上记上我口袋里实在有的先令数。会计是事实的计算,不是幻想。同样的原则,因为我真是死了,所以神告诉我要这样算。神不能叫我在我的账簿上记虚账。如果我还是活的,祂就不能叫我算自己是死了。如果是这样,那就不是计算了,我们不如称它作误算。

计算不是一种虚伪的形式。如果我发觉我的口袋里只有十二个先令,而我希望有十五个先令,所以就在我的账簿上不正确地记上十五个先令,这样的计算法,会补足那个差额么?当然不会。如果我只有十二个先令,而我一直向自己算着说,“我有十五个先令,我有十五个先令,我有十五个先令”,你以为这样用意志和心思来说服自己,会影响我口袋里的数目么?断乎不会!计算不会使十二个先令成为十五个先令,也不会使不真的成为真的。另一面,如果事实上我口袋里有十五个先令,我就可以放放心心的,在账簿上记上十五个先令。神叫我们算自己是死的,并非使我们借着计算的过程,我们就因此死。不,反而因为我们是死的,所以神叫我们算自己是死的。祂从来没有叫我们算一件并不是事实的事。

我们已经说过,启示会自然地引领我们去计算。我们切勿忽视一个事实,那就是我们受到一个命令:“你们也当算……。”我们必须采取一个确定的态度。神叫我们记账,要我们记上“我已经死了”,然后就持定这件事。为什么呢?因为这是事实。当主耶稣在十字架上的时候,我也在那里,因为我是在祂里面。因此我算这件事是真的。我计算并且宣告这件事,我已经在祂里面死了。保罗说,“这样,你们向罪也当算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稣里,却当算自己是活的。”(原文另译)怎能这样的呢?因为我们是“在基督耶稣里”。千万不要忘记,只有在基督里,这才是真的;也惟有在基督里,才能一直是真的。如果你看你自己,你会想你还没有死。但是这是一个信心的问题,不是信你自己,乃是信祂。你若转过来看主,你就知道祂已经作了什么。“主啊,我相信你,我倚赖在你里面的事实。”我们当终日如此坚守着。

信心的计算

罗马书开头的四章半,再三地说到信。我们因信祂得称为义(三28,五1)。我们借着信得蒙称义,罪得赦免,并与神和好。若不信耶稣基督所完成的工作,没有一个人能得着这一切。但是在罗马书的第二部分里面,很少再提到信。初看似乎是因为所着重的点不同,实在并不是这样。在第二部分里面,虽然没有用信字,却用了算字。算字取代了信字的地位。算与信在这里实际上是一样的。

信是什么呢?信就是接受神的事实。信心的根基总是已成的事实。信心不是信将来的事,将来的事对于我们乃是盼望,不是信心。虽然象希伯来十一章里面所说的,信心有它将来的目的。也许因为这个缘故,这里选择了算字。这个字只与过去的有关—是我们回顾所已经解决的事,不是瞻望尚未发生的事。这是马可十一章二十四节里面所说的一种信:“凡你们祷告祈求的,无论是什么,只要信是得着的,就必得着。”这是说,如果你信你已经得着你所祈求的(当然是在基督里的),你“就必得着”。这里所说的信,不是你信你可以得到一些东西,或者你能够得到一些东西,甚至你将要得到一些东西。这里的信是你已经得着的信。所以惟有与过去有关的,才是这里所说的信。那些说“神能够”,“神可以”,或“神一定”,或“神将”的人,不一定真信。真实的信总是说,“神已经作了。”

那么关于我的钉十字架,什么时候我才是有信心的呢?不是当我说神能,或神将,甚至神必须使我钉十字架的时候,乃是当我欢乐着说,“赞美神,我已经在基督里被钉了!”

在罗马三章里面,我们看见主耶稣背负了我们的罪,代替我们死,好使我们得蒙赦免。在罗马六章里面,我们看见我们被包括在祂的死里,祂借此拯救了我们。当圣灵将第一个事实启示我们的时候,我们就信祂而称义。然后神又叫我们倚靠第二个事实而得蒙拯救。因此在实用上,第二部分里面的算,取代了第一部分里面的信,但是所着重的并没有不同。正常的基督徒生活,如何是借着看见神圣的事实而进入,同样要借此继续进步。这神圣的事实就是在基督里,和祂的十字架。

试探与失败是信心的考验

在历史上,我们有两件最大的事实,那就是:我们的罪被主的血对付了,我们的自己被十字架对付了。那么关于试探又怎样呢?我们既然已经看见,并且相信这两件事实,现在发现旧的欲望又起来了,我们的态度该怎样呢?也许比这更坏,我们再度陷入了已知的罪,又该怎样呢?如果我们发了脾气,或者比发脾气更坏一点,又怎样呢?这些是否就证明上面所说的事实是假的呢?

我们要记得,魔鬼有一个主要的目的,就是一直要我们怀疑神的事实(参创三4)。当我们借着圣灵的启示,看见了我们实在已经与基督同死,并且我们也这样算自己已死,他就会来对我们说,“里面还在动哩!这是怎么回事?你能说这是死么?”如果发生了这故事,我们该怎样回答呢?这是一个厉害的考验。你是相信清楚摆在你面前,在自然境界里可以接触的事实呢,还是相信那看不见,也不能用科学来证明,在属灵境界里难以接触的事实呢?

在这里我们必须十分小心。我们当回想哪一些是神在祂的话里,要我们凭着信心持守的事实,哪一些不是,这对于我们是非常重要的。神怎样说到拯救的方法呢?首先要注意,神从来没有告诉我们,要我们拔除在我们里面的罪性。如果我们是这样的算法,我们就完全算错了,就象我们在前面所说的那样,记错了账,那个人口袋里只有十二个先令,却在账簿上记上了十五个先令。不,罪性并没有去掉。罪性仍然在我们里面,一有机会,它就要征服我们,使我们有意地或无意地再去犯罪。为着这个缘故,我们一直要知道宝血的工作。

我们知道,神是用直接的方法,对付我们所犯的罪,因着血祂再也不记念它们了。但是对于在我们里面的罪性,和从它的权势之下得释放,我们发觉神所用的是间接的方法。祂不是除掉罪性,乃是除掉罪人。我们的旧人既与祂同钉十字架,就使往日作罪器具的身体失业了(罗六6,原文)。旧主人罪性虽然还存在,但是服事它的奴隶已经被治死,他无法再支使我们的身体了。赌徒的手失业了,发誓者的舌头失业了,现在这些肢体就被用“作义的器具献给神”(13)。

因此我们可以说:“从罪中得释放”比较“胜过罪”更合乎圣经的思想。罗马六章七节与十一节所说的“脱离罪”,与“向罪死”,正好说出我们是从仍然存在,并且还是非常真实的权势之下得释放—并不是从不再存在的权势之下得释放。罪性是仍然存在的,但是我们知道如何从它的权势之下得释放,并且还逐日扩增释放的度量。

这个拯救是这样的真实,所以约翰大胆地说,“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他也不能犯罪。”(约壹三9)但是这句话如果领会得不准确,就很容易引我们到错误的路上。约翰这样说并不是告诉我们,罪已经不复存在于我们的历史中,我们再不会犯罪了。他是说,犯罪不属于从神生的本性。基督的生命已经种在我们里面,它的性质是不犯罪的。但是在一件事情的性质,和它的历史之间常常有很大的分别。在我们里面生命的性质,与我们的历史也有很大的不同。我要举一个例子来说明这件事(虽然这不是一个十分恰切的说明)。我们可以说,木头是不会沉的,因为木头的性质是如此;但是如果有一只手把它压在水下面,就会发生沉的历史。历史是一种事实,正如我们的罪行,在我们的历史上是一种事实;但是性质也是事实,因此我们在基督里所得到的新性情也是事实。所以凡在基督里的都不能犯罪;只有在亚当里的能犯罪,也要犯罪,只要撒但有机会使用他的权势。

所以我们的问题乃是到底我们要拣选哪一个事实,作为我们的倚靠,以凭借着生活。我们是拣选在每天的经历中所接触的事实呢,还是拣选我们现在是在基督里这个强有力的事实?祂复活大能是在我们这一边,神的大能是为我们的救恩而工作(罗一16)。但是事情仍然有赖于我们把神的事实,化成我们经历的实际。

“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实底,是未见之事的确据”(来十一1),而“所不见的是永远的”(林后四18)。我相信大家都知道,希伯来十一章一节是新约里面,也实在是整本圣经里面,对于信的惟一定义。我们必须确实懂得这个定义,这对于我们是非常重要的。在希腊文里面,这一个字不只说到一种情形,并且还有一个动作。多年来,我一直想找一个正确的字来翻译这句话。在圣经英文译本里,达秘的译本对于这句话翻得特别好,他将它译为“信是所望之事的实化(substantiate)”。这比仅仅是所望之事的实底好得多了,因为它还包含着要把所望之事化成经历的动作。

我们怎样将一些事“实化”呢?其实我们每天都这样作了。如果我们不这样作,就不能活在世上。你能分别实体和实化的不同么?一个实体是一个东西,是我面前的一点东西。实化就是我有某种力量,或本能,使那个实体对于我成为真实。让我们举个例子来说吧。借着我们的五官,我们可以把自然界里面的东西,转移到我们的意识中,于是我们就能够欣赏它们。例如:视与听是我们的两种本能,为我们实化了世界的光与声。再说世上有各种颜色,就如:红、黄、绿、蓝、紫;而这些颜色也都是真的。但是如果我闭了我的眼睛,对于我颜色就失去它的真实,就象无有一样。但是当我有了我的视力,我就有能力来实化颜色。我借着视力,黄色对于我就成为黄色。所以不只有黄色的存在,并且我还有能力把黄色实化。我有能力使某种颜色对于我成为真实,并且使它在我的意识里成为实际。这就是实化的意义。

如果我是一个盲人,我就不能辨别颜色。或者我缺少了听的能力,我就不能欣赏音乐。但是音乐与颜色都是实在的东西,它们的真实存在,并不会因为我的不能享受它们而受到影响。照样,我们现在所思想的一些事,虽然都是眼所不能见的,然而它们是永远的,因此它们都是真实的。我们当然不能凭我们任何天然的感觉,来实化神圣的事实。只有一种能力能将“所望之事”和在基督里的事实实化,这一个能力就是信。信使事实在我们的经历中成为真实。信心为我们实化在基督里的事。千千万万的人读过罗马六章六节:“我们的旧人,和基督同钉十字架。”对于相信的人,这句话是真的;对于那些怀疑,或者仅仅凭着头脑赞成,却缺少属灵光照的人,这句话对于他们仍是不真的。

让我们再说,我们在这里所对付的不是应许,乃是事实。神是借着祂的灵将祂的应许启示给我们,使我们可以抓住它们;可是事实就是事实,不论我们相信与否,事实仍旧是事实。如果我们不相信十字架的事实,它们仍然是真实的,但是对于我们却毫无价值。对于这些事实的本身,虽然不需要信来增加它们的真实性,但是惟有借着信,才能使我们摸着它们,使它们在我们的经历中成为真实的。

凡是与神的话中的真理相反的,我们都该认为是魔鬼的谎言。可能这些事情的本身在我们的感觉里还相当真切,但是因着神已经宣告了一件更大的事实,在这宣告之前,一切都当屈服。我有一次曾有一个经历(虽然在细则上不能完全应用在这事上),可以说明这个原则。几年前我生病,有六个晚上,我发高烧不能睡。最后神从圣经里给了我一句医治我的话语,因此我就以为一切病征将立刻消失。但是相反的,我还是片刻都未能入睡,不只睡不着,并且比以前更难安静。我的体温更升高一点,我的脉搏跳得更快了一点,我的头也比从前痛得更厉害。仇敌来问我说,“神的应许在哪里呢?你的信心在哪里呢?你祷告了又怎样呢?”我就因此被引诱,在祷告中再寻求解决这件事。但是我受了斥责。“你的道就是真理”(约十七17),这节圣经进入我的心里。我就思想说,如果神的话是真理,那么这些病征是什么呢?它们一定都是谎言。因此我就对仇敌宣告说,“这个睡不着是谎言,这个头痛是谎言,这个发烧是谎言,这个快脉搏是谎言。照着神对我所说的,所有这些病状只是你的谎言,神的话对于我才是真理。”在五分钟之内我便睡着了,第二天早上,我醒来的时候,已经完全好了。

上面所说的纯粹是一件个人的事,还有一种自欺的可能,以为神对我说了话。但是对于十字架的事实,绝对不会有这样的问题。不论撒但的辩论如何显为可信,我们仍当相信神。

一个熟练的撒谎者不仅以言语说谎,他还能以姿势与作为说谎;他说一句假话,就象用出一个坏银币那样容易。魔鬼是一个熟练的撒谎者,我们不该以为他只用说话来撒谎,他会假造表记、感觉、经历,设法动摇我们对神的话的信心。让我把话说清楚,我并非否认肉体的实际。往下去我们还有更多的话要说到肉体这件事。但是现在我在这里所说到的,乃是谎言会使我们离开所启示出来的,在基督里的地位。当我们一接受我们与基督同死的事实,撒但就要尽他所能的,用我们逐日经历的明证,使我们相信我们根本没有死,并且还很活动。所以我们必须选择,到底我们是相信撒但的谎言呢,还是相信神的真理?我们要受外面所显出来的情形支配呢,还是受神所说的话支配?

我是倪某人,我知道我是倪某人,这是我所能倚靠的事实。当然可能我会丧失记忆力,而忘记我是倪某人,或者我会在梦中以为我是另一个人。但是不论我喜欢也罢,不喜欢也罢,我醒着的时候如何是倪某人,我睡觉的时候仍是倪某人;我记得的时候如何是倪某人,我忘记的时候仍然是倪某人。

自然如果我要假装我是另一个人,事情就会困难得多。假如我算自己是王某人,我一定得不断地对自己这样说,“你是王某人,现在你一定要记得你是王某人。”虽然我这样算,但是当我不留意的时候,有人叫我“倪某人”,很可能我就答应了。这说出事实胜过想像,在紧要关头,我怎么算都没有用。因为我是倪某人,所以当我算我是倪某人的时候,一点困难都没有。这是一个事实,无论我有经历也好,没有经历也好,都不能改变。

因此,不论我是否感觉到,事实是我已经与基督同死了。我怎能这样确定的呢?因为基督已经死了,而且神的话说,“一人既替众人死,众人就都死了。”(林后五14)不论我的经历是证实这件事,或者似乎是反证这件事,事实仍旧不改变。当我们站在这事实上的时候,撒但就不能胜过我们。要记得,他总是攻击我们所确信的点。如果他能够使我们怀疑神的话,他的目的就达到了,他就能把我们放在他的能力之下。相反的,如果我们对于神说的事实,确信不疑,确信祂对于祂的工作或祂的话语不能不义,那就不管撒但采取何种计谋,我们还能够取笑他。正如若有人要说服我,说我不是倪某人,我就能这样作。

“我们行事为人,是凭着信心,不是凭着眼见。”(7)你们也许听过一个关于事实的譬喻。事实、信心与经历三个人沿着墙顶走。事实坚定地向前去,既不转向右,也不转向左,并且绝对不往后看。信心是跟着事实走的。只要信心的眼睛注定在事实的身上,一切就都很好。每当他一关心到经历,并且转去回顾他是怎样向前走,他便失了平衡,从墙顶跌了下来;那个可怜的经历也跟着跌下来了。

所有的试探首先总是叫人回顾自己,使我们的眼睛从主身上,转向眼见的事物。信心常常遇见山岭的拦阻,那就是似乎与神的话相反的光景,和在可接触事物的境界里明显的矛盾—无论是失败的事实,或是在感觉或暗示上的失败,这些都是拦阻信心的山岭。信心与山岭不能并存,其中必须有一样被抛弃。但是我们的难处,就在许多时候,山岭留下了,信心却跑掉了。我们实在不该这样。如果我们凭着我们的感觉来发现真理,我们就会发觉撒但的谎言,对于我们的经历常常是够真的;如果我们拒绝接受与神的话相反的任何事情,坚持一个态度,单单地信祂,我们便会发觉,撒但的谎言开始溶解,而我们的经历,却一步一步与神的话相符合。

我们必须与基督在一起才有这个结果,因为这意味着,祂在具体的问题上,对于我们一步一步地成为真实。在某种情况之下,我们看见祂对于我们是真的公义、真的圣洁、真的复活生命。我们原来所看见,那些在祂里面客观的事实,现在在我们里面主观地—却是真正地—工作着,就在这种情况之下,祂在我们里面彰显了祂自己。这就是成熟的记号。保罗在加拉太书里面所说的:“我为你们再受生产之苦,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你们心里”(四19),也就是这个意思。信把神的事实化成真实,信总是把永远的事实—永远真实的—化成真实的。

住在祂里面

我们虽然对于这个问题,已经费了不少的时间,但是我还要说一件事,可以帮助我们更清楚一点。圣经曾多次说到,我们实在已经死了,但是却从未说过,我们在我们里面死了。如果我们要在我们里面,找到死了的事实,就必归于徒然,因为那不是我们能够找到死的地方。我们不是在我们里面死了,乃是在基督里面死了。我们与祂同钉十字架,乃是因为我们是在祂里面。

主耶稣说,“你们要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你们里面。”(约十五4,原文)对于这些话我们都很熟悉。现在让我们来思想这些话。首先它再次提醒我们,进入基督里面,绝对无需自己的挣扎和努力。主耶稣没有告诉我们要进到祂里面,因为我们就在祂里面。但是祂却告诉我们,要停留在那里,就是停留在我们被安置的地方。把我们放在基督里面,是神自己的作为,在我们这一面,就是要住在祂里面。

不只这样,这节圣经还为我们立下了一个神圣的原则,就是说,神是在基督里作成了一切,并不是在我们个人里。首先,神的儿子包罗万有的死,与包罗万有的复活,已经在我们以外完满并最终地成就了。基督的这个历史将要成为基督徒的经历。在祂以外,我们没有属灵的经历。圣经告诉我们,我们“与祂”同钉十字架,神使我们在祂里面复活,坐在天上,我们在祂里面得了丰盛(罗六6,弗二5~6,西二10)。这些并不是有待在我们里面完成的事(自然这些经历需要我们进入),这些是已经完成的,是借着与祂联合完成的。

神在祂恩典的旨意里所完成的,就是将我们包括在基督里。所以神在基督身上作的时候,也已经作在基督徒的身上。当祂对付元首的时候,也已经对付了所有的肢体。如果我们以为我们可以离开祂,而在自己里面单独地经历属灵的生命,我们就完全错了。在圣经里面,我们找不出象这样的基督徒经历。神无意要我们得到绝对个人的经历,祂也不愿意替你和我完成这样的事。基督徒一切的属灵经历,已经在基督里成就了。基督已经经历了。我们所谓的我们的经历,只不过是我们进入祂的历史与祂的经历而已。

如果一棵葡萄树的一根枝子要结出红皮的葡萄,而另一根要结出绿皮的葡萄,又有一根要结出紫皮的葡萄,每一根枝子都要结出它自己的葡萄,完全不管葡萄树,那真是旷世奇闻了。这自然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可思议的。枝子的性质是由葡萄树决定的。然而有些基督徒却追求各种的经历。他们以为钉十字架是一件事,复活是一件事,升天又是一件事,他们从来不想一想,所有的一切都包括在主的身上。只有当主开启我们的眼睛,使我们看见祂就是这一切,我们才有真的经历。所有真实的属灵经历,都是说出我们发现了在基督里的事实,并且已经进入那些事实。凡不是从祂那里这样得着的,都是一些转眼就会消失的经历。“赞美主,我已经在基督里面发现那个经历;那经历已经成为我的了!主啊,我所以具有它,因为它是在你里面。”我们若认识,基督的事实乃是我们经历的基础,这是一件大事!

所以神带领我们的基本原则,并不是给我们一些什么东西。祂不是带我们经过一些事情,结果就把一些东西放在我们里面,使我们可以称之为我们的经历。神并不是在我们里面完成了什么事,以致我们能说,“我在三月间与基督同死了”,或者说,“我在一九三七年一月一日从死里复活了”。甚或说,“上礼拜三,我祈求一个确定的经历,我已经得到了”。不,事情不是那样的。在这恩典的年代里,我们不再以经历的本身作为我们寻求的对象。我们不要让时间在这里控制我们的思想。

有人要说,那么许多人所经历的转机,又怎么说呢?不错,不少人在他们的一生中经过了一些真实的转机。就如,慕勒弟兄能俯伏在地说,有这么一天,“慕勒死了。”这又怎么说呢?请记得,我不是否定在我们所经历过的属灵经历中,有它的实际;也不是不承认,神在我们与祂同行时,所带给我们那些转机的重要性。相反的,我曾经着重地说到,在我们的生活中,需要有确定的转机。但是现在我所注意的点,乃是神并不给个人有个人的经历。所有个人的经历,只不过是进入神所已经作成的事实。这就是在时间里,经历永远的事实。基督的历史成为我们的经历,和我们属灵的历史;我们并没有一个与祂分开单独的历史。关于我们的一切工作,神不是在我们里面作的,祂乃是在基督里作的。除了祂在基督里所作成的工作以外,祂从来不在个人里面工作。甚至永远的生命也不是单独给我们的。“这生命也是在祂儿子里面。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神在祂的儿子里面已经作了一切,祂已经将我们包括在祂儿子里面,所以我们是被联于基督,而成为基督的一部分。

以上所说的一切,重点是说,我们若能在坚定的信心里说,“神已经把我放在基督里,因此凡对于基督是真实的,对于我也是真实的。我要住在祂里面。”这个信心有非常实际的价值。撒但常常设法要使我们出来,把我们留在外面。他要劝服我们,使我们认为我们是在外面,并且借着引诱、失败、痛苦、试探,使我们的确觉得我们是在基督的外面。这时候我们的第一个思想常常是这样:如果我们是在基督里,我们就不应该有这光景。因此,凭着我们现在的感觉来判断,我们一定不在祂的里面。所以我们开始祷告说,“主啊,求你将我放到基督的里面。”不!神的命令是要我们住在基督里,这是拯救的方法。这怎能使我们蒙拯救呢?因为这样,就使神有机会,在我们身上把这事作出来。这样就使祂有地方运用祂超越的能力—复活的能力(罗六4、9~10)—使基督的事实,逐渐成为我们每日所经历的事实。原来是“罪作王”(五21),如今我们欢乐着发现,我们真的“不再作罪的奴仆”(六6)。

当我们坚定地站在基督是一切的根基上,我们就会发现,基督怎样,渐渐地在我们里面也怎样。如果不是这样,我们仍然站在我们自己的根基上,我们便发觉,旧人的一切,仍旧在我们身上。如果我们凭信站在基督里面,我们就什么都有;如果我们回到我们自己里面,我们就什么都没有。我们常常在基督之外去寻找己的死,这是找错了地方,因为死是在基督里面。如果我们一直看自己的里面,我们向着罪还十分活着。然而当我们仰望主,神就留心使死在这里工作,新生命自然也是我们的。这时候,我们向着神就是活的(4、11)。

“你们要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你们里面。”这是一句双重的话:一个命令,还有一个应许。这说出神的工作有客观的一面,也有主观的一面,而主观的一面又是根据客观的一面。“我也住在你们里面”,乃是我们住在祂里面的结果。我们要提防过分关切事情的主观一面,以致忽略了客观的事实,而转向自己。我们要持定客观的一面—“住在我里面”—让神去管主观的一面,这是祂已经承担去作的。

我曾经用电灯来说明这一点。如果你在房间里,天色逐渐黑暗,你如果要阅读就必须开灯。在你旁边的桌子上,就有一盏台灯。现在你要怎样作呢?你是否期望着那盏灯,看看灯会不会亮?还是你要拿一块布擦擦灯泡呢?不,很自然地你站了起来,走到房间的另一边,把安在墙上的开关打开。所以你是注意到电的来源,你一履行了必需的动作,灯就亮了。

所以在我们与主同行的时候,我们的注意必须固定在基督身上。“你们要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你们里面”,这是神命定的次序。对于客观事实的信,会使那些事实成为主观的真实。正如保罗所说的:“我们……得以看见主的荣光,……就变成主的形状,……如同从主的灵变成的。”(林后三18)同样的原则,也可以应用在生命的结果子上:“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约十五5,原文)我们无须自己设法结果子,或集中注意在所结的果子上。我们的本分就是仰望祂。我们如果这样,祂就要在我们里面履行祂的话。

共同追求: 

第五章 十字架的分界

第五章 十字架的分界

这世界的国度并不是神的国度。神在祂的心意里有一个世界的系统—祂所创造的宇宙—这个宇宙是以祂的儿子基督为元首(西一16~17)。但是撒但借着人类的肉体,建立了一个敌对的制度,圣经称之为“这世界”—在这个制度里面,我们也都被包含在内,这世界为撒但自己所治理。所以撒但在事实上就成为“这世界的王”(约十二31)。

两个创造

因此第一个创造,在撒但的手里已经成为旧造。所以神现在所关心的,已经不再是头一个创造,祂乃是关心第二个创造。祂引进一个新造,一个新的国度,与新的世界;旧造和旧国度以及旧世界里面的任何东西,都不能带到这个新造的里面。现在的问题就是,在这两个敌对的国度中,我们究竟属于哪一个?

当然,使徒保罗并没有让我们怀疑,事实上现在我们是属于哪一个国度。他告诉我们,神借着祂的救赎,“救了我们脱离黑暗的权势,把我们迁到祂爱子的国里”(西一 12~13)。

但是为着要带我们进入祂这个新的国度,神必须先在我们里面作一件新的事情。祂必须先使我们成为新造,否则我们就不配进入新的国度。“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约三6)“血肉之体,不能承受神的国;必朽坏的,不能承受不朽坏的。”(林前十五50)无论你受了怎样的教育、薰陶和改良,肉体仍然是肉体。我们是否适合新的国度,完全在于我们属于哪一个创造。我们是属于旧造呢,还是属于新造?我们是从肉身生的呢,还是从灵生的?我们是否适合新的国度,最终的根据乃是在乎我们的来源问题。问题不在于好或坏,乃在于是肉体呢,抑或是灵?“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肉身绝对不会生出别的东西。旧造里面的任何东西,绝对不能进入新造的里面。

我们若真的明白,神为着祂自己所寻求的,完全是新的事,我们就会清楚地看见,我们绝不能以旧造里面的任何东西,来贡献于新造。神为着祂自己要得着我们,但是祂不能把老旧的我们,带到祂原初的计划里面。所以祂首先以基督的十字架来除掉我们,然后借着复活,给我们新的生命。“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原文是一个新创造);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林后五17)既成为新造的人,就有了一种新的性情,和一套新的官能,我们就能进入新的国度,与新的世界。

十字架是神结束“旧事”的方法,祂把我们的“旧人”完全放在一边;神又借着复活,将我们在那个新世界里生活所必需的一切交给我们。“所以我们借着受浸归入死,和祂一同埋葬;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象基督借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罗六4)

宇宙中最大的否定就是十字架,因为神借着它扫除了一切不属于祂自己的东西。宇宙中最大的肯定乃是复活,因为神借着它,将一切祂所要的东西带进新范围。所以复活站在新创造的门槛上。一个人看见了十字架已经结束凡属于第一个国度的事物,复活带进了一切属于第二个国度的,这是一件有福的事。凡是开始于复活以前的一切,都必须除尽,因为复活是神的新起点。

现在在我们面前有两个世界,一个是旧的,另一个是新的。在旧世界里,撒但有绝对的统治权力。可能在旧造里你是一个好人,但是当你属于旧造的时候,你是在死的定罪之下,因为凡属于旧造的,没有一点能带到新造的里面。十字架是神的宣告,一切属于旧造的必须死。凡属首先的亚当的一切,没有一件可以带到十字架的这一边来,什么都要在那里结束。我们越快看见这件事越好,因为神是借着十字架,为我们开辟了一条逃避旧造的途径。神将属于亚当的一切,归结在祂儿子的身上,然后把祂钉在十字架上;所以在祂里面,一切属于亚当的都已经被除掉。神仿佛向整个世界宣告说,“我已经借着十字架,把一切不属于我的摆在一边;你们这属于旧造的,也都包括在里面,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了!”我们没有一个人能逃避这个判决。

这一点就引我们到受浸的问题。“岂不知我们这受浸归入基督耶稣的人,是受浸归入祂的死么?所以我们借着受浸归入死,和祂一同埋葬。”(罗六3~4)这些话有什么重要的意义呢?

在圣经里面,受浸是与得救相联的。“信而受浸的必然得救。”(可十六16)我们虽然无法根据圣经说受浸的重生,却能说受浸的得救。什么是得救呢?得救与我的罪没有关系,与罪的权势也没有关系,却与这世界的系统有关系。我们是陷在属撒但的世界系统里。所以得救乃是从撒但的世界系统里出来,进入神的世界系统。

对于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十字架,保罗这样说,“就我而论,世界已经钉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论,我已经钉在十字架上。”(加六14)彼得曾记载有八个人,“借着水得救”(彼前三20)。这预表更阐明了十字架的意义。挪亚与他一家因着信进入方舟,就从败坏的旧世界里出来,进入了一个新的世界。这不重在说到他们因此得以免去淹死,乃是重在说到他们从败坏的世界出来了。这就是得救。

接着彼得又说,“这水所表明的受浸,现在借着耶稣基督复活,也拯救你们。”(21)换句话说,借着十字架的那一方面,就是受浸所表明的,使你从这个邪恶的世界里被拯救出来,并且借着你的受浸,确定了这一点。受浸的一面是“归入祂的死”,结束了一个旧的创造;但是受浸的另一面也是“归入基督耶稣”,进入了一个新的创造(罗六3)。当你下到水中,你的世界,也和你一同下到水中。当你在基督里起来的时候,你的世界已经淹灭了。

保罗和西拉在腓立比的监牢里对禁卒说,“当信主耶稣,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他们并且把主的道讲给禁卒和他全家的人听。禁卒和属乎他的人立时都受了浸(徒十六31~34)。他们这样作乃是在神、属神的子民和属灵的权势面前,见证他们实在已经从被审判的世界中被拯救出来。结果他们“因为信了神,都很喜乐”。

因此,受浸的问题不仅是洒水或浸入水的问题。受浸是一件太大的事,与我们主的死和复活有关;并且与两个世界有关。凡在信奉异教的国家工作过的人,都知道受浸所引起的问题是何等的大。

埋葬就是结束

彼得又继续说,受浸是“求在神面前有无亏的良心”(彼前三21)。如果没有人问我们,我们就不能回答。如果神没有说什么,我们便无须回答。但是祂已经说了话;祂借着十字架对我们说了话。祂借着十字架告诉了我们,祂对于我们以及世界和旧创造、旧国度的审判。十字架不只是基督个人的—不是一个“个人”的十字架。它是包罗万有的十字架,是一个共同的十字架,包括着你和我。神已经把我们各人都放在祂的儿子里面,并且在祂里面把我们钉了十字架。在末后的亚当里面,祂已经把属于首先亚当的一切都扫除净尽。

我要怎样回答神对于旧创造的判决呢?要求受浸就是我的回答。为什么呢?在罗马六章四节里面,保罗解释说,受浸就是埋葬:“所以我们借着受浸归入死,和祂一同埋葬。”受浸的本身虽然不是死,也不是复活,但受浸却是与死和复活相关联,因为它是埋葬。什么人有资格被埋葬呢?当然只有死了的人!因此我若要求受浸,那就是宣告我已经死了,所以我只配放在坟墓里。

可叹有人竟以埋葬作为致死的方法;他们想借着埋葬自己而死!让我着重地说,除非我们的眼睛蒙神开启,看见我们已经在基督里死了,并且与祂一同埋葬了,我们就没有权利受浸。我们所以下到水里去,是因为我们已经承认,在神的眼中看来,我们已经死了。我们就是为着这事作见证。神的问题简单又明白。祂说,“基督已经死了,我已经将你包括在祂里面。对于这件事你现在要说什么呢?”我的回答是什么呢?我要说,“主啊,我相信你已经钉了十字架。对于你已经将我交付给你的死与埋葬,我只说是的。”祂已经将我交给死亡和坟墓;我请求受浸,就是公开承认这件事实。

在中国,有一个妇人的丈夫死了。她因为悲痛而痴狂,拒绝埋葬她的丈夫。一天又一天,他的尸体留在房子里有两个礼拜之久。她说,“他没有死;我每天和他说话。”这个可怜的女人不愿意埋葬她的丈夫,因为她不相信他已经死了。我们什么时候才愿意埋葬我们亲爱的人呢?乃是当我们绝对地相信,他们已经死了。如果他们还有一线希望,我们绝不会埋葬他们。因此我们什么时候要求受浸呢?那就是当我们看见神的方法是完善的,而我是该死的,并且当我真正相信神已经把我钉了十字架。当我这样完全相信我在神面前已经死了,我就请求受浸,我说,“赞美神,我死了!主啊,你已经杀了我;现在把我埋葬吧!”

在中国有两个紧急救护机构,一个是红十字会,一个是蓝十字会。红十字会的工作是救护,并医治那些在战场上受了伤却还活着的人。蓝十字会的工作,乃是埋葬那些由于饥荒、水灾或战争中死亡的人。神在基督的十字架里所给我们的对付,远比红十字会的工作猛烈。祂从来不作弥补旧造的工作。祂甚至把还活着的人钉死,并且埋葬,使他们从死里复活而有一个新生命。神已经作了钉十字架的工作,我们现在已经被算为死者,但是我们必须接受这件事,服从蓝十字会的工作,用埋葬来印证死的事实。

今日有一个旧世界,也有一个新世界,在这两个世界之间,有一个坟墓。神已经将我钉死,但是我必须同意被交给坟墓。我的受浸证实了神在祂儿子的十字架里,所给我的判决,并且确认我已与旧的世界分开,现在属于新的世界。所以受浸不是一件小事。它对于我乃是与旧的生活方式作一个自知确定的分离。这就是罗马六章二节所说,“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保罗的意思就是说,“如果你们要继续在旧的世界里,为什么还受浸呢?如果你们还打算在旧的世界里活下去,你们根本就不该受浸。”我们一旦看见了这一点,我们就同意把旧造埋葬,而为新造奠定根基。

罗马六章五节的话,仍然是对那些受了浸(3)的人说的,保罗说到我们是“在祂死的形状上与祂联合”。因为借着受浸,我们在象征上承认,神在死与复活的事情上,已经完成了我们与基督密切的联合。有一天,我试着向一个弟兄强调这个真理。那时我们正在一起喝茶,我将一些糖放在我的茶里,然后搅一搅。几分钟之后,我问他说,“你能否告诉我,现在糖在哪里,茶在哪里?”他说,“不能,你已经把它们放在一起,它们现在已经无法分开了。”这是一个简单的解释,但是却帮助他看见了我们在死里与基督联合的密切和定局。是神把我们放在那里的,神的作为是不能反转的。

那么这个联合在事实上,有什么意义呢?受浸后面的真实意义,就是我们借着十字架浸入了基督那历史性的死里,以致祂的死就成为我们的死。因着我们的死与祂的死如此密切地相联为一,就无法分开。当我们下到水里,我们乃是承认这个历史的“浸”就是神所作成与祂的联合。我们今天在受浸时当众所作的见证,就是承认二千年前基督的死,乃是一个包罗万有大能的死,它的大能和包罗,已经除去并结束我们里面一切不属于神的东西。

复活进入新的生命

“我们若在祂死的形状上与祂联合,也要在祂复活的形状上与祂联合。”(罗六5)

在复活上现在有了不同的象征,因为有些新的东西引进来了。我是借着“受浸归入祂的死”,但是我却不是同样地借受浸进入祂的复活。赞美主!是祂的复活进到我的里面,将新的生命分给我。在主的死里面,我们所着重的,乃是专在“我在基督里面”。关于复活,虽然我也是在祂的里面,但所着重的却是“基督在我里面”。基督怎么能够把祂的复活生命交通给我呢?我怎样接受这个新生命呢?保罗用“与祂联合”这几个同样的字,给我们作了一个很好的说明。因为在希腊文里面,联合这一个辞也有“接枝”的意义,这给我们看见一幅美丽的图画,说出基督的生命,借着复活交通给我们。

在福建的时候,我曾去访问一个龙眼园的主人。他的龙眼园约有三四亩地,其中约有三百棵龙眼树。我问他说,你的树接过枝么?他回答说,“你以为我会种一些没有接过枝的果树,浪费我的土地么?对于没有接枝的老树干,我能够盼望它们有什么价值呢?”

我于是请他解释接枝的过程,他欣然地告诉我说,“当一棵树长到一定的高度,我就把树顶砍掉,然后在上面接枝。”他指着一棵特别的树对我说,“你看见那棵树么?我称它为父树,因为所有接枝用的枝子,都是从那棵树上取来的。如果我任凭那些树自己生长,不给它们接枝,它们的果子就象杨梅那么小,而且皮厚核大。那棵父树的果子却有梅子那么大,并且皮很薄核又小,所有接过它枝子的树,也都结出它那样的果子。”我又问他说,“怎么会这样的呢?”他说,“这很简单,我将一棵树的性质,移到另一棵树上。我在那棵树身上切开一条裂缝,把一条好树的树枝插进去,然后绑好,让它去生长。”我问说,“它怎样能生长呢?”他说,“我不知道,但是它实在生长了。”

他又指给我看一棵树,在接枝下面的老树干上,结了一些坏果,在接枝以上的新树干上,结了许多好果。他说,“我留下这些结坏果的旧枝,来表示二者的不同。从这棵树的身上,你可以明白接枝的价值。现在你一定明白了,我为什么只种植接过枝的树。”

一棵树怎么能结出别棵树的果子呢?一棵坏树怎么能结出好果子呢?只有借着接枝,就是把好树的生命接进去。人尚且能把一棵树的枝子接在另一棵树上,何况神,岂不更能将祂儿子的生命,接到我们里面来么?

有一个中国妇人,她的手臂烧伤得很厉害,被送到医院里去。为着防止伤处结疤时厉害地收缩,必须在受伤的地方上面,移植一些新的皮肤。医师曾试着从那个妇人自己身上取一块皮肤,来移植在她的手臂上,但是没有成功,因为她的年纪太大,而且营养不良,她的皮肤不能用来移植。后来一个外国护士,捐赠了一块皮肤给她,手术就因此得以成功。新皮肤与旧皮肤缝在一起,妇人的手臂完全好了,她就出院了。但是在她的黄手臂上,却留着一块白色的皮肤,说出了这一个故事。如果你问我说,别人的皮肤,怎样能长在那个妇人的手臂上?我只能说,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它实在是这样长了。

如果地上的一个外科医生,能够从一个人的身体上取下一块皮肤,移植在另一个人的身上,难道神这更大的外科医生,还不能把祂儿子的生命,接种在我们的里面么?我不知道这件事是怎样作成的。“风随着意思吹,你听见风的响声,却不晓得从哪里来,往哪里去;凡从圣灵生的,也是如此。”(约三8)虽然我们不会说,神怎样在我们里面作了祂的工,但是神已经在我们里面作了。对于这件事我们不能作什么,也不需要作什么,因为神借着复活已经作成了。

神已经作了每一件事。世界上只有一个结果子的生命,这生命已经接种在千千万万人的生命里面。我们称之为新生。新生的意义,就是人接受他从前所没有的生命。那并不是说,我天然的生命已经完全改变了,乃是另一个生命,一个完全新的生命,神的生命,已经成为我的生命。

神已经借着祂儿子的十字架,除去旧造,为要借着复活带进在基督里的新造。祂已经关闭到那个旧的、黑暗的国度去的门,把我们迁到祂爱子的国度里。我的荣耀就是在这件已经作成的事里面—借着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十字架,“就我而论,世界已经钉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论,我已经钉在十字架上。”(加六14)我的受浸就是对于这件事的公开见证。正如我借着口作的见证,是为着使我得救—“口里承认,就可以得救”(罗十10)。

共同追求: 

第六章 长进的途径—将自己献给神

第六章 长进的途径—将自己献给神

看过了以上的几章,我们现在要来察看奉献的真实性质。摆在我们面前的是罗马六章的后一半,从十二节起一直到末一节。六章十二至十三节说,“所以不要容罪在你们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们顺从身子的私欲;也不要将你们的肢体献给罪作不义的器具;倒要象从死里复活的人,将自己献给神;并将肢体作义的器具献给神。”在这两节圣经里面,有动作的字是“献”字,在十三节、十六节和十九节里,按原文共用了五次。

许多人,将这个“献”字当作为奉献的意义,而没有仔细研究它的内容。当然它是有奉献的意义,但是却不象我们平常所领会的那样。这里不是说到把我们的“旧人”,连同他的本能与才智—天然的智慧、力量与其他的秉赋—奉献给我们的主,给祂使用。

一读到十三节,这一点就立刻清楚了。要注意“象从死里复活”这句话。保罗说,“要象从死里复活的人,将自己献给神。”这话为我们说明了奉献的起点。因为这里所提到的,并不是奉献属于旧创造里面的任何东西,乃是奉献那些经过死亡而复活的东西。这里所说的“献”乃是我们知道我们的旧人已经和主同钉十字架的结果。神所定的次序是:知道、计算、献给神。

当我真正知道我已经与祂同钉十字架,我自然会算我自己是死了(6、11);当我知道我从死里与祂一同复活,我自然就“向神在基督耶稣里,却当算自己是活的”(11,另译)。因为十字架的两方面—死与复活,都是由信心来接受的。一达到这一点,跟着而来的就是献给祂。在复活里祂是我生命的源头—实在说祂就是我的生命;所以我只好把一切都献给祂,因为一切都不是我的,乃是祂的。但是我若不经过死,我就没有什么可以献给神,我也没有任何能使神悦纳的东西献上,因为祂已经在十字架上定罪了一切属于旧创造的东西。死亡已经除去所有不能奉献给祂的东西,所以惟有复活能使我们有所奉献。将自己献给神的意思就是说,从今以后,我认为我整个生命乃是属于主的。

第三步:“献上你自己”

我们要注意,这个“献”与我们身体的肢体有关—我们前面已经看见,我们身体已经不再给罪使用了。保罗说,“将自己献给神;并将肢体……献给神。”(13)神要我们看我们所有的肢体与能力完全是属于祂的。

当我发现我不再是我自己的,乃是祂的,这是一件大事。如果我口袋里的十个先令是属于我的,那么我就有权处理它。如果它是属于别人的,是别人托我保管的,那样我就不能用它去买我所喜欢的东西,我也不敢失掉它。真实的基督徒生活是从知道这一点开始。今天有多少人知道,因着基督复活了,所以我们是“向神活着”,而不是向自己活着呢?又有多少人,不敢随自己的意思,使用我们的时间、金钱或才干,因为知道它们是主的,不是我们的呢?我们中间有多少人有这种强烈的感觉,因为我们是属于那一位,所以不敢浪费一分钱、一小时或是任何的智力与体力呢?

有一次,有一位生在中国的弟兄乘火车旅行。他的车厢里有三个非基督徒,想打纸牌消遣。因为还缺少一个人,他们便邀他参加。他说,“我很不愿意使你们失望,但是我不能参加,因为我没有把我的手带来。”他们听了非常惊讶,问他说,“你这是什么意思呢?”他说,“这一双手不属于我。”接着他就向他们解释,在他生命中主权的转移。这位弟兄认为他的所有肢体,完全是属于主的。这是真的圣洁。

保罗说,“要……将肢体献给义作奴仆,以至于成圣。”(19)要在实际的行动上,“将自己献给神”。

分别为圣归于主

什么是圣洁呢?许多人以为把里面的坏东西除掉就可以圣洁了。不,我们乃是借着分别归神而成为圣洁。在旧约时代,只有那些蒙神拣选,要完全归神的人,才当众受膏,成为圣洁。因此这样的人便被认为分别归于神。甚至活物或物质的东西,就如一只羊羔,或圣殿中的金子—也可以用同样的方法成圣。所以成为圣洁并非由于除掉它们里面的坏东西,乃是由于完全保留给神使用。在希伯来文里面,圣洁是指那些分别出来的东西;一切真的圣洁都是归主为圣(出二八36)。我把我完全献给主,这就是圣洁。

把自己献给主,就是承认自己完全是祂的。这样把自己献给主,是一件确定的事,象计算一样的确定。在我们的一生中,总得有那么一天,我们将自己从自己的手中让出来,交在祂的手里。从那一天以后,我们便属于祂,不再属于自己了。所以奉献自己并不是为着作一个传道人,或作一个宣教士。可叹,许多人成为宣教士,并不是因为他们真的将他们奉献给神,相反的,却是因为他们没有将自己奉献给神。他们所“奉献”(他们所说的奉献)的,是那些没有经过十字架的天然能力,以此来作祂的工作;但那不是真正的奉献。那么我们奉献自己作什么呢?并非作基督教的工作,乃是要实行神的旨意,作祂所要我们作的事。

大卫有许多勇士。照着王所指派他们的职守,有些是将军,有些是守门的。我们必须甘愿照着神所指派的去作我们的那一分工作,或作将军,或作守门的,而不自己选择。如果你是一个基督徒,神必已为你定了你的道路—就是保罗在提后四章七节里面所说当跑的路。神不仅为保罗定了他所当跑的路,也为每一个基督徒定了他的道路。每一个人都应该知道神为他所定的道路,并且行在其中,这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我们该对主说,“主啊,我惟独为着这个愿望把自己奉献给你—要知道,并行在你所为我定的道路上。”这才是真正的奉献。如果在我们一生的末了,我们也能够象保罗那样说,“当跑的路我已经跑尽了”(提后四7),我们是何等的蒙了祝福。我想,再没有一件事,比我们到了一生的末了,发现自己走错了路,更为悲惨了。我们只有一条命,虽然我们可以随着自己的意思支配它,但是如果我们寻求自己的喜悦,我们的生活就绝对不能荣耀神。我曾听见一个虔诚的基督徒这样说,“为我自己我什么都不要,我要一切都为着神。”你要神以外的任何东西么?或者你的愿望乃是以神的旨意为中心?你真能说,神的旨意对于你是“纯全可喜悦”的么?(罗十二2)

这里的问题还是我们的意志。我们那个坚强又固执的意志,必须到十字架上去,而我们还必须把自己完全奉献给主。如果我们不把布给裁缝,我们就不能盼望他替我们作衣服;如果我们不把建筑材料给匠人,我们就不能盼望他替我们造一所房子。同样的,我们若不把我们的生命给神,让祂来居住,我们就不能盼望祂在我们里面活出祂的生命来。我们必须没有保留,毫无争辩,将自己献给祂,听凭祂调度。我再说,“要……将自己献给神。”(罗六13)

仆人,还是奴隶

如果我们毫无保留地把自己献给神,那么我们在家庭里,在工作上,在教会的关系中,以及在我们个人的见解上,必须有很多调整。神不会容让我们保留任何自己的东西,祂的手指会逐一地指着每一样不是祂的,而后祂说,“这必须去掉。”你愿意么?反抗神是愚蠢的,顺服祂才是聪明的。我们承认,我们有许多人仍然和神争辩,当祂要某一个东西的时候,我们却往往要另一个。有许多事我们不敢研究,不敢祷告,甚至不敢思想,免得我们失去我们的平安。我们虽然可以这样躲避问题,但是我们这样作,会使我们离开神的旨意。离开神的旨意常常是容易的,但是要记得,若我们把自己交给祂,让祂照着祂的旨意来对待我们,那才是一件蒙祝福的事。

如果我们常常感觉我们是属于神,而不是属于我们自己,那是何等的好!世上再没有比这更宝贵的了。乃是这种感觉,使我感觉到神不止息的同在。理由是很明显的,如果我要感觉祂的同在,我就必须感觉祂占有了我。祂在我身上的主权一旦成立了,我就不敢再为着我自己的利益作什么,因为我是祂独有的产业。“岂不晓得你们献上自己作奴仆,顺从谁,就作谁的奴仆么?”(罗六16)这里所说的奴仆,实在是一个奴隶。六章的后半曾数次提到这一个辞。仆人和奴隶有什么分别呢?一个仆人虽然服事别人,但是他的主权并没有转移给他所服事的人,如果他喜欢他的主人,他可以服事他,如果他不喜欢他,他可以另找主人。但是一个奴隶就不能如此,因为他不仅是别人的仆人,并且还是别人的所有物。我怎样成为主的奴隶呢?从祂的一面来说,因为祂买了我;从我的一面来说,我将自己献给祂。神既救赎了我,我就是祂的产业,但是我若要作祂的奴隶,我就必须甘愿将自己献给祂,因为祂从来不勉强我这样作。

今天有许多基督徒的难处,就在于对神向他们的要求,缺少充分的概念。他们那么轻易地说,“主啊,我什么都愿意。”你知道不知道,神所要的就是你的生命么?那些你素日所喜悦的理想、强烈的意志、宝贵的关系、爱好的工作,都要舍弃。所以除非你是这么样打定了主意,就不要把你自己献给神。即使你不把这事看为严重,要知道,神对你却是非常认真的。

当那个加利利的小孩子,把饼拿给主的时候,主是怎样处理那些饼呢?祂将它们擘开。神常常破碎那些献给祂的东西。凡祂所接过去的东西祂就破碎,但是祂破碎了之后,祂就祝福,并且用来满足人的需要。你把自己献给主之后,祂便开始来破碎所献给祂的。这时候似乎事事都不如意,以致你抱怨神的方法。你若停在这里,你就不过是一个损毁的器皿—对于世界毫无用处,因为你已经走得太远,世界已经不能使用你;对于神也没有用处,因为你走得还不够远,神还不能使用你。你与世界脱了节,你和神却还有争辩。这是许多基督徒的悲剧。

我们必须有一次把自己献给神,这是一个开端的基本行动。然后还必须逐日继续献给祂,无论神怎样使用我们,总赞美着接受,即使是肉体所反对的,也不抱怨。

我是属于主的,我不再算我是自己的,却在每一件事上承认祂的权柄和主权。这是神所需要的态度,持守这个态度才是真的奉献。我并非奉献自己去作一个宣教士或传道人;我乃是将自己奉献给神,为着遵行祂的旨意,无论我是在学校也好,在办公室也好,或者在厨房也好,我总以祂所量给我的为最美好的,因为只有上好的东西才会临到那些完全属于祂的人。

愿我们不断地感觉到,我们不再是自己的。

 

共同追求: 

第七章 永远的目的

第七章 永远的目的

我们曾说过,如果我们要过正常的基督徒生活,就必须有启示,有信心。此外还要奉献。但是除非我们知道神心意中的目的,我们就难以明白,为什么必须有这些步骤,才能引我们达到那目的。因此,在我们进一步来看里面的经历问题之先,让我们首先来看摆在我们面前神伟大的目标。

神创造的目的是什么?祂救赎的目的又是什么?我们可以从罗马书头一部分的两个段落中,各用一句话来总括地说明它们。那就是:“神的荣耀”(三23),与“神儿女……的荣耀”(八21)。

罗马三章二十三节说,“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神对于人的目的原是荣耀,但是罪使人失去了神的荣耀,以致阻挠了神的目的。当我们一想到罪,我们就很自然地想到它所带来的审判,并且把定罪与地狱和它联在一起。人的观念总是以为,如果他犯了罪,就有刑罚临到他。然而神的思想不是这样,祂所想到的乃是人因着罪就要失去荣耀。犯罪的结果就是我们丧失了神的荣耀;而救赎的结果,乃是使我们再有资格获得荣耀。所以神在救赎里的目的就是荣耀,荣耀,荣耀。

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

现在让我们先来看,八章里面的十六到十八节,以及二十九到三十节,因为它们都是说到这件事。保罗说,“……我们是神的儿女;既是儿女,便是后嗣,就是神的后嗣,和基督同作后嗣;如果我们和祂一同受苦,也必和祂一同得荣耀。”(八16~17)又说,“因为祂预先所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模成祂儿子的模样,使祂儿子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八29~30,原文)神的目的是什么呢?那就是愿意祂的儿子耶稣基督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而他们都被模成祂儿子的模样。祂怎样实现这个目的呢?“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神在祂的创造和救赎里的目的,就是要使基督在许多得着荣耀的众子中作长子。这件事所包含的意思,许多人也许还不大了解,我们要仔细地来看一看。

约翰一章十四节告诉我们说,主耶稣是神的独生子:“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祂是神的独生子,这说出除祂之外,神没有别的儿子。祂在永远里就与父同在。但是圣经告诉我们,神不以基督留作独生子为满意,神还要立祂作长子。一个独生子怎样才能成为长子呢?这问题的答案很简单:只要父亲再有一些儿子就行了。如果你只有一个儿子,他便是一个独生子,但是后来你又生了一些儿子,独生子就自然成为长子了。

神在创造和救赎里的目的,就是要得着许多儿子。祂需要我们,若没有我们,祂便不满足。前些时,我去看卡亭乔治先生(Mr.George Cutting),他是那本著名的《救知乐》作者。当我被带到这位九十三岁老年的圣徒面前,他握着我的手,平静,却慎重地说,“弟兄,你知道我不能没有祂么?你知道祂不能没有我么?”我虽然和他在一起有一个多钟头之久,他的高龄与身体上的衰弱,使我们不能谈论什么,但是那一次见面使我一直难忘的,就是他重复地说到这两个问题:“弟兄,你知道我不能没有祂么?你知道祂不能没有我么?”

许多人读浪子的故事,他们大多对于浪子所遭遇的艰难印象非常深刻;他们所思想的,就是浪子所经过的苦况。但是要知道这些并不是这个比喻的要点。“我这个儿子,是……失而又得的。”这才是这故事的中心。问题不是儿子受了什么苦,乃是父亲失去了什么。这个作父亲的才是受苦者,才是丧失者。一只羊失去了,是谁的丧失呢?自然是牧羊人的丧失。一块钱失落了,是谁的丧失呢?是妇人的丧失。一个儿子丧失了,是谁的丧失呢?是父亲的丧失。这是路加十五章所给我们看见的。

主耶稣原是神的独生子。因为祂是独生子,所以祂没有弟兄。而父差子来的目的,乃是为着要使祂的独生子,也成为长子,使祂的爱子有许多弟兄。整个道成肉身与十字架的故事就是这件事;神最终所成全的目的,“领许多的儿子进荣耀里去”(来二10),也就此应验。

在罗马八章二十九节里面,我们看见“许多弟兄”;而在希伯来二章十节里面,我们看见“许多的儿子”。从主耶稣来说是许多弟兄,从父神来说是许多儿子。这两个辞,根据圣经的用法,都有成熟的意思。神所要得着的乃是完全长大的儿子。还不只这样,神不要祂的众子住在一个谷仓里,一个车房里,或是田野里;祂要他们住在祂的家里;祂要他们有分于祂的荣耀。这就是罗马八章三十节所解释的:“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儿子的名分—就是对于祂儿子的完满表示—是神在许多儿子身上的目的。祂怎能达到这个目的呢?是借着称他们为义,然后又叫他们得荣耀。祂在他们身上的对付,都是为着这个目的。祂定规要有众子,要有许多成熟并能负责的众子,与祂同享荣耀。祂要整个的天充满了得着荣耀的众子。这就是祂救赎的目的。

一粒麦子

但是神的独生子怎能成为祂的长子呢?约翰十二章二十四节说明了那个方法:“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一粒麦子不落在地里死了,仍旧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结出许多子粒来。”谁是那粒麦子呢?主耶稣就是。在整个宇宙里,神只有一粒麦子;祂没有第二粒。神把祂的那一粒麦子放在地里,死了,复活了,结果这惟一的麦子,就成为首生的麦子,从那一粒麦子,又结出了许多粒麦子。

就着祂的神性来说,主耶稣仍然是惟一神的独生子,但是另一面从复活直到永远,祂也是首生的,因为从那时开始,祂的生命也发现在许多弟兄的里面。因为我们这些从圣灵生的,就得以“与神的性情有分”(彼后一4)。这并非由于我们,这完全是出于神,是神把我们放在基督里。我们“所受的乃是儿子的灵,因此我们呼叫阿爸,父。圣灵与我们的灵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罗八15~16,原文)。主耶稣借着道成肉身与十字架,使这件事情成为可能。这使神为父的心得到了满足,因为由于子的顺服至死,使父得到了许多儿子。

约翰一章与二十章在这一方面,是最宝贝的。约翰的福音一开始就告诉我们,耶稣是父的独生子。他福音的末了告诉我们,主耶稣从死里复活之后,怎样对抹大拉的马利亚说,“你往我弟兄那里去,告诉他们说,我要升上去,见我的父,也是你们的父;见我的神,也是你们的神。”(约二十17)主原先常常说“父”,或“我的父”。但是在祂复活之后,祂又加上一句,“……也是你们的父”。这是长子,就是首生的在说话。由于祂的死与复活,许多弟兄被带进神的家里。因此在同一节中,祂称他们为“我的弟兄”。这正是希伯来二章十一节所说的:“祂称他们为弟兄,也不以为耻。”

亚当所面临的选择

神在伊甸园里种了许多树,但是在“园子当中”—那就是在一个特别显著的地方—祂种了两棵树,一棵是生命树,一棵是善恶知识树。亚当在被造的时候是浑浑噩噩的;他既不知道善,也不知道恶。试想一想,比方说,一个三十岁的成年人,他不知道是非,也没有能力分别善恶!你岂不要说,这样一个人是没有发育么?亚当刚好就是这样。神将他带到园里,在实际上对他说,“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只是善恶知识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但是你要记得,在那一棵树的附近,另外有一棵树,是称为生命树。”这两棵树有什么意义呢?我们可以这样说,受造的亚当在道德上是中性的—既非有罪,也非圣洁,他是无罪的—神将那两棵树放在那里,让他自由选择。他可以选择生命树,他也可以选择善恶知识树。

我们要知道,神虽然禁止亚当吃善恶知识树的果子,善恶知识树的本身并没有错。但是若没有那棵树,亚当就无力替他自己决定道德问题。因为这种判断是非的能力不在他里面,乃在神里面。当亚当遇到任何问题的时候,他惟一的办法就是将问题带到耶和华神那里。因此,你看见在伊甸园里的生命,乃是一个完全倚靠神的生命。所以这两棵树,乃是象征两个极大的原则;它们代表两种生命,一种是神的,一种是人的。生命树是神自己,因为神就是生命。祂是生命的最高形态,祂也是生命的源头与目的。果子是什么呢?那就是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你不能吃树,但是你能吃果子。就着神是神而论,没有一个人能接受祂,但是我们能接受主耶稣。果子是一棵树上可以吃的部分,是可以接受的部分。所以让我恭敬地说—主耶稣就是神在可以接受的形态中。因为神在基督里,我们才能够接受祂。

如果亚当吃了生命树的果子,他将要有分于神的生命,而成为神的一个儿子,因为他里面有了从神来的生命。这样神的生命就要与人联合,人类就一律有了神的生命,并且不断地倚靠神而活着。相反的,如果亚当吃了善恶知识树的果子,他就要离开神,依照天然的倾向,发展他自己的人性。当他在这一方面达到了高峰,他就要成为一个自足的人,在他自己里面有能力作独立的判断,但是他没有从神来的生命。

所以这是放在他面前的一个选择。如果他拣选圣灵的道路,顺服的道路,他就能够成为神的一个儿子,倚靠神而活;相反的,他若拣选天然的道路,他就可以发展自己,成为一个独立的人,在神以外有所判断与行动。人类的历史就是他这拣选的结果。

亚当的选择是十字架的理由

亚当拣选了善恶知识树,因此就取得了独立的立场。他这样作,就成为一个充分发展的人(正如现在人类自己所以为的),他可以支配一种智识,他可以自己决定一切;他可以自己行止。从那时起,他似乎有了“智慧”(创三6),但是他的结果却是死亡,而不是生命。因为他的拣选牵连到与撒但同谋,以致落到神的审判之下。因此,他就被禁止接近生命树。

两种不同方式的生命,曾经放在亚当的面前:一种是倚靠神的神圣生命,一种是独立自足的属人生命。亚当拣选了后者,那就是罪。因为他这样拣选,乃是与撒但联合,起来反抗神永远的目的。他拣选了发展他人性的道路—他可能成为一个很好的人,甚至照着他的标准,成为一个“完全”的人—但是却是远离神的。这样拣选的结果乃是死亡,因为他已经失去了达到神在他身上目的所必需的神圣生命,反而甘作仇敌的经纪人。因此,在亚当里,我们都成为罪人,都受撒但的辖制,都服在罪和死的律之下,都该受神的忿怒。

从这一点,我们可以看见,主耶稣为什么必须死和复活。我们也可以看见,我们为什么必须真正奉献—那就是我们向罪算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稣里,却算自己是活的;并且象从死里复活的人那样把自己献给祂。我们大家必须被交给十字架的死,因为我们里面从天然来的乃是己的生命,是服在罪的律之下的,亚当弃绝了神的生命,而拣选了己的生命;所以神不得不把在亚当里的一切,集中在一起,并加以除灭。我们的“旧人”已经被钉在十字架上。神已经把我们都放在基督,就是末后的亚当里面,然后把祂钉在十字架上;因此,凡属亚当的一切,都已经除去了。

然后基督在一个新的形态里复活;祂仍然有一个身体,但是祂是在灵里,不再是在肉身里。“末后的亚当,成了叫人活的灵。”(林前十五45)主耶稣现在有一个复活的身体,一个属灵的身体,一个荣耀的身体,因为祂不再在肉身中,所以现在祂能被众人接受。主耶稣说,“吃我肉的人,也要因我活着。”(约六57)犹太人嫌恶这一个吃祂肉与喝祂血的思想,当时他们自然不能接受祂,因为祂仍然在肉身里。但是现在祂在灵里,每一个人都可以接受祂。我们由于分享祂复活的生命,就成为神的儿女。“凡接待祂的,……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这等人……乃是从神生的。”(一12~13)

神不是在外面改革我们的生命。神的思想不是把我们的生命带到一个改良的阶段,因为那个生命根本是错误的。祂不能把在这样错误生命里的人带到荣耀里去。祂必须有一个新人,一个由神重生的人。重生与称义并行。

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

生命有各种等级。人的生命是介乎低级的动物生命,与神的生命之间。我们无法跨越那将我们与较高等级或更低等级隔开的鸿沟,并且我们与神生命之间的距离,远较与低级动物生命之间的距离为大。

在中国,有一天我去看一个基督教的领袖,他病在床上。我姑且称他为王先生(当然这并不是他的真姓),他很有学问,是一个哲学博士。他的道德为全中国所敬佩,他已经从事基督教工作多年。但是他不相信有重生的需要;他仅仅宣讲社会福音。

当我去看这一位王先生的时候,他的狗正好在他的床边。我和他谈了一些神的事情,以及祂在我们里面工作的性质之后,我就指着那只狗说,它叫什么名字?他告诉我说,它称为法斗。跟着我又问他:“这是它的名字呢,还是它的姓?”他说,“那只是它的名字罢了。”“你说那只是它的名字么?那么我能称它为王法斗么?”他很重地回答说,“当然不可以!”我说,“但是它住在你的家里呀,为什么你不称它为王法斗呢?”然后我指着他的两个女儿问他说,“你的女儿不是称为王小姐么?”“是的!”“那么,为什么我不能称你的狗为王先生呢?”那位博士笑了,我继续说,“你明白我的意思么?你的女儿是生在你的家中,她们姓你的姓,因为她们有你的生命。可能你这只狗很聪明,很听话,实在是一只名贵的狗;但是问题不在于它是一只好狗或坏狗,问题乃在于:它是一只狗么?它之所以不够资格作你家庭的一分子,完全是因为它是一只狗,并不是因为它是一只坏狗。同样的原则,可以应用在你与神的关系上。问题不在于你是一个坏人或是好人,问题就在于:你是一个人么?如果你生命的等级比较神生命的等级低,你就不能属于神的家。你一生传道的目的,是要把坏人改变为好人;但是这样的人,无论好坏,都不能与神有生命上的关系。人惟一的盼望就是接受神的儿子,因为这样作,祂的生命在我们里面,就使我们成为神的众子。”那一天这位博士明白了这个真理,他就从心里接受了神的儿子,成为神家的一分子。

我们今天在基督里所得着的,远超过亚当所失去的。亚当只不过是一个发展的人。他停留在那个等级里,没有得着神的生命。我们这些接受神儿子的人,不只得到了罪的赦免,还得着神的生命,那就是伊甸园中那棵生命树所代表的。我们借着重生,得到了亚当从来所没有的;我们得到了他所错过的。

都是出于一

神要众子与基督在荣耀里同为后嗣。那是祂的目的;但是祂怎能达到这目的呢?现在请你看希伯来二章十至十一节:“原来那为万物所属,为万物所本的,要领许多的儿子进荣耀里去,使救他们的元帅,因受苦难得以完全,本是合宜的。因那使人成圣的,和那些得以成圣的,都是出于一;所以祂称他们为弟兄,也不以为耻。”

这里说到两方,那就是许多的儿子,和救他们的元帅;或者换一个说法,一方是使人成圣的,一方是得以成圣的。但是神又说,这两方都是出于一。主耶稣降世为人,祂的生命是从神来的,我们的新生命也是从神而来的。祂是从圣灵生的(太一20),而我们也是从圣灵生的,从神生的(约三5,一13)。所以神说,我们都是出于一。长子与众子都是出于一个生命的源头。你知道今天我们和神有同样的生命么?祂在地上所分给我们的生命,就是祂在天上所有的生命。这是神给我们宝贵的恩赐(罗六23)。因此,我们能过一种圣洁的生活。这并不是说我们的生命已经改变了,乃是神已经将祂的生命分赐给我们。

你有没有注意到,当我们思念神永远目的的时候,整个罪的问题如烟云消散了?罪不再有地位。罪随着亚当而进入,当罪被对付了之后,我们就被带到亚当原来的地位。但是当我们再与神的目的发生关系—使我们得以恢复与生命树接近—救赎就给了我们比亚当所有的更多。它使我们有分于神自己的生命。

 

共同追求: 

第八章 圣灵

第八章 圣灵

我们已经说过,神永远的目的,乃是祂在我们身上一切对付的动机与解释。在我们再来看罗马书所说基督徒经历的各种阶段之前,我们必须再一次离开本题,以便于考虑,在我们一切的经历里面,使我们的生命与服事成为有效,那不可缺少的力量。我所指的就是圣灵的同在与职事。

我们在这里仍然要用罗马书两段落里面的两节圣经作为起点。一处是五章五节:“因为所赐给我们的圣灵,将神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另一处是八章九节:“人若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属基督的。”

神在赐人恩典的事上从来不胡乱,也不任意。神虽然白白将恩典赐给所有的人,但是神的恩典乃是在一个确定的根基上赐给大家的。不错,神确实是“在基督里,曾赐给我们天上各样属灵的福气”(弗一3)。但是我们若要在经历里取用那些在基督里所赐给我们的福气,我们就必须知道,根据什么我们才能取用它们。

关于圣灵的恩典,从两方面来看最有帮助,那就是圣灵的浇灌与圣灵的内住。我们现在的目的,是要明白根据什么基础,圣灵这双重的恩赐才成为我们的。我相信把祂的工作分为外面的和里面的彰显是对的,当我们继续往下看,我们会发觉这样的区别是有帮助的。并且当我们将它们比较一下的时候,我们不得不作一个结论说,圣灵在我们里面的活动,更为宝贵。但是这并不是说,祂在我们外面的活动就不宝贵,因为凡神所赐给祂儿女的恩赐都是好的。不幸,由于我们的权利太丰富了,我们很容易轻视它们。旧约时代的圣徒,他们没有我们这样有福,可是他们比我们更加欣赏圣灵浇灌的恩典。在他们的日子里,这个恩典只给少数蒙拣选的人—主要的是祭司、士师、君王和先知—而今天每一个神的儿女都可以获得。试想一想!我们这些不足取的人,能够得到圣灵降在我们身上,象降在神的朋友摩西和蒙爱的君王大卫、大能的先知以利亚身上一样。因着得到圣灵浇灌的恩典,使我们得以挤身在那些旧约时代蒙神所拣选的仆人之列。我们一看出神这个恩赐的价值,并且认识了我们对于它深切的需要,我们就立刻要问说,我怎么才能得到圣灵的浇灌,让祂以属灵的恩赐来装备我,使我有能力事奉呢?神根据什么给我们圣灵呢?

圣灵的浇灌

首先让我们读行传二章三十二至三十六节:

“这耶稣,神已经叫祂复活了,我们都为这事作见证(32)。祂既被神的右手高举,又从父受了所应许的圣灵,就把你们所看见所听见的,浇灌下来(33)。大卫并没有升到天上,但自己说,‘主对我主说,你坐在我的右边(34),等我使你仇敌作你的脚凳。’(35)故此,以色列全家当确实地知道,你们钉在十字架上的这位耶稣,神已经立祂为主为基督了(36)。”

让我们暂时把三十四节和三十五节摆在一边,先来思想三十三节和三十六节。因为前两节是引用诗篇一百一十篇里面的话,实在是一句插句。如果我们先不顾那两节,我们会更明白彼得的讲论。在三十三节里面,彼得说到主耶稣被高举在神的右边,结果怎样呢?祂就“从父受了所应许的圣灵”。接着怎么样呢?五旬节就来了!祂高举的结果,就把“你们所看见所听见的,浇灌下来”。

那么,圣灵首先赐给主耶稣,让祂可以浇灌祂的子民,又是根据什么呢?那就是祂的被高举到天上。这一节圣经说得太清楚了,因为主耶稣被高举,圣灵才浇灌。圣灵的浇灌与你我的功劳无关,它只与主耶稣的功劳有关。在这里完全不问我们是什么,只问祂是什么。因为祂被荣耀了,所以圣灵就浇灌下来。

因为主耶稣死在十字架上,我就得着罪的赦免;因为主耶稣从死里复活,我就得着新的生命;因为主耶稣被高举在神的右边,我就得着圣灵的浇灌。一切都因着祂,没有一点是因着我。罪的赦免不是根据人的功劳,乃是由于主的钉十字架;重生不是根据人的功劳,乃是由于主的复活;圣灵的赐给不是根据人的功劳,乃是由于主的被高举。所以圣灵浇灌你我,不是为着证明我们是多么伟大,不,乃是证明神儿子的伟大。

现在请看三十六节。里面有两个字我们需要特别注意,这两个字就是“故此”。这两个字是怎么用的呢?这两个字并非放在一句话的前面,相反的,它们乃是放在已经说过的话后面。所以这两个字的含意,常常是暗示我们,有些事情以前已经说过了。这个故此的前面有什么事呢?与什么事有关呢?它们与三十四节或三十五节都没有关系,很明显的,是与三十三节有关系。彼得刚刚提到圣灵浇灌门徒们,他说,“将你们所看见所听见的,浇灌下来。”他又说,“故此,以色列全家当确实地知道,你们钉在十字架上的这位耶稣,神已经立祂为主为基督了。”彼得对他们所说的,实在就是:“你们亲眼所见,亲耳所听到的圣灵浇灌,就是证明你们钉在十字架上的拿撒勒人耶稣,现在已经为主为基督了。”圣灵在地上的浇灌,乃是证明天上所发生的事—拿撒勒人耶稣被高举在神的右边。所以五旬节的目的,就是证明耶稣基督为主。

一个名叫约瑟的青年人,是他父亲雅各所最爱的。有一天,雅各听见一个消息,说约瑟死了,他伤心了好几年。但是约瑟并不在坟墓里;他乃是在一个有荣耀有权势的地位上。雅各为他儿子的死悲哀了几年以后,有一天忽然有人来告诉他说,约瑟还活着,并且在埃及得居高位。起先雅各不相信。这么好的一个消息实在不象是真的。别人对他说,约瑟被高举的事实在是真的。他怎样才相信的呢?他出去,看见约瑟从埃及打发来接他的车辆,他就信了。

车辆在这里代表什么呢?它们在这里当然是代表圣灵。祂不只是被打发来,作为神的儿子已经在荣耀里的证据,并且也是来接我们到荣耀里去的。我们怎能知道那位将近在二千年前,被恶人钉在十字架上的拿撒勒人耶稣,不是仅仅殉道而死,祂如今乃是在荣耀里父神的右边呢?我们怎样能确定地知道,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呢?我们能毫无疑问地知道这件事,是因为祂的圣灵已经浇灌我们。阿利路亚!耶稣是主!耶稣是基督!拿撒勒人耶稣是主是基督!

主耶稣的被高举,乃是圣灵降下来的根据。主已经得了荣耀,而你却没有得到圣灵,这是可能的么?你的罪得了赦免是根据什么呢?因为你祷告恳切么?或是因为你一遍又一遍地勤读圣经?还是因为你经常聚会呢?是因为你的功劳么?不!一千个不!那么你的罪是根据什么得到了赦免呢?希伯来九章二十二节说,“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赦免的惟一根据就是流血;宝血既然已经流了,你的罪就已经得了赦免。

我们得着圣灵的赋与,和我们得着罪的赦免,原则上完全一样。主已经被钉死,所以我们的罪已经得了赦免;主已经得着荣耀,因此圣灵已经浇灌我们。神的儿子已经流了祂的血,你的罪岂能未蒙赦免?这是可能的么?绝对不能!那么神的儿子已经被荣耀了,你岂能没有得着圣灵么?那是可能的么?绝对不!

有人要说,我同意这一切,但是我却没有这个经历。如果我很清楚我什么也没有,我能自满自足地坐下来说,我什么都有么?不,我们绝不能以客观的事实为满足。我们也需要主观的经历。但是要知道,我们若不倚靠神的事实,我们就不会有经历。所以神的事实乃是我们经历的根据。

现在让我们再回到称义的问题。你是怎样被称为义的呢?你的被称为义完全不是因着你作了什么,乃是因着你接受了主已经为你作了一切的这个事实。你的得到圣灵,和你的得称为义,在方法上完全一样,都不是因着你自己作了什么,乃是因着你相信主所已经作成了的。

如果我们缺少这个经历,我们就必须求神把圣灵的浸,就是被高举的主所给教会的恩赐,那永远的事实启示给我们。我们一旦看见了这一点,我们便会停止一切自己的努力,而以赞美代替祈求了。我们所以不再为得着罪的赦免而努力,是因为神将主为世人所作成的启示给我们。同样的原则,当神给我们启示,使我们看见,主为教会所作成的,我们就不会再为着得到圣灵的浸而自己努力。我们所以自己努力,自己工作,就是因为我们没有看见基督的工作。一旦我们看见了基督的工作,信心就从我们的心里油然而生;我们一相信,经历就跟着而来。

若干时间之前,有一个青年人,他以前很反对福音,后来得救了。当他蒙恩不过五个礼拜,他就去听我在上海一连串的讲道。最后的一天,我所说的就是圣灵的浇灌。他回家之后,就恳切祷告说,“主啊,我实在需要圣灵的能力。你既然已经被荣耀了,为什么不在现在就把你的圣灵浇灌我呢?”稍后他又改正他的祷告说,“主啊,我完全错了。主耶稣啊,我和你是终身的同伴,父已经应许我们两件事—把荣耀给你,把圣灵给我;你既然已经得了荣耀,如果我还没有得到圣灵,这是无法想像的。哦主,我赞美你!你已经得了荣耀,我也已经得着圣灵了。”从那一天起,他明显地感觉圣灵的能力在他身上。

秘诀仍是信心

我们的得蒙赦免与得着圣灵,问题都在于信心。我们一看见主耶稣在十字架上,我们就知道我们的罪得了赦免;我们一看见主耶稣在宝座上,我们就知道圣灵已经浇灌我们。我们得着圣灵的根据,并不是由于我们的祷告、禁食与等候,乃是根据基督的被高举。那些注重等候与开“等候聚会”的人,只会把我们带错了路,因为神的恩赐并不是仅仅加惠于几个特别受宠的人,乃是给所有的人。因为神把圣灵的恩赐给我们,一点也不是根据我们的所是,乃是根据基督的所是。圣灵已经浇灌下来,为着证明祂的良善与伟大,不是证明我们的良善与伟大。

基督已经钉了十字架,因此我们的罪蒙了赦免;基督已经被荣耀,所以我们就得着从上面来的能力。这完全是由于祂。

比方说一个不信的人表示希望得救,你就对他解释蒙恩的路,并且和他祷告。假如他这样祷告说,“主耶稣啊,我相信你已经为我死了,你能够洗净我一切的罪。我实在相信你将来会赦免我。”你会相信这个人已经得救么?不会。什么时候你才确定地相信,他实在已经重生了呢?当然不是当他祷告说,“主啊,我相信你将来会赦免我的罪。”而是当他说,“主啊,我赞美你,你已经赦免了我的罪,你已经为我死了;因此我的罪已经被洗净。”当一个人的祷告从祈求转变为赞美的时候,你就相信这一个人得救了。这时候他不再祈求神来赦免他,而是赞美神已经赦免了他,因为羔羊的血已经流了。

同样的,你可以为着圣灵祈求并等候多年,而从未经历圣灵的能力;但是当你停止求神将圣灵浇灌你,反而用相信的心来赞美祂说,圣灵已经浇灌,因为主耶稣已经得荣耀,你会发觉你的问题就此解决了。赞美神!没有一个神的孩子,需要经过力争,甚或需要等候,才能得到圣灵。要记得,耶稣不是将要成为主;祂乃是已经为主为基督了,祂现在就是主。因此我也不是将要得到圣灵;我乃是已经得到圣灵。这完全是一个信心问题,而信心又是由启示来的。当我们的眼睛被开启,看见圣灵已经浇灌,因为耶稣已经被荣耀,我们心里的祈求就自然会转变为赞美。

所有属灵的福气,神都是根据一个确定的基础赐给我们的。神的恩典是白白赐给我们的,但是在我们接受它们之前,在我们这一面也必须履行一些条件,使我们能够接受。有一节圣经,很清楚地说到圣灵浇灌的条件,那就是行传二章三十八至三十九节:“你们各人要悔改,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浸,叫你们的罪得赦,就必领受所赐的圣灵;因为这应许是给你们,和你们的儿女,并一切在远方的人,就是主我们神所召来的。”

这一节圣经说到四件事:悔改、受浸、得赦、圣灵。头两件是条件,后两件是恩典。如果我们要得着罪的赦免,我们该履行什么条件呢?照着圣经的话,只有两个条件,就是悔改与受浸。

第一个条件是悔改,它的意思是心思的转变。从前我以为犯罪是一件愉快的事,现在对于这件事,我的思想已经改变了;从前我以为世界是一个吸引人的地方,现在我明白更多了;从前我认为作基督徒是一件可怜的事,现在我的想法完全不同。有些事我从前以为是最快乐的,现在我认为是卑鄙的;有些事我从前以为毫无价值的,现在我却以为它们是最宝贵的。这就是心思的改变,也就是悔改。一个人如果不在他的心思上有这样的改变,他的生命就不能有真正的改变。

第二个条件是受浸。受浸是里面的信心在外面的表示。当我在心里真的相信,我已经与基督一同死了,一同埋葬了,也一同复活了,我就要求受浸。借此,我当众宣告我私下所信的。所以受浸是信心的行动。

神所指定赦免的条件有两个—悔改与当众表示信心。你悔改了么?你当众见证了你与你的主已经联结为一么?那么你已经得到罪的赦免与圣灵的恩赐么?你说,你只得着了头一个恩典,第二个还没有得着。但是,我的朋友,如果你履行了两个条件,神就赐给你两个恩典!为什么你只要一个呢?对于第二个你怎么办呢?

比方说我走进一家书店,选择了一部有上下两册的书,价钱是十个先令。我付了十个先令,但是当我走出书店的时候,不小心把其中的一册留在书店收款台上。当我回到家里发觉了我的不小心,你想我应该怎样作呢?我该立刻回到书店,取回那本我忘记拿的书,我不应该想到为那本书再付多少钱。我只要向书店老板解释,我已经付清两册书的钱,请他将第二册给我;我不必再付钱,就可以愉快地挟着那本书回来。如果在同样的情况之下,你会不这样作么?

但是你正好是在这种情形之下。如果你已经履行了条件,你应该得到的恩赐是两个,不是一个。你已经拿到一个;现在为什么不立刻来拿第二个呢?快对主说,“主啊,我已经履行了你赐给罪的赦免和圣灵恩赐的条件,但是因为我的愚昧,我只要了前者。现在我回来向你要圣灵的恩赐,我为这件事情赞美你。”

经历的不同

也许你要问说,“我怎样知道圣灵降在我的身上呢?”我无法说出你怎样知道,但是你会知道。圣经没有告诉我们,门徒们在五旬节的时候,他们个人的感觉和情绪。我们无法确定知道他们当时的感觉,但是我们能知道,他们的感觉与行动,有一点异乎寻常,因为看见他们的人说,他们是被新酒灌满了。当圣灵降在神的儿女们身上的时候,他们身上总有一些光景是世人所不懂得的。虽然那不过是一种无法抗拒的神同在的感觉,但也常随带着一种不可思议的超然能力。我们不能,也不该定规说,圣灵浇灌必定有什么种外面的表现,但是有一件事情是确定的,每一个受到圣灵浇灌的人,都会知道圣灵已经浇灌在他们身上。

当五旬节的时候,圣灵降在门徒们的身上,他们的行动很特别。彼得引用神的话对看见的人解释说,“这正是先知约珥所说的,‘神说,在末后的日子,我要将我的灵浇灌凡有血气的;你们的儿女要说预言;你们的少年人要见异象;老年人要作异梦。’”(徒二16~17)那么彼得那一天说了预言么?我们很难说,那一天彼得有约珥所说的预言。那一百二十个人说了预言,或看见了异象么?圣经没有告诉我们。他们作了异梦么?他们怎能作梦呢?他们岂不是都非常的清醒么?那么彼得引用一句与事实不大符合的话,是什么意思呢?彼得所引用的是约珥的话(珥二28~29),说到说预言、作异梦、见异象,是随着圣灵浇灌而来的,但是这些证据,明显的在五旬节那一天,都没有看见。

另一方面,约珥预言圣灵浇灌时的光景,并没有一句话说到“有响声下来,好象一阵大风吹过”,也没有说到“有舌头如火焰显现出来”。但是这一切在那一天都出现在那一间小楼上(徒二2~3)。你在哪里能找出约珥说到他们要说方言呢?然而门徒们在五旬节那一天却说了。

那么彼得引约珥的话是什么意思呢?试想一想,他引用神的话,要证明五旬节的经历,就是约珥所说的圣灵浇灌,然而约珥所说的那些证据,在五旬节那一天一样也没有出现!约珥书上所说的,门徒们没有;门徒们有的,约珥书上却没有说。彼得所引用的圣经,似乎是反驳他的论点,而不是证明他的论点。这个奥秘怎么解释呢?

请我们记得,那一天,彼得是在圣灵的管理之下说话。使徒行传的记载是出于圣灵的感动,没有一句话是随便写的,没有一点不相合的地方,里面完全是和谐的。我们要注意,彼得并没有说,“你们所看见所听见的,正应验了先知约珥的话。”他乃是说,“这正是先知约珥所说的。”(徒二16)这不是一件应验的事,这只是一种同样事情的经历。“这正是”的意思,就是说出:“你们所看见所听见的,正是所预言的同样的事情。”如果这是一件应验的事,那么每一个经历都必须应验,必须有说预言的,有作异梦的,有见异象的;但是彼得说“这正是”,那不是一件事重复另一件事的问题,只不过是一件事与另一件事属于同一类的问题。在这一点上,圣灵借着彼得,着重地说明了经历的不同。外面的表现可以有许多,也可以不同,并且我们不得不承认,它们有时是我们所未见过的;但是圣灵只有一位,而祂乃是主(参林前十二4~6)。

叼雷(R.A.Torrey)作了几年牧师之后,圣灵降在他的身上,他的情形是怎样呢?让我们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明吧:

“我还记得我跪着祷告的那个地点……那是非常安静的一段时间,我从未经历过那么安静的时间……然后神就对我说(不是用听得见的声音,祂乃是在我的心里对我说),‘这是你的。现在你去传扬吧。’祂在约壹五章十四至十五节里面曾对我说了话;但是当时我对于圣经,还不象现在这样明白,神怜悯我的无知,就直接对我的心说话……我就去传扬,从那一天直到现在,我成为一个新的执事……这个经历之后(我记不起有多少时候了),有一天,我正坐在我的房间……忽然……我发觉我自己大声喊叫起来(我自小从不大声喊叫,我的性情也不喜欢大声喊叫,但是那一天我象大声喊叫的卫理会教友那样大声喊叫起来),‘荣耀归与神,荣耀归与神,荣耀归与神’,我竟不能停止……但是这个并非是我受圣灵的浸的时候,因为当我根据神的话,用简单的信接受祂的时候,我就受了圣灵的浸。”(叼雷著《圣灵是谁,祂作什么》一九八至一九九页)

在叼雷身上,圣灵浇灌时外面所显出来的,与约珥或彼得所说的并不相同,但是“这正是先知约珥所说的”。虽然它们不是一模一样的,却是同样的。

当圣灵降在慕迪(D.L.Moody)身上的时候,他又是怎样感觉的?他作了什么呢?

“我常常求神用祂的圣灵充满我。有一天,在纽约市—哦,那是何等可记念的一天啊!我无法描写,我也很少提到它;因为它太过神圣。保罗有一个经历,他十四年之后才说它。我只能说,神将祂自己启示给我,使我经历祂的爱,甚至我不得不求祂停住祂的手。此后我再去传道。我的讲章并没有不同;我并没有说出什么新的真理;但是成百的人悔改信主。即使你把全世界给我,我也不愿意回复到没有那有福经历之前的光景。与这有福的经历相比,全世界不过是天平上的一粒小灰尘。”(慕迪的儿子W.R. Moody所著《慕迪的生平》一四九页)

慕迪在经历时外面所显出来的,与约珥所说的,或彼得所说的,或叼雷所说的,都不相同。但是谁会怀疑慕迪的经历,不是门徒们在五旬节那一天所有的那个经历呢?他们的经历在外面的显出上虽然不同,但是在本质上却是一个。

当圣灵的能力降在伟大的斐尼(Charles Finney)身上的时候,他的经历怎样呢?

“在我受到圣灵能力的浸以前,我从未想过这事,我的心里也从来没有这种思想,以为我能经历这样的事;我也记不起曾听见过什么人说起这件事。当圣灵降在我的身上,祂好象透过我的身体和我的灵魂,言语不能表达那浇灌在我心里的奇爱,我因着喜乐和爱,大声地哭。”(斐尼自传第二章)

斐尼的经历并不是五旬节的复本,也不是叼雷经历的复本,也不是慕迪经历的复本;但是他的经历当然就是五旬节那一天的经历。

当圣灵浇灌在神儿女的身上,他们的经历往往是很不相同的。有些人看见新的异象,有些人在领人归主上得着了一种新的释放,有些人在传讲神的话时有大能力,有些人充满了属天的喜乐,和满溢出来的赞美。无论是哪一种光景,他们所经历的都就是那一个五旬节的经历。让我们赞美神,因为每一个新的经历,都与基督的被高举有关,我们可以实实在在地说,“这个”就是“那个”的证据。神对祂众儿女的对付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因此,我们千万不要由于我们的偏见和成见,就替圣灵在我们自己身上或在别人身上的工作,造一个不漏水的隔室。这个原则同样该应用在那些需要有特别的表现(就如说方言等),作为圣灵降在他们身上的证据的人,和那些否认有任何表现的人。我们必须让神照着祂的旨意自由行事,并在祂的工作中随祂所喜悦给任何的证据。祂是主,我们无权替祂定规一切。

让我们为着耶稣已经在宝座上欢喜快乐,也让我们赞美祂,因为祂已经被荣耀,所以圣灵已经浇灌了我们。当我们用简单的信心,接受这神圣的事实,我们就能在我们的经历中确定地知道,也能确信并大胆地宣告说—“这正是!”

圣灵的内住

现在我们要说到圣灵工作的第二方面,那就是圣灵的内住。当我们看到罗马八章的时候,我们将要更多地说到这一点,因为罗马八章的主题,就是圣灵的内住。就如八章九节说,“如果神的灵住在你们心里……”。十一节又说,“然而叫耶稣从死里复活者的灵,若住在你们心里……”。

对于圣灵的内住,正如圣灵的浇灌一样,如果我们要在经历中,知道圣灵住在我们里面的这一个事实,我们第一个需要就是神的启示。当我们客观地看见基督为主—那就是祂被高举到天上的宝座—我们就要经历圣灵降在我们身上的能力;当我们主观地看见基督为主—那就是祂在我们生命里,成为有效的统治者—我们就要认识圣灵在我们里面的能力。

保罗鉴于哥林多基督徒的不属灵,他就将圣灵内住的启示,给他们作为救治。我们要知道,在哥林多的基督徒已经怀着成见,他们注意圣灵浇灌时那些看得见的征象,并且高抬说方言和行神迹,但是在他们的生活中却充满了矛盾,以致羞辱主的名。他们显然已经得到圣灵,但是在属灵方面,他们仍然是婴孩,没有成熟。神给哥林多教会的救治,也正是祂对于同病的今日教会的救治。

保罗写信给他们说, “岂不知你们是神的殿,神的灵住在你们里头么?”(林前三16)对在以弗所的圣徒,保罗为他们祷告,求神照明他们心中的眼睛,使他们知道(弗一18)。知道神圣的事实,不只是当日基督徒的需要,也正是今日基督徒的需要。我们心中的眼睛需要被照明,好让我们知道,神自己借着圣灵已经住在我们的里面。神在圣灵里与我们同在,基督也在圣灵里与我们同在。因此,如果圣灵住在我们里面,就父与子也住在我们里面。这并不仅仅是理论或教训,乃是一个有福的实际。也许我们已经知道,圣灵的确是在我们的里面,但是我们是否已经知道,在我们里面的圣灵,乃是一位成位的圣灵呢?我们是否知道,里面有了圣灵,就是有了那一位活神呢?

在许多基督徒身上,圣灵似乎不很实际。他们以为祂不过是一种影响—无疑的,是一种使人倾向善的影响,但是只不过是这样的一种影响罢了。在他们的思想里,以为在他们里面的良心与圣灵,多多少少是一些相同的东西,当他们作恶的时候,就指责他们,并且告诉他们怎样作好。哥林多基督徒的难处,并不是因为他们缺少内住的圣灵,乃是因为他们不知道祂的同在。他们不知道那一位至大的神,已经住在他们的里面。所以保罗写信给他们说,“岂不知你们是神的殿,神的灵住在你们里头么?”是的,这正是对于他们不属灵的一种救治—使他们知道是谁住在他们的里面。

宝贝在瓦器里

亲爱的弟兄姊妹,你知道在你里面的圣灵就是神么?巴不得我们的眼睛被开启,看见神的恩典是这样的大!巴不得我们能知道,藏在我们里面的富源是如此无限的巨大!那一位住在我里面的,不仅仅是一种影响,乃是成位的一位;祂就是神!那无限的神,竟然住在我的里面!当我想到这一个,我就要喜乐得高声喊叫起来!我感觉没有话语能够说清楚,发现这件事,就是看见住在我们里面的圣灵,乃是成位的圣灵,这是何等的福气!我只能重复地说,“祂是有位格的!”“祂是有位格的!”哦,朋友,我乐意向你重复一百次—住在我们里面的圣灵是有位格的。我不过是一个瓦器,但是在这个瓦器里,却装着无价的宝贝,就是荣耀的神。

如果神儿女们的眼睛都蒙开启,看见那藏在他们里面的宝贝是这么大,他们就不再有惧怕和担忧了。你知道在你里面的富源是够应付你所遇见任何环境的需要么?你知道你有足够的能力,把你居住的城市都挪动么?你知道你有足够的能力,摇动这个宇宙么?哦,让我用最虔诚的话再告诉你:你这蒙神的灵重生的人—你的里面装着神!

如果神的儿女知道,藏在他们里面宝贝之大,他们就不会再轻率了。如果你的口袋里只有十个先令,你走在街上的时候会很轻快,你可以一面走一面轻松地说着话,同时又挥动你的手杖。就是你不慎失掉了你的钱,也不大要紧,因为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关系。但是如果你身上带着一千镑,情形就大大地不同了,你的整个态度也就不同了。你的心里虽然很喜欢,你在街上却不随便,你会不时放慢脚步,将手伸进口袋,轻轻地用手指去摸摸你的财宝,然后又一本正经地快乐着继续向前走。

在旧约时代,在以色列的营中,有千百个帐幕,其中有一个与其他的很不相同。在普通的帐幕里,你可以喜欢怎样便怎样—进食或禁食,工作或休息,快乐或严肃,嚷闹或安静。但是对于那一个帐幕你必须恭敬并敬畏。在普通的帐幕里,你可以出出入入,随便说话,大声欢笑,但是当你一走近那个特别的帐幕,你自然就安安静静地行走;当你站在它的前面,你会庄严并肃静地低下头。没有人摸它而不受刑罚。如果人或牲畜敢去摸它,就必定死。为什么那个帐幕这么特别呢?因为它是活神的殿。帐幕的本身并没有什么特别,因为它的外面也是用很普通的材料,但是至大的神选择了它作为祂的居所。

你知道当你信主的时候发生了一件什么事么?神进入了你的心,使它成为祂的殿。在旧约时代,神住在石头造的殿里;今天祂住在活的信徒所建造成的殿里。当我们真的看见,神已经以我们的心作为祂的住处,就我们的一生,将要何等的敬虔呢!当我们知道我们是神的殿,神的灵是住在我们里面,一切的轻浮、浅薄和自满,就都将终止。你是否真知道,无论你到哪里去,你都带着圣灵同去?你不只带着你的圣经,或者带着关于神的许多好教训,你还带着神自己。

在许多基督徒身上,虽然圣灵实在是住在他们的里面,但是他们没有经历到圣灵的能力,原因就在他们缺乏敬虔,而他们所以缺乏敬虔,又是因为他们的眼睛没有被开启,看见那成位圣灵同在的事实。事实的确已经在他们里面,但是他们却没有看见。为什么有一些基督徒,过着得胜的生活,而另有一些基督徒,却不断地过着失败的生活呢?他们的不同,不是由于圣灵的同在与否(因为圣灵是住在每一个神儿女的里面),却是由于有一些基督徒认识了祂是住在他们的里面,而有一些却不认识。一个人若得着圣灵内住这事实的真正启示,他基督徒的生活将有何等的改变!

基督的绝对主权

“岂不知你们的身子就是圣灵的殿么?这圣灵是从神而来,住在你们里头的;并且你们不是自己的人;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所以要在你们的身子上荣耀神。”(林前六19~20)

这二节圣经现在把我们又向前带了一步,因为我们发现了我们是神的居所这个事实之后,接着我们就必定把自己完全降服于神。当我们一看见我们是神的殿,我们就要立刻承认,我们不再是我们自己的人。所以奉献是随着启示而来的。得胜的基督徒与失败的基督徒的不同,并不在于有些有圣灵,有些没有;乃是在于有些知道圣灵住在他们里面,而有些不知道。结果,那些知道的就承认神在他们生命中的主权,而那些不知道的,他们仍是他们自己的主。

启示是达到圣洁的第一步,而奉献是第二步。在我们的一生中,总得有一天,我们放弃自己的一切权利,把绝对的主权交给耶稣基督,这一天必须象我们得救的那一天那么确定。可能神会兴起一些实际的问题,来考验我们奉献的真实性,但是不管神是不是这样作,我们总得有一天,把我们的一切毫无保留地—我们的自己、我们的家庭、我们的财产、我们的事业、我们的时间,都交给祂。我们的一切所有和所是都成为祂的,从今以后完全由祂来支配。从那一天起,我们不再是我们的主人,我们只不过是一个管家而已。耶稣基督的主权,若还没有在我们的里面成为一件确定的事实,圣灵在我们里面就无法作真正有效的工作。我们若不将我们的生命完全交给祂,由祂来管治,祂就不能有效地引领我们的生活。如果我们不让祂在我们的里面,有一个绝对的主权,祂虽然还可以住在我们里面,但是祂却不能显出祂的大能,因为圣灵的能力受了拦阻。

你是为主而活呢,还是为你自己?也许这个问题太广泛了,让我问得更切实一点。神有没有向你要一些东西而你不愿意给祂呢?你和神之间有什么争执之点么?如果你和神的争执不解决,不让圣灵有充分的主权,祂就不能在你里面,再生基督的生命。

有一个美国朋友,现在已经到主那里去了,我们姑且称他作保罗。他从小就怀着一个希望,有一天他能够称为保罗博士。当他还是一个很小的孩子的时候,他开始梦想,有一天他会进大学,他想像着开始读硕士学位,然后读博士学位。最后那快乐的日子就会来临,所有的人会称他为保罗博士。

后来主救了他,并且差遣他去传道,不久他就成为一个大教会的牧师。那时,他已经有了他的学位,并且正在读博士学位。虽然他的学业很有进步,牧师也作得很成功,但是他却很不满足。他是一个基督徒,但是他的生命却不象基督徒。他里面有圣灵,但是他却没有享受到圣灵的同在,或圣灵的能力。他对他自己说,“我是一个传福音的人,是一个教会的牧师,我告诉信徒说,你们应该爱慕神的话,而我自己却并不真正地爱慕它。我劝他们祷告,而我自己却不大喜欢祷告。我告诉他们要过圣洁的生活,但是我的生活却并不圣洁。我警告他们不要爱世界,但是我的心里却仍然很爱它,虽然我在外表上避开它。”他为此非常忧伤,他求主使他知道住在他里面圣灵的能力。但是他虽然祷告了几个月,仍然没有得到答应。于是他就禁食,求主指出,在他生活里面,到底有什么拦阻的东西。很快地他得到主的回答。主说,“我渴望你能知道我圣灵的能力,但是你的心却放在我所不愿意你有的东西上。你已经把一切都给我了,但是还有一件,你仍留下给你自己—就是你的博士学位。”也许对于你我,人无论称我们为保罗先生或保罗博士,你我都不在意,但是对于他,那个称呼却是他的生命。他从小就作梦,想着有一天能成为博士,他的整个青年时期,就是为着这件事尽力。现在他所最夸耀的东西,差不多就要到手,只要再过短短的两个月,他就要成为博士了。

因此,他就这样对神讲理,说,“如果我成为一个哲学博士,会对我有什么害处么?有一个保罗博士传福音,岂不是比一个保罗先生传福音,更能荣耀你的名么?”但是神并没有改变祂的心意,保罗先生那么充足的理由,未能改变神对他所说的话。每一次他为这件事祷告,他都得到同样的回答。当他和神讲理失败了之后,他就和神谈条件。只要神答应他去得他的博士学位,他就愿意到这里或到那里,作这事或作那事。但是神仍然不改变祂的心意。同时保罗先生却越过越渴慕认识圣灵的丰满。这种情形一直继续到他大考前两天。

那一天是礼拜六,保罗先生坐下来准备第二天的讲章,但是他研究来研究去,却找不出他要讲的信息。现在他面临一生的雄心将要实现的关头,而神却很清楚地告诉他,他必须选择那因博士学位来的影响能力,或是神影响他生命的能力。就在那一天晚上,他屈服了。他跪着对主说,“主啊,我愿意一生只作一个平淡的保罗先生,但是我要知道圣灵在我生命中的能力。”

于是他起来写一封信给主考的人,请求不参加礼拜一的考试,并且说明他的理由。然后他就快乐地睡了,并没有感觉到有什么特别的经历。第二天早上,他对与会的会众说,这是他六年来第一次没有讲章可以传讲,他告诉他们为什么会这样。神祝福他那一天的见证,远超过他已往任何一次准备好的讲章。从那个时候起,神在一个完全新的方式里祝福他,并得着他。

从那一天起,他知道与世界分别,不仅仅是在外表的事物上,乃是在里面有更深的实际。以后在他每天的经历中,他经历了圣灵的同在和圣灵能力的福气。

神一直等候着要解决我们与祂之间的一切争执。在保罗先生身上,所争执的问题是他的博士学位,在我们身上的问题也许完全不同。我们对于把自己绝对降服给主的关键,通常都系于某一件特别的东西,而神就要那一件东西。祂所以一定要得着那一件东西,因为祂必须得着我们的一切。当我读到一个伟大的国家领袖所写的自传,我深深地受了感动。他说,“为我自己我什么都不要;我要什么都为我的国家。”如果一个人甘愿让他的国家得着一切,而他自己什么也不要,难道我们还不能对神说,“主啊,为我自己我什么也不要,我要一切都为着你;我愿意你所愿意的,凡在你旨意以外的,我什么也不要”么?我们若不自取奴仆的地位,祂就不能在我们身上作主。祂不是呼召我们来为祂作什么,祂是要我们降服祂的旨意。请问你是否愿意,作任何祂所愿意你作的事?

我另有一个朋友,象我的朋友保罗先生一样,也与主有争执。在他信主之前,他有一个爱人,他得救之后,立即想要把他所爱的人带到主面前,但是她对于属灵的事完全没有兴趣。主很清楚地告诉他,他与那个女子的关系必须断绝。但是因为他非常爱她,所以他就避开这个问题,继续着事奉主,为祂去拯救灵魂。渐渐地他感觉到对圣洁的需要,这个感觉使他步入黑暗的日子。他向神求圣灵的充满,好让他有能力过一种圣洁的生活,但是主好象一直不理他的祈求。

有一天早上,他到另一个城市去传道,他所讲的是诗篇七十三篇二十五节:“除你以外,在天上我有谁呢?除你以外,在地上我也没有所爱慕的。”他回家后,去参加一个祷告聚会,有一位姊妹读了一段圣经,所读的正好就是诗篇七十三篇二十五节。这位姊妹并不知道他刚刚讲过这一节圣经,读完圣经以后,接着她又问说,我们能真的说,“在地上我也没有所爱慕的”么?她那句话带着能力,正好击中了他的心。他自己承认,他实在还不能从心里说,在天上或地上,除了主之外,没有所爱慕的。至此他就看出,他的每一件事,都系于他之是否愿意放弃他所爱的女子。

在有的人身上,对于这样的事也许不会看得很严重,但是对于他,这件事太严重了。所以他对主讲理说,“主啊,如果你允许我和她结婚,我愿意到西藏去为你工作。”但是主好象不关心他到西藏去的事,只关心他和那个女子的关系。不管他怎样讲理,丝毫未能改变主所着重的点。这样的争执继续了几个月之久,当他再为着圣灵的充满恳求主的时候,主仍然指着这一件事。但是那一天主得胜了,那个青年人仰着脸对主说,“主啊,现在我能够从心里说,‘除你以外,在天上我有谁呢?除你以外,在地上我也没有所爱慕的。’”那一天就成了他新生命的开始。

 

共同追求: 

第九章 罗马第七章的意义与价值

第九章 罗马第七章的意义与价值

我们现在要回到罗马书。当我们看到六章末了的时候,我们曾暂时中止,因为要先看两个有关的题目,一个是神永远的目的,那是我们与神同行的动机与目的,另一个是圣灵,祂供应我们达到那个目的所需要的能力和智慧。现在我们要来看罗马七章。许多人觉得这一章差不多是多余的。如果基督徒真的看见整个旧造已经被基督的十字架剪除了,又借着祂的复活,引进了一个完全新的创造,那么这一章可能是多余的。如果我们真的“知道”这一件事,又根据这一件事来“计算”,并且以这件事为基础,“将我们自己奉献给神”,也许我们就不需要罗马七章。

有些人觉得七章放错了地方。他们以为该把它放在五章与六章之间。因为到了六章之后,一切是这么完善,这么平坦,怎么又有失败的哀声:“我真是苦啊!”能有这种虎头蛇尾的事么?因此就有人说,这里所说的,是保罗重生以前的经历。我们必须承认,他在这一章里面所描写的,有一些并不是基督徒的经历,然而在许多基督徒身上,却还是有这样的经历。那么这一章的教训是什么呢?

我们知道,罗马六章所对付的问题是向罪自由,而七章所对付的问题是向律法自由。保罗在六章里面告诉我们,怎样可以脱离罪,我们就下一个结论说,这就是我们所需要的一切。现在七章又教训我们说,单是脱离罪还不够,我们还必须知道如何脱离律法。如果我们还没有全然脱离律法的辖制,我们就绝不能全然脱离罪。那么脱离罪和脱离律法有什么不同呢?我们都知道前者的价值,为什么还需要后者呢?我们要明白脱离律法的需要,首先必须明白什么是律法,和律法的作用是什么。

肉体与人的软弱

罗马七章教训我们一个新的功课。保罗说,我是“属肉体的”(5)。又说,“我是属乎肉体的”(14),并且“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18)。这已经超过罪的问题,因为这也与讨神喜悦的事有关。我们在这里所对付的,不是形形式式的罪,乃是属肉体的人。后者包括着前者,不过后者比前者更进了一步,因为它带我们发现,在肉体的范围里,我们也是一无能力,并且“属肉体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欢”(八8)。怎么发现这件事的呢?这就需要律法的帮助。

现在让我们先退回来,试着说说许多人的经历。有的基督徒虽然真得救了,但是却仍受到罪的缠累。这并不是说,他一直在罪的权势之下过生活,乃是说,因为某一些罪继续困扰着他,以致他一再地犯着那些罪。有一天,他听见了完全的福音:主耶稣的死不只是为着洗净我们的罪,并且当祂死的时候,祂还把我们这些罪人,包括在祂的死里面,所以祂的死不只对付了我们的罪,也对付了我们自己。他的眼睛明亮了,他知道他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随着这个启示就有两件事:第一,他算他已经与主同死同复活。第二,他认识了主在他身上的主权,他就象从死里复活的人,把自己献给神。他知道他不再属于自己。这是美丽的基督徒生活的开始,充满了对于主的赞美。

然后他就开始这样思想:“我已经与基督同死同复活,我已经把自己永远献给祂;祂既替我作了这么多,我现在也必须替祂作一点事。我要行祂的旨意,使祂喜欢。”所以他奉献了之后,就寻找神的旨意,准备来顺服祂。出乎他意料之外的,他有了新的发现。原来他以为能够遵行神的旨意,也爱神的旨意,但逐渐地他发觉自己常常不喜欢神的旨意。有时候,他甚至很明显地不愿意照着神的旨意作,就是当他试着要去作的时候,也发觉他不能作。然后他就开始怀疑他的经历。他自问说,“我真知道了么?是的!我真照着计算了么?是的!我的确将自己献给祂了么?是的!我是否又将我的奉献收回来了?没有!那么,现在的光景是怎么一回事呢?”当这个人越是想要遵行神的旨意,他就越失败。最后他得到一个结论说,他从来没有真正爱过神的旨意,所以他就求神将遵行祂旨意的愿望和能力赐给他。他承认他的不顺服,并且应承以后不再不顺服。但是他刚祷告完,还没有站起来,他已经又失败了;他还没有达到得胜,却已经感觉失败了。然后他又对自己说,“也许我最后的决定不够确定。这一次我要作一个绝对确定的决定。”所以他就用尽他意志的力量去作,但结果却失败得更厉害。最后他从心里响应保罗的话:“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作。”(罗七18~19)

律法的用意

有许多基督徒,忽然进入了罗马七章的经历,他们不知道为什么要有这经历。他们以为,罗马六章的经历已经很够了。当他们明白了罗马六章,就以为此后再不会有失败的问题,然后使他们大为惊讶的,他们竟忽然发现他们是在罗马七章的里面。这究竟怎么解释呢?

首先我们必须清楚,罗马六章里面所说的与基督同死,是绝对能应付我们一切的需要。只是对于那个死的解释,和那个死所带来的一切,六章还说得不完全。我们对于七章所说的真理,仍然不明白。罗马七章就是用来给我们解释,罗马六章十四节的话:“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因你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难处就在我们还不知道脱离律法。那么,律法的意义是什么呢?

恩典的意义是神为我们作,而律法的意义乃是我们为神作。神对于我们有些圣洁和公义的要求,那就是律法。如果律法是神要我们履行一些事,那么脱离律法,就是祂不再向我们要求,祂自己却供应了祂所要求的。律法是说,神要我们为祂作一些事;脱离律法是说,祂不要我作,在恩典里,祂自己作了。我(这里的我,是七章十四节属肉体的人)不需要为神作什么:这就是脱离律法。罗马七章里面的难处,就是肉体的人,要想为神作一些事。每当你要这样设法讨神的喜欢,你就把自己放在律法之下,于是你就开始了罗马七章的经历。

当我们要明白脱离律法的意义的时候,我们必须先清楚,罗马七章的经历,其错不在律法。保罗说,“律法是圣洁的,诫命也是圣洁、公义、良善的。”(12)律法并没有错处,错乃是在我们身上。律法的要求是公义的,可是被律法所要求的那个人,却不是公义的。难处不在于律法的要求不公正,乃在于我不能应付那些要求。这就如政府要我缴纳一百镑的税,这可能是对的,但是如果我只有十个先令,却想用这去完税,我就完全错了。

我是一个已经卖给罪的人(14)。罪在我身上有主权。当你不要求我作什么的时候,我好象是一个相当好的人。但是当你一要求我作一些事,我的罪就显出来了。

如果你有一个笨手笨脚的仆人,当他静坐着不动,什么也不作的时候,他的笨手笨脚还不会显出来。如果他一天到晚什么也不作,他对你固然毫无用处,起码不至惹出什么麻烦。但是如果你对他说,“来吧,不要把时间闲掉了,起来作点事吧”,那么麻烦立刻就开始了。他一起来就把椅子碰倒,再走几步又被踏脚凳绊了一跤,刚拿起一些贵重的碗碟,就打碎了好几个。如果你不对他有什么要求,他的笨手笨脚还不会被注意到,但是给你这么一要求,他的笨手笨脚立刻就被人看见了。要求是对的,但是那个人有毛病。虽然他坐着不动的时候,和作事的时候,同样是一个笨手笨脚的人;他无论动与不动,在他的本质里面一直就是笨手笨脚的;但是在你吩咐他作事的时候,他的笨相才显了出来。

我们生来就是罪人。如果神不要我们作什么,似乎一切都很好,但是当祂一向我们有所要求,我们就得着机会把我们的罪大大地表现一番。所以律法使我们的软弱显出。你若让我坐着不动,我似乎很好,但是当你要我作点什么的时候,我一定会把那件事情作坏了。如果你再托我作第二件事,我也一定会再弄坏了。当圣洁的律法应用在一个罪人身上的时候,他的罪便充分地表现了出来。

神知道我是谁;祂知道我从头到脚充满了罪;祂知道我乃是软弱的化身;我什么都不能作。但是难处就在我不知道这一点。我承认所有的人都是罪人,因此我也是罪人;但是我想我并不象许多人那样,是一个无可救药的罪人。神必须把我们带到一个地步,让我们看见我们是极端的软弱,毫无指望。我们虽然也这样说,但我们还是不完全相信,以致神不得不作一点事,使我们相信我们的无可救药。如果没有律法,我们永远不会知道,我们是多软弱。保罗的确被带到了那个地步。他在罗马七章七节里面,把这一点说得很清楚:“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为罪;非律法说,‘不可起贪心’,我就不知何为贪心。”不管他对于律法其余的部分经历如何,无论如何,那第十诫,就是:“你不可希求……”(照原文直译),这就把他的罪显了出来。他所有的失败与无能就在此盯着他!

我们越是试着要遵守律法,就越显出我们的软弱,我们也越是深深地陷入罗马七章的经历中,直到它清楚地指出,我们的软弱已经到了无可救药的地步。神老早就知道,但是我们却不知道,因此神不得不使我们经过痛苦的经历,为要让我们承认这个事实。我们的软弱需要被证实,直到我们无可争辩。神将律法赐给我们,用意就是在此。

因此我们能恭敬地说,神将律法赐给我们,绝不是要我们去遵守;祂将律法赐给我们,乃是要我们去触犯!祂清楚地知道,我们不能守律法。我们是这么坏,因此祂在我们身上没有任何需求。从来没有一个人,能借着律法蒙神的悦纳。新约里面也没有一个地方,告诉信徒说,你们要守律法,相反的新约却说,律法的用意乃是使过犯显出。“律法本是外添的,叫过犯显多。”(五20)神将律法赐给我们,乃为使我们成为违背律法的人!毫无疑问的,我是一个在亚当里的罪人:“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为罪;……没有律法罪是死的。……但是诫命来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七7~9)所以律法乃是为着暴露我们的真实性质。可叹我们竟如此自负,以为自己是这么刚强,以致神不得不给我们一点考验,来证明我们是多软弱。最终我们看见了,就承认说,我是个道地的罪人,我不能凭自己作任何事来讨神的喜悦。

所以律法的赐下,并不是希望我们遵守。神清清楚楚地知道,律法一赐给我们,我们就要触犯;当律法被违背得一无遗漏的时候,我们才相信我们是绝对的软弱,至此律法的目的就达到了。因此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引我们到基督那里(加三24),让祂自己在我们里面替我们履行律法。

律法的终结就是基督

在罗马六章里面,我们看见神怎样使我们脱离罪;在罗马七章里面,我们看见祂怎样使我们脱离律法。六章用一幅主人与奴仆的图画告诉我们脱离罪的方法;七章用一幅两个丈夫与一个妻子的图画,给我们看见脱离律法的方法。所以罪与罪人的关系,就是主人与奴仆的关系;而律法与罪人的关系,乃是丈夫与妻子的关系。

我们要注意,保罗在罗马七章一至四节用来说明我们怎样脱离律法的图画里面,只有一个女人,却有两个丈夫。那女人在一种非常为难的处境中,因为她只能作其中一个人的妻子,但是不幸,她却嫁给了一个不大合意的人。让我们不要弄错了,她所嫁的那人是个好人;但是难处却在丈夫与妻子完全不适合。他是一个极端严格的人,认真得分毫不差;她正好在另一端,事事很随便。他在凡事上都非常确实,她却一切都是马马虎虎的。他要每件事情都作得恰到好处,她却随便怎样都好。这样的一个家庭怎么能够快乐呢?

那个丈夫是这么认真,他常常对他的妻子有所要求。可是没有人能说他的不是,因为他是她的丈夫,当然有权希望她作一些事;况且他的一切要求完全是合法的。所以那个男人并没有错,他的要求也没有错;难处就在他的妻子不能作他所要求的事。两个人完全不能相处;他们的性情完全不同。因此那个可怜的女人非常难过。她很清楚她常常作错,但是与这样的一个丈夫住在一起,就好象她所说的与所作的每一件事都是错的!她还有什么希望呢?如果她所嫁的是另外那一个男人,一切就都好了。那个男人并非没有她的丈夫那么认真,但是他也给她许多帮助。她非常乐意嫁给他,只是她的丈夫还活着,她能作什么呢?丈夫还活着,她“被律法约束”,除非丈夫死了,她无法合法地嫁给别的男人。

这个图画不是我画的,乃是保罗画的。第一个丈夫是律法;第二个丈夫是基督;而你就是那一个女人。律法要求你作许多事情,但是它毫不帮助你成全它所要求的。主耶稣所要求的也很多,甚至比律法所要求的更多(太五21~48)。但是凡祂所要求于我们的,祂自己都在我们里面来成全。律法向我们有种种要求,使我们全无办法履行;基督也向我们有种种要求,可是祂自己就在我们里面履行祂所要求于我们的。所以那个女人想脱离第一个丈夫,嫁给那另一个男人,一点也不希奇。她能得到释放的惟一希望,就在她第一个丈夫死了,然而他却顽固地抓住生命不放。所以她对于他的死实在没有丝毫的盼望。因为“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五18)。

律法一直要继续到永远。如果律法永远不过去,我怎能与基督相联呢?如果我第一个丈夫不肯死,我怎能嫁给第二个丈夫呢?只有一个办法。如果他不愿意死,那么我可以死。如果我死了,婚姻的关系便解除了。这就是神救我们脱离律法的方法。罗马七章的这一段里面,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从三节转到四节。一节到三节告诉我们,丈夫应该死,但是在四节里,我们看见事实上是女人死。律法没有死掉,我却死掉了,我借着死脱离了律法。让我们清楚记得,律法永远不会过去。神公义的要求要存到永远,只要我活着,我就必须应付那些要求;但是如果我死了,律法就不能再向我要求什么了。它不能越过坟墓来跟着我。

我们脱离律法与脱离罪的原则正是这样。我死了,我的老主人(罪)却继续活着,但是他奴役的权力,最多只能到坟墓,不能再远一点。当我还活着的时候,他可以要求我作一百零一件事,我一旦死了,他就不能再找我了,从此我永远脱离了他的暴虐。我们对于律法也是一样。那个女人还活着的时候,她受着丈夫的约束,一旦她死了,婚姻的约束就解除了,她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律法虽然还有它的要求,但是它不能再对我实施它的权力。

那么现在有一个重要的问题:“我怎么死呢?”我们的主祂工作的宝贵就在这里:“你们借着基督的身体,在律法上也是死了。”(罗七4)当基督死的时候,祂的身体被裂开。因为神把我放在祂里面(林前一30),所以我也被裂开了。当祂被钉死的时候,我也与祂同钉了。

有一个旧约例证,可以帮助我们清楚这一点。将圣所与至圣所隔开的幔子,上面绣着基路伯(出二六31,代下三14)。照以西结一章十节和十章十四节给我们看见,基路伯的脸其中有一个人的脸,代表人是整个天然受造之物的头(诗八4~8)。在旧约时代,神住在幔子内,人住在幔子外。人可以看见幔子,却看不到里面。那个幔子象征我们主的肉身(来十20)。所以在福音书里面,人只能看见我们的主外面的形状;除了神的启示以外(太十六16~17),他们看不见住在主里面的神。但是主耶稣死了,神把圣殿里面的幔子,从上到下裂为两半(二七51),让人可以看到至圣所。因此自从主耶稣死后,神不再将自己隐藏在幔内,却设法把祂自己启示出来(林前二7~10)。

现在我们要问,当幔子裂开的时候,基路伯怎么样呢?不错,神只撕裂幔子,但是基路伯在幔子上,与幔子成为一体,因为它们是绣在幔子的上面。所以不可能幔子被撕裂了,而基路伯却仍然保持完整。当幔子裂开的时候,基路伯也一同裂开了。在神的眼中,主耶稣死了,所有受造的活物也都死了。

“我的弟兄们,这样说来,你们借着基督的身体,在律法上也是死了。”那个女人的丈夫也许很健康,很强壮,但是如果她死了,他虽然可以照着他所喜欢的,对她作许多要求,然而那对于她却毫无影响。死已经使她脱离了她丈夫的一切要求。当主耶稣死的时候,我们是在祂的里面,祂那包罗万有的死,使我们永远脱离了律法。但是我们的主并不留在坟墓里。第三天祂又复活了;因为我们仍然在祂里面,所以我们也复活了。主耶稣的身体不只说出祂的死,也说出祂的复活,因为祂的复活是一个身体的复活。因此,“借着基督的身体”,我们不只“向律法死”,并且“向神活”。

神把我们联于基督,祂的目的不仅有消极的一面,还有荣耀的积极一面—“叫你们归于别人”(罗七4)。死已经解除了旧的婚姻关系,所以那个女人,原来由于以前的丈夫,不断地对她要求,却连一个指头也不帮助她,以致陷于绝望之境,现在她自由了,可以嫁给那一个男人;祂虽然对她也有要求,但祂自己就在她里面,成为履行祂一切要求的能力。

这一个新的联结的结果是什么呢?“叫我们结果子给神”(4)。那一个愚笨犯罪的女人,借着基督的身体已经死了;因着联于祂的死,所以她也联于祂的复活,在复活生命的能力中,她得以结果子给神。主升天的能力,在她里面加给她力量,使她能答应神在她身上所有圣洁的要求。神的律法并没有废去,反而完全成全了,因为现在是复活的主在她里面活出祂的生命,而祂的生命永远是蒙父所喜悦的。

一个女人结婚了就怎么样呢?她不再用她自己的姓,乃是用她丈夫的姓了。她不仅分享他的姓,并且还分享他的财产。我们归于基督也是这样。我们一旦属于祂,凡属祂的一切,也都成为我们的。因着我们可以支取祂无限的丰富,我们自然就足能应付祂所有的要求了。

人的尽头是神的起头

我们已经解决了这个问题道理的一面,现在我们必须来看实际的一面。首先我们要稍微说一点消极的方面,积极的方面留到下一章再说。在每天的生活中脱离律法,是什么意思呢?那就是说,此后我不再替神作什么;我不再设法讨神的喜欢。你恐怕会惊奇得叫起来:“这是什么教训!多可怕的异端!脱离律法绝不可能是这个意思!”

但是请记得,如果我试着要在肉体里讨神的喜欢,我立刻就把自己放在律法之下。我违背了律法,律法也宣告了我的死刑;这死刑已经执行,现在这个属肉体的我(罗七14)就由于死,已经脱离了律法的一切要求。神的律法仍然存在,事实上,现在有了新的律法,而且比旧约的律法更认真。但是赞美神!它的要求已经被满足,因为现在是基督履行这些要求;基督在我里面,作神所喜悦的事。祂说,“我来……乃是要成全(律法)。”(太五17)因此在复活的根基上,保罗能够说,“就当恐惧战兢,活出你们的救恩;因为你们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们心里运行,为要成就祂的美意。”(腓二12~13,原文)

那是神在你们里面运行。所以脱离律法并不是说,我们可以不必遵行神的旨意。自然也不是说,我们可以无法无天了。断乎不是!相反的,脱离律法乃是说,我们不再凭着自己来遵行神的旨意。因为我们深知我们不能遵行神的旨意,我们就不再倚靠旧人来讨神的喜欢。由于我们对于自己已经完全绝望,甚至连试着要讨神的喜欢也不试了,我们就信靠主,在我们里面彰显祂复活的生命。

让我用我在家乡所看见的,来说明这件事。在中国有些脚夫可以挑一百二十公斤重的盐,有些甚至挑二百五十公斤。现在有一个人,他只能挑一百二十公斤,而这里有一担盐重二百五十公斤。他很清楚他挑不动,如果他聪明的话,他会说,“我不碰它!”但是在人性里面有一种尝试的诱惑,所以他虽然挑不动,还是要去试一试。我小的时候,常常喜欢看十个或二十个这样的人,虽然他们每个人都知道他们挑不动,却要去试一试。但是末了,他们都只得放弃,让能挑的人去挑。

我们越快放弃尝试越好,因为如果我们独占了那个工作,圣灵就没有机会了。如果我们说,“我不作了;我信靠你替我作”,我们就会发现,有一个比我们更强的能力,把我们带了过来。

一九二三年,我遇见一位著名的加拿大布道家。那一天,我用上面所说的那些话讲了一篇道。当我们走回他家之时,他说,“今日很少听见人说罗马七章;现在再听一听,实在是好。当我看见我已经脱离律法,那一天真是在地如同在天。我得救了多年之后,仍然尽自己的力量要讨神的喜欢,但是我越是这样尽力,就越失败。我认为神是宇宙中最大的要求者,但是我却发觉,对于祂最小的要求我也不能履行。有一天,当我读到罗马七章,亮光忽然临到我,看见主不只已经救我脱离罪,同样也已经救我脱离律法。我惊奇得跳起来说,‘主啊,你真的不再对我作任何要求了么?那么我就不需要再为你作什么了!’”

神的要求并没有改变,但是我们不再是应付它们的人。赞美神,祂在宝座上是立法者,祂在我的心里是守法者。祂立了法,祂自己来遵守。祂发出要求,祂也来满足要求。当我的朋友看见他无须再作什么,他就跳起来大声喊叫;所有看见这事的人,也都会同样地喊叫。只要我们还设法自己作,祂便不能作什么。就是因为我们试着要自己作,所以我们失败了又失败。神要指示我们,我们什么都不能作,所以在我们完全承认这一点之前,我们的失望与灰心绝不会停止。

有一个弟兄曾试着要挣扎以致得胜,他对我说,“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这么软弱。”我说,“你的难处在你软弱到不能遵行神的旨意,但是你还没有软弱到把一切事物统统关在门外。所以你还不够软弱。当你衰微到绝对的软弱,深信你什么也不能作,那时神就要作一切。”我们都必须被带到一个地步,对主说,“主啊,我无力替你作任何事,但是我信靠你在我里面作每一件事。”

有一次,我在中国与二十几个弟兄住在一起,在我们所住的地方,没有足够的洗澡设备,所以我们每天到河里去洗澡。有一次,一位弟兄的腿抽筋,我忽然看见他很快就要沉下去,所以我向一个擅长游泳的弟兄打手势,要他赶快去救他。但是使我非常惊讶的是,那位弟兄竟然一动也不动。我急得不得了,大声喊叫说,“你没有看见他快要淹死了么?”其他的弟兄也都象我一样的激动,向他大声呼叫。但是那位善泳的弟兄还是不动。他非常镇定,也很注意,仍然站在他原来的地方,显然是在拖延这不受欢迎的任务。同时那个可怜行将淹死的弟兄,他的声音越来越微弱,他的力量越来越衰竭。我在心里说,“这个人真可恨!他眼见一个弟兄就要淹死,竟不去救!”

然而正当那个人真的沉下去的时候,那个善泳的弟兄很快地几下就游到他的身边,他们两个都平安地上了岸。当我有机会对他表示一点我的意见的时候,我说,“我从来没有见过一个基督徒,象你这样爱惜自己的生命。试想一想,如果你少顾自己一点,多顾他一点,你岂不就救他免受这许多苦!”但是那位擅长游泳的弟兄,对于这件事比我知道得更清楚,他说,“如果我早一步去,他会死命地抓着我不放,那么我们两个就都沉下去了。一个将要淹死的人,在他筋疲力竭到再没有丝毫的力量自救之前,是不能去救的。”

现在你明白了么?当我们把事情放弃的时候,神才拿起。祂一直要等到我们的力量到了尽头,自己再不能作什么的时候,祂才来作。神已经定罪属于旧造的一切,将它交给十字架。所以肉体是无益的。如果我们要试着在肉体里作什么,我们实在就是弃绝基督的十字架。神已经宣告,我们只配死。如果我们真相信神的宣告,我们就该用行动来证实神的判决,那就是放弃所有为要得神喜欢,属肉体的努力。我们努力遵行神的旨意,就是否认祂在十字架上对于我们完全不足取的宣告。我们的继续努力,就是由于一方面误解了神的要求,另一方面又误解了供应的源头。

我们看见律法,我们就想到我们必须满足它的要求。但是要记得,虽然律法的本身是对的,然而它如果应用在错的人身上,一切就都错了。罗马七章里面那个“困苦的人”,想凭着自己来满足神律法的要求,他的难处就在这一点上。这一章再三所用的我字,给我们看见了失败的线索。“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作。”(七19)在这个人的心里,有一个基本的错误观念。他以为神要求他守律法,所以他就设法去守。实在神并没有要求他这样去守。结果怎么样呢?他发现他非但不能作讨神喜欢的事,并且还作许多神所不喜欢的事。他虽然尽力要照着神的旨意去作,然而他所作的,正是他所知道与神旨意相反的事。

我感谢神!

罗马六章对付“罪身”,罗马七章对付“这取死的身体”(六6,七24)。在六章里面,摆在我们面前的整个问题是罪;在七章里面,摆在我们面前的整个问题是死。那么罪身与取死的身体有什么不同呢?关于罪(就是不讨神喜欢的事),我有一个罪身—就是一个积极犯罪的身体。但是关于神的律法(律法是表达神旨意的),我有一个取死的身体。我在罪这方面的活动,使我的身体成为罪身;我在神旨意上的失败,使我的身体成为取死的身体。关于一切邪恶的事,我的性情既是属世界和属撒但的,我就完全是积极的;但是关于一切属于圣洁和属天的事,我却完全是消极的。

你有没有在你的生命里发现这个真理呢?如果你仅仅在罗马六章和七章里面发现这个真理,那对于你并没有什么益处。你有没有发现,对于神的旨意,你被一个没有生命的身体拖累着呢?当你说到属世事物的时候,一点难处都没有,但是当你要为主说一点话,你就一句也说不出来;当你要祷告的时候,你就感觉瞌睡;当你要为神作一点事,你就感觉到身体不大好。除了与神的意旨有关的事情以外,你什么都能作。在这一个身体里面,有一些东西与神的旨意不能和谐。

死是什么意思呢?哥林多前书里面有一句很适当的话,我们可以用来说明它,那句话说,“因此,在你们中间有好些软弱的,与患病的,死的也不少。”(十一30)死是软弱达到了极点—软弱,疾病,死。所以死就是极端的软弱;那就是你软弱到一个地步,不能再软弱了。我们对于神的旨意有一个取死的身体,意思就是我们在事奉神的事上,是这么软弱,极端的软弱,软弱到完全无可救药的地步。保罗喊着说,“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如果有人能象保罗那样喊,那是何等的好。这在神听来,是最悦耳的声音。这是人所能喊出最属灵,也是最合圣经的声音。乃是当他知道了他什么也不能作,连再立志的决心也放弃了,他才这样喊叫。在他达到这个地步之前,他每一次失败,都立一个新的志愿,并且加倍运用他意志的力量。最终他发现他的立志毫无用处,他便在绝望中喊叫说,“我真是苦啊!”他象一个人忽然从睡中醒来,发觉他自己是在一座燃烧着的房子里,他就喊叫求救,因为他已经陷入绝望的境地。

你对你自己已经绝望了么?或者你还希望借着多读圣经,多有祷告,而成为一个好一点的基督徒呢?读圣经与祷告没有错,神也不许我们忽略读经和祷告。但是我们如果倚靠读经和祷告,以为它们能使我们得胜,我们就错了。我们的帮助乃是在祂里面,祂才是我们读经和祷告的目的。我们只能信靠基督。所幸那个“困苦的人”不仅诉说他的苦况,他还发了一句很好的问话:“谁能救我?”“谁?”他先前寻找一些事物;现在他的希望乃是一位能救他的。他先前在他的里面,寻找他问题的解决;现在他在他自己以外,寻找一位救主。他不再用自己的力量;现在他所有的希望,都在那一位身上。

我们的罪是怎样得了赦免的呢?是借着读圣经、祷告、施舍等等么?不,我们乃是仰望十字架,相信主耶稣所作成的。我们从罪里得释放,也正是根据这个原则;我们要讨神的喜欢,自然也不在这个原则之外。我们仰望在十字架上的主,我们的罪就得着赦免。我们仰望在我们里面的主,我们就从罪里得着释放,并且得以遵行祂的旨意。我们倚靠祂所已经作成的,就得着头一件;我们倚靠祂现在在我们里面作的,就得着第二件;关于这两件事,我们惟有倚靠祂,因为祂为我们作成一切。

当保罗写罗马书的时候,杀人的凶手,是用一种很特别,并且很可怕的方法来刑罚的。它的方法是将被杀害之人的尸体,绑在凶手的身体上,头对头,手对手,脚对脚,这样将死人绑在活人身上,一直到活人死了为止。凶手可以随意到哪里去,但是他无论到哪里去,他都得带着被杀之人的尸体。还有什么刑罚比这种更可怕的呢?保罗就是用这种刑罚来作例证。他好象被绑在死尸上,无法得着自由。他无论到哪里去,都受到这可怕重担的阻碍。到了末了,他再也受不住了,便呼喊说,“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然后他忽然醒悟过来,他绝望的呼喊,变成赞美的诗歌。他已经找到了问话的答案:“感谢神,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罗七25)

我们知道我们得以称义,是借着主耶稣,并不是靠我们自己作什么;但是我们以为成圣就必须倚靠自己的努力。我们知道,我们必须完全倚靠主,才能得到赦免;但是我们却相信,我们若自己努力,就可以脱离罪。我们怕如果我们什么也不作,就一无所成。我们得救之后,我们那个“要作”的旧习惯,又主张我们该自己作,于是我们就再开始我们自己旧日的努力。然后神的话新鲜地对我们说,“成了。”(约十九30)祂已经在十字架上,为我们的罪得着赦免作了一切,祂也会在我们里面,为着我们的脱离罪,作每一件事。在这两件事上,祂都是那位工作者。“是神在你们里面运行。”

这一个脱离了罪的人,他的第一句话非常宝贵,他说,“感谢神。”如果有一个人给你一杯水,你就谢谢给你水的人,你不是谢别人。为什么保罗说“感谢神”呢?因为神作成了每一件事。如果是保罗自己作的,他会说,“感谢保罗。”但是保罗看见他自己是一个“困苦的人”,惟有神能满足他的需要;所以他说,“感谢神。”神要作一切的工,因为祂必须得着一切的荣耀。如果我们也作了一些工,我们就要分得一些荣耀;然而神要所有的荣耀都归于祂,所以自始至终,祂作一切的工作。

如果我们停在这一点上,那么我们在这一章里面所说的,好象都是消极的,都是不实际的,好象基督徒的生活,是坐着不动,等候事情发生。当然事实完全不是如此。所有真正活在这些话里面的人,都知道那是对于基督最积极最活泼的信,他们是在一个完全新的生命的原则里活着—这一个原则就是生命之灵的律。下面我们要来看,这一个新生命的原则,在我们里面的果效。

共同追求: 

第十章 长进的途径—随从灵而行

第十章 长进的途径—随从灵而行

现在我们来到罗马八章。首先我们可以用两句话,扼要地说明第二段的中心,就是从五章十二节至八章三十九节的中心。这两句话都含有一个对照,并且各自指出基督徒经历的一方面。

这两句话就是:

“在亚当里”与“在基督里”—五章十二节至六章二十三节。

“在肉体里”与“在灵里”—七章一节至八章三十九节。

我们需要明白这四件事的关系。头两件是客观的,说到我们的地位;其中的第一件,是我们原来在天然里的地位,第二件是我们现在因信靠基督救赎的工作而有的地位。后两件是主观的,与我们的行事为人有关,是实际经历的事。圣经清楚地告诉我们,头两件只不过说到事情的一部分,必须有后两件,事情才完全。我们原来以为只要在基督里就够了,但是现在我们知道,我们还必须在灵里行(罗八6)。在罗马八章的前半章里面,再三地说到灵。这给我们看见,使徒是如何注重这一个基督徒生活上重要的功课。

肉体与灵

肉体与亚当相联;圣灵与基督相联。现在我们将到底我们是在亚当里,还是在基督里的问题摆在一边,算是已经解决了,接着我们必须问我们自己:我是活在肉体里呢,还是活在灵里?

活在肉体里的意思,就是我们凭着在亚当里的自己,作一些事情。我们的力量乃取自从亚当所承受,那个旧造的天然生命,所以我们就在经历上,享有亚当犯罪的一切本钱,那些在我们大家身上是非常有效的。现在我们在基督里面也是这样。如果我们要在经历上享受祂所经历的,我们就必须知道,什么是随从灵而行。我们的旧人已经在基督里被钉死,那是一件历史的事实,而神在基督里,“赐给我们天上各样属灵的福气”(弗一3),乃是一个现在的事实;但是如果我们不活在灵里,我们的生活,就会与我们在基督里的事实完全相反,因为我们在祂里面的这一个事实,没有表现在我们的身上。我们可以承认我们是在基督里,但是我们也可能必须面对着一个事实:我们的旧脾气,还非常显明。

难处在哪里呢?难处就在我们仅仅在客观上抓住那个真理,却没有使客观的真理,成为主观的经历;只有当我们活在灵里的时候,客观的真理才成为主观的经历。

不只我是在基督的里面,基督也是在我的里面。但是正如人就着身体来说,不能在水里面生活工作,只能在空气里面,同样的,在属灵方面,基督也不住在肉体里,或者在肉体里彰显祂自己,而是在灵里。因此,如果我“随从肉体”而生活,我就会发觉,在基督里面原来属于我的一切,都在我里面被虚悬起来了。虽然依照事实我是在基督里,但是如果我活在肉体里—就是用我自己的力量,照着我自己的主张—那么在经历上,我就会很惊奇地发现,凡属在亚当里的一切,都显明在我身上。所以我如果要在经历中知道在基督里的一切,我就必须学习活在灵里面。

活在灵里面的意思就是说,我信靠圣灵在我里面作我自己所不能作的事。这种生活,与我靠自己自然活出的生活完全不同。每一次我面对着神一个新的要求,我就仰望祂在我里面,作成祂所要求于我的。神不是叫我们来尝试,乃是叫我们来信靠;也不是叫我们奋斗,乃是叫我们安息在祂里面。如果我里面有暴躁的性情,不纯洁的思想,尖利的舌头,和好批评的灵,我不必下决心努力去改变我自己,我只该算自己在基督里向着这些事已经死了,而仰望神的灵在我里面,产生所需要的纯洁、谦卑或温柔。这就是摩西所说,“只管站住,看耶和华今天向你们所要施行的救恩”(出十四13)的意思。

无疑的,我相信许多人有类似下面所说的经历。有人要求你去看望一个朋友,你知道那个朋友不很友善,但是你信靠主会照顾你。当你出发之前,你告诉主,凭你自己,除了失败以外,你不能作别的,你求祂供应你一切所需的。然后使你大为惊讶的是,虽然那位朋友非常不谦和,但是你一点也不觉得生气。在你回来的时候,你回想这个经历,希奇你能保持那么平静,你不知道下一次是否还能如此平静。你希奇为什么会这样,你想找出一个解释。请你记得,这个解释就是:圣灵将你带过去了。

不幸我们只偶然有一次这样的经历。但是这应该是我们经常的经历。当圣灵把事情握在祂的手中,我们就无需紧张。我们用不着咬着我们的牙齿,以为我们这样好好地控制自己,就可以有荣耀的得胜。不,真正的得胜从来不用肉体的能力。我们是被主荣耀地带过去了。

撒但试探我们的目的,总是使我们去作一些事。在中日战争头三个月期间,我们损失了许多坦克车,我们无法应付日本的坦克车,直到想出下面的计策。我们埋伏着的一个狙击兵,向日本的坦克车发了一枪。过了好一阵,又发了第二枪;沉静了一会之后,另一个又发了另一枪;一直到敌人坦克车的驾驶,急急地想找到这个骚扰的所在地,伸出他的头来四围 望。就在这时候,狙击兵的下一枪瞄准着射出,结束了那个驾驶的生命。

如果他一直藏在坦克车的里面,他绝对是安全的。整个计策就是要他伸出头来。撒但用同样的方法来引诱我们。他开头并不要我们去犯罪,他只逗引我们用自己的力量去作事;当我们一走出我们所躲藏的地方,去作一些事,他就已经胜过我们了。如果我们不动,如果我们不从基督的隐藏处出来,进到肉体的境界内,他就不能胜过我们。

神对于得胜的方法,就是不容许我们作任何事—就是不容许我们在基督以外作任何事。这是因为我们只要一动,我们便陷入危险,因为我们天然的倾向,把我们带到错误的方向。那么,我们向哪里去求帮助呢?现在请读加拉太五章十七节:“肉体和灵相争,灵和肉体相争。”(原文)换句话说,肉体并不与我们相争,它乃是与圣灵相争,因为“这两个是彼此相敌”。所以迎见肉体并对付肉体的是祂,不是我们。结果怎么样呢?“使你们不能作所愿意作的”。

我们常常误解这一节圣经后一半的意义。让我们来看一看,它到底是什么意思。照着天然我们愿意作什么呢?我们愿意接受我们自己天性的指使,在神的旨意之外,采取行动。如果我们拒绝凭着我们自己作事,那么圣灵就能自由对付我们里面的肉体,结果,我们便不作我们的天然所愿意作的;那就是我们不照着我们天然的倾向作事;这样,我们便不会偏行自己的道路,却以神完善的计划为满足。因此我们有一个原则:“你们当顺着圣灵而行,就不放纵肉体的情欲了。”(加五16)如果我们活在灵里,并借着信靠复活的基督而行走,那么我们就的确能站在一边,让圣灵天天胜过我们的肉体。祂已经被赐下来为我们负责这件事。我们的得胜有赖于我们藏身在基督里,单纯地信靠祂的圣灵在我们里面照着祂自己的新心愿,胜过我们肉体的情欲。十字架已经为我们成功救赎,圣灵在我们里面为我们取用救恩。基督的复活和升天,是我们蒙救赎的根基;基督借着圣灵住在我们里面,是我们蒙救赎的力量。

基督是我们的生命

“感谢神!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保罗那个呼喊实在与他在加拉太二章二十节所说的话相同,保罗在那里说,“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这正是我们所查考的问题的答案。我们都看见,在罗马七章的里面,有一个字非常显著,那一个字就是我,而这一个我,最终乃是以苦闷的呼喊来结束:“我真是苦啊!”然后我们又听见他得了释放的欢呼:“感谢神……主耶稣!”很明显的,保罗所发现的就是,我们所活着的生命乃是基督的生命。我们以为基督徒的生命,不过是一个经过改变的生命,其实不是。神是给我们一个改换的生命,神是以另一个生命来代替我们原有的生命,而这一个在我们里面的代替就是基督。“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加二20)这一个生命,并不需要我们自己来产生,因为是基督自己的生命,再生在我们里面。

在这一点上,有多少基督徒相信再生不只是重生呢?重生是当我们悔改的时候,圣灵把基督的生命种在我们里面。再生却不只这样;再生的意思是新生命在我们里面逐渐长大并显明出来,直到基督的形像,开始再生在我们生活中。这就是保罗对加拉太人所说,“我为你们再受生产之苦,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你们心里。”(四19)

让我再用一个故事来说明这一点。有一次,在美国,我到了一对信主的夫妇家里,他们要求我为他们祷告。我问他们说,你们有什么难处么?他们就向我承认说,“哦,倪弟兄,我们最近的生活过得很不好。我们是这么容易被孩子惹得生气。在过去的几个礼拜中,我们两个人几乎每天都要发几次脾气。我们实在是羞辱了主的名。好不好请你为我们求神,将忍耐赐给我们?”我说,“我不能作这一件事。”他们问说,“你是什么意思呢?”我回答他们说,“我的意思是,有一件事是确定的,那就是神不会听你们的祷告。”他们就十分惊讶地说,“你是说我们差得太远,以致神不愿意垂听我们求祂使我们有忍耐的祷告么?”我回答说,“不,这不是我的意思。但是我要问你们,你们这样祷告过么?我信你们常常这样祈求,神有没有答应呢?没有!你们知道为什么?因为你们并不需要忍耐。”这时候,那位作妻子的姊妹眼睛里冒了火,她说,“你这是什么意思呢?你说我们不需要忍耐,但是我们却一天到晚都生气!你这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呢?”我回答说,“你们所需要的并不是忍耐,你们乃是需要基督。”

神不会把谦卑、忍耐、圣洁、爱心,这些恩典分开赐给我们。祂不是一个零售商,把恩典逐样赐给我们—把一些忍耐赐给那些没有忍耐的人,把一点爱心赐给没有爱心的人,把谦卑赐给骄傲的人,让我们拿若干数量来作为我们的资本。不,祂只给了我们一个恩赐,足能应付我们所有的需要,这一个恩赐就是祂的儿子基督耶稣。当我仰望祂,在我里面活出祂的生命,祂就是我的谦卑、忍耐、爱心以及其他我所需要的一切。我们要记得,约翰一书里面有话说,“神赐给我们永远的生命,这生命也是在祂儿子里面。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没有神的儿子就没有生命。”(五11~12,原文)神的生命并不是分成项目分开赐给我们的;神的生命是在祂的儿子里赐给我们的。使徒保罗说,“惟有神的恩赐,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乃是永生。”(罗六23)我们与神儿子的关系,就是我们与生命的关系。

如果我们发现了基督徒所蒙的恩惠,与基督的分别;知道温柔与基督的分别,忍耐与基督的分别,爱心与基督的分别,那是一件何等有福气的事!请我们再记得,林前一章三十节说,“你们得在基督耶稣里,是本乎神,神又使祂成为我们的智慧:公义、圣洁、救赎。”通常人对于圣洁的观念,以为说,生活的每一项都要圣洁,但是这并不是圣洁,这只不过是圣洁的果子。要知道圣洁乃是基督。是神使主耶稣成为我们的圣洁。其他如爱心、谦卑、能力、节制等等,也都是如此。今天我们需要忍耐,祂就是我们的忍耐!明天我们的需要可能是纯洁,祂就是我们的纯洁!祂是我们每一种需要的答案。这就是为什么保罗在加拉太五章二十二节,说到圣灵所结果子的时候,那个果子是单数的,是一个果子,而不是分开的众果子。神已经把祂的圣灵赐给我们,当我们缺少爱的时候,圣灵的果子就是仁爱;当我们缺少喜乐的时候,圣灵的果子就是喜乐。的确就是如此。不管你个人的缺乏是什么,或是你缺乏一百零一件不同的东西,神有一个足够的答案,就是祂的儿子耶稣基督,祂就是我们一切需要的答案。

那么在这一方面我们怎能更多认识基督呢?只有一条路,那就是更多感觉我们的需要。有些人怕发现他们里面的缺少,所以他们从来不长大。惟有在恩典里长大,我们才能够长大。我们已经说过,恩典就是神替我们作。虽然我们大家同有一位基督住在我们里面,但是只有新的需要的启示,才会自然地引领我们去信靠祂,让祂在这一点上从我们里面活出祂的生命。度量越大,享受神的供应也越大。当我们一再地弃绝自己,信靠基督,就得以一再承受地土。我们长大的秘诀,就在基督是我们的生命。

我们曾说过尝试与信靠,以及二者的分别。请记得,它们的差别正如天堂与地狱的差别。信靠并不是说过就算了的一个好的思想;那是非常实际的事。要向主说,“主啊,这件事我不能够作,因此,我也不再试它了。”许多人在这一点上失败了。信靠主的人能说,“主啊,我不能;因此,我愿意撒手;从今以后,我信靠你。”我自己不作,我倚靠祂来作,这样,我便得以充分并欢喜地进入祂所开始的工作里。这并不是一种被动的生活,这乃是一种最积极的生活;我能这样信靠主,从主那里吸取生命,以祂作我的生命,并让祂在我里面活出祂的生命。

生命之灵的律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因为生命之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了。”(罗八1~2,原文)

在罗马八章里面,保罗将在灵里的生命积极的一面,详细地告诉我们。他一开始就说,“如今……就不定罪了。”起初看起来,这句话在这里好象不太适合。因为定罪确实已经被血解释了,借着主的血我们得以与神相安,并免去神的忿怒(参罗五1、9)。但是定罪有两种,那就是在神面前的定罪,和在我自己面前的定罪(正如我们在前面曾说过有两种平安一样)。许多时候,第二种定罪对于我们似乎比第一种定罪还要可怕。当我看见基督的血已经满足了神,我就知道我的罪已经蒙了赦免,我在神的面前便不再被定罪了。但是正如罗马七章所说的,我可能仍然经历失败,因此我里面定罪的感觉可能仍是很真实的。然而如果我学习以基督为我的生命而活着,我就学会了得胜的秘诀,因此我就能赞美神说,“如今就不定罪了!”并且我得以经历“体贴圣灵的乃是生命平安”(八6),因为我学习随从灵而行。我心里既有了平安,我就不再感觉被定罪,却为着祂带领我一次一次地得胜而赞美祂。

什么使我有定罪的感觉呢?岂不是失败的经历和无能为力的感觉么?在我看见基督是我的生命之前,我常在不利的地位之下劳苦;真是叫我感觉寸步难行,百事无能。我常常大声呼喊说,“我不能作这件事!我不能作那件事!”我虽然愿意去尝试着作,然而我发现我“不能得神的喜欢”(8)。但是在基督里并没有“我不能”这三个字。我现在“在那使我有力量者的里面,凡事都能作”(腓四13,原文)。

保罗怎么这么大胆?他根据什么,宣告他现在已经不再受限制,反而“凡事都能作”了呢?下面就是他的回答:“因为生命之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了。”(罗八2)为什么不再定罪了呢?“因为……”,这说出不再定罪是有理由的,是根据确切的事实的。这个理由就是有一个律,保罗称之为“生命之灵的律”,已经证明比另一个律,就是“罪和死的律”更强。这些律是什么呢?它们是怎样运行的呢?罪与罪的律有什么分别呢?死与死的律又有什么分别呢?

首先我们要问说,什么是一个律呢?严格地说,一个律就是一个经过检定的法则,证明它没有任何的例外。我们可以用简单一点的话来说,律就是再三发生的事,并且它每一次发生都是一个样子。我们可以从制定律与自然律来说明这一点。例如,在这个地方,如果我靠右驾驶,交通警察就要制止我。为什么呢?因为我违反了这里的法律。如果你这样作,你也要受到制止。为什么呢?因为你也违反了我被制止的同样的法律,而法律是没有例外的。这样的事常常一再地发生,而且每次都是一样。我们大家都知道什么是地心吸力。现在我在伦敦,我丢下我的手帕,它就落到地上。这是因为有地心吸力的缘故。如果我在纽约或香港,丢下我的手帕,结果也是一样。无论我在哪里,只要丢下手帕,地心吸力就运行,于是同样的结果就产生。所以无论什么时候,只要在同样的情形之下,就会有同样的结果。这就是律。

那么罪和死的律是什么呢?比方说,有一个人,对于我有不好的批评,我里面立刻就恼怒。我们知道那不是律,那是罪。但是如果有不同的人,对我有不好的批评,我里面都有同样的恼怒,我就看出,在我里面有一个律—一个罪的律。正如地心吸力的律一样,它是不变的。死的律也是一样。我们曾说过,死就是软弱达到了极点。我的软弱是我不能。如果我要在某一件事上得神的喜欢,我发现我不能;我要在另一件事上得神的喜欢,我又发现我不能。于是我看出有一个律在我的里面运行。在我的里面不只有罪,还有罪的律;在我的里面不只有死,还有死的律。

这个律象地心吸力的律一样,是不变的,没有任何的例外。它不象交通规则那样,不过是人经过讨论而制定的法则;它乃是一个自然律,人只能发现它而已。因为有地心吸力的律存在,所以手帕不需要我的帮忙,自己自然会落在地上。在罗马七章二十三节里面,保罗所发现的律,也正是这样。罪的律和死的律反对良善,并瘫痪人为善的意志。照着在他肢体中那个罪的律,他也是自然地就犯罪。就是他另有所愿,可是在他里面的律是残忍的,人的意志无法抗拒这律。所以我就来到一个问题,我怎样才能脱离罪和死的律呢?我需要脱离罪,更需要脱离死,但是最要紧的是,我需要脱离罪的律和死的律。我怎样才能脱离不断的软弱和失败呢?为着要答复这个问题,让我们再进一步,举两个例子来说明。

中国人以前有一个很大的重担,那就是厘金,没有一个人能够逃避它。这一个法律起源于清朝,一直沿用到民国时代。这是一种国内的货物过境税,全国设有许多厘卡。征收的官员权力很大。一宗货物如果要经过几省,要缴的税就非常重。但是几年前,另外有一个法律,代替了厘金法。你能够想像,那些在旧法律下曾经深受痛苦的人,他们将感觉何等快慰!现在他们不需要再想望,或是祈求,因为新的法律已经产生,把我们从旧的法律下面释放了出来。我们再也不必预先思虑,如果明天遇见一个厘金征收员,该怎么对他说话呢!

地方的律是这样,自然的律也是这样。我们怎能使地心吸力的律无效呢?再以我的手帕为例,地心吸力的律在它上面运行得够清楚,它把手帕拉下去。但是我只要把我的手放在手帕下面,手帕就不掉下去了。为什么呢?律还是在那里。我并没有对付地心吸力的律;事实上我也不能够对付地心吸力的律。那么,为什么我的手帕不掉在地上呢?因为有一种力量使它不掉在地上。律仍然在那里,但是另外有一个超过它的律在运行,征服了它,那就是生命的律。地心吸力可以尽它所能地去作,然而手帕不会掉下去,因为另有一个律在运行,反抗地心吸力,把手帕维持在那里。许多人都看见过,有时候一棵树,原先不过是一粒种子,掉在铺路的石板缝里面。等到它渐渐长起来,在它生命里面的能力,就把很重的石板掀开。这就是我们所说的,一个律胜过了另一个律。

神就用这个方法,借着引进另一个律,把我们从原有的律下面释放出来。罪和死的律仍然在那里,但是神已经使另一个律在运行—那就是在基督耶稣里生命之灵的律,这个律的坚强足能把我们从罪和死的律下面释放出来。请记得,这是在基督耶稣里的生命之律—这个复活的生命,已经在祂里面应付了各种各样的死,并且已经胜过了它(弗一19~20)。主耶稣在圣灵里住在我们的里面,如果我们把自己交给祂,让祂在我们里面随意而行,我们就会发现,祂要使我们脱离旧的律。这时我们就会知道,蒙保守并不是用我们自己的力量,乃是借着神的能力(彼前一5)。

生命之律的彰显

让我设法把这一点说得更实际些。我们在前面曾经说过,我们的意志与神的事的关系。甚至一班老基督徒,还不知道意志在他们的生活里,占有多么大的地位。这也是保罗在罗马七章里一部分的难处。他的志愿是良善的,但是他所有的行为,都和他的志愿相反。不管他下多么大的决心,要使自己得神的喜欢,他的志愿只不过带他到更大的黑暗里面。他说,“我愿意为善”,但是“我是属乎肉体的,是已经卖给罪了”。问题就在这里。许多基督徒就象一部没有汽油的汽车,必须有人来推它,什么时候一不推,它立刻就停了。他们努力以意志来推动自己,因此他们认为基督徒的生活是很苦的,并且常常使人精疲力竭。有些人因为别人喊阿利路亚,因此也强迫自己这样说,但是他们承认,那样说对于他们并没有意义。他们强迫自己作他们所不是的,这比要水流上山还难。因为,意志所能达到的最高点,不过是愿意而已(参太二六41)。

如果我们必须用那么多的力量,来过基督徒的生活,那不过是说出,我们所过的并不是真正的基督徒生活。我们都用不着勉强我们去说我们的乡谈。事实上,只有当我们要去作我们天性所不喜欢作的事,我们才运用我们的意志力。我们可以立志一时,但是最终仍是罪和死的律得胜。我们也许能说,“立志为善由得我,并且我为善了两个礼拜”,但是最后我们只得承认:“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请记得,我们所以立志要作,就是因为我们还不是。如果我们已经是,我们就不必再渴望去作了。

也许你要问说,为什么人用意志力试着要讨神的喜欢呢?这可能有两个原因,他们可能根本没有经历重生,所以他们没有新的生命可以吸取;也可能他们已经重生,也有了生命,但是他们没有学习信靠那个生命。就是因为他们不明白这一点,结果,他们就再三地失败并犯罪,以致他们几乎不能相信,还有更好一点的可能。

要知道我们这样间断地过着软弱的生活,并不是神所赐给我们的,乃是因为我们没有完全地信靠。罗马六章二十三节说,“惟有神的恩赐,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乃是永生。”罗马八章二节说,“生命之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罗马八章二节并没有说到新的恩赐,只说到那个生命,就是罗马六章二十三节所已经提过的。换句话说,这是我们所已经有的东西的一个新启示。我觉得我不能过于着重这一点。这不是我们从神手中得到一个新东西,乃是对于祂所已经赐给我们的东西的一个新揭露。这是在基督里所已经作成的工作的一个新发现,因为“释放了我”这一句话,所用的时式是过去式。如果我真的看见了这一点,而且信靠祂,那么罗马七章并不绝对需要再三在我身上重演—那些经历或行为无需重复,当然也用不着那么使用意志的力量。

如果我们不用我们自己的意志,而信靠祂,我们不会落地摔破,反而我们会落到另一个律,就是生命之灵的律里面。因为神不只已经给了我们生命,而且也给了我们生命的律。正如地心吸力是一个自然律,不是人类立法的结果,照样,生命的律也是一个自然律,在原则上,与使我们的心跳,或是控制我们眼皮活动的律相同。我们从来不需要一直想着我们的眼睛,或是用意志来决定,我们必须时常启闭眼睑,以保持眼睛的清洁;我们更用不着惦记着我们的心。如果我们这样作,非但没有益处,反而有害。只要我们活着,它自然会动。我们的意志只会抵触生命的律。我有一次在下面所说的情形之下,发现了这个事实。

我以前害失眠症。有一次我失眠了几个晚上,我为此多方祷告。我所有的方法都用尽了,最后我向神承认,错处一定在我,我求神指示我错在哪里。我对神说,“求你给我一个解释。”祂的回答是,“信靠自然律。”睡眠与饥饿同样有一个律;这时候我明白了;我虽然从来没有担忧过我会不会饥饿,但是我却常常为睡眠担忧。我试着要帮助自然,这就是许多害失眠症的人主要的难处。现在我不仅信靠神,而且还信靠神的自然律,所以我睡得很好。

我们应该读圣经么?当然应该读,否则我们的属灵生命就要受到损失。但是这并不是说,我们要强迫自己去读圣经,我们里面有一个新的律,使我们渴慕圣经。我们照着这律半小时的读经,要比用意志勉强着去读五小时获益更多。同样在施舍、传道、作见证上,也都是如此。勉强去传道的结果,很容易形成以冷的心肠,传热的福音,正如大家所知道的冷漠的慈善。

如果我们让自己活在新的律里面,我们就不多感觉旧的律。旧的律虽然还在,但是它不再支配我们,我们也不再在它的管制之下。所以主在马太六章说,“你们看那天上的飞鸟,……你想野地里的百合花。”(26、28)如果我们能够问飞鸟,它们是否怕地心吸力的律,它们会回答说,“我们从来没有听过牛顿的名字。我们一点也不知道他的律。我们所以飞,因为我们里面生命的律叫我们飞。”它们的里面不仅有一个能飞的生命,并且那个生命有一个律,使它们能自然并一直地胜过地心吸力的律。但是地心吸力仍然存在。如果有一天早上你起得早,天气很冷,地上积雪很厚,有一只死麻雀在院子里,你立刻就会想起那个律的持久不变。当鸟活着的时候,它们征服了地心吸力的律,而它们里面的生命,支配了它们的意识。

神实在已经赐恩给我们。祂已经给我们这个灵的新律,所以现在对于我们,“飞”就不再是我们意志的问题,乃是祂生命的问题。你有没有注意到,要一个不能忍耐的基督徒忍耐,那真是一个试炼;要他忍耐,足能使他抑压成病。神从来没有叫我们勉强自己去作不是出于自然的事:就如试用思虑来增加我们属灵的身量。担忧只能减低一个人的属灵高度,绝对不会增加一点。主对我们说,“不要……忧虑,……你想野地里的百合花,怎么长起来?”祂带我们注意在我们生命里面的新律。哦,巴不得我们对于在我们里面的生命,有一个新的认识。

这是一个何等宝贵的发现!它能使我们成为一个完全新的人,因为它在小事上运行,也在大事上运行。例如,当我们在别人的房间里,未得到主人的许可,随意拿他的书来看,它就会提醒我们,阻止我们,告诉我们未得许可之前,没有权利这样作。圣灵告诉我们,我们不能侵犯别人的权利。

有一次,我和一个基督徒朋友谈话,他对我说,“你知道么?我相信,如果一个人愿意靠着生命之灵的律活着,他会成为一个真正高尚的人。”我问他说,“你是什么意思呢?”他说,“因为那个律有力量使人成为一个完全的君子。有些人藐视未受教育的人说,‘你不能怪那些人这样作;他们是乡下人,没有机会受教育。’其实真正的问题乃是在于他们里面有没有主的生命。我告诉你,那个生命会对他们说,‘你的声音太大了’,‘那样笑不对’,或者说,‘你这样批评的动机是错误的’。圣灵会详细地在每一件事上告诉他们该怎样作,在他们里面产生一种真正的高尚。教育却没有这种本质上的能力。”对我说这话的朋友,本人就是一个教育家!

这实在是真的,以多嘴的人为例。你是不是一个话太多的人呢?当你和别人在一起的时候,你有没有对自己说,“我当怎样行呢?我是一个基督徒;如果要荣耀神的名,就不该说太多的话。所以今天我非得特别小心管住我自己不可”呢?你自制了一小时或两小时—后来你找到了借口,你就象决了堤那样失去了控制。在你知道你被带到哪里去之前,你发觉你已经又陷入多嘴的难处中。让我们确定地记得,意志在这里毫无用处。如果我劝你在这样事上运用你的意志,我就不过向你提供了这世界上虚无的宗教,并不是提供在基督耶稣里的生命。我们再想一想:一个多嘴的人,就是整天不说话,他仍旧是那种人,因为有一个多嘴的自然律,在管制着他。正如一棵桃树,无论结桃子与否,仍旧是一棵桃树。但是我们这些基督徒,发现在我们的里面有一个新的律,那就是生命之灵的律。这个律胜过一切别的律,它已经把我们从多嘴的律下面释放出来。如果我们信神的话,把自己交给那个新的律,它会告诉我们,什么时候该停止不说,或者开始就不说,并且它会加给我们力量,使我们能这样作。如果你在这个根基上生活,你能够到你的朋友家里去坐两三个钟头,甚至住上两三天,也不会遇见多嘴的难处。当你回来的时候,就不至于为着多话而懊丧,相反的你却为着神生命的新律而感谢神。

这一种自发的生活才是基督徒的生活。对于那些不可爱的人—有一些弟兄,如果我们根据天然的立场,我们实在不能喜欢,自然更不能去爱—它就显出爱来。它乃是以主在那个弟兄里面所看见的可能性为基础而工作的。我们就对主说,“主啊,你看他是可爱的,你爱他。求你现在也借着我来爱他!”于是它就在实际的生活中彰显它自己—在真诚的道德行为上彰显它自己。可惜在基督徒的生活中,伪善太多了,假装太多了。没有一件事比假装更使基督徒的见证失去果效,因为至终人会看透我们的假装,而看出我们的真相。如果我们信靠生命律,假装就会向实际屈服。

第四步:“随从灵”

“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灵的人身上。”(罗八3~4,另译)

每一个仔细读这两节圣经的人,都会看出这里面有两件事:第一,就是主耶稣所已经替我们作成的事;第二,就是圣灵将要在我们里面所作的事。肉体是软弱的,结果,律法的义就不能成就在我们这随从肉体的人身上(请记得,这里仍然不是得救与否的问题,乃是讨神喜欢的问题)。因为我们的不能,神就采取两个步骤。第一,祂进来对付我们问题的中心。祂差遣祂的儿子,成为肉身的形状,为罪而死,“在肉体中定了罪案”。那就是说,祂代表我们死,把我们里面所有属于旧造的都带到死地。这旧造,我们说它是“我们的旧人”,或是“肉体”,或是“属肉体的我”都可以。神这样作,就铲除了我们软弱的基本原因,根绝了我们的难处。这是第一步。

但是律法的义仍然要在我们的身上成全。这件事怎么能作得到呢?这就需要神进一步将内住的圣灵赐给我们。圣灵奉差遣来照顾我们里面的事,祂能够这样照顾,只要我们“随从圣灵而行”。

随从灵而行是什么意思呢?这可以从两面来说它。第一,它不是工作,而是随从。赞美神,当我想在肉体里得神喜欢的时候,我是被缠在劳而无功的努力之下,现在我却能“照着祂在我里面运用的大能”(西一29),安静倚靠。所以保罗以圣灵所结的“果子”,来对照情欲的“工作”(加五19、22)。

第二,随从的里面还含着顺服。随从肉体的意思就是我顺服肉体的驱使。罗马八章五至八节,清楚地说出,我们随从肉体的结果,就是顶撞神。随从灵就是顺服灵。一个人如果随从灵而行,他就不能向祂独立而不倚靠祂。我必须顺服圣灵。我的行动必须由祂发动。只有当我顺服祂的时候,我才发现生命之灵的律充分地运行,而律法的义(那些我曾设法要得神喜欢的事)就被成就—不再借着我,乃是因着祂在我的里面。“因为凡被神的灵引导的,都是神的儿子。”(罗八14)

我们都熟悉林后十三章十四节里面祝福的话:“愿主耶稣基督的恩惠,神的慈爱,圣灵的感动(原文是交通),常与你们众人同在。”神的爱是一切属灵福气的源头;主耶稣的恩惠使属灵的富有可能成为我们的;而圣灵的交通是把属灵的福气分给我们。我们知道,爱是隐藏在神心里的东西;恩惠是这爱在儿子里发表出来,并成为可以取用的;交通乃是恩惠经圣灵分给人。凡父所为我们计划的,子已经都为我们成全,现在圣灵就来把它交通给我们。因此,当我们对主耶稣在祂十字架上为我们所得到的事物,有新发现的时候,为着它的成全,我们当向着神所指引的方向望去,坚定地顺服圣灵,让祂有充分的机会将它赐给我们。那是圣灵的职事。祂就是为着这个目的来的—祂要将在基督里的一切实现在我们里面。

我们在中国学了一个功课,当我们引领一个人得救,我们必须作得很彻底,因为很难确定,他是否能再得到别的基督徒的帮助。我们常常设法对初信的人说清楚,当他求主赦免他的罪,并求主进到他生命里面的时候,他的心就成为一位活的主的居所。神的圣灵现在在他里面,要向他开启圣经,使他在圣经里面找到基督,要指导他祷告,管治他的生活,并且将主的性格再生在他的里面。

有一年的夏末,我到一个山上去作一次长期的休息。那里很难找到兼供膳宿的地方,我必须住在一处,而在另一处寄膳。我寄膳在一个作机匠的家,与他同住的还有他的妻子。在我刚去的头两个礼拜,我除了在每次进餐时祝谢之外,并没有对我的主人谈论福音。有一天,我有了机会向他们说到关于主耶稣的事。他们很愿意听,并且以单纯的信心来就近主,求祂赦免他们的罪。感谢主,他们重生了,他们的生命中有了新的光明和喜乐,因为他们的确是蒙恩了。我很留意地告诉他们,所发生的是怎么一回事。后来因为天气转冷,我就离开那里,回到上海去了。

当冬天寒冷的时候,那个机匠习惯于每次饭前喝酒,而且他很容易喝过量。我回去之后,天气逐渐转冷,于是饭桌上又再摆上了酒。那一天,他仍然象往日那样,先低头谢饭—但是他却说不出话来。他试了一两次都说不出话来之后,就问他的妻子说,“这是什么毛病?为什么今天我们不能祷告呢?快把圣经拿来,看看里面对于喝酒到底说些什么。”我留了一本圣经给他们,但是他的妻子虽然识字,却不明白神的话语,她也找不到圣经关于喝酒有什么吩咐。他们不知道怎样查考神的话,也无从请教神的仆人,因为当时我与他们相距很远,他们要几个月之后才能看见我。这时他的妻子就说,“你就先喝吧。下次我们一见到倪弟兄,就问他。”但是他仍然不能为着酒感谢主。最后他说,“拿走吧!”她把酒拿走之后,他们就一起祝谢了用饭。

后来那个人到了上海,把这个故事告诉我。他用一句很中肯的话对我说,“倪弟兄,我里面当家的不让我喝酒!”我说,“很好,弟兄,你要一直听从你里面当家的!”

许多人知道基督是我们的生命。我们相信神的灵是住在我们的里面,但是这个事实对于我们的行为没有多少影响。问题是:我们知道祂是一位活的神么?我们知道祂是当家的么?

共同追求: 

第十一章 在基督里面一个身体

第十一章 在基督里面一个身体

在我们进一步来看我们最终的重要题目之前,我们要先回头来温习一遍我们所说过的,并且要扼要地说明所采取的步骤。我们曾试着把事情弄得简单些,想简明地解释基督徒通常的经历。但是很明显的,当我们与主同行的时候,我们会有许多新发现。所以我们必须小心,避免把神的工作过于简单化。因为这样作,会使我们陷入严重的混乱。

有许多神的儿女,他们相信人对于救恩的经历,全在于对于宝血价值的领会,连如何进入圣洁生活的经历,也包括在内。他们强调必须随时靠着主的血,对付所知道的罪,并且强调血对于所犯的罪,有不断的功效。这是非常准确的,我们理当如此。但是他们以为什么都是血作的。他们所相信的圣洁,事实上不过是把一个人从他的过去里分别出来;也就是说,一个人根据主的流血,使他所作的一切今时被涂抹,神就把他从世界里分别出来归祂。他们所认为的圣洁就止于此。他们没有看见神基本的要求,因而也就忽略了祂完满的预备。我想我们现在已经清楚地看见,这是如何的不够。

有一班人,他们多走了一步,看见神已经把他们包括在祂儿子十字架的死里面,借着对付他们的旧人,救他们脱离罪与律法的捆绑。他们确实信靠主,因为他们在基督耶稣里荣耀神,并且不再信靠肉体(腓三3)。在他们里面,神已经有了一个清楚的根基,可以在上面建造。有些人以此为起点,往前更进一步,认识了奉献(以正确的意义用这个辞)乃是毫无保留地把自己交在祂的手里,并且跟从祂。这一切都是开端,从这里开始我们已经摸着神在我们面前所安排,其他方面的经历,也是许多人所经历过的。我们必须记得,每一个经历都是真理宝贵的片断,没有一个经历就它的本身来说能是真理的全部。一切临到我们身上的,都是基督在十字架上工作的果子,我们不能忽视其中任何的一面。

过关与走路

我们承认,信徒的生命与经历有许多不同的情形,我们现在进一步要注意一个事实。虽然这些经历并不一定总是依照一成不变的次序发生,但是它们都似乎带着某些一再发生的步骤或特征。这些步骤是什么呢?第一,就是启示。正如我们已经看见的,启示总是在信心与经历的前面。神借着祂的话开了我们的眼睛,看见关于祂儿子某些事实的真理,然后只有当我们凭着信心接受那个事实以后,那个真理才实际地成为我们生活里的经历。因此我们可以有下列的步骤:

(1)启示(客观的)。

(2)经历(主观的)。

进一步我们又注意到,这种经历常常带着过关与走路的这两面。关于这一点,我们如果用本仁约翰 (John Bunyan)所说的窄门和窄路来比方,那就非常清楚。他说,基督徒是先经过“窄门”,然后再走在“窄路”上。我们的主也曾说到,引到永生的门和路(太七14)。基督徒的经历也正是如此。所以我们又有下列的特征:

(1)启示。

(2)经历:甲,窄门(过关)。

 乙,窄路(走路)。

现在让我们用一些我们所讲过的题目,看看这一点怎样帮助我们了解它们。我们首先要看我们的称义和重生。这开始于我们得着启示,看见主耶稣在十字架上替我们完成赎罪,接着就是过悔改与相信的关(窄门),借此我们就得以亲近神(弗二13);这门又引我们走上不断与主交通的道路(窄路),而我们逐日与主亲近的根据,仍然是宝血(来十19~22)。当我们来到从罪里得着释放,仍然有三个步骤:圣灵的启示使我们知道(罗六6),和信心的关,就是算(11),以及持续奉献的道路,或者说在新的生命里生活,而将自己献给神(13)。再说圣灵的恩赐。关于这一点,仍然是开始于对主耶稣的被高举在宝座上有了新的看见,结果就得着圣灵的浇灌和圣灵的内住这双重的经历。进一步来看我们蒙神喜悦的这件事,我们再次发现需要圣灵的光照,使我们得以看见十字架对于肉体—人的整个自我生命—的价值。我们以信心接受这一点,立刻就引进“窄门”的经历(七25),我们起首停止自己作的努力,而用信心接受基督生命运行的大能,来满足神在我们里面实际的要求。这又引我们走上“窄路”,过顺服圣灵的生活(八4)。

每一个例子的实际经过,自然并不完全一致,我们也必须谨防对于圣灵的工作,加上任何硬性的式样;但是任何新的经历临到我们身上,其过程多少有一些象以上所说的那样。我们总是眼睛先被开启,对于基督以及祂所完成的工作有一些新的看见,然后信心才会开门,引进一条新的道路。并且请记得,我们所以把基督徒的经历分成许多阶段,就如称义、重生、圣灵的恩赐、释放、成圣等等,不过是为着使我们容易明白。这并不是说,这些阶段在经历时,必须顺序地一个跟着一个。事实上,如果一开始基督和祂的十字架就完完全全地摆在我们面前,那么从我们作基督徒的头一天起,就可能进入许多经历,纵然那些经历的充分解释还有待将来。哦,巴不得各处所传的福音都是这一种!

有一件事是确定的,启示总是在信心的前面。当我们看见一些神在基督里所作成的,我们自然会有一个反应说,“主,感谢你!”于是信心就自然地跟着而来。启示总是圣灵的工作。神将圣灵赐给我们,祂要将圣经为我们打开,引我们进入一切的真理(约十六13)。我们当倚靠祂,因为祂就是为这件事而来的;当你遇到缺乏亮光或缺乏信心的难处的时候,请把你的难处直接告诉主说,“主啊,开我的眼睛。主啊,使我清楚明白这件新事。主,帮助我这个没有信心的人!”祂必不会使你失望。

十字架的四重工作

我们现在可以再往前进一步,来看主耶稣基督的十字架所包括的范围,是何等的广大。照着基督徒的经历,以及为着便于分析起见,如果我们认识神救赎工作的四方面,那对于我们是很有帮助的。但是我们首先必须记得,基督的十字架是一件神圣的工作—并非许多件。两千年前在犹太地,主耶稣一次死了,并且复活了,祂现在“被神的右手高举”(徒二33)。这工作已经作成了,无须再重复,也不能再加一点什么。

我们所要说的十字架的四方面,其中有三方面已经说得相当详细。最后的一方面将在下面的两章来看它。我们可以将它们扼要地先点一点:

(1)基督的血对付罪(过犯、愆尤)。

(2)基督的十字架对付罪性、肉体与天然。

(3)基督的生命住在人的里面,使人成为新造,并使人有能力。

(4)死在天然的人里面运行,使内住的生命得以渐渐彰显。

头两方面是补救性的,为着除灭魔鬼的工作,并消除人的罪。后两方面不是补救性的,乃是积极的,为着达到神的目的。头两方面是要恢复亚当由于堕落所丧失的;后两方面是要带我们进入亚当所从未进入的,也把亚当所从未得着的东西带到我们的里面。这使我们看见,主耶稣的死和复活,不单成就了救赎人的工作,并且这工作也使神的目的得以实现。

我们在前面的几章里面,曾相当仔细地看过祂的死的两方面,就是血对付罪行,和十字架对付罪性与肉体。当我们讨论神永远目的的时候,我们也曾简略地看过第三方面—以基督为一粒麦子来表明。而在上一章里面,当我们看到基督是我们生命的时候,我们也曾看过它一些实际的显出。不过在我们说到第四方面(我将称它为“背十字架”)之前,关于第三方面我们还必须再稍微说一点,那就是基督的生命在复活里释放出来,为要住在人里面,并为加给人事奉的能力。

我们曾经说过神对于创造的目的,祂这目的所包括的,远超过亚当所曾享受的。什么是祂的目的呢?神要得着一个族类,其中每一分子都赋有一个灵,能和祂自己交通,因祂自己就是灵。这一个族类有神自己的生命,与神合作,挫败仇敌所可能有的每一种诡计,并且除灭仇敌一切邪恶的工作,使神原初的目的得以成全。这是神的大计划。现在要怎样来实现它呢?我们仍然在主耶稣的死里找到这问题的答案。主耶稣的死是一个大能的死,是一个积极的并且有目的的死,远超过收回所失去的地位;因为祂的死,不只对付了罪和旧人,废弃了那些后果,并且还带进了比这些不知大了多少的丰富。

基督的爱

我们现在必须读两处的圣经,一处是创世记二章,一处是以弗所五章,这两处的圣经对于这个题目非常重要。

“耶和华神使他沉睡,他就睡了;于是取下他的一条肋骨,又把肉合起来。耶和华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个女人,领她到那人跟前。那人说,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称她为女人(希伯来文是伊施沙),因为她是从男人(希伯来文是伊施)身上取出来的。”(创二21~23)

“你们作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正如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要用水借着道,把教会洗净,成为圣洁,可以献给自己,作个荣耀的教会,毫无玷污皱纹等类的病,乃是圣洁没有瑕疵的。”(弗五25~27)

以弗所五章是圣经中惟一解释创世记二章的一处圣经。如果我们仔细思想这一章,就会发觉它非常值得我们注意。我愿意指出,“基督爱教会”的这一句话,其含意是何等的宝贵。

我们曾经受过教导,常思想自己是罪人,需要救赎。多少年代以来,这个教训灌输在我们的里面。我们也为此赞美主,因为我们蒙恩是从这里开始的。但是要记得,这并不是神最终的目的。这里给我们看见,神所要得到的乃是“一个荣耀的教会,毫无玷污皱纹等类的病,乃是圣洁没有瑕疵的”。许多时候,我们以为教会不过是许多得救的罪人。从一面来说,的确是如此;但是我们若看这两者差不多是相等的,认为教会只不过是蒙恩的罪人,那就错了。当我们一提到得救的罪人,立刻就想到整个罪与堕落的背景;但是在神看来,教会乃是在祂儿子里面一个神圣的创造。蒙恩的罪人指向个人,教会指向团体。前者是消极的,是属于过去的;后者是积极的,是向前展望的。神永远的目的乃是关乎祂儿子的,这一件事在永远里就藏在神的心里。在这目的的里面,神定规祂的儿子要有一个身体,来彰显祂的生命。从这一点来看—从神心意的观点来看—教会是越过罪的,并且从来没有被罪沾染过。

所以我们在以弗所书里所看到的,主耶稣这一面的死,在别的地方都没有这么清楚。罗马书的观点是从人的堕落看起,从基督为罪人,为仇敌,为不敬畏神的人而死开始(罗五),然后渐渐把我们引到基督的爱里(八35)。另一面,以弗所书的观点是“从创立世界以前”(一4)的神的观点,而福音的中心就是:“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五25)因此,罗马书是说,“我们犯了罪”,它的信息是神对于罪人的爱(五8);而以弗所书是说到“基督爱教会”,并且它所说的爱乃是丈夫对妻子的爱;这种爱根本与罪无关。我们在这一节圣经里面所看见的不是赎罪,乃是创造教会。它告诉我们,基督乃是为着这个目的“舍了祂的自己”。

因此主耶稣的死,有一方面完全是积极的,这一方面是特别关乎祂对教会的爱。在这一点上,祂的死与罪以及罪人的问题并没有直接的关联。为着使人将这个事实深深地印在里面,保罗就以创世记二章里面的这件事来说明。这是神所说许多奥秘事里面的一件,如果我们的眼睛被开启,我们就不能不敬拜。

从创世记三章往下,从皮子作的衣服到亚伯的献祭,经过整本旧约,其中有许多预表说到主耶稣为赎罪而死;但是在这里使徒保罗没有引用这些预表的任何一个来说明祂的死,他独独引用创世记二章里面的这个预表。我们要注意一点,并且要记得,到了创世记三章罪才进来。所以在旧约里面,有一个预表,是表示基督那与罪无关的死,因为祂这个死并不在堕落之后,乃在堕落之前,这个预表是在创世记二章里面。我们要稍微看一看这个预表。

我们能不能说,神使亚当沉睡,是因为夏娃犯了一种严重的罪?圣经是这样说的么?当然不是,因为那时夏娃还没有被造。那时根本还没有道德问题,任何可牵涉的问题都没有。神使亚当沉睡的目的,明显是为着要从他身上取出一样东西,好造成另外一个人。所以他的沉睡并不是为着她的罪,乃是为着产生她。这就是这几节圣经所说明的。亚当这个以产生夏娃为目的之经历,乃是神在祂神圣计划里所定规的事。神要一个伊施沙(女人)。祂使那个伊施(男人)沉睡,从他身上取出一条肋骨,造成一个伊施沙(女人),然后把她带给那个男人。这就是神所给我们的一幅图画,它预表主耶稣死的一面。这一面的死主要的不是为着赎罪,乃是相当于这一章里面亚当的睡了一觉。

千万不要误会,以为我是说主的死并非为着赎罪。相反的我们都当赞美神,祂实在是为着赎罪而死的。我们要记得,事实上,今天我们是在以弗所五章里面,并不是在创世记二章里面。以弗所书是在人堕落之后写的,是写给受堕落的后果所苦害的人,所以在以弗所书里面,我们身上不只有受造时的目的,并且还带着堕落的疤痕—要不然就用不着提起“玷污皱纹”了。因为我们还在地上,而堕落又是一个历史的事实,所以需要洗净。

但是我们必须一直认定,救赎乃是一件插进来的事,是一个为着变故而有的措施,是因着神的目的遭受到破坏而必须有的作为。救赎是这样的大,这样的奇妙,以致在我们的心目中,占了很大的地位。但是神的话却不叫我们把救赎看作一切,以为人就是为着蒙救赎而被造的。堕落实在是一个悲剧,叫人从神那条目的的直线上急速地落了下来;而赎罪确是一个有福的恢复,借此我们的罪得以涂抹,我们得蒙挽回。但是救赎成功了之后,仍然有一个工作要作,那就是使我们得着亚当所从未得到过的,同时使神得着祂心里所想望得着的。因为神从未放弃那一条直线所代表的目的。亚当从未得着神的生命,就是生命树所预表的。但是因着主耶稣的死和复活的这一个工作(我们必须再强调,这死和复活是一个工作),祂的生命被释放出来,借着我们的信就成为我们的生命,我们就得着了亚当所未曾得着的。因着我们接受基督作我们的生命,神的目的就可望成全。

神使亚当沉睡。当一个信主的人去世,我们就说他睡了,而不说他死了。为什么呢?因为无论什么时候我们一提到死,背后就定规有罪。在创世记三章里面,罪进入了世界,死就因罪而进入了世界;不过亚当的睡却是在这些之前。因此这里的预表,不象旧约里面其他的预表。关于罪和赎罪,总有一只羊羔或公牛被杀,但是亚当在这里并没有被杀,他不过睡了一觉,以后又醒过来了。因此,他所预表的死,不是为着罪的缘故,乃是为要借复活而增添。同时我们要注意,夏娃并不是借着一次单独的创造而成为另一个独立的人,和亚当平行。不,亚当睡了,然后夏娃从亚当里被造出来。神用同样的方法产生教会。神的第二个人已经从祂的沉睡醒过来了,祂的教会在祂的里面被造,也由祂造成,从祂得到生命,并且彰显那复活的生命。

神有一个儿子,就是祂的独生子。神喜欢祂的独生子有许多弟兄,使祂的独生子在许多儿子中作长子,这样神就不只有这一个儿子,还能有许多的儿子。一粒麦子死了,就结出许多的子粒来。第一粒麦子原来是惟一的一粒,现在却成了许多子粒中的第一粒。主耶稣舍了祂的生命,因而祂这生命就显在许多人的身上。以上我们所用的圣经预表,都是用来说明这个真理的。在刚才我们所看过的预表中,单数代替了多数。十字架的收获是一个人:就是神儿子的新妇。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

一个活祭

我们已经说过,以弗所五章给我们看见基督死的一面,与罗马书所说的有相当的不同。但是事实上,这一面却是我们所查读的罗马书,最终所趋向的目的。现在我们就要看见,这封书信引领我们进入这一面,因为救赎带我们回到神原初目的的那条直线上去。

保罗在八章里告诉我们,基督是许多被圣灵引导,神的众子(14)中的长子。“因为祂预先所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效法祂儿子的模样,使祂儿子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29~30)这里给我们看见,称义乃是为着被带进荣耀。这荣耀并不是在一个人或几个人的里面彰显出来,乃是在许多人里面彰显出来,就是在那些显出那一位的模样的众人里面彰显出来。正如我们所看见的,我们蒙救赎的目的,在基督对属于祂的人所有的爱里再次显明出来,这爱就是八章三十五至三十九节的题目。但是在八章里面所没有明白说出的,到了十二章就明白地说出来了,十二章的题目就是基督的身体。

我们看过了罗马书的头八章。在这头八章之后,接着的是一段括弧里面的话,说到神对于以色列人主宰的对待。因此,为着我们现在的目的,我们越过那三章,接着来看十二章。我们可以很简单扼要地把这几章再点一下:五章说到我们的罪蒙了赦免,六章说到我们与基督同死了,七章说到我们的天然是无可救药的,因此八章说到我们惟有倚靠住在我们里面的圣灵。到了十二章就说出救赎的结果—“我们……在基督里成为一身”(5)。这好象是从开头一路说下来的一个很合逻辑的结果,也就是所有话语的归结。

罗马十二章以及接着的各章,对于我们的生活和行为,有很实际的教训。这些教训又是以再次强调奉献为开始。保罗在六章十三节已经说过:“要象从死里复活的人,将自己献给神;并将肢体作义的器具献给神。”但是在十二章一节里面,保罗所着重的又稍有不同,他说,“所以弟兄们,我以神的慈悲劝你们,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是圣洁的,是神所喜悦的;你们如此事奉,乃是理所当然的。”这个奉献的新呼召,是向作为“弟兄”的我们所提出的,把我们联接在八章二十九节“许多弟兄”的思路上。那是呼召我们当有同一个信心的步骤,就是把我们的身体作为一个“活祭”献给神。

这就超过了仅仅是个人的范围,因为这里所说的是为着全体而献上。献是个别的,祭却是团体的;只有一个祭。神所要的事奉乃是一个整体的事奉。千万不要以为我们的献上是不需要的,因为如果我们的献上有助于那一个整体的事奉,神就得以心满意足了。我们也就借着这种事奉,能以察验“何为神的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十二2)。换句话说,也就认识神在基督耶稣里永远的旨意。所以保罗是照着“我们这许多人,在基督里成为一身,互相联络作肢体”(5)这一个神圣的新事实“对你们各人”(3)发出呼召,而他接下去所给我们的许多实际教训,也都是根据这一个事实。

主耶稣在这一个世代里面,所能借以彰显祂自己的器皿,并不是一些单独的个人,乃是一个身体。神虽然分给各人信心(3),但是与人隔绝的个人,绝对不能成全神的旨意。必须有一个完整的身体,才能达到基督长成的身量,并且彰显祂的荣耀。巴不得我们都能看见这一点。

所以罗马十二章三至六节,乃是以人的身体来作比喻,说到我们必须互相联络作肢体的事实。单独的基督徒不是身体,乃是身体上的肢体。在人体上,许多肢体并不都是一样的用处。耳朵不可自以为它也是眼睛,它无论怎样祷告,自己不会看见;但是全身却可以借着眼睛看见。因此用比方的话来说,我可能只有听的恩赐,但是我可以借着有看的恩赐的人看见;或者我有脚的恩赐能走路,却没有能工作的手的恩赐,那么我就可以从手得到帮助。有一句很普通的话,说出我们对于主的事的态度,那就是“我只知道我所知道的,我不知道我所不知道的,我不知道也无妨”。因为在基督里,我们所不知道的事,别人知道,因此我们也就借着别人知道那些事,并且一同享受那些事。

让我着重地说,这不是仅仅一种安慰人的想法。这是在神子民生命里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因素。如果我们没有彼此,我们就不能活下去。这就是为什么共同的祷告是如此的重要,因为共同的祷告带来了身体的帮助;马太十八章十九至二十节的话,清楚地说明了这一点。我自己单独信靠主是不够的。我必须和别人一同信靠祂。我必须在和身体合一的根基上,学习祷告“我们的父……”,因为离开了身体的帮助,我就无法往前去。在事奉方面这件事尤其明显。如果我单独事奉,我永远事奉不好,并且祂会不惜劳苦,教导我们这一点。祂会把许多事情都带到尽头,把四面的门都关起来,任凭我们徒然用头去撞空墙,直到我认识我需要身体的帮助,正如我需要主的帮助一样。因为基督的生命就是身体的生命,祂所给我们的恩赐就是为着建造祂的身体。

身体不是一个譬喻,乃是一个事实。圣经没有说教会象一个身体,却说教会是基督的身体。“我们这许多人,在基督里成为一身,互相联络作肢体。”所有的肢体联在一起就是一个身体,因为大家都分享祂的生命—正如祂自己分布在各肢体之间一样。有一次我与一班中国籍的信徒在一起,他们以为基督身体的构成,既是由于许多不同的男女个人,而这个身体却又是一个,他们觉得很难领会。有一个主日,当我在主的桌子前将要擘饼的时候,我请他们在我擘开饼之前,仔细地看那个饼。等到饼传过之后,我指给他们看,虽然饼已经在他们各人的里面,但是饼仍然是一个—并不是许多个。饼是分开了,基督却没有象那个饼那样地分开了。祂在我们里面仍然是一个灵,我们大家在祂里面也是一个。

这和人天然的光景正好相反。我在亚当里有亚当的生命,它在本质上是单独的。在罪里面没有联合,没有交通,只顾自己的利益,从来不信任别人。当我继续与主同行的时候,我很快地就发现,不只我的罪和我天然的能力,需要被对付,我还有这一个个人的生命,也需要被对付。这一个生命是自满自足的,不承认自己需要身体,并且与身体联合。很可能我解决了罪和肉体的问题,但我仍然是一个牢不可破的个人主义者。我所要的圣洁、得胜和多结果子,虽然动机非常纯洁,却单是为着我个人的。这种不顾身体的态度,不能使神满足。因此祂也必须在这件事上对付我,否则,我将一直与祂的目的冲突。神不责备我是一个个人,却责备我的个人主义。神最大的问题并不是那些使祂的教会外面分裂的各宗各派,乃是我们里面这些个人主义的心。

是的,十字架必须在这里作工,时时刻刻提醒我:在基督里,我已经向亚当所传给我那老旧的独立生命死了;而在复活里,我不是只成为一个单独的基督徒,我更是祂身上的一个肢体。在这二者之间有着极大的分别。当我一看见这一点,我就会立刻放弃单独,而寻求交通。在我里面基督的生命,会被在别人里面基督的生命所吸引。我再也不能走个人的路线。因此就不再有嫉妒,不再有争竞,也不再有个人的工作;个人的利害、个人的雄心以及偏好,都将因此消失。到这时候我们所关心的不再是谁去作这一个工作,我们所关心的乃是身体的长大。

我再说,最要紧的一点,就是看见这一点;我们需要看见,基督的身体乃是另一件重大的神圣事实;需要属天的启示,使我们在灵里看见,“我们这许多人,在基督里成为一身。”只有圣灵能使我们深切地明白这件事的一切意义。当祂这样作的时候,我们的生活和工作都会有革命性的改变。

靠着祂得胜有余

当我们回顾历史的时候,常常只回溯到堕落为止。神却是从原初来看一切。在堕落之前,神已经有了一个心愿,祂这个心愿要在将来的世代中完全实现。神早已知道罪将进入,所以预备了救赎;但是在创世记二章,祂对于教会所启示的那一个大心愿里面,根本没有罪的问题。祂好象是越过了整个救赎的故事,而在将来的永远里来看教会。教会的职事和她将来的历史完全与罪无关,因为全然是出于神的。她是基督在荣耀里的身体,一点不表达堕落的人,只表达得荣耀之人子的形像。这就是满足了神的心,并达到了掌权的教会。

在以弗所五章里面,我们虽然是站在救赎的历史里,但是借着恩典,我们仍然得以从“可以献给自己,作个荣耀的教会”的这一句话里,看见神这个永远的心意。不过现在我们要注意,我们需要生命的水,和洗净的话,来预备教会(因为已经有了堕落的败坏),好在荣耀里献给基督。因为现在仍有好些缺陷需要补救,仍有创伤需要医治。但是祂说到教会是“无玷污”的,那就是罪的痕迹和受罪戕害的历史现在被遗忘了;也没有“皱纹”,就是没有衰老和年日失丧的记号,因为现在一切都已经补上了,一切都更新了;并且没有“瑕疵”—因此撒但或鬼魔,或者是人,都不能在她身上找到责备的把柄。这个应许是何等宝贵!这些话里面藏着何等的恩典呢!

这就是我们所处的时代。这个时代就要结束,撒但的权势从来没有象今天这样的猖狂。我们乃是与空中执政的、掌权的以及有能的争战(罗八38,弗六12)。他们决心抵抗并破坏神在我们里面的工作,用许多事来控告神的子民。单凭我们个人绝不是他们的对手,然而我们单独所作不到的,教会却能。罪恶、自信以及个人主义,乃是撒但用来对付在人心里神旨意的最有力的打击,但是在十字架上,神已经败坏了他们。当我们信靠祂所已经作成的—信靠“称人为义的神”,并信靠“那曾为我们死在十字架上的耶稣基督”(罗八33~34),我们就立起了一道防线,是阴间的门所不能胜过的。感谢神,我们,就是祂的教会,“靠着爱我们的主,在这一切的事上,已经得胜有余了。”(37)

共同追求: 

第十二章 十字架与魂生命

第十二章 十字架与魂生命

神在基督的十字架里,已经为我们的救赎预备了一切,但是祂不停在这里。在这十字架里,祂也使那永远的计划,稳妥到再无失败的可能。这计划就是保罗所说“历代以来隐藏在创造万物之神里的奥秘”,也就是神现在所宣告“要借着教会,使天上执政的、掌权的,现在得知神百般的智慧;这是照神从万世以前,在我们主基督耶稣里所定的旨意”(弗三9~11)。

我们已经说过,十字架的工作有两个结果,直接关系到神的目的实现在我们里面。一方面十字架释放了祂的生命,使祂借着内住的灵,得以在我们里面有所表达。另一方面,十字架使我们所说的“背十字架”成为可能。这就是我们与主合作,接受祂的死在我们里面天天作工,使新生命有路从我们身上彰显出来,“天然的人”也借此逐渐被带到顺服圣灵的正当地位上。这显然是一件事情的积极和消极两方面。同时也很显然,现在我们所摸着的问题,乃是一个为神活着的人如何往前长进。到现在为止,我们论到基督徒生活所着重的点,仅仅在于基督徒生活所必经的关头。现在我们要更具体地来看门徒的生活,尤其注意一个作神仆人的人所必须受的训练。对于作主的门徒,主耶稣曾说,“凡不背着自己十字架跟从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门徒。”(路十四27)

所以现在我们要来看天然的人与“背十字架”。要明白这一点,我们必须不怕厌烦地再回到创世记,来思想神原初要在人里面所得着的是什么,祂的目的怎样受到挫折。因为这样能使我们认识一些原则,借以重新回到神原初的目的里。

堕落的真实性质

若是我们对于神的计划稍有一点启示,我们就会常常思想“人”这一个字。我们也会象诗人那样说,“人算什么,你竟顾念他!世人算什么,你竟眷顾他!”圣经清楚地告诉我们,神在万物中所最喜悦的乃是人—一个合乎祂心意的人。

因此神造了一个人。创世记二章七节给我们看见,受造的亚当成为一个活的魂,他里面有一个灵,可以与神交通;外面有一个身体,可以与物质世界接触(新约帖前五章二十三节和希伯来四章十二节,都证实人分为灵、魂、体三部分)。亚当用他的灵接触神的属灵世界,用他的身体接触物质的自然世界。他集合神这两面的创造行为于一身,而成为一个个格,一个活在世上的实体,有自由选择的权力,也可以自己活动。从整体看来,他是一个具有自我意识,能表达自己的生物,就是“一个活的魂”。

我们前面曾经看过,受造的亚当是一个完全的人—意思是说,他是神所造的,没有不完全的地方。但是他还未长成,还有待于最后的完工。神在亚当里面所要作的事还未完全作成。摆在前面还有更多的展望,现在似乎暂时中止。神正向前移动,好完成祂造人的目的;这个目的超出人的本身,因神指望使用人来得回祂在宇宙中的主权。但是在这一点上,人怎能被神使用呢?惟有借着与神活泼联结,而与神合作。神不只要在地上得到一个血统相同的族类,并且还要这族类里面的每一分子,都有着祂的生命。这样的一个族类,将造成撒但的倾覆,并完成神一切的心愿。这才是神造人的目的。

进一步要来看,亚当在被造的时候是中立的。他虽然有一个灵,可以与神交通;但是就他自己来说,他还没有决定他的方向;他有选择的权力,如果他喜欢,他可以转向相反的一面。神对人的目标是“儿子的名分”,换句话说,就是要在人身上彰显祂的生命。那神圣的生命就是园中生命树所代表的,树上所结的果子是可以接过来吃的。如果受造而中立的亚当,自动地转向这一面,选择倚赖神,接受生命树(代表神自己的生命),神就能使祂的生命与人联结;“儿子的名分”也就实现了。相反的,如果亚当转向善恶知识树,结果就会依照自己的意思,离开神,而“自由”发展他的自己。但是这样选择就是与撒但同谋,亚当便无从达到神所定的目标了。

根本的问题:人的魂

自然我们都知道亚当所选择的途径。在两棵树之间,他向撒但屈服了,吃了善恶知识树的果子。此举就决定了他发展的方向。从那时起,他就能够运用知识;因为他“知道”了。但是—在这里我们摸着这要点—善恶知识树的果子,使头一个人,过于发展他的魂。他的情感被触动了,因为那果子悦人的眼目,使他“喜爱”;他的心思及理智力得了发展,因为那果子使他有了“智慧”;他的意志也加强了,因此,他能够决定他今后所要走的道路。那果子使他的魂扩大,并使它充分地发展。从此人不仅是一个活的魂,而且还要借着魂而活着。人不仅有一个魂,而且从那一天起,他的魂以及自由选择的独立能力,便代替了灵而作为人的生活力量。

在这里我们必须分辨两件事,因为它们的分别是非常重要的。神并不在乎—事实上祂原是这样定规的—我们有一个魂象祂所给亚当的。但是神所定意要作的,乃是要把事情纠正过来。今天人的问题并不在于人里面有一个魂,而是人借着这个魂活着。这是撒但借着引诱人堕落所带来的。他陷害人,骗人采取一条能够发展魂的途径,使人从魂里支取他的生命。

然而我们必须小心。这不是说,我们要挽回这一个难处,就得完全把我们的魂取消。你不能这样作。今天十字架真在我们里面工作,我们并不至成为迟钝、麻木和无精打采的人。不,我们仍然有一个魂,不论什么时候,我们要从神那里有所领受,魂仍旧不失为一个工具,一个功能,而向神真正地顺服。但是问题是在于,我们是否守住神所指定给魂的界限,就是神当初在园子里所指定的界限?

神现在所作的,正是管葡萄园的人修剪的工作。在我们的魂里,有一种不受约束的发展,一种不合时宜的长大,是必须抑制并对付的。神必须把这些除去。所以在我们面前,现在有两件事我们必须看见。第一件,神要把我们带到一个地步,使我们借着祂儿子的生命活着。第二件,祂在我们的心里直接作工,去掉那些因着善恶知识树的果子而有的天然资源。我们天天学习这两个功课:一面是这一位的生命上升,另一面是那个魂生命的受制和治死。这两个过程一直继续下去,因为神在我们里面所要的,乃是祂儿子长成的生命,可以彰显祂自己。为着达到这一个目的,祂把我们的魂带回到亚当的起点。所以保罗说,“因为我们这活着的人,是常为耶稣被交于死地,使耶稣的生,在我们这必死的身上显明出来。”(林后四11)

这是什么意思呢?这话的意思就是说,我若不倚赖神,自己就不行动。我不自足自恃。我绝不因为自己有能力而作一件事。即使我里面有一种生来就有的能力,我还是不用它;我不再倚赖我自己。亚当吃了善恶知识树的果子,便承继了一种作事的能力,但是这种能力正好帮了撒但的忙。当你认识主的时候,便丧失了那种作事的能力。主把它除掉了,所以你发觉不能再自己发起作什么。你必须借着另一位的生命活着;你必须从祂吸取一切。

哦,亲爱的弟兄姊妹,我想我们大家多多少少对于我们自己总有一些认识,但是我们却很少真正为我们自己战栗。有时我们可能很客气地对神说,“如果神不要,我就不能作”,其实在我们下意识的思想里,却认为即使神不叫我们去作,也不加给我们力量,我们自己还能够作得很好。许多时候,我们在祂以外就自己作事,自己思想,自己定规,用自己的能力。今天有许多基督徒都是魂过分发展的人。我们在我们自己里面长得太大了。我们已经变成大魂的人。在这种光景之下,神儿子的生命在我们里面就受到限制,祂在我们里面几乎被挤得无法行动。

天然的能力和神的工作

我们大家都有魂的能力与魄力。凡是受过主教导的人,都否认以这原则作生命的原则。他们拒绝靠着它而活;他们不让它掌权,也不让它在神的工作上作原动力。但是那些没有受过神教导的人,却倚赖着它;他们利用它;他们以为它就是惟一的能力。

对于这件事,我们要先加以一点浅显的说明。我们大部分的人几乎都曾经这样推想过:这里有一个天性很好的人,他有清楚的头脑,健全的判断力,办事能力也很强。我们在心里说,“如果这个人能够成为一个基督徒,对于教会将是何等的资产!如果他是属乎主的,对于祂的宗旨,将有何等的贡献!”

但是试想着,这个人的优良天性是从哪里来的呢?那些办事的能力和敏锐的判断力又是从哪里来的呢?显然不是从新生来的,因为他还没有重生。我们大家都知道,我们原是从肉身生的;所以我们需要重生。对于这一点,主耶稣在约翰三章六节曾这样说,“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所以凡不从新生来的,只不过是从天然生的,就都是肉身,而肉身只会把荣耀归给人,它不归荣耀于神。这句话听来刺耳,却是真的。

我们提起魂的能力或天然的力量。天然的力量到底是什么呢?简单说,凡是我所能作的,我自己所是的,我所承袭的天赋才智,就是我天然的能力。我们没有一个人没有魂的能力,所以我们需要首先认识它是什么。

我们且以人的心思为例。可能我生来就有一个敏锐的心思。在我重生之前,我已经具有这个心思,它和我是与生俱来并随之发展的。但是麻烦就出在这里。后来我悔改了,重生了,有一件深刻的工作已经成就在我的灵里,使我与万灵之父有了实际的联结。从此我的里面有了两面的光景;从一面来说,现在我已经与神联合了,这联合乃是建立在我的灵里;但是另一面,我仍然带着一些与生俱来的东西。那么我现在该怎么办呢?

天然的趋势常常是这样。从前我用我的心思研究历史、文学、诗辞、歌赋或是科学、经济以及世界问题。我用我敏锐的心思从这些研究里面获取精华。现在我的爱好改变了,因此我就把我的心思转过来用在神的事上。虽然我改变了兴趣的所在,我却没有改变我原来工作的方法。整个问题的要点就在这里。不错,我的兴趣已经全然改变了(为此真当赞美神),但是我现在仍旧利用往昔研究历史与地理的同一能力,去研究哥林多书与以弗所书。那种能力并不是出于神的;神也不会许可我那样作。许多人的难处就在于他们已经改变了他们能力的用途,却没有更换他们能力的来源。

你会发觉,在我们对神的事奉里,仍带着许多这种天然的东西。就以口才而论,有些人生来就长于发表,是天生的演说家;的确,一件事如果让他们来说,很容易使人信服。等到他们信了主,我们常常不问他们对于属灵的事的关系究竟怎样,就叫他们去站讲台,鼓励他们,用他们天然的能力去传道。我们的错误仍然在,题目是改变了,但是所用的能力却还是原有的。我们忘记了在处理属神的事上所用的能力,不是一个比较价值的问题,乃是一个来源的问题—那能力是从何处来的。我们所作的并不重要,最重要的是我们用什么能力来作。很少人会想到能力的来源,我们几乎多是思想我们所要达到的目的。我们忘了神从不为着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

下面是一个假设的例子,它可以帮助我们考验以上所论的真实性。某甲是一个很会说话的人,他可以用任何题目作动人并流利的发表,使人信服;但是在实际处理事情上,他的能力很差。在另一方面,某乙很不会说话,他不能清楚地表达他自己,常常在题目上兜圈子,说不出一个重点,然而他却是一个处理事情的能手,对于各种事务都能胜任有余。这两个人都得救了,都很热心。现在让我们想想看,假定我请他们两人在一个聚会里说话,他们也都接受了,试想事情将会怎样呢?我请求这两个人去作同样的一件事,你以为哪一个会更恳切地祷告呢?没有疑问的当然是某乙。为什么呢?因为他不会说话,在口才上他没有自己的能力可以倚靠。他会祷告说,“主啊,如果你不为着这件事给我能力,我就不能作这件事。”当然某甲也祷告,不过他的祷告可能与某乙的祷告不同,因为他在口才上有一点天然的能力,足以倚靠。

现在让我们再来假定,我不请他们在聚会中说话,而请他们负责聚会中的实际事务。试想事情又将怎样?显然必然是恰恰相反。现在是轮到某甲去切切地祷告,因为他深知他没有组织的能力。某乙当然也祷告,不过可能没有那么迫切,因为虽然他知道他需要主,但是他在事务上不会象某甲那样觉得需要主。

你看见天然的才能与属灵恩赐的分别么?凡是我们不需要祷告,不必绝对倚靠神,就能够作的事,那能力一定是出之于天然的生命,因而是可怀疑的。我们必须清楚地看见这一点。当然这并不是说,对于某一件特别的事,只有那些缺少天赋才干的,才适合于作这事。我们的要点乃是这样,不论他们有没有天然的才能,他们必须知道,凡是属于天然的,必须借着十字架被置于死地,使他们完全倚靠复活的神。我们很容易嫉妒我们的邻舍有某种显著的天赋才能,而不知道我们若拥有这种才能,而不经过十字架作工,就很容易成为障碍,使神在我们里面不能得着彰显。

我蒙恩后不久,就到乡间去传道。我受过良好的教育,并且熟识圣经,所以我认为我自己足能教导乡村里面的人。他们中间有许多是不识字的女人。但是经过几次探望之后,我发觉她们虽然不识字,然而她们对于主却有相当深切的认识。虽然我所知道的圣经她们读起来极其困难,但是她们却知道圣经里面所说的那一位。我是在肉身里有许多,而她们却是在灵里有许多。今日在基督徒中间,有多少作教师的,他们正象我当年那样地教导别人,绝大部分是靠着他们肉身所装备的能力!

有一次,我遇见一个青年弟兄—在年龄上他是青年,但是他却已经相当认识主。主带他经过许多苦难,使他认识主自己。当我和他谈话的时候,我问他说,“弟兄,主在这些日子教导你一些什么呢?”他说,“只有一件事;离了祂我什么也不能作。”我接着问他说,“你是说你什么都不能作么?”他回答说,“不,我能作许多事,事实上这正是我的难处。你知道我常常是这样的自信。我知道我能够作许多事。”于是我再问他说,“那么你说离了祂你就不能作什么,这是什么意思呢?”他回答说,“主已经让我看见,我什么都能作,然而祂曾说过,‘离了我,你们就不能作什么。’所以凡我离了祂所作的一切,全属虚无!”

我们必须作同样的评价。我并不是说,我们不能作许多的事,事实上我们能。我们能够领聚会、建会所,我们能够到地极去,设立差会,我们似乎也能够结果子;但是请记得,主说,“凡栽种的物,若不是我天父栽种的,必要拔出来。”(太十五13)神是宇宙中惟一合法的创作者(创一1)。你所计划并且发动的事,若是出自肉体,就无论你怎样恳切地祈求神来祝福,那件事绝不能进入属灵的范围。那件事可能维持多年,并且经过多方的改进,而达到更完善的地步,然而至终它仍然无法进入属灵的范围。

事情的终结,完全根据于它的源头,如果一件事的根源乃是“属肉体的”,不论经过多少“改良”,它绝不会成为属灵的。从肉身生的永远是肉身,绝对不会变成别的。凡我们认为足能自恃的那些事物,在神看来全属无有。我们必须接受神对我们的估价,看见自己的一无所有。主说,“肉体是无益的”。惟有从上面来的才是常存的。

光将这些话告诉我们,我们还不能明白这一点。神必须用祂的手指点着祂在我们身上所看见的,对我们说,“这是天然的;这一件事的源头是旧造;这一件不能常存。”若不这样作,尽管我们在原则上可能同意这个教训,但是在实际上我们还不能真的看见。我们可以同意这个教训,甚至喜欢这个教训,但是我们却从来不会真的厌恶自己。

总有一天要来到,神开了我们的眼睛。当我们面对着一件特别的事,我们象是得了启示,会这样说,“主啊,我看见了!这是不洁的,是不纯净的。”“纯净”这两个字是有福的字眼。我总是把它与圣灵相联。纯净完全出于圣灵。不纯净就是搀杂。当神开我们的眼睛,让我们看见神在祂的工作上,绝不能使用我们天然的生命的时候,我们就发觉我们无法再欣赏那个道理,而是厌恶自己里面那个不纯净;到了这时候,神就开始祂拯救的工作。下面我们就要来看,神为着拯救我们所作的准备,但是我们还得先花一点时间来看启示这件事。

神的亮光与认识

一个人如果不是全心全意地事奉主,当然他不会感觉亮光的需要。只有一个被神抓住,要与神一同往前去的人,才知道亮光是何等的需要。我们需要光,叫我们知道神的心意;分辨什么是出于灵的,什么是出于魂的;什么是神的,什么是人的;什么是真正属天的,什么不过是属地的;鉴别属灵与属肉体的事物;并且晓得我们是真的被神引领,或者不过是凭着我们的感觉或想像而行动。当我们达到一个愿意全然跟从神的境地,我们就发觉在基督徒的生活中,亮光是最需要的东西。

在我与青年弟兄姊妹的谈话中,我曾再三地遇见一些问题,就如我怎样才能知道我是随从灵而行呢?当我里面有催促的时候,怎样区别那催促是出于圣灵的,或是出于我自己的?几乎大家的问题都是这一类,自然也有一些进一步的问题。他们想回顾里面,去区别、去分析。他们这样作,只会使他们陷入更深的捆绑。这种情形对于基督徒的生活最为危险,因为自我分析是一条徒劳无益的路,永远不能达到里面的认识。

神从来没有在祂的话语里要我们自省我们里面的光景(注)。自省只会把我们带到无定、摇动与绝望的境地。自然我们必须认识自己,必须知道里面的光景。我们不要活在愚人的乐园里,全然作错了事,还不知道自己是错了;明明是刚愎自用,却以为自己是追求神的旨意。但是要知道,这种对于自己的认识,并不出于我们转向里面;也不是因着我们分析自己的感觉与动机,以及里面的故事,然后来一个宣告,到底我们是随从肉体而行呢,还是随从灵而行。

诗篇里面有好几处,在这一点上给我们很多的亮光。第一处是诗篇三十六篇九节:“在你的光中,我们必得见光。”我想这是旧约里面最好的经节之一。在这里有两个光。有“你的光”,然后当我们进入那个光中的时候,我们就“得见光”。

这两个光是不同的。我们可以这样说,第一个是客观的,第二个是主观的。第一个是属于神的光,照在我们身上;第二个是这光所给我们的认识。“在你的光中,我们必得见光。”我们会因此有一些认识;我们会清楚一些事情;我们会因这光得以看见。无论我们怎样转向里面,怎样自省,怎样反省,都不能把我们带到那个清楚的境地。只有从神来的光,才能使我们看见。

注:林前十一章二十八节、三十一节和林后十三章五节都提到省察,似乎是例外。可是前者呼召我们自己省察,是否认识主的身体,这与主的桌子有特别的关联。后者是保罗强调,我们总要自己省察有信心没有,这里是省察有否基本信心的问题,意思就是问,到底我们是否是基督徒。所以这两处圣经与我们随从灵而行或认识自己,全无关系。

我想这是很简单的。如果我们要确定我们的脸是干净的,我们要怎样作呢?是用我们的手仔细地去摸么?不!当然不。我们只要找一面镜子,带到光底下,在光里面就什么都清楚了。感觉和分析不能叫人看见。只有从神来的光,才能使人看见;光一来了,我们就无须再问一件事情是对是错,因为我们知道了。

请您再想想看,诗篇一百三十九篇二十三节是怎样说的,作诗的人说,“神啊,求你鉴察我,知道我的心思。”你知道“鉴察我”是什么意思?这里不是说我鉴察我自己。作诗的人是“求你鉴察我!”是让神来鉴察;不是我自己鉴察。这才是得亮光的方法。这当然不是说,我就可以盲目而行,丝毫不顾自己真实的光景。绝不是那样,这乃是说,不管我们的自我检讨,给我们看见了多少需要纠正的光景,这种鉴察总是非常的肤浅。我们对于自己的真正认识,并不是由于自己鉴察自己,乃是由于神来鉴察我们。

也许你要问说,在实际上到底什么叫作进入光中呢?是怎样进入的呢?我们是怎样在祂的光中见光的?作诗的人在这一点上又帮助了我们:“你的言语一解开,就发出亮光,使愚人通达。”(诗一一九130)在属灵的事上我们大家都是“愚人”,需要倚靠神使我们通达,在认识我们自己真实的天性上尤其是如此。神的话就在这里运行。希伯来四章十二、十三节的话对于这一点说得最清楚。那里说,“神的话是活泼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两刃的剑更快,甚至魂与灵,骨节与骨髓,都能刺入剖开,连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并且被造的,没有一样在祂面前不显然的;原来万物,在那与我们有关系的主眼前,都是赤露敞开的。”是的,只有神的话,就是那能刺入剖开的真理的圣经,才能解决我们的问题。神的话照明我们深处的动机,为我们分辨这些动机真实的根源,是出于魂的呢,或是出于灵。

关于这一点,我想现在我们可以从原则方面转到实际方面。我信我们有许多人是诚实地活在神面前,在主里有长进,自己也不觉得有什么大错处。然而有一天,就在这种生活的里面,主的话应验在我们的经历中:“你的言语一解开,就发出亮光。”神借着祂所使用的仆人,使我们碰到了活的话,于是祂的话就进到我们的里面。或许是当我们自己等候在神面前的时候,神借着我们已过所记得的圣经,或者是当时所读的圣经,使祂的话有力地临到我们。于是我们就看见一些已往所从来没有看见的。这时候我们蒙了光照,知道我们的错在哪里,我们就向主承认说,“主啊!我看见了,在这点上不纯净,有搀杂。这么多年来我活在错误之中,我竟然一无所知;哦,我是何等的瞎眼!”光一进来,我们便得以见光。神的光把我们带到显示我们自己光景的光里,每一次我们对于自己有所认识,总是照着这一个原则。

这并非说,总是借着圣经。我们知道有一些圣徒实在认识神。当我们和他们一同祷告,或是谈话的时候,神的光就从他们反射出来,使我们看见我们从来所没有看见的。我曾遇见一位姊妹,现在她已经到主那里去了。这一位姊妹实在是一个“发亮”的基督徒。我只要一走进她的房间,我立刻感觉神在那里。那时我年纪轻,才得救两年,我有许多计划,许多美丽的思想,许多动人的策划,等着神来批准。我有千百件事,若一旦实现,一定好得无比。我带着这些到她那里去,想用这些事情来说服她;我要告诉她,这一件那一件都是该作的。

在我还没有开口说明我的计划之前,她只说了几句极普通的话;哦,光出来了!使我深感羞愧。我的“作为”,竟是如此的天然,充满了人的成分。光一进来,事情就发生了。我被带到一个地步,只得向主说,“主啊,我的心思只注意肉体的活动。但是这里有一个人,她完全不想这些。”她只有一个动机,一个想望,就是为着神。在她的圣经首页,她写着这样的话:“主啊,为我自己我什么都不要。”是的,她只为神活着。无论什么时候,一个人这样活着,你会发觉他是浸透在光中,那光也照亮别人。这才是真实的见证。

光有个律:它照明接受它的地方。接受是惟一的条件。我们可以把它关在我们以外;除此之外,它不怕别的。如果我们把我们自己向神打开,祂就要给我们看见。难处就在我们常常把我们的心关起来,自夸很对。我们的失败不仅是由于我们错了,更是由于我们错了而不自知。错可能是天然能力的问题,不知道错,就是缺少光的问题。你能看见一些人里面的天然能力,但是他们自己却看不见。哦!我们需要向神真诚谦卑地把自己打开!惟有那些打开的人才能看见。神是光,一个活在神光中的人绝不会不明亮的。让我们和作诗的人一同说,“求你发出你的亮光和真实,好引导我。”(诗四三3)

我们要赞美神,今天基督徒比已往更注意罪的问题。在许多地方,基督徒的眼睛被开启,看见胜过一件一件的罪,在基督徒的生活上,是非常重要的。因此许多人更加亲近主,寻求释放和得胜。任何向着神而去的举动,任何回到真实圣洁里的行动,都值得我们赞美主。但是这些还不够。我们不能仅仅摸着人的罪,我们还必须摸着人的生命。人的个格和魂的能力,才是问题的中心。把罪看作是一切的问题,仍然是浮面的看法。如果你只关心罪的问题,圣洁就属于外面的,仍然是肤浅的。你还没有摸着恶的根源。

亚当并非因为杀人将罪带进世界。杀人的事后来才发生。亚当拣选了一条让他的魂发展的道路,使他可以离开神而自己生活,这样就把罪带进了世界。因此神要得着的族类,就是那使祂的荣耀得到称赞,使祂在宇宙中的目的得以完成的族类,必定是一班倚赖祂的百姓,他们的生命和气息都在于神,神是他们的“生命树”。

我自己越过越感觉需要的,以及我感觉所有神的儿女应该要向神寻求的,就是对我们的自己该有一个真实的认识。我再说,我并不是说我们要一直察看我们的里面,并且自问:“这是魂呢,还是灵呢?”这样作毫无益处,只能陷我们于黑暗。圣经告诉我们,圣徒被带到认识自己的境地,总是借着神的光,而那光就是神自己。以赛亚、以西结、但以理、彼得、保罗、约翰,他们都是因着主自己光照他们,使他们认识了自己。神的光一照耀,便带进启示和定罪(赛六5,结一28,但十8,路二二61~62,徒九3~5,启一17)。

除非神的光临到我们,我们永远不会知道罪是何等的可恨,我们的自己是何等的可恨。我不是说感觉,我乃是说主借着祂的话在我们里面启示了罪和己。这绝不是单凭教训所能作到的。

基督是我们的光。祂是活的话,当我们读圣经的时候,祂里面的生命便带来启示。“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约一4)。这种光照不一定是忽然临到我们,可能是渐渐地加深,越过越清楚,越过越彻底,直到我们在神的光中看见自己,而我们所有的自信全都消失。因为光是世界上最单纯的东西。它有洁净的功用,它有消毒的功能。它杀死那些不该存在的东西。在它的照耀之下:“骨节与骨髓都能刺入剖开”这句话,对于我们成为一个事实,不再仅仅是一个教训。当我们认识人性的败坏,我们自己的可恨,和我们那不受约束的魂生命和能力如何危害神的工作的时候,我们就会战兢恐惧。我们从来没有象现在这样看见,如果神要使用我们,我们需要神何等厉害的对付。同时我们也知道,离了祂,我们这些作神仆人的人就全然完了。

但是在这里,十字架在它最广的意义上,会再来帮助我们。我们现在要来看十字架工作的另一方面,它怎样对付人魂的问题。因为只有当我们彻底地明白十字架,我们才能够进入那个倚靠神的地位,就是主耶稣自愿站的那个地位,祂说,“我凭着自己不能作什么;我怎么听见,就怎么审判;我的审判也是公平的;因为我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那差我来者的意思。”(约五30)

共同追求: 

第十三章 长进的途径—背十字架

第十三章 长进的途径—背十字架

在前一章里面,我们曾几次摸到事奉神的事。在我们来看神为着解决人的魂生命所产生的问题,所作的准备之前,如果先看一看,什么是支配一切事奉的原则,会更有帮助。神已经立下了清楚的原则,支配我们为祂所作的工,这些是凡想要事奉祂的人所不可违背的。我们知道,救恩的根基是主死而复活的这一个事实;事奉的条件也是这样。主死而复活的事实如何是我们蒙神悦纳的根据,照样死而复活的原则也是我们为祂活着并事奉祂的根基。

一切真职事的根基

我们如果不认识死的原则和复活的原则,就不能作神真正的仆人。连主耶稣自己也是在这根基上事奉。马太三章给我们看见,当我们的主开始祂公开的职事之前,祂先去受浸。祂并不是因为有什么罪,或是有什么需要洁净的地方,所以去受浸。不,我们都知道受浸是说明死和复活的事实。主必须站在这一个根基上,然后祂的职事才开始。主借着受浸,甘愿站在死而复活的根基上,圣灵就降在祂的身上,于是祂就开始事奉。

这对我们有什么教训呢?我们知道主是一个无罪的人,除祂之外,从未有一个行走在这地上的人是不知道罪的。祂既是一个人,就与祂的父有分别的个格。当我们摸到主的这一点的时候,我们必须十分谨慎;我们都记得祂说,“我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那差我来者的意思。”(约五30)这话是什么意思呢?明显这不是说,主没有祂自己的意思。正如祂自己的话所表明的,祂有自己的意思。因为祂是人子,所以祂有自己的意思。但是祂不照自己的意思去作,祂要照父的意思作。要点就在这里。祂里面与父所分别的,就是祂有属人的魂。当祂“成为人的样式”的时候,祂就取了一个魂。主是一个完全的人,祂有魂,当然也有身体,正如你我都有魂和身体一样。因此祂也能凭魂作事—就是凭祂自己作事。

我们都记得,当主开始祂公开的职事之前,祂一受了浸,撒但立刻就来试探祂。撒但试探祂,叫祂把石头变成饼,好满足祂不可缺少的需要;叫祂在圣殿里显出神迹,使人立即尊敬祂的职事;叫祂立刻自取原先指定由祂掌握的世界王权。你会觉得希奇,为什么撒但试探祂,要祂作这些奇怪的事?你也许以为,撒但不如更彻底地引诱祂去犯罪。但是撒但知道得更清楚,他不这样试探。他只说,“你若是神的儿子,可以吩咐这些石头变成食物。”(太四3)这是什么意思?这话的意思就是:“如果你是神的儿子,你可以作一点事来证明一下。这是一个考验。你说你是神的儿子,难免有人要问说,你这样自称到底是不是真的。为什么你现在不出来证明,把事情作一个最终的解决呢?”

撒但整个的诡计就是要主为祂自己作事,换句话说,就是凭魂作事。而主耶稣所采取的立场,乃是绝对不这样作。在亚当里,人离开了神凭自己作事;那就是发生在伊甸园里的悲剧。如今在同样的情势之下,人子采取另一个立场。后来祂说明这是祂基本的生活原则:“子出于自己不能作什么。”(约五19,原文)—(我很喜欢希腊文里这句话的说法)对魂生命的绝对否认,支配了祂一切的职事。

所以我们能有把握地说,主在十字架上实际钉死之前,纵然髑髅地的事迹还摆在前面,但祂在地上所作的一切工作,已经就是以死和复活的原则为根基。祂所作的每一件事,都是根据那个原则。那么我们要问说,如果人子为着作工必须经过死而复活(在预表上和在原则上),难道我们能例外么?凡不知道让这一个原则运行在他生命中的人,绝不能事奉祂,这是毫无疑问的。

当主离开门徒的时候,祂把这一点对他们说得非常清楚。祂从死里复活之后,吩咐他们不要离开耶路撒冷,直等到圣灵降在他们身上(徒一4~8)。什么是圣灵的能力—就是祂所说“从上头来的能力”(路二四49)呢?圣灵的能力不是别的,圣灵的能力就是祂的死、祂的复活和祂的升天的效力。换句话说,圣灵是一个器皿,里面装着主的死、主的复活和主的升天的一切价值,为要把这些带给我们。所以祂里面就包含着那些事的一切价值,并且把它们传递给人。这就是为什么在主被荣耀之前,圣灵不能赐给人的缘故。乃是当主得了荣耀,圣灵才能临到人,让他们能作见证。因为若没有基督的死和复活的价值,这样的见证是不可能有的。

在旧约里面,我们也能找到同样的事。我愿意提出一段很熟的圣经,那就是民数记十七章。在那里我们看见,以色列人对于亚伦的职事起了争论。亚伦是否真是神所拣选的,以色列人有了问题。他们怀疑说,“亚伦到底是不是神所立的,我们不知道!”因此神就来证明谁是祂的仆人,谁不是。神怎样作呢?祂吩咐以色列人每支派取一根杖,共十二根杖,放在至圣所里面,见证的柜前面,那些杖要在那里放一个晚上。第二天早上,主借着那根发了芽,开了花,结了果的亚伦的杖,指出亚伦是祂所拣选的仆人。

我信大家都知道这件事的意义。发芽的杖是说到复活。死而复活乃是神所承认的职事的标记。没有这一个,就什么也没有。亚伦的杖发芽,证明他是站在一个真实的根基上。神只承认那些经过死而进入复活的人,作为事奉祂的仆人。

我们已经看过,主的死在不同方面的运行,以及不同方面的功效。我们知道祂的死如何使我们的罪得了赦免。我们都知道,我们的罪得着赦免,是根据祂的宝血。因为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然后我们进一步地在罗马六章里面,看见祂的死如何解决了罪的权势。因为知道我们的旧人已经和祂同钉十字架,使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去服事罪。我们赞美主,祂的死在这一方面也使我们蒙了拯救。再往前去,在我们身上又发生了自我意志的问题,因此很明显地需要奉献。于是我们又发觉死在我们里面运行,使我们愿意放弃我们的意志,而顺服主。到这时候,我们就摸着了构成我们职事的出发点,但是这个还没有摸着问题的中心。因为虽然到了这里,我们可能仍然缺少对于魂的认识。

罗马七章给我们看见了另一面,那是关乎生活上的成圣问题—个人在实际生活上的成圣。那里给我们看见一个真实属神的人,想要在公义上讨神的喜悦,因而落到律法之下,律法显出了他的本相。他想凭着他肉体的能力,得到神的喜欢。十字架必须把他带到一个地步,使他承认说,“我办不到。凭我的能力我不能满足神;我惟有信靠圣灵在我里面,使我能满足神。”我信我们有些人曾经经过许多痛苦,才学了这个功课,也发现主的死在这一面作工的价值。

请你注意,罗马七章里面所说那与生活上圣洁有关的“肉体”,和凭魂生命的天然能力事奉神,仍然有很大的分别。就算我们知道了上面所说的这些,并且也有经历,但是我们如果不在这一面经历主的死,我们仍然不能在事奉上对祂有真正的用处。如果我们的里面缺少这一步,即使我们有了以上所说的那些经历,当祂要来使用我们的时候,对于祂仍属不稳当。哦,有多少主的仆人真是被祂使用的呢!正如俗语所说的:他们砌了十二 的墙,却拆了十五 。从一面来看,我们是被主使用了,但是同时我们却又拆毁了我们自己的工作,甚至还破坏了别人的工作,因为在某些方面,还没有经过十字架的对付。

所以我们现在必须来看,主怎样对付我们的魂,然后要更仔细地来看,这一件事怎样摸着我们对于祂的事奉的问题。

十字架的主观经历

现在我们必须把四处福音书里面的经节摆在我们眼前,那就是:马太十章三十四至三十九节,马可八章三十二至三十五节,路加十七章三十二至三十四节,约翰十二章二十四至二十六节。这四处经节有一些相同的地方。在每一处里面,主都对我们说到魂的活动,而在每一处里面,主是摸着魂生命的不同方面,或者说不同的表现。在这几处圣经里面,主说得非常明白,人的魂能用一个方法来对付,也惟有这一个方法能对付,那就是我们天天背起十字架来跟从祂。

正如我们上面所看过的,这里所注意的魂生命或天然生命,比我们所看见有关旧人或肉体的那几节圣经更进一步。我们必须清楚知道,关于我们的旧人,神所着重的乃是祂已经一次而永远地把我们和基督在十字架上钉死了。加拉太书里面,我们看见使徒曾三次说到钉十字架是一件已经完成的事。罗马六章六节的话也很清楚,那里说,“知道我们的旧人,和祂同钉十字架”,原文所用的动词是过去式的,如果我们把它这样直译:“我们的旧人已经最终并永远地钉了十字架”,那就更有意义。这是一件已成的事实,需要神的启示才能了解,然后借着信心来取用。

但是十字架还有它的另一面,那就是“天天背十字架”这句话所指的一面。现在我们就是要来看这一点。十字架曾经背负我,现在我必须来背它;而这个十字架乃是一件里面的事,那就是我们所说“十字架的主观经历”。这经历是天天的,是一步一步地跟从祂。这就是摆在我们面前,和我们的魂有关的一件事。我们要注意,这里所着重的,与对付旧人不很相同。这里没有说魂的本身钉十字架,圣经没有说,十字架把我们的天赋和才能,以及我们的个格与个性完全除掉了。如果是这样,那么希伯来十章三十九节所说的,我们“乃是有信心以致魂得救的人”(参彼前一9,路二一19),就很难应用在我们身上了。不,我们并没有这样丧失我们的魂,因为这样丧失,会叫我们完全失丧个人的存在。魂和它天然的才能仍然存在,但是十字架被加上,把那些天然的才能置于死地—使它们带着死的印记—然后照着神所喜悦的,在复活里把它们赐还我们。

保罗在腓立比三章十节所说的话,正是这个意思,他吐露他的愿望说,“使我认识基督,晓得祂复活的大能,并且晓得和祂一同受苦,效法祂的死。”死的印记不断地放在魂的上面,把魂带到一个地步,使它一直附属于圣灵,而不再独立逞能。惟有十字架的工作,才能使一个象保罗那样有才干的人(正如他在腓立比三章里头所略略提起的),绝对不信靠他天然的能力。所以以后他能写信给哥林多人说,“我曾定了主意,在你们中间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耶稣基督,并祂钉十字架。我在你们那里,又软弱,又惧怕,又甚战兢。我说的话讲的道,不是用智慧委婉的言语,乃是用圣灵和大能的明证;叫你们的信不在乎人的智慧,只在乎神的大能。”(林前二2~5)

魂是情感的大本营,我们的决定和行动几乎都受情感的影响!虽然情感的本身并非邪恶,但是要记得,它会使我们以天然的爱情来对待某一个人,结果就使我们整个的行动受到错误的影响。所以在我们所读的第一处经节里面,主不得不说,“爱父母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爱儿女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不背着他的十字架跟从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门徒。”(太十37~38)要知道,背着十字架跟从主,是祂给我们的正常和惟一的路。接着立刻就是“得着魂的,将要失丧魂;为我失丧魂的,将要得着魂”(39,另译)。

有一个隐藏的危险,就是情感的微妙行动,要转移我们离开神的道路;而那关键就在魂里面。十字架必须对付这个。我必须照着主所说的失丧我的魂,这也就是我们试着解释的。

我们中间有些人很明白失丧魂的意义。我们不再满足它的愿望;我们不能向它屈服;我们不来讨它喜悦:那就是失丧魂。当我们拒绝魂所要求的时候,我们不免经过一种痛苦的过程。多少时候我们必须承认,并非什么明显的罪,阻挡我们跟主到底。我们乃是被一些秘密的爱,一些天然的情感,移转了我们的道路。是的,感情在我们的生活上占极大的地位,因此十字架必须进来作它的工作。

让我们参考马可八章。我认为这是一段最重要的经文。在该撒利亚腓立比,我们的主刚教训门徒说,祂要被犹太人的长老杀死,彼得凭着他那股爱主的热忱,前来责备祂,对祂说,“主啊,不要这样作;要爱惜你自己;这事绝不临到你的身上!”他因着爱主的缘故,才劝主保重自己;然而主斥责彼得,如同斥责撒但一样,因为他体贴人的意思,不体贴神的意思。于是祂再一次对所有在场的人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因为凡要救自己魂的,必丧掉魂;凡为我和我的福音丧掉魂的,必救了魂。”(可八34~35,另译)

整个问题的焦点,又集中在魂上面,而这里特别是指魂那保存自己的心理说的。魂极微妙地在那里工作,它仿佛说,“只要容我生存,我愿作任何事;无论怎样,我总要存活!”魂几乎在那里求救:“上十字架,并且被钉死?哦,这实在是太多了!要怜恤你自己,要爱惜自己!你真是说,你要反对自己,而与神同行么?”我们中间有人很知道,若要与神一同往前去,好多时候我们必须不顾魂的声音,不管是出于自己的魂或是出于别人的魂,而让十字架进来静止那求自存的呼声。

我惧怕神的旨意么?我曾经提起那位影响我极深的圣徒,许多次她问我这个问题:“你喜爱神的旨意么?”这是一个极大的问题。她不是问说,“你遵行神的旨意么?”她总是问:“你喜爱神的旨意么?”这个问题比其他问题摸得更深。我记得有一次她在某一件事上与主起了争执。她知道主要什么,在她的心中,她也实在要这个,但是这件事太难了。我听见她这样祷告说,“主啊,我承认不喜爱这件事,但是请你不要向我屈服。主啊,请你稍等—我会向你屈服的。”她不愿意主向她屈服,而减少祂向她的要求。她什么都不要,只要讨主喜悦。

多少次我们需要来到一个地步,愿意让那些我们所认为美好和宝贝的东西去—是的,甚至可能是完全属于神的东西—好叫祂的旨意得以完成。彼得虽然关心他的主,但是他受那天然的爱所指使。我们会感觉彼得爱主的心真大,甚至使他胆敢责备主。惟有坚强的爱才令人这样尝试。话虽如此,我们却知道,你里面的灵若是单纯,没有魂的搀杂,你不会落到彼得的错误里去。你会认清神的旨意,你要发觉这个才是你心所专爱的。你不再为着肉体流一滴同情的眼泪。是的,十字架摸得很深,这里我们再一次看见,它怎样彻底对付了魂。

主耶稣在路加十七章里面又对付了魂的事,这个特别与祂的再来发生关系。祂以“罗得出所多玛的那日”来比较“人子显现的日子”(29~30)。稍后祂又用重复的话说到被提的事:“要取去一个,撇下一个。”(34~35)在这二者之间,主说了这些奇妙的话:“当那日,人在房上,器具在屋里,不要下来拿;人在田里,也不要回家。你们要回想罗得的妻子。”(31~32)为什么要回想罗得的妻子?因为“凡想要保全魂的,必丧掉魂;凡丧掉魂的,必救活魂”(33,另译)。

假若我是不错的话,这段新约的经文是告诉我们,我们对于被提呼召的反应。我们可能想,当人子来到的时候,我们都要自动被提,因为我们岂不在林前十五章五十一、五十二节读到:“我们不是都要睡觉,乃是都要改变,就在一霎时,眨眼之间,号筒末次吹响的时候……”么?无论我们怎样调和这两段经文,路加福音里那段至少叫我们停下来想一想;因为这里相当注重一个取去,一个撇下。这是关于我们反应呼召我们去的事。就是根据这个,主给我们一个最紧急的劝告,要我们预备好(参太二四42)。

此中必有原因。很明显这个呼召不会在我们里面产生最后一分钟神奇的改变,完全不顾我们过去与主的关系,而给我们一个刷新。不,在那时候,我们要发现什么是我们心中的真正财宝。如果财宝是主自己,我们就不会回头看。回头看要决定一切。我们何等容易爱慕神的恩赐,过于爱慕神的自己!我应当加上一句话,甚至爱慕神的工作,过于爱慕神自己!

让我举一个例来说明。我现在正在写一本书。我已经写了八章,还要写九章,为这件事我在主面前非常挂心。如果主呼召我说,“你上到这里来”,而我的反应却是:“那么我的书怎么办呢?”我想主的回答必定是:“好吧,你就留在地上写你的书吧!”我们在屋里所作的那些宝贝事情,就能把我们绑住,并且牢牢地把我们钉在地上。

这完全是一个凭魂活着,或者凭灵活着的问题。在路加这一段经文里面,我们已经指出魂生命如何从事于地上的事—请注意,我们并不说邪恶的事。主只提到嫁娶、耕种、吃喝、买卖—这些都是合法的活动,并没有什么根本的错误。但是要记得,只要一旦你被这些事所霸占,你的心倾向它们,那就够把你锁在地上。要脱离这危险,惟有借着失丧你的魂。彼得在提比哩亚海边,一认出向他们显现的乃是复活的主,他的行动是一个很好的说明。他虽然也和其他的门徒一样,回去重操旧业,但是他现在没有想到船,甚至借着神迹所装满的那网鱼也没有想到。当他一听见约翰对他说“是主”的时候,彼得就跳在海里。

这就是真的脱离。问题就在于到底我们的心在哪里?十字架必须在我们里面作真正属灵脱离的工作,使我们脱离主自己以外的任何人事物。

就是到了这里,我们所对付魂的活动,还不过是外表的各方面。就如魂放纵它的情感,魂凭自己处理事情,以及魂被这世界上的事情占有。这些仍然不过是小事情,我们还没有摸着事情真实的中心;还有一些更深的事,现在我要试着来说它。

十字架与结果

让我们再读约翰十二章二十四至二十五节:“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一粒麦子不落在地里死了,仍旧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结出许多子粒来。爱惜自己魂的,就失丧魂;在这世上恨恶自己魂的,就要保守魂到永生。”(原文)

在这里我们看见,我们所说十字架里面的工作—使我们丧失魂—和主耶稣是一粒麦子那一面的死相联。那里说到主死的目的,就是为着丰收。主的死所展望的目标,就是结果。有一粒麦子里面有生命,但是它只不过是一粒。它有能力把它的生命分给别人,但是要将生命分送出去,它必须先落在地里死掉。

我们知道主耶稣所拣选的道路。正如我们在前面所看过的,祂死了,祂的生命在许多人里面显现出来。独生子死了,结果祂就成为“众子”中的长子。祂舍弃了祂的生命,使我们能够得着生命。我们被呼召来有分于祂这一面的死。这里清楚说出了同形于祂的死的价值,那就是我们失丧了天然的生命,我们的魂,使我们可以成为生命的分给者,和别人一同分享在我们里面神的新生命。这是职事的秘诀,是向神真正结果子的途径。正如保罗说,“我们这活着的人,是常为耶稣被交于死地,使耶稣的生,在我们这必死的身上显明出来。这样看来,死是在我们身上发动,生却在你们身上发动。”(林后四11~12)

现在我们要来到我们的要点了。如果我们已经接受基督,我们里面就有新生命。我们大家都得着了这财宝,就是在瓦器里的宝贝。我们要赞美主,祂的生命实在是在我们的里面。但是为什么这生命彰显得这样少呢?为什么“仍旧是一粒”呢?为什么这生命不满溢出来,分给别人呢?甚至在我们自己的生活中,这生命也显不大出来呢?这一个有生命而显不出生命的原因,就在于这生命被我们的魂所包围,魂限制了这生命(正如麦粒被壳所包围一样),以致这生命找不到出路。我们活在魂里面,用我们天然能力来工作,来事奉;我们不是从神那里吸取能力。就是这个魂妨碍了生命的生长。所以要丧失魂,因为惟有这样我们才能达到丰满。

黑夜与复活的早晨

我们再回头来看发芽的杖,那杖被带到至圣所里过了一夜—在那一个黑夜里什么也看不见—然后到了早晨,它发芽了。这件事清楚地说出死和复活,失丧生命和得着生命;在这里你也看见了职事的证明。现在我们要问说,这一点在实行上是怎样的呢?我怎样知道神是用这个方法在对付我呢?

首先我们必须清楚一件事:魂和它天然的能力和才智,要继续随着我们,一直到我们离世的日子。所以当我们还活着的时候,就需要十字架在我们里面不止息地作工,天天在我们里面挖,深深地挖这个天然的泉源。我们一生事奉的条件,就在于主所说的这句话:“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可八34)我们永远不能越过这一点。凡是躲避十字架的人,主说他“不配作我的门徒”(太十38),“也不能作我的门徒”(路十四27)。为着要丧失魂而让灵上升,我们必须以死和复活为我们生活中不变的原则。

但是在这里也有一道紧要的关口,过了这道关,我们整个生活和对神的事奉,就都会随之改变。这是一个窄门,我们由此可以进入一条完全新的道路。雅各在毗努伊勒就遇见这样的一个关。在雅各里面“天然的人”,想要事奉神而达到神的目的。雅各很清楚地知道,神曾经说过:“将来大的要服事小的”,但是他想以他自己的聪明和才智来达到那个目的。神不得不夺去雅各的天然力量,祂就摸雅各的大腿窝,使他瘸了。雅各虽然还继续行走,但是他却始终瘸了。他的改名说出他是一个不同的雅各了。他仍然有脚,他也能够用他的脚,但是力量已经被“摸”了,从此他只能带着受伤的腿跛行,并且他的伤再也没有复原。

神必须把我们带到一个地步—我无法告诉你神怎样带,但是神一定会带—借着痛苦和黑暗的经历,我们天然的能力被祂摸了一把,被基本削弱,以致我们不敢再信靠自己。祂不得不这样厉害地对付有的人,带我们经过艰难痛苦的道路,使我们达到这个境地。到了末了,我们不再“喜欢”作基督徒的工作,甚至怕奉主的名作事。但是就在这时候,祂能够开始使用我们。

我能够告诉你们一件事。我得救一年之后,我就很爱传道。我无法缄默不说话。我里面好象有什么东西在推我促我进前去,使我不得不作下去。传道成了我的命。主可能很宽宏地,让你这样继续一段相当长的时间—不但如此,甚至还有相当的祝福—直到有一天,那个驱使你前进的天然能力被摸了,从那时起,你不再因为你要作那件事而去作,你只因主要你作而去作。在你有这样的经历之前,你是为着从那样事奉神里所得到的满足而事奉;有时候,主要你去作一件祂所要你作的事,却叫你不动。你凭天然的生命活着,这生命反复无常,乃是你气质的奴隶。当你的情感指向神的路,你就全速前进;什么时候你的情感另有所指,你就动都不愿意动,即使责任所在还是不愿意动。你在主的手里不够柔顺。因此祂不得不削弱你里面偏爱的力量,爱这个恶那个的力量,直等到你作一件事是因为祂要你作,而不是因为你喜欢作。你可能喜欢那件事,也可能不喜欢那件事,但是你照样去作。并不是因为你能从传道,或是为神作什么工里得到某种满足,你才去作。不,现在你作,是因为这是神的旨意,你不再计较它是否给你一种感觉上的快乐。你在遵行祂的旨意上所经历的真正快乐,比你那容易改变的情感,不知道要深多少。

神要把你带到一个地步,祂只要一表示祂的愿望,你就立刻反应,这是仆人的灵(诗四十7~8),但是没有一个人生来就有这样的灵。只有当我们的魂,就是我们天然的能力、意志和情感的大本营,被十字架摸过后,我们才会有这种灵。祂所寻求,所要放在我们里面的,就是这一个仆人的灵。有的人也许要经过长久痛苦的过程才得到,有的人也许一击就得到了;无论如何神有祂的方法,我们不可忽视神所使用的方法。

每一个神真实的仆人,总得有一个时候经历这种“失能”,从此他永远不能恢复;他永远不能再象从前一样。这一点必须在你里面被建立,使你今后会真的怕你自己。你不敢出于你自己作任何的事情,因为你知道,如果你凭自己而行,你会象雅各那样招致一种主宰的对付;你也知道,如果你照着魂的冲动而行事,你的心在主面前将要受何等的痛苦。对于那位爱的神所加在你身上管教的手,你已经知道了一点,祂是“待你们如同待儿子”的神(来十二7)。圣灵就在你的灵里向你见证这一个关系,也见证“如果我们和祂一同受苦”(罗八16~17),我们必要得着基业和荣耀。你对于这一位万灵之父的反应,就是称祂作“阿爸,父”(15)。

但是当这件事真在你里面建立起来的时候,你已经进入一个新的境地,我们称它为“复活的境地”。死亡的原则可能在你天然的生命里造出一个危机,但是此后你便发觉神把你释放到复活的里面。你发现你所丧失的,又再得回来—虽然和以前不再一样。生命的原则现在在你里面运行—使你有权能、有力量、有生气、有生命。今后凡你所失丧的,都会带回给你,不过现在都在管治之下。

让我把这一点再说得清楚些。如果我们要作属灵的人,我们用不着切断我们的手或脚;我们仍然可以有我们的身体。同样我们也可以有我们的魂,并且可以尽量使用它的各部分;但是现在魂不再是我们生命的源头。我们不再活在它里面,不再向它支取,也不再凭它活着;纵然我们仍旧使用它。当我们以身体为生命的时候,我们活着就象禽兽一样。当我们以魂为生命的时候,我们活着就象叛徒,象从神那里逃亡的人一样—虽然我们有才干,也受教育,但是却和神的生命隔绝。然而当我们活在灵里面,并且借着灵活着的时候,我们虽然仍旧使用魂的各部分,正如我们使用我们身体的各部分一样,但是它们现在是灵的仆人;到了这个地步,我们才能够真正被神使用。

但是就是这个黑夜,常常成为许多人的难处!在我已过的日子中,曾有一次主在祂的恩典里,把我放在一边,有好几个月之久,在属灵方面,我进入完全的黑暗。我好象被祂离弃了—几乎什么都停顿了,似乎一切都到了尽头。然后祂逐渐地使我恢复所失去的。我们往往自己把所失去的拿回来,以为这样是帮助神;但是要记得,必须在至圣所里经过一个长夜—整夜在黑暗里。焦急是无用的,祂知道祂所作的是什么。

我们都巴不得在一个钟头之内,就把死和复活都经历了。我们不敢想像,神要把我们放在一边,经过这么长久的时间;我们也不能等待。我无法告诉你,到底祂要用多长的时间,但是在原则上,我想我可以有把握地说,祂总要把你留在那里有一定的时期。在这段时期里,似乎什么进展都没有,你所珍贵的那些东西,都脱离了你的掌握。你面对着一堵没有门的墙。别人好象都蒙主使用,都有主的祝福,而你却被漏掉,失去了一切。一切都在黑暗中。但是要记得,只有一夜。虽然是一个整夜,但是只有一夜。经过黑夜后你会发现,你以为失去的那些,都在荣耀的复活里归还给你。你无法测量,在复活里所得着的,和那些旧有的是何等的不同。

有一天,我和一位青年弟兄一同吃晚饭,主曾在天然能力的这个问题上对他说过话。他对我说,“你若知道你已经被主遇着,被祂彻底地摸过,以致你失去天然的能力,那实在是一件有福的事。”那天在饭桌上摆着一碟饼干,我拿起一块来,把它擘为两半,好象要吃它一样。然后我又小心地把两半合在一起,我说,“这块饼干看起来没有什么两样,但是它不一样了,是不是呢?什么时候你的背脊骨一被打断,此后神只要轻轻地一摸,你必定顺服。”

这就是它所包含的意义。神知道祂要在凡属于祂的人身上作什么。我们每一方面的需要,祂都在十字架上为我们解决了,好使祂儿子的荣耀,得以在众子里面彰显出来。我相信那些走过这条路的门徒,都能从心里响应使徒保罗所说的:“我在祂儿子福音上,用心灵所事奉的神”(罗一9)这一句话。他们已经象他那样学到了这种职事的秘诀:“我们这以神的灵敬拜,在基督耶稣里夸口,不靠着肉体。”(腓三3)

很少有人能在生活上比保罗更积极。他在罗马书里说,“甚至我从耶路撒冷,直转到以利哩古,到处传了基督的福音。”(十五19)他现在准备继续到罗马去(一10),然后,如果可能,再到西班牙去(十五24、28)。但是在这一个包括整个地中海世界的事奉中,他的心只放在一个目的上,就是高举那位成全一切的。“所以论到神的事,我在基督耶稣里有可夸的。除了基督借我作的那些事,我什么都不敢提;只提祂借我言语作为,用神迹奇事的能力,并圣灵的能力,使外邦人顺服。”(17~18)这是属灵的事奉。

愿神使我们每一个人都象他那样,真正作一个“耶稣基督的奴仆”。

共同追求: 

第十四章 福音的目的

第十四章 福音的目的

为我们最后的一章,我们要用福音书里面的一件事作为出发点,那件事是在十字架的影下发生的;它不只是历史性的,也是预言性的。

“耶稣在伯大尼长大麻风的西门家里坐席的时候,有一个女人,拿着一玉瓶至贵的真哪哒香膏来,打破玉瓶,把膏浇在耶稣的头上。……耶稣说,……我实在告诉你们,普天之下,无论在什么地方传这福音,也要述说这女人所作的以为记念。”(可十四3、6、9)

这样,主规定了,马利亚用至贵的香膏膏祂的故事,必须与福音同传。马利亚所作的总要伴同着主所作的。这是主自己说的,那么主在这件事上要我们明白什么呢?

我想我们都很知道马利亚膏主的故事,约翰十二章很详细告诉我们,这一件事发生在她的兄弟复活不久。我们能推想,她们的家并不是一个富有之家,她们姊妹俩必须自己操作家事,因为圣经告诉我们,在那一次的筵席上,“马大伺候”(2,参路十40)。无疑的,她们对每一分钱都看得很紧。但是两姊妹中的一个,就是马利亚,竟然把她所珍藏的玉瓶,和值三十多两银子的真哪哒香膏,完全花费在主的身上。照人的推理,这样作实在是太过了,她给主的,过于主所当得的。因此犹大就领头,其他门徒也都附和,一致埋怨马利亚,认为这种行动是枉费的。

枉 费

“有几个人心中很不喜悦,说,何用这样枉费香膏呢?这香膏可以卖三十多两银子周济穷人;他们就向那女人生气。”(可十四4~5)我相信主要我们最后一同来思想“枉费”这两个字所含有的意义。

什么是枉费呢?枉费的意思就是给得太多了,超过了必需的。如果一个先令就够了,而你给一镑,那就是枉费。如果二两就可以,你给了一斤,那是枉费。如果一件事三天就够把它作好,你却花了五天或一个礼拜,那是枉费。枉费的意思就是说,你为了一件太小的事,付出了太大的代价。如果一个人受了众人认为他所不配受的,那就是枉费。

但是要记得,主说,无论在什么地方传福音,也得传我们现在所说的这一件事。为什么呢?因为主要福音传到产生类似马利亚所作的事,那就是说,人应当来到祂那里,把他们自己枉费在祂的身上。这就是主所寻求的结果。

我们对于这一个枉费在主身上的问题,必须从两个角度来看:一个是犹大的角度(约十二4~6),一个是其他门徒的角度(太二六8~9);目前我们并起来看。

十二个门徒都认为那是枉费的。犹大从来没有称耶稣为“主”,对于他当然任何倒在主身上的东西都是枉费。不只香膏是枉费,甚至水也是枉费。在这里犹大代表这个世界。在世人的眼中看来,事奉主,并且为着事奉把我们自己给祂,完全是枉费。祂从来没有被世人爱过,在世人的心里,祂从未有过地位,所以不管给祂什么都是枉费。许多人这样说,“某人如果不是一个基督徒,就能够在这个世界上相当的成功!”因为在世人的眼中,一个有相当才干,或天赋资质的人,去事奉主是一件可耻的事。他们以为这样的人去事奉主实在是太可惜了。他们说,“一个如此有用的人竟然这样枉费了!”

原谅我提起一件我自己的例子。主后一九二九年,我从上海回到我的故乡福州。有一天,我拿着一根手杖沿着街走,因为我的身体很衰弱。在街上我遇见了一个我从前在大学时候的教授。他把我带到一个茶馆,我们就一同进去,在那里坐一坐。他把我从头望到脚,又从脚望到头,然后说,“当你在大学的时候,我们都很看重你,一致认为你会有大的成就,谁能相信你今天竟是这个样子!”他用锐利的眼光望着我,向我发出这个尖刻的问题。我必须承认,我一听见他的话,我真想放声大哭一场。是的,我的事业、我的健康、我的一切都完了。现在又碰见这一位以前教我法律的教授这样问我:“你就这样一事无成,毫无进展,毫无表现地下去么?”

但是,就在那一刹那,我经历了什么叫作神荣耀的灵住在我身上。我承认那是我一生中第一次真正知道这句话的意义。当我一想到我竟然能够为着我的主,把我的生命倾倒,我的魂里就充满了荣耀。当时我的身上实在是满了圣灵的荣耀。我能仰起脸来,毫无保留地说,“主啊,我赞美你!没有一件事能比这个更美;我所拣选的道路是上好的!”对于我的教授,事奉主完全是枉费的。然而这乃是福音的目的—使我们对于主的价值能有真正的估量。

犹大觉得那样是太枉费了。“我们可以好好利用这些钱在别的地方;地上穷人很多,为什么不拿这些钱来周济穷人,办些慈善事业,和造福穷人的社会事业,用实际的行动来帮助穷人呢?为什么把它倒在耶稣的脚上呢?”(参约十二4~6)世人的见解总是这样。“难道你不能把你的生命利用得更有价值么?你不能作好一点的事么?你这样把自己完全给主,未免太过了!”

但是如果主是配的,怎么能说那是枉费呢?祂是配得过人这样事奉的。祂配得过我作祂的俘虏。祂配得过我只为祂活着。祂配!世人对于这件事怎么说都不要紧。主说,“由她吧,为什么难为她呢?”所以我们也不必介意。让世人随他们所喜欢的去说,我们仍然能稳妥地站在这个立场上,因为主说,“这是一件美事。”真实的工作并不是作在穷人身上的;作在主身上的才是真实的工作。一旦你的眼睛被开启,看见我们主的真价值,就再没有什么会对祂是太好的了。

关于犹大,我不愿意说得太多。让我们接着来看其他门徒的态度;因为他们的反应,对于我们的影响比犹大的更大。世人怎样说我们不大在乎,我们还能受得住;对于那些应该明白的基督徒,他们所说的,我们就非常在乎。不幸我们竟然发觉他们象犹大一样,他们不只说话,并且还很生气。圣经说,“门徒看见,就很不喜悦,说,何用这样的枉费呢?这香膏可以卖许多钱,周济穷人。”(太二六8~9)

当然我们都知道,在基督徒中间有一个很普通的态度,就是尽可能用最少的代价,去换取最多的恩典。但是这样我们所注意的并不在这一点上,我们所注意的要深得多。让我这样来说明它。有没有人对你说,你这样坐着不动,不去作更多的事,岂不是枉费你的生命么?他们说,“这里有些人应当出去作这种工作或那种工作,就能有益于人群,对于社会就更有用处;他们为什么不积极一点呢?”当他们这样说的时候,他们整个的思想就是用处。他们认为一样东西,应该照着他们所领会的充分去利用。

许多人就根据这一点理由,很为一些主的仆人们着急,认为他们显然作得太少。他们以为如果他们能够打进一个地方,受到某些圈子里面更大的欢迎和重视,他们的工作就能作得更大,他们就更能被主用了。我曾说过我认识了多年的一位姊妹,在我一生中她给我的帮助最大。在我和她来往的那几年中,她实实在在是被主所使用,虽然在当时,我们有许多人还看不出来。当时我心里很急,以为主没有使用她。我不断地对自己说,“为什么她不出去领些聚会,到一些地方去作些工呢?住在这样一个小乡村里,什么事情也不发生,对于她简直是枉费!”有时我去看她的时候,我大声到几乎象喊叫那样对她说,“没有人象你那样认识主。你最能活读圣经。你看不见周围的需要么?为什么你不出去作一些事呢?你坐在这里,什么也不作,实在是枉费时间,枉费精力,枉费金钱,什么都枉费了!”

但是不,弟兄们,对于主这并不是首要的一件事。不错,祂诚然要你我被祂使用。神也禁止我有一点意思鼓励人不积极,或是称许那些面对着世界迫切的需要,仍然抱着袖手旁观的态度的人。主自己在这里也吩咐说,福音要传到普天下。但是问题是在所着重的点。现在我回头来看,才知道主实在大大地使用了那位亲爱的姊妹,借着她对我们那一班正为着福音的工作,而受神训练的青年人讲了话。为着她我向神永远感谢不尽。

那么,秘诀是什么呢?很清楚的,当主耶稣在伯大尼称许马利亚的行动时,便立下了一个一切事奉的基础,那就是你要把你一切所有的,连你的自己,都倒给祂;如果这是祂所准许你作的一切,你作这些就够了。首要的问题并不在于“穷人”是否得了帮助。首要的问题乃在于主有没有得到满足?

我们可以领许多聚会,可以在许多福音的举动中有分。我们并不是不能作。我们可以作,也可以尽我们所能的去作。但神所最关心的,不是我们是否这样不停地为祂工作。那不是祂首要的目的。事奉主不该用看得见的结果来衡量。不,亲爱的弟兄,主所最关心的,乃是我们是否在祂的脚前,是否膏祂的头。无论我们有什么东西象玉瓶那样是最宝贵的,对于我们是这世界上最可爱的—让我说,这是经过十字架而流出的生命—我们全数都给主。对于有些人,甚至那些应该明白的人,这好象是枉费;但这是主所最宝贵的,是祂所最要寻求的。我们所奉献给祂的,常常是不厌倦的事奉;然而主保留暂时停止我们事奉的权利,好让我们发觉,抓住我们的到底是事奉还是祂自己。

使祂喜悦的事奉

“无论在什么地方传这福音,也要述说这女人所作的以为记念。”(可十四9)

主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福音要产生这一个。福音的目的就是这一个。福音不仅是为着满足罪人而已。赞美主,罪人得到了满足!但是我们要知道,罪人的满足不过是一个有福的副产品,并不是福音首要的目的。传福音的主要目的,乃是使主得到满足。

我怕我们传福音的时候,过于着重罪人所得着的好处,不够注重主心目中的目的。我们所想的不过是,如果没有福音,罪人的结局将要如何。但是要记得,这不是福音主要的目的。是的,赞美神!福音中也有罪人的一分,神满足了罪人的需要,大大地祝福他;但这并不是福音里面最重要的事。福音里面的第一件事乃是,必须让神的儿子在凡事上都得着满足。只有当祂得到满足的时候,我们才能满足,罪人也才能满足。我从来没有遇见过一个使主满足的人,他自己却不满足的。这是不可能的事。什么时候我们先使祂满足,我们就一定跟着满足。

但是我们要记得,如果我们不把自己“枉费”在祂的身上,祂就绝不会满足。你曾给主太过么?让我告诉你一件事,我们早晚要学这个功课,在事奉神的事上,枉费的原则就是能力的原则。舍弃的原则就是决定我们用处的原则。在神手中真实的用处,乃是以“枉费”来测量的。你越以为你能作,越使用你的才干,达到了顶点,(有些人甚至超过了顶点!)来从事你的工作,你越发觉得你所用的是世界的原则,不是主的原则。神在我们身上一切的对付,都是为着在我们里面建立一个原则,那个原则就是,我们为祂作的工作,必须起源于我们的服事祂。我不是说我们什么也不必作;我所说的乃是我们必须首先注意主自己,而不是注意祂的工作。

现在我们必须来看那些最实际的问题。你说,“我已经舍弃了一个地位;放弃了一个职守;我已经丢弃了满有光明前途的好机会,为了要在这路上和主同行。现在我试着事奉祂。有的时候主好象听我,有的时候祂让我一直等候确定的回答。有的时候,祂使用我,但是有的时候,祂好象又漏掉了我。当事情这样的时候,我就拿自己和一个在某一个大组织里面的人比较。他原来也有一个光明的前途,他并没有放弃他的前途,他继续下去,而且也在事奉主。他救了一些人,主也祝福他的职事。他是成功的—我不是说在物质方面,乃是说在属灵方面—有的时候,我觉得他看起来比我更象一个基督徒,他是这么快乐,这么满足。到底我在这条路上得到了什么呢?他日子过得很好;而我却过得很坏。他从来没有走这条路,但是他却有今日基督徒所公认的属灵兴旺,而我却遇到了各种麻烦和复杂的遭遇。这些究竟是什么意思呢?我是在枉费我的生命么?我真是给得太过了么?”

这就是你的问题了。你以为说,如果你跟随那位弟兄的脚步,换句话说,如果你奉献得够蒙祝福,而不够遭麻烦;够被主使用,而不够被祂监禁,一切就都好了。然而真会好么?你知道得很清楚,那是不会的。

别看那个人吧!转过来看你的主,并且问问你自己,到底祂看什么最有价值。枉费的原则就是祂支配我们的原则。“她是为我作的。”只有当我们真的象一般人所认为的,在祂身上“枉费”我们自己的时候,神儿子的心才得着真实的满足。似乎我们给得太多,却一无所得—然而这正是讨神喜悦的秘诀。

哦,亲爱的弟兄,我们所追求的是什么呢?我们是象那些门徒追求“用处”么?他们要那三十多两银子的每一分钱,都当一分钱用。整个问题就在于,他们要用能够估量并且记录的事件,来显给对神有用。但是主却等着我们对祂说,“主啊,我不管这些,只要我能够讨你的喜悦,那就够了。”

预先膏祂

“由她吧;为什么难为她呢?她在我身上作的是一件美事。因为常有穷人和你们同在,要向他们行善,随时都可以;只是你们不常有我。她所作的,是尽她所能的;她是为我安葬的事,把香膏预先浇在我身上。”(可十四6~8)

在这几节圣经里面,主耶稣用“预先”两个字引进了时间的因素,对此,我们今天可以有一个新的应用,因为这个因素现在对于我们,就象当日对于她一样的重要。我们大家知道,在将来的世代里,主要分派我们作更大的事—那时我们并不是无所事事。“好,你这又良善又忠心的仆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许多事派你管理;可以进来享受你主人的快乐。”(太二五21;参太二四47,路十九17)是的,有更大的工作要我们去作;因为神家里的工作要继续下去,正如膏主的故事里所说的,照顾穷人的事要继续下去一样。常有穷人和他们同在,但是他们不常有祂。马利亚必须预先作一件事,否则她以后就没有机会了。这就是倒出香膏这件事所代表的。我信到了那一天,我们都会爱祂,并且远超过现在爱祂的程度,但是那些今天就把一切都倒在主身上的人有福了。是的,当我们面对面看见祂的时候,我信我们大家都会把玉瓶打破,把一切都倒出来给祂。然而今天我们在作什么呢?

马利亚打破玉瓶,把香膏倒在耶稣头上之后没有几天,有几个妇人清早起来要去膏主的身体。她们有没有膏到呢?在七日第一日的清早,她们有没有达到目的呢?没有。只有一个人膏到了主,那就是马利亚,因为她预先膏了祂。别人都未作到,因为祂已经复活了。我认为在这方面,时间对于我们是同样的重要。我们所有的问题就在于,今天我在这里向主作什么呢?

我们的眼睛有否被开启,看见我们所事奉那一位的宝贵呢?我们有否看见,只有那些最亲爱、最值钱、最宝贵的东西才配得过祂呢?我们有否看见,服事穷人,造福世界,拯救人的灵魂,寻求罪人永远的好处(这一切工作都是必需的,也是有价值的),这些必须不超越它们所该有的地位,才是对的呢?单单为着这些工作的本身而作,若比起为主而作,就算不得什么了。

主必须开我们的眼睛,使我们看见祂的价值。如果世上有一个艺术珍品,我照它的高价买进,也许是一千镑、一万镑、甚至一百万镑,有人敢说这是枉费么?只有当基督徒贬低主的价值的时候,基督教里才有这一个枉费的思想。整个问题全在于,到底现在对于我们祂是多宝贝?如果我们不太宝贵祂,就我们给祂无论怎样少,都会觉得是不该有的枉费。但是当我们真宝贵祂的时候,就没有什么东西对于祂会太好,会太贵;就是把我们所有最珍爱和最有价值的宝贝,都倒在祂的身上,我们也不至于认为这样作是可羞愧的。

对于马利亚,主这样说,“她所作的,是尽她所能的。”这是什么意思呢?主的意思就是说,她把她所有的完全摆上了。她没有为着将来的日子留下一点。她把她所有的一切都挥霍在主的身上;然而到了复活的早晨,她绝无须懊悔她的浪费。如果我们没有尽我们所能的,主就不会满足。请记得,我不是说我们要花我们的力量,试着去为祂作一点什么,这不是我们在这里所注意的点。主耶稣在我们里面向我们所要的,乃是要我们因为看到祂的死和埋葬并将来的日子,而将我们的生命放在祂的脚前。那一天在伯大尼的家里,祂的埋葬已经在望;而今天摆在我们前面的乃是祂的加冕,就是祂将要在荣耀里,被欢呼为受膏者,为神的基督。是的,那一天,我们会把一切都倒在祂的身上!但是如果我们现在就来膏祂,不是用物质的油膏,乃是用我们心里所认为最贵重的东西来膏祂,那是何等宝贵的一件事,对于祂实在是一件最宝贵的事。

那些仅仅属于外面肤浅的东西,在这里没有地位。因为这些已经被十字架对付了,我们也承认神的审判,在经历里学习割断这些东西。神现在向我们所要求的,乃是那个玉瓶所代表的,就是那些我们从深处采掘出来,经过我们刻意琢磨的东西。同时因为它们是出于神的,所以我们格外珍贵它们,正如马利亚珍贵她那个玉瓶一样。因此我们就不愿意,也不敢打破它们。现在让我们从心里,从我们全人的最深处,拿着所珍爱的到主面前来,把它打碎,又把它倒出来,并且向主说,“主啊,一切都在这里,都是你的,因为你是配!”主就因此得到祂所想望的。但愿祂今天就从我们得到这样的受膏。

香 气

“屋里就满了膏的香气。”(约十二3)

马利亚把玉瓶打碎,用香膏膏主耶稣,屋里就充满了最馨香的香气,每一个人都能闻到,没有一个人会不觉得。这有什么意义呢?

当你遇见真正受过苦的人,就是那些与主同经历,宁受限制被主禁闭,不愿摆脱限制而成“有用”,因而学会只在主里面,不在别处寻找满足的人,你会立刻觉得碰到了一个东西。你属灵的感觉立刻察觉一种基督的香气。在他的生命中有些东西已经破碎了,所以你闻到香气。那一天充满在伯大尼屋里的香气,今天仍然充满在教会中;马利亚的香气永远不会消失。为主打破玉瓶,只需一击,但是那个破碎和膏的香气却永久存在。

我们在这里乃是说到我们所是的;并不是说到我们所作或所传的。也许你曾多时求主,巴不得祂乐于这样用你,使你能把祂的印象分给别人。这样的祷告,不能算是求传道或教训人的恩赐。毋宁说这是为着使你能够把神分给和你接触的人,让人觉得神的同在,有神的感觉。亲爱的弟兄,如果你不在主耶稣的脚前破碎一切,把那些你所最宝贝的都摔在主的脚前,你就不能把神的印象这样分给别人。

如果你达到了这个境地,你在外表上不一定象是被主大大使用,但是神却开始使用你在别人里面创造饥渴。人要在你身上闻到基督的香气,连在主的身体里最小的圣徒,也会察觉这个实际。他会觉得,这里有一个与主同行的人,曾经受过苦,行动不单独、不自由,知道把一切都让给主。这一种生活才能创造印象,而印象创造饥渴,饥渴又激动人去寻求,直等到他们得着神圣的启示,被带进在基督里丰满的生命。

神在我们这些人身上首先所要的,并不是要我们去为祂传道或作工。祂所急切需要的,乃是我们能在别人里面创造渴慕祂的心。这就是为传道预备土壤。

如果你把一个可口的蛋糕摆在两个刚刚吃得非常饱的人面前,他们的反应会怎样呢?他们会谈论那个蛋糕,欣赏它的款式,讨论它的制法和价钱—什么都谈到了,就是不吃。相反的如果他们真是饿了,很快地那个蛋糕就不见了。圣灵的事也是这样。如果在人里面不先创造一种需要的感觉,就不能开始真实的工作。但是怎样才能作到呢?我们不能勉强人对于属灵的事有胃口;我们不能逼着人去饥渴。所以我们必须创造饥渴。然而只有那些带着神的印象的人,才能在别人里面创造饥渴。

我常常喜欢思想那个书念妇人说到先知的话。她已经看出那先知是个神人,虽然她还不十分认识他。她说,“我看出那常从我们这里经过的,是圣洁的神人。”(王下四9)并不是以利沙说了什么,或者作了什么,表达出这个印象,乃是因为他就是这样的人。他仅仅从那里经过,她就能有所察觉,她就能看出来。到底别人在我们身上发觉了什么呢?我们可以留给人种种印象:聪明、有恩赐,这样,或是那样。但是以利沙所留下的印象乃是神自己。

我们影响别人的关键,在于十字架在我们里面的工作,而这工作乃是为着使神的心喜悦。它要求我只求祂的喜悦,只寻求祂的满足,不顾我出多少代价。我所提起过的那一位姊妹,有一次遇到一个非常为难的处境,那个处境所要求的代价乃是她所有的一切。那个时候我和她在一起,我们一同跪下流泪祷告。她仰起脸来对主说,“主啊,为着使我能满足你的心,我愿意破碎我的心!”对于我们许多人,这样说不过是一种空想的情感作用,但是在她所处的那种处境之下,她实在是愿意心被粉碎。

我们必须有一个愿意降服,破碎一切,把一切倾倒给祂的心,这样才能释放基督的香气,才能在别人里面创造需要,吸引他们出来,往前认识主。我觉得这是一切问题的中心。福音有一个目的,就是在我们这些罪人里面,产生出一种情形,能够满足神的心。为着使祂得到所要的,我们就把我们所有的,和所是的,甚至那些在属灵经历上最宝贝的东西都带到祂那里,对祂说,“主啊,我愿意为着你失去这一切;不光是为你的工作。不是为你的儿女,也不是为任何别的事,只是为着你自己!”

哦,枉费!为主枉费是一件有福的事。许多在基督教世界闻名的人,对此一无所知。许多人曾经被使用,甚至被用得太过了,却还不知道为神枉费是什么意思。我们喜欢一直在作,但是有的时候主宁可把我们监禁起来。我们常想到使徒的旅程;但神竟然把祂最大的使者加上锁链!

“感谢神,常帅领我们在基督里夸胜,并借着我们在各处显扬那因认识基督而有的香气。”(林后二14)

“屋里就满了膏的香气。”(约十二3)

愿主赐恩给我们,使我们学习怎样讨祂的喜悦。当我们象保罗那样,把这件事作为我们最高的目的时(林后五9),福音就自然达到它的目的了。

共同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