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既然是万能的,那祂能不能创造一块祂自己也举不起来的石头?

问的人想说,如果神能创造一块“祂自己也举不起来”的石头,祂就不是万能的;反过来,如果神不能造一块这样的石头,祂也不是万能的。表面上看,这是一个关于神能力的问题,其实却是一个有关逻辑的问题。

这一类问题的产生,都是由于我们想用人的逻辑来判断关于神的事。

人的逻辑有一个难处,叫作悖论。举个例子,大家看一下这个叙述:村里有一个理发师,他替村里所有不给自己刮胡子的人刮胡子。这是个很简单的叙述,但是产生了逻辑上的矛盾。请问那位理发师给不给他自己刮胡子?他若给自己刮胡子,作为理发师,他就应该不替自己刮胡子;他若不给自己刮胡子,作为理发师,他就要替自己刮胡子,因为他是替所有不给自己刮胡子的人刮胡子。这就是悖论。可见,人的逻辑是有漏洞的,是不完全的。

一个问题涉及到全面性,在逻辑上它自己马上成了问题。同样,人的逻辑应用到神的这方面,也会出现问题。因为在定义上,神是包罗万有的,是第一因,也是最终的。一提到神,在人的逻辑上就会产生悖论。我们没有办法用逻辑解释神,因为在人所定义的范畴内,我们的逻辑已经不合逻辑,逻辑的本身已经产生了悖论的问题。在神有逻辑,但逻辑不全然涵盖神。

这个问题也表明,当我们说到“万能”,我们人的观念往往是指“可以为所欲为”。但神的“万能”却彰显在祂能够以祂公义的原则约束自己。希伯来字的神是“以罗欣”,意思是信实守约的大能者。神不仅是大能的,还是信实履行祂约的。圣经申命纪七章9节说,“所以你要知道,耶和华你的神是神,是信实的神,向爱祂、守祂诫命的人守约并施慈爱,直到千代。”

神对宇宙的主宰权柄,其根基就是祂的公义。或者说,神的大能,是基于祂的公义。不公义的事,与祂的宇宙计划无关的事,神有能力做,却能不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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